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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治療師的轉變

以家庭為中心理念的物理治療服務模式之服務性質,是屬於雙向人際互動的 服務,參與者雙方必須在參與過程中彼此互相調整各自原有的想法和行為,才能 讓彼此的需求獲得適切的回應。在許多文獻中也指出在以家庭為中心理念的服務 中,服務提供者與家庭是對等參與和共同創造的計畫夥伴,雙方都能得到各自需 要的回應( Dunst, Boyd, Trivette, & Hamby, 2002 ; Turnbull et al., 2000),所以,參與 者在參與過程中的態度和行為是影響療育計劃的關鍵。由於參與本研究的物理治 療師,具有實際操作者和研究者之雙重身份,因此研究者自身在參與研究過程中 態度和信念的轉變,確實是影響主要照顧者改變的因素之ㄧ,同時也是本節主要 探討的焦點。本節欲探討物理治療師在以家庭為中心理念的物理治療服務模式 中,對特殊需求幼童和家庭在服務過程中的服務信念與態度之轉變。

一、自我重新反思與檢視夥伴關係

尊重、信任與重視團隊成員的真實作法,是不輕忽參與者的意願以及避免讓 參與者有失敗感。

如果我相信 BM 所說的,我理當也要「相信」我「所觀察到」BC 的「動作行為與表現」,我真的忽略了兒童也是我的夥伴,我真該相信 她、重視她,不要讓她覺得受挫才是。(20130418 研省思)

我想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應該不只是與父母是夥伴關係的,應該是 與所參與的人都是夥伴關係的。(20130418 研省思)

如今我既然選擇了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形態,並且邀請 CF 進入參 與計劃,那麼 CF 就是我的夥伴,不可以讓 CF 覺得他是很無奈的參與 計畫,同時又得不到支持和尊重。(20130420 研省思)

在本段研究中看見物理治療師不斷從「誰是我的夥伴?」、「夥伴應獲得的權 利?」中,反思與檢討如何在實務工作中建構夥伴關係。專業服務模式是否符合 以家庭為中心的合作模式,其中一個重要的關鍵因素就是檢視雙方的夥伴合作關 係,許素彬在 2008 年的研究中指出專業人員與家庭之間的夥伴關係,是一種相互 支持的互助合作關係,且是藉由互相信任、尊敬、良好溝通、平權及專業的互動 中來建立合作關係。或者正如許多文獻指出的是一種相互尊重、接納與信任的協 調性服務( Bailey et al., 1998; Dunst, Boyd, Trivette, & Hamby, 2002 ; Bamm &

Rosenbaum, 2008 ; Dunst, 2000 ; O'Neil et al., 2001 ; Dunst ,2002)。所以,一個以家 庭為中心的物理治療服務模式,應是物理治療師在個別的服務中,對家庭展開尊 重與接納、真誠溝通、尊嚴對待,使家庭透過參與服務的過程中,學習到以平權、

對等、充權賦能的方式與物理治療師共同合作,以解決家庭的問題。因此,提供 以家庭為中心的物理治療服務,不能只是從理智上理解以家庭為中心之服務理 念,服務過程中的工作態度,表明了物理治療師個人對以家庭為中心之信念、邏 輯與實際行動表現。但是研究者發現在本研究中,物理治療師與家庭之間的互動 關係,僅停留在釐清「誰是我的夥伴?」、「夥伴應獲得的權利?」中,雖然研究 者可透過反思來調整彼此之間的平權互動,然而在此研究中,物理治療師與家庭 之間並未真正建立起實質的夥伴關係,推論原因可能是物理治療師與家庭之間仍 然存有資訊不對等的現象,因此彼此之間的互助合作關係很難真正做到完全對等 互動。但是,當物理治療師願意對夥伴成員釋出充足的主動參與機會與支持夥伴 成員的問題解決能力,乃是為強化家庭在增權賦能方面之練習,使家庭在面對困 境時擁有充足的勝任能力,而非依賴物理治療師解決家庭問題。正如 Shelden &

Rush 在 2001 年的研究中提醒「服務提供者應謹慎檢視服務過程中對家庭的相處 關係(relational)和讓家庭參與的機會(participatory)。」。物理治療師依然可以在服 務過程中,透過自我的反思態度和行為,而影響療育服務計劃是否逐漸朝向夥伴 互助合作之路邁進。

二、溝通過程中的心態變化

物理治療師體認到與家庭分享專業知識,需要有充分的時間溝通以及用對 等、同理的態度來提供服務,不然會因各自所扮演的角色和立場的不同,而容易 有誤解或爭論,並且難以形成共識。

現在我才知道單純醫病關係的專業治療,看起來是不能滿足家庭需 求,與家庭分享專業還是需要有長時間的溝通,因為好的溝通品質才能 讓父母明白協助兒童發展的專業知能,而治療師也會因父母知道該如何 協助兒童發展,而讓兒童動作發展再進步,使自己獲得工作動力與成就 感。(20130430 研省思)

原來以家庭中心的夥伴關係,實際上是一種以專業關係為主體的醫 病關係,但是它需要用對等的心和溫暖的情意來當做傳遞專業知識和技 能的基礎,因此要有良好的溝通,才能跟父母建立真正的關係,也才能 有效協助父母提升兒童動作發展。(20130508 研省思)

治療師與父母的任務和角色是各不相同的,所以難免會經歷許多的 衝突與爭論,但是,唯有長時間的溝通和討論,才能使雙方充分瞭解彼 此對兒童的期待與目標,使父母與治療師的角色扮演互不衝突,而能夠 共同聚歛出相同的目標與訓練方式。(20130523 研省思)

家庭與物理治療師互動的主要任務是協助家庭解決特殊需求幼童的問題,但 是雙方對幼童發展的觀點和期待有所不同,因此物理治療師如何將主要照顧者的 期望和需求與專業知能相互融合變成相同目標的訓練,除了考驗著物理治療師與 家庭的溝通能力,也考驗著物理治療師如何運用有效的方式,將提升幼童動作發 展的相關知識轉移給主要照顧者,使主要照顧者的需要得到滿足。因此本研究發 現在物理治療師與主要照顧者相處過程中,由於盡可能融入以家庭為中心的合作 互助精神,但是雙方互動的內涵雖然是以醫病關係為主體,只是醫病關係不再如 以往單靠傳統障礙問題為服務焦點,反而能創造出高品質的對話溝通管道和對 等、溫暖的人性化服務,做為新的醫病關係為服務的主體;並使家庭容易在新的

醫病關係中與治療師擁有相同的共識與策略。

許多文獻認為以家庭為中心的合作夥伴關係,其實是需要團隊成員應挑戰自 己舊有的信念和態度,使團隊任務與目標能成功實現( Henneman & Cardin, 2002)。

因此本研究對於上述研究結果也正如先前的文獻研究結論,亦即物理治療師先挑 戰自己舊有思維的想法和態度後,雙方才能藉由彼此之間的互動與沖擊中,逐漸 凝聚出共同的共識與目標,雙方的需求得到真正的滿足。所以以家庭無中心的物 理治療服務應是溫暖、對等的人性化服務。

三、尊重家庭的判斷與價值觀

由於每一個家庭都擁有各自的文化背景,因此個別化的療育服務之關鍵是「尊 重」。

「個別化」就是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不論是看法或是選擇;服務,

當然是要提供「個別化」量身訂做的服務,因此,家庭的選擇就是我的 選擇,也是我努力的方向,這樣在服務的過程中,家庭的動力也會比較 強,……。(20130425 研省思)

今晚某個家庭說他們只希望兒童『會走路』,雖然家庭與我都明白 這個目標跟兒童的現況能力有些差距,但是當家庭願意與我一起努力去 完成他們的渴望時,我的責任是學習全力以赴和他們一起完成這個願 望。(20130426 研省思)

每一個家庭的選擇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其實都不盡相同,我想我最 重要的是尊重他的選擇,去調整我自己的想法,這樣,這個家庭才是與 我成為團隊夥伴關係,而不是各做各的,彼此互相疏離。(20130429 研 省思)

我發現了,不但每一個早療家庭的背景和思維都不盡相同,彼此之 間的觀點也會因著個別兒童的發展階段不同,見解也會有所不同,這是 我在上課中要小心和敏銳察覺的,不然就很容易造成言語和觀念上的誤 會。(20130502 研省思)

每個早療家庭對事物的判斷力和價值觀念,會隨著幼童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有

所差異,然而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是強調個別、彈性的回應家庭需求,所以物理 治療師面對家庭選擇的服務態度與行為,將會決定家庭的需要能否與所提供的服 務互相契合,以及影響服務能否有提升親職能力和降低親職壓力的效果。因此尊 重與接納家庭的選擇,就成了遵守以家庭為中心之服務守則。

O'Neil et al. 在 2001 年曾指出以家庭為中心理念的服務模式,是以合作夥伴 的關係提供具體的訊息與家庭互相交流,以尊重和支持的態度提供家庭治療性服 務。Dunst 在 2002 年的研究中對提出好的服務提供者不光只是提供好的臨床服務 和鼓勵正向信念者,還應對家庭成員所選擇的決定,給予必要的尊重與支持,如 此將可以促進家庭產生優勢勝任感和激發出新的家庭能力。因此,上述研究結論 支持了本段研究發現,亦即尊重與接納家庭選擇乃在於有效協助家庭自我解決家 庭問題,提升家庭親職能力和勝任感。

四、更樂意嚐試理解家庭的觀點

物理治療師再次透過不同的服務經歷後反思,發現重視與理解家庭所透露的 訊息,才能夠使所提供的服務貼近家庭與幼童的期待,並且使家庭的期待得到滿 足,自己也獲得工作成就感。

最後我才突然發現,其實我並沒有及時重視 BM 在一開始就釋放出 來的訊息,以至於耽延了今日的治療課程,並且讓 BC 覺得受挫,我真 的好懊悔。(20130418 研省思)

我從來不曾看過 CC 上課時會反應是如此激烈和熱情,今天終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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