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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末民初廣州「通書」的淵源與內容面貌

第一節 淵源背景

第二章 清末民初廣州「通書」的淵源與內容面貌

第一章通過研究回顧,初步說明「通書」是廣州地區一種結合曆法及日常生 活常用資訊的民間日用書籍,此種書籍在清代已流通於廣州地區;本章主要探討 其淵源及演變,並分析清末民初廣州「通書」的內容篇幅及標題分布,以了解清 末民初廣州「通書」內容的大致情況,從而能夠對相關發展脈絡及其變化有更深 刻的理解。

第一節 淵源背景

「通書」書籍的淵源,根據第一章介紹之王爾敏、吳蕙芳的相關研究時已指 出,是為曆書;而其本名為「曆書」。「通書」一詞的由來,現有多種說法:一說 為王爾敏之觀點,認為「通書」從「通行時憲書」簡化而來;53一說為黃一農在 其研究〈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認為「或取『通天人之際』之義」;

54一說為萬啟盈在其所編的《中國近代印刷工業史》,認為「以其內容廣泛,包括 諸子百家、醫卜星相等知識之義」;55至於香港「通書」編纂人蔡伯勵女兒,亦為 其助手之蔡興華,則認為「通書」來自「『上通天文,下通地理』,包羅萬有之義」。

56總括各家的說法,「通書」皆有以曆書為基礎的內容,同時包含如選擇宜忌及玄 理術數等相關民間日用知識內容之義。

由於粵語忌諱(書通「輸」音),故「通書」在口語改稱「通勝」。現可考「通 勝」一詞,最早可見於傳教士羅存德(Wilhelm Lobscheid)於 1866 年所編撰的《英 華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上,並在後來直接作為書面用詞,指涉

53 王爾敏、吳倫霓霞,〈儒學世俗化及其對於民間風教之浸濡──香港處士翁仕朝生平志行〉,頁 50。

54 黃一農,〈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漢學研究》,14:2(臺北,1996.12),頁 159-186。

55 萬啟盈,《中國近代印刷工業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頁 375。

56 蔡興華(2011),〈《通勝》之歷史背景〉,蔡興華.語理友玄。網站:

http://www.look4fortune.com/main/page/introduction.htm。上網日期:2018 年 6 月 1 日。

該種民間日用書籍。57

「通書」的淵源曆書,是傳統中國重要的授時書籍,而頒佈曆書一事為統治 權的具體表徵,曆書只能由官府印製、發行。官府藉由發佈嚴刑明令,禁止民間 私印小曆,可見其非常慎重。甚至在官曆的頒佈上,清初更曾爆發「曆法之爭」。

58可見承載曆法的書籍,不僅是一本天文「授時」書籍,更具有深厚的政治意義。

故此,曆書如何變成「通書」一類民間印行之民間日用書籍,應有其形成過程。

本節主要先釐清曆書於清代的發展沿革,為進而討論廣州「通書」在清末民初的 演變提供基礎。

目前介紹清代曆書發展最為詳盡者,乃中國學者吳岩的著作《清代曆書研究》。

59吳岩運用清代官方頒佈的曆書《時憲書》及部份民間曆書,考察曆書在清代民 間社會的流佈及使用情況。根據吳氏研究,民用曆書能夠流行,首要來自雍正一 朝。為便利各地民用,故於雍正七年(1729)頒示,允許民間翻刻貯存公所的時 憲書板,赴布政使司衙門鈐蓋欽天監時憲書印信後售賣,並逐漸形成「利用各省 布政使司的時憲書板,由書商書販翻刻售賣,由鈐蓋官府的時憲書印信,到不需 印信,而開始售賣時間則定於每年的十月初一日頒朔典禮之後」的情況。60 根據編纂廣州「通書」的蔡最白家族後人蔡伯勵先生(「通書」編纂人,真 步堂第三代東主)口述,61由於官曆內容畢竟較為簡略,62亦未能兼顧各地的風俗 習慣,且官頒曆書由於山川阻隔,往往無法及時到達各地,而難以滿足民間社會 實際需要。故此廣東在乾隆年間開始出現民間刻印的「通書」;這些「通書」在 刻印後,交布政使司衙門審核,但必須在每年十月初一日後,方准推出市面售賣。

57 現時直接將「通勝」作為書面語,寫於封面標題者,最早可見民國十二年出版之《癸亥英文堂 機器通勝》。

58 黃一農,〈擇日之爭與康熙曆獄〉,《清華學報》,21:2(新竹,1991),頁 247-280。

59 吳岩,《清代曆書研究》,(臺北:花木蘭文化,2015)。

60 吳岩,《清代曆書研究》,頁 83。

61 香港電台電視部,《緣來有段故:蔡伯勵先生訪談》(香港:香港電台,2009)。另蔡伯勵先生 曾於 2013 年親自致電筆者對談,提供《通勝》淵源之講解,並介紹相關口述節目內容供筆者了 解,謹致謝忱。

62 筆者考證,如現時於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藏之《大清同治八年時憲書》,其內容除卻一年時日 及節氣所在、帝后壽辰外,並沒有任何內容的增補。

分析蔡伯勵的口述資料,其所指涉應為據清乾隆年間《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裡,於雍正八年(1730)有關《時憲書》在民間印行的諭示:

(雍正)七年議,準定例欽天監每年給發各衙門時憲書,外聽匠役,備紙 刷印售賣,以便民用,今各省布政使司亦應照例,請自八年為始,每歳四 月,由欽天監頒發考定時憲書式,令各布政使司敬謹刋刷,鈐蓋庫貯欽天 監時憲書印信,凡見任文武大小官,及在籍有職官舉人貢生等,各給一本,

以彰敬授人時之意。其刋刻紙墨工價,各動用正項錢糧。至於各省民户繁 多,勢難遍給,應將所刻書版,發貯公所,聽匠役或書坊備紙刷印,赴布 政使司鈐蓋欽天監時憲書印,發賣每本定價一分二釐,俾深山僻壤咸知時 序月令,仍飭該地方官嚴禁偽造,務使官書廣布,以便民用。如有偽刻私 書,及揑稱繳官,於定價外需索等弊,將該有司,從重治罪,督撫如不察 究,并嚴加議處。63

綜上述可見,清廷開始同意民間通過布政使司的時憲書刻板,翻刻曆書,而 承印「通書」不再違法。根據吳岩的研究,在嘉慶二十一年(1816)民間翻刻印 行的「通書」更不再需要印信,只要在欽天監每年十月初一日頒朔以後,即可推 出市面。64

在此以後,據蔡伯勵的口述資料、吳岩及臺灣學者陳進國的研究,65當時民 間堪輿人士,紛紛樹幟出版以己名或堂號為標誌的「通書」。其「通書」內容各 有差異,一方面在曆法及時間上,都力求與官曆一致;另一方面,為求滿足社會 的需要,其皆會在選擇吉凶宜忌、及玄理術數的內容下功夫,並具體說明各年度 從事各事項的時日吉凶,以求提高銷售量。如乾、嘉時期粵東地區,以客家人為 主要族群的興寧縣,就出現了羅傳烈或以「集福堂」、「集福通書」為名出版的「通

63 [清]蔣溥、孫嘉淦等撰,《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3),卷六十二,〈授時、頒詔、頒賞〉,頁 1-1。

64 吳岩,《清代曆書研究》,頁 83。

65 陳進國,〈民間通書的流行與風水術的民俗化──以閩台洪潮和通書為例〉,《臺灣宗教研究通 訊》,第四期(臺北,2003.10),頁 195-230。

書」,其功能即為前述選擇吉課、風水一類等主要內容。66

廣州「通書」與其他地區出版之「通書」,或相關民間日用書籍有所不同。

例如流行於廣東興寧及在當地出版的「羅氏通書」,其主要內容多為選擇吉凶及 授時曆法,而與夾雜各類生活資訊及主要流通於廣州「通書」不一樣。根據蔡伯 勵的講述,流通於廣州的「通書」悉由佛山或省城廣州刻印,然後於廣州販售。

而有關「通書」內容的編纂,會由蔡氏祖上負責曆法及吉凶宜忌;其他生活資訊 內容,則按書商或自己的想法編入「通書」,以滿足市場需要。故此「通書」的 內容基礎,是由曆書編纂人及書商共同合作完成。按蔡伯勵的講述分析,廣州「通 書」會與其他地區「通書」內容不同,可說明「通書」由民間曆書的基礎,發展 擴充而成流行於廣州地區的民間日用書籍。

綜上所述,此可據王爾敏、萬秀盈的研究,及蔡伯勵的說法,清末廣州「通 書」內容與其他地區之民間曆書內容存在差異,主要有以下數個原因:「通書」

內容受市場需要決定,因此「通書」在曆法與吉凶宜忌之外,還刊載了其他民間 生活資訊;由於「廣東地方偏遠,則予『通書』有其重大增益。凡『《通勝》』俱 附印《百中經》,是即民間一切活動需要參考之知識」,「內容廣泛,包括諸子百 家、醫卜星相等知識」;廣州地區相較於廣東其他族群地區,如以客家人為主的 興寧,或潮汕地區,有不同的需要。這些因素構成了清末廣州「通書」的發展源 流,以及與其他地區的民間曆書內容之間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