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涉及承攬之安全衛生管理權責處理方式

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五節 涉及承攬之安全衛生管理權責處理方式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37

在各類化學物質、有機溶劑、粉塵與噪音的劑量與值。近十年研究個案未曾發生過職業 災害,少數員工發生失能傷害。若借鏡電子零件及半導體五年失能傷害頻率(失能傷害 次數 X1,000,000/總工時),作為評估參考,則該電子線生產廠遠較半導體及電子零件業 危害較少(圖 10)。

圖 10 電子連接線個案近五失能傷害頻率與電子零件業與半導體業比較

(本研究繪製)

第五節 涉及承攬之安全衛生管理權責處理方式

承攬關係之認定在民法及安全衛生法裡都有定義,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 約,雙方不具從屬關係。雇傭契約係以勞動給付為目的,承攬契約係以勞動結果為目的,

僱傭契約於一定期間內受僱人應依雇方之指示,從事一定種類之活動,而承攬契約承攬 人只負完成一個或數個工作之責任。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雇主之法定責任。原事業單位 對其勞工負起雇主責任,對其承攬人、再承攬人勞工負承攬管理責任。對於發生職業災 害負連帶補償責任,再承攬者亦同,以上規定就是希望對整體產品製造有關的各層級承 包商一起負起所有勞工安全衛生的責任。

依照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 年訂定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04 年修正之職業

TOSHMS 指引外,也研訂了緊急應變措施等五項相關技術指引,可參考其基本原則、作 業流程及建議性作法等。其中承攬管理技術指引可作為事業單位規劃及執行原料及半成

本個案依據 EICC 電子工業準則、SA8000 社會責任體系、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

OHSAS1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國際勞工組織(ILO)之職業安全與健康指南等法 令規範,要求自己也評估原料及半成品供應方管理作業,主要包含以下內容:環保聲明 (綠色採購)、品質管理、有害物質管理、不使用衝突礦產承諾、社會責任承諾、職業健 康安全等多項要求,以確認自廠及供應商符合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之標準。

隨著全球綠色產品發展蓬勃,國際法律法規及客戶環保要求逐漸增強,參考我國跨 國企業的發展模式,規畫電子連接線相關產品也必須增強綠色競爭力規範(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 RoHS)及安全衛生管理合乎 ISO18001 的要求,方能將這類產品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39

售到歐美等安全衛生先進國家。其關係架構如圖 11 所示。由圖示可知個案與其原料及 供應商協力達成要求之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主要在供應商。而個案依據供應商提出經過認 證之符合性資料,在採購合約中規範好相關的管理條件,對供應商承諾會將有害物質進 行控管,並對客戶提出合於認證體系之調查報告。個案視其生產流程特定點存在之危害 物,制定管理政策,將對人類健康之有害物質進行有效之限制,並經過實際測定,建立 數據報告提供客戶或其它利益相關方做為佐證。個案及其原料供應商及電子線元件供應 鏈所需遵守的各國國際法規包括:EU RoHS2.0、REACH、HF、CP65、PoPs…等。

圖 11 研究個案與供應商規劃符合社會責任規範內容架構圖 (本研究參考電子業網路資料繪製)

本電子連接線業主個案雖有建立有害物之工作場所檢測數據,但因新產品及新技術 的快速更新,部分近期出現的新危害物的管理與監測尚未有具體的數據,對於供應商所 提供之原物料有害物質成份的監測也還屬開始進行階段。未來若要滿足客戶安全衛生要 求,仍然要補足此一缺點。參考大型電子企業客戶現場稽核之監督體系,個案對原料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40

半成品供應商的監督有待發展,以便在客戶端發生客訴時產生的聯帶權責得以追溯,據 以減少糾紛。同時個案仍欠缺制度性的承攬人的選擇、評估、作業管理以及績效考核等 機制,但在合作生產時與承攬人有交流安全衛生管理的知識及技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