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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國國民黨泰北孤軍

第四節 泰國政府對馬共採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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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和華人,存在著非常大的文化差異。當馬共在尋求回教徒支持、拉攏他們時,利 用了這個文化差異,讓回教徒認為他們與其他泰國人是屬於不同的族群,馬共可以幫 助他們從泰國中分離出來,成立自己的國家「北大年共和國」。因此,南部分離分子 在馬共的大力支持下,反抗泰國政府的管理,製造恐怖暗殺活動,令泰國政府無法解 決邊境的族群問題,也使得南部地區長年處於動盪不安的局面,這種局面持續到現 在,仍然沒有結束。

第四節 泰國政府對馬共採取的政策

馬共遷移據點至泰馬邊界地帶將近 30 年,給泰國政府製造了太多邊界安全問題,

泰國政府想要將他們驅逐出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時還造成跟馬來西亞之間的邊界 糾紛,兩國的邊界糾紛甚至還演變成國際性的問題。泰國政府為維護本國國家安全,

因應時期的不同,出台了好幾個對付馬共的安全政策,也有與馬來西亞政府聯合制定 的打擊馬共的協議,必須兩國通力合作,才能徹底解決馬共對泰馬兩國安全的威脅。

按照時間先後的次序,泰國政府制訂的安全政策如下:129 1. 1949 年至 1952 年

這是早期打擊馬共採取的政策,當時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沒幾年,英國繼續控制著 馬來半島,剝削華人勞工,馬共採用游擊戰術,反抗英國的控制,若英軍反擊,他們 就會逃至泰國境內躲避。當時泰國警察跟馬來亞警察達成泰國南部反恐鎮壓合作協 議,得到泰國各政府部門的同意。該協議的內容是兩國各自在自己的國家境內鎮壓馬 共,但是得互相交換訊息,後來還成立了中央委員會及南部委員會兩個聯合鎮壓部 門,由內政部負責。不過當馬共開始習慣邊界的地理環境後,該鎮壓方式漸漸失去了 效果。

2. 1953 年至 1954 年

馬共熟悉了邊界的地理環境後,要抓捕他們就困難了,因為英軍攻擊他們時,他 們就逃入泰國南部的宋卡府跟耶拉府躲避,當泰國派軍隊緝捕他們時,他們又逃回馬 來亞邊境,雙方的軍隊都對他們無可奈何。鑒於這種情形,泰國跟英國討論出一個合 作辦法,雙方在邊界地帶指定一個共同檢查區,兩邊的人可以在該檢查區一起巡邏,

若馬共逃入任何一國的邊界地帶,另一國的人可以越境抓捕,但不能超越過檢查區。

泰國選派了十二位警察駐在吉打的 Alor Star 市,英國也派了一些馬來亞警察駐防在宋

129 Manop Jitphusa, Chaweewan Wannaprasert, and Peerayot Rahimmula, op.cit., pp.13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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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府。這些警察駐防的責任就是在邊界地帶必須跟著另一方的警察及軍隊巡邏,如果 追捕馬共需要跨越任何一國的邊界時,駐防在另一國的警察將一起跟著追捕跨越過邊 界的馬共,這麼做是為了避免產生非法入境的問題。130 那些被派到馬來亞工作的泰國 警察,由英國付給他們薪水及榮譽金牌一面(English Campaign for Malaya)。工作滿一 年之後,泰國政府另派一批工作人員替換他們。131

3. 1955 年至 1958 年

1955 年泰國南部恐怖份子的活動有增強的趨勢,泰國政府跟馬來亞再次商討聯手 鎮壓南部的混亂情況。泰國在耶拉府勿洞縣設立司令部,還是由內政部來負責,馬來 亞也在邊界小城高縣(Kroh)設立司令部,兩國的軍警在耶拉府跟陶公府一起鎮壓馬 共。後來 1957 年英國同意馬來亞獨立,兩國合作持續到 1958 年,情況緩和後,泰國 取消中央委員會及南部委員會,由巡邏警察繼續負責鎮壓。

4. 1959 年至 1963 年

馬來亞於 1957 年獨立,使得馬共的支持者頓時減少許多,而馬共製造的恐怖攻擊 也不再像以前那麼激烈,可是泰國政府仍然不敢掉以輕心,建立了「鎮壓南部共產主 義恐怖分子指揮部」,由內政部負責,並且新成立了兩個委員會:高級管理員委員 會,由內政部常任秘書監督,以及邊界行動委員會,由警務處副處長監督。該指揮部 在1963 年 7 月 10 日被取消,另外成立了「維護國家安全指揮部」,由國防部負責。

5. 1963 年至 1980 年

馬共宣傳共產主義的戰術是以滲透與說服為主,泰國政府若要贏得民心,必須讓 人民知道政府對他們的善意,政府是真心的要幫助當地人提升生活品質。「維護國家 安全指揮部」將過去跟馬來西亞政府之間曾議定的所有協議全部取消,另外做出三個 新的協議:132

— 1965 年 3 月 13 日,協議談判成立了一般邊界委員會和當地邊界委員會,主要 的工作由一般邊界委員會制定,然後交由當地邊界委員會去執行,執行的結果由一般 邊界委員會向政府匯報,協議內容是雙方在追捕馬共的時候可以跨越邊界,但不超過

130 Pingpan Naterangsi, " The Purge of Chinese Communist in B.E. 2520 in Bedong District and Waeng district," Rusamilae Magazine 33 (May-August 2012), p.13.

131 Ibid., p.14.

132 Kitti Ratanachaya, The End of the Armed Struggle and the Communist Party of Malaya (Bangkok:

Duangkaew, 1995), pp.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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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哩。又於 1968 年 3 月 1 日在宋卡府設立了情報蒐集總部,負責蒐集傳遞有關馬共的 訊息給兩國。

— 1970 年 3 月 7 日,泰國政府重新設立了一個鎮壓共產主義指揮部,這個指揮部 的工作性質和內容都和第一條協議的內容差不多,只是在第一條協議原有的內容之 外,再加上一條:越界停留的時間不能超過 72 小時。

— 1977 年 3 月 4 日,泰國政府將宋卡府的情報蒐集總部取消,另外設立了一個當 地邊界委員辦公室,工作性質即相當於邊界委員們的秘書,蒐集情報跟日常一般的工 作。雙方在邊界各設立了一個特種部隊指揮中心,當要跨越邊界追捕馬共時,必須向 指揮中心報告,同時,指揮中心也負責操作打擊馬共的戰略方式,戰略方式有三種:1.

泰馬聯合行動,2. 泰馬協調行動,以及 3. 單邊行動。

縱觀從 1967 年到 1980 年泰國政府對馬共採取的攻擊策略如下:

表一:1967 年到 1980 年泰國政府對馬共的攻擊策略 攻擊時間

(年/月/日)

計畫名稱 攻擊馬共單位 戰略方式

1967-1976 Sawasdee 計畫 1. 耶拉府第 12 團

2. 宋卡府第 8 團 3. 陶公府第 10 團

聯合行動 Salamu 計畫

Sawasdee-Salamu 計畫 Chaiyo 計畫

1977 1/14 - 2/5 Daoyai-Musnah 1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聯合行動 3/14 - 4/19 Daoyai-Musnah 2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聯合行動 7/4 - 8/24 Cahaya bena 1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7/7 - 8/10 Cahaya bena 2 計畫 陶公府第 10 團 聯合行動 1978 4/24 - 9/30 Selalat-Sawasdee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10/1-1979/2/3 791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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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2/4 - 7/7 792 Alpha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聯合行動 2/4 - 7/20 792 Bravo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2/4 - 7/20 792 Charlie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7/7 - 9/30 793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聯合行動 7/21 - 9/30 794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10/1-1980/1/30 801 Alpha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聯合行動 11/5-1980/1/30 801 Bravo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1980 1/31 - 5/31 802 Alpha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泰國單邊行動

1/31 - 5/31 802 Bravo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泰國單邊行動 6/1 - 9/30 803 Alpha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泰國單邊行動 6/1 - 9/30 803 Bravo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泰國單邊行動 7/5 - 7/30 Jaya 1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11/25 - 12/8 Jaya 2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聯合行動 12/15 -12/28 Tamil 1 計畫 宋卡府第 8 團 聯合行動 10/1-1981/9/30 811 計畫 耶拉府第 12 團

宋卡府第 8 團

泰國單邊行動

1981 1/25 - 1/31 Tamil 2 計畫 1. 耶拉府第 12 團 2. 宋卡府第 8 團

協調行動

資 料 來 源 :Manop Jitphusa, Chaweewan Wannaprasert, and Peerayot Rahimmula, The Combined Operation between Thailand and Malaysia in the Suppression of Armed Units against their Respective Security (Bangkok: 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1982), pp.154-163.

名稱 是 : Taksin8402-8404 計畫、 Taksin8502-8505 計畫、Taksin8601-8603 計畫以及 Taksin8701 計畫,一直到馬共投降為止。135

泰國政府圍剿馬共前先派人進入馬共控制區向群眾宣傳政府的政策,並且在當地

133 Kitti Ratanachaya, op.cit., p.59.

134 Nakarin Mektrairat, “Tai Romyen Policy,” http://www.kpi.ac.th/wiki/index.php/นโยบายใต้ร่มเย็น, 7.Dec.2014.

135 Oracha Rakdee, Thai-Malaysian border security cooperation : a study on problems and policy implementation under the Prem Tinsulanond administration (1980-1988) (2004), M.A. Thesis, 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p.61.

136 「 馬 來 亞 共 產 黨 的 瓦 解 史 : 在 東 南 亞 叢 林 奮 戰 60 年 」 ,

http://military.china.com/history4/62/20131015/18089525.html

137 陳鴻瑜,東南亞各國政府與政治,頁 64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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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馬國邊境 10 公里的馬共第 8 團率先向泰國政府投降,1987 年 3 月 13 日,89 名馬共分子向泰國政府投降,接著於 3 月 26 日,又有 25 名馬共分子向泰國政府投 降,其中有 84 名馬國公民。泰國政府沒收了他們的武器,包括 200 多隻槍和大批子 彈,泰國第四軍隨後接管了原由該批馬共控制的宋卡府昔羅縣地帶。泰國政府先將他 們安置在宋卡府納他威縣的「詩琳通軍營」,後來軍方修建了「友誼村 5」給投降的 第 8 團馬共居住,並給予投誠者土地以從事農耕,表明他們可以永久居留,並且保證 他們的安全。138

1987 年 4 月 28 日,馬共第 12 團第 2 軍區司令張忠明率領 542 人在勿洞地區向泰 國政府投降,這批投降的馬共分子除了 3 人為印度族、1 人為泰族外,其他都是華 族,且多數是馬國霹靂州太平縣人。該派與陳平派的第一軍區馬共(毛派)誓不兩 立,1974 年分道揚鑣,完全斷絕關係。泰國政府把耶拉府勿洞跟邦南薩塔縣的土地規 劃出來,軍方在勿洞修建了三個「友誼村」,即「友誼村 1」「友誼村 2」「友誼村 3」、在邦南薩塔縣修建了「友誼村 4」安置他們。勿洞地區人口約有四萬,過去每一 戶每年要付給馬共數萬銖保護費,保護他們的橡膠園完整。投誠後,泰國政府給予他 們一年為限的生活補助費,每天每人 18 泰銖的伙食費,另發給他們每個家庭蓋房子材 料、15 萊耕地等,使他們能自力更生。他們住在「友誼村」,生活自由,可領通行證 自由進出,可進入市內探親訪友。139

泰國、馬國和馬共三方代表聚集普吉島,開始沉長而瑣碎的談判。馬共向馬國提 出的要求是:馬國政府承認馬共為一個合法的政黨,准許他們回馬來西亞。向泰國提 出的要求是:投誠後保留武器、提供安置地方、給予維持生計的土地等。經過多次談 判,都沒有定論。最後一輪談判是 1989 年 11 月 2-4 日,這也是最重要的一輪談判,

身為馬共領導人的陳平特地從北京飛到普吉島參與了這次談判。協議內容如下:馬共 不再堅持馬來西亞共產黨合法化,不堅持「停止服役」的說法,在簽署協議後,在 馬、泰代表前面銷毀武器,但不對外公開。馬來西亞政府同意馬共的三個堅持,在協

身為馬共領導人的陳平特地從北京飛到普吉島參與了這次談判。協議內容如下:馬共 不再堅持馬來西亞共產黨合法化,不堅持「停止服役」的說法,在簽署協議後,在 馬、泰代表前面銷毀武器,但不對外公開。馬來西亞政府同意馬共的三個堅持,在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