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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混序式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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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混序式組織

Hock(1996)首度提出混序(Chaord)一詞(The Chaordic Organization: Out of Control and Into Order, 21st Century Learning Initiative),並且也在 1999 年統整其概念出版《亂序》(Birth of the Chaordic Age)一書。Hock(1996)認 為過去的四百年來,人類商業、政治與社會中,盤踞的是階層分明、講求支配─

控制的工業時代組織,但它們面臨世界各地急速多元化與複雜化的現象,卻益發 顯得應變遲緩。大量的組織失敗加速席捲全球,而這些組織的失敗,並非只是單 純的消失解體,而是呈現更普遍、更可怕的型態─它們越來越不能達成當初設立 的目的,但卻持續擴張,導致資源遭吞噬,地球遭戕害,人性遭貶抑,而身陷這 些組織之中的人們也滿懷疏離與沮喪。Hock(1996)針對此現象提出了三個問題:

1. 為什麼任何地方的機構,不管是政治性、商業性或社會性的,都越來越難管 理好自身的事物?

2. 為什麼到處都看到個人與所屬的機構越來越對立或疏離?

3. 為什麼社會與生物圈越來越紊亂?

Hock(1996)認為,西方工業革命下所建構的機械性認知模式,使人類善於以分 割、測量、預測與控制來看待事物,此與自然與生命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而在 日益複雜且多元的動盪環境下,支配慾與控制慾最終將引向死亡與毀滅,因此面 對 21 世紀的來臨,必須嚴肅地檢討現有組織結構的基本觀念。Hock(1996)提出「

社會組織應利基於自然之上」的觀念,認為應由子整體(holonic; Koestler, 1967) 的觀點看待組織,亦即將組織視為由許多相互連結的部分所構成之整體,個別部 分因其他的部分而存在,並且組織在此複雜的結構與連結下,將發展出自我組織 能力,進而創造出「秩序」的型態,就如同自然界中的有機體一般。Hock(1996) 認為,未來關於 21 世紀的組織議題,自我催化、非線性、自我組織、複雜、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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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系統之研究將成為顯學,然而目前當代科學家(Santa Fe Institute,1984)所 常用之「複雜理論」(complexity theory)中的「複雜」(complexity)一詞,卻似乎 過於模糊不清而無法確實描述此一狀態。Hock(1996)認為,由於此體系應該是在 混亂與秩序間交接的窄縫中出現(如圖 2 所示),因此其分別借用混亂(chaos)與 秩序(order)的第一個音節,造出了「混序」(chaord)一字,並將己身對自然與組 織性質的理念融入其中,作出如下定義:

資料來源:http://www.chaordic.org/

圖 2 混序(chaord)之狀態表示圖

 混序(chaord,1996):

(1) 任何自我組織、自我管理、非線性、複雜的有機體、組織、社群或系統,

無論係物理、生物或社會行為,均能和諧地結合混亂與秩序兩種特性。

(2) 一個個體,其行為所展現的模式與機率,無法由其構成的部分推斷或解釋。

(3) 任何混亂排序的複合體。

(4) 以演化與自然為基本組織原則的個體。

ORDER

Chaordic

Alliance(1998);

Chaordic Commons(2004)

一個個體,其行為所展現的模式與機率,無法由其構成 的部分推斷或解釋。

自然與演化的基本原則。

Fitzgerald and van Eijnatten(2002)

「混亂」(chaos)與「秩序」(order)兩個詞的結合詞,意指 此兩項在經驗上完全迥異的屬性,得以完全地相互融合 貫穿且無法獨立存在。

資料來源:van Eijnatten and Putnik(2004),“Chaos, complexity, learning, and the learning organization─Towards a chaordic enterprise ”, The

Learning Organization, Vol.11 No.6, pp.423-424.

 混序式(Chaordic,2004):

(1) 任何同時擁有混亂與秩序兩種特性的個體。

(2) 其行為模式不受混亂亦或秩序任何一狀態之控制。

(3) 介於混亂和秩序之間的狀態。

 混序式組織(Chaordic Organization):

表 2 混序式組織(Chaordic Organization)之定義整理

提出者 定義

van Eijnatten and Fitzgerald(1998)

「chaordic system」:一個複雜而動態的連結協議,使 不同元素之間彼此關聯形成一整體,而其行為同時不 可預測(混亂)又有特定模式(秩序)。在此定義下,幾 乎所有宇宙中的系統皆可視為「混序式」,但我們在此 特別意指那些被設計成得以在動態均衡下自我維持的 系統,亦即千禧科學家所指的「偏離均衡」。

van Eijnatten and Fitzgerald(1998)

「chaordic enterprise」:一複雜動態、非線性、共同 創意、偏離均衡、能自我維持且自我超越的、我們視 為組織的系統。

Stacey(2002) 一複雜動態的適應系統,由眾多異質的成員或個人所 組成,彼此頻繁地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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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 Eijnatten and Putnik(2004)

一複雜、動態的整體系統或組織,其處於複雜、非線 性、動態環境並無法與之分割。

資料來源:van Eijnatten and Putnik(2004),“Chaos, complexity, learning, and the learning organization─Towards a chaordic enterprise ”, The

Learning Organization, Vol.11 No.6, pp.423-424.

Hock(1996)更在書中提到,建構混序式組織必須透過「六個鏡片」(six lenses),

包含目的(purpose)、原則(principles)、人(participants)、觀念

(organizational concept)、結構(constitution)、與作法(practices),反覆 修正出組織之樣貌。亦即混序式組織之設立,始於密集地探索目的、接著是原則、

人、觀念,然後才談到結構與作法。這並不是一個直線的過程,因為這六個元素 都各自提供一個角度,作為參與者檢測相關環境的一種 「鏡片」,以協助其設立新 組織或者重新設計既有的組織架構。

資料來源:http://www.chaordic.org/

圖 3 混序式組織設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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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一個自我組織、自我管理的組織必須在全體參與者相互信任下攜手投入大量 的時間與努力。為了獲致最大成功,多數團體通常必須耗費一年甚至更多的時 間。在此期間,一群由各方代表所組成的團體(或者稱為草創團隊)必須經常定期 會面並一起攜手努力以度過混序式組織的設計流程。

以下將分別詳述建構混序式組織之「六個鏡片」的內涵:

1. 發展一個目的的陳述(Develop a Statement of Purpose):

首先是定義目的,目的必須清晰且為大家所共同認知並深刻堅信。一個有效 的目的陳述必須清楚且為大家所共同理解、認同,以界定並連結起此社群網 絡願意同心協力去追尋。定義完成後,若能精粹成一個詞彙表達最佳。並每 個人因而都能信心滿滿地說:「如果我們達成這個目的,我的生活就會有意 義。」

2. 定義出一組原則(Define a Set of Principles):

一旦目的定義清楚,就可以繼續進行對原則的探討。原則是一個群體對行為 的抱負,是清晰陳述全體所有成員如何為追求目標而努力以赴的聲明。原則 是衡量一切結構、決策行動與成果的準則,所以必須符合崇高的倫理道德標 準。混序式組織的目的與原則並非由領導者制定,而是由群體所有成員集思 廣益的結果。如果某些原則有相互衝突之處,應作平衡的考量,不犧牲任何 一方,矛盾與衝突本是混序式組織與生俱來的特性。而目的與原則會凝聚為 牢固的「信念」,以連結起社群網絡,並作為決策及行動的指引方針。

3. 界定出參與者(Identify All Participants):

在一組「信念」已大致完備後,即可已開始探討有哪些「人」與「組織」參與,才 能在符合原則的情況下達成目的。在深刻的信念指引下,可能會發現應有的 參與者將遠遠超越現有組織的藩籬與成規,由於其需求、利益與觀點都必須 被顧及,因此目前參與組織設立階段的成員,必須盡可能地代表未來潛在成 員的心態來行事,使混序式組織能順利成立,吸引另一批人加入,持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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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演化。

4. 創造出新的組織概念(Create a New Organizational Concept):

一旦目的、原則與人都已就緒,參與設立階段的成員就必須尋找和發展出一 個組織關係的新概念。組織的概念是指所有成員公認為公平、正義、有效的 結構理念,是對組織所有可能成員的資格、權利、義務所作的具像說明。通 常都會發現,沒有任何一現有的組織型態可以依循原則而達到目的,而必須 構思一種全新的組織概念。

5. 撰寫結構(Write a Constitution):

當組織的概念清楚後,就必須將其轉換為現實而精確的組織結構及營運的細 節。結構是指將目的、原則、人、觀念具體地形諸書面文字,以便能在適當 的法律管轄下創造一個法律的實體。這是把觀念性的關係─資格、所有權、

選舉、部門、管理方法等細節─以文字表達為結構性的細節,也就是群體中 所有參與者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契約。

6. 孕育創新作法(Foster Innovative Practices):

在前面五項工作都完成後,最後的做法將會自然形成,且以相當有效率且有 效果的方式運作。其將能有效地融合競爭與合作兩項特質,產生一個以高度 信任為基礎的超越性組織。目的的實現將會超越原本的期望,成為一個能持 續學習與演化的自我適應系統。

1998 年,van Eijnatten 與 Fitzgerald 針對混序式組織議題發表了兩篇文章,

而 van Eijnatten 也與 Putnik 於 2004 年在 The Learning Organization 上發表

「Chaos, complexity, learning, and the learning organization, Towards a chaordic enterprise」一文,其認為混序式組織可能是一個複雜適應系統的最終 理想境界,而透過混序式系統思考(chaordic system thinking, ChST)方式可以 重塑一個組織的心智模式,使組織由學習型組織演化成為一自我組織、自我變革 (transformation)的系統,而能在超動盪(hyper-turbulent)環境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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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van Eijnatten 與 Mari Kira 發表「Socially Sustainable Work Organization: A Chaordic Systems Approach」一文,探討邁向永續組織的方法,

其比較混序式系統思考(ChST)與開放式系統思考(Open System Thinking, OpST),認為在面對 21 世紀的動盪環境之下,必須從子整體(holonic)的角度思 考,從組織內在的心智模式與外在的結構、行為進行經常性的變革,同時與員工、

合作夥伴、利害關係人、以及自然環境共同成長,不斷演化與繁榮。兩位作者並 進一步提出成為永續組織的四大原則:1.連結原則(Connective Principle);2.

意識原則(Consciousness Principle);3.突現原則(Emergence Principle);4.

消散原則(Dissipation Principle),說明一永續組織必須依循此四個原則,逐 步建立出成員間的關係、共享的信念、進而衍伸出差異與整合、產生突現策略、

最終因外在環境的改變而使之消散,重新一個新的循環。

資料來源: Kira, Mari and van Eijnatten, Frans M.(2008),“Socially Sustainable Work Organization: A Chaordic Systems Approach”, Systems

Research and Behavioral Science ,Vol.25 Issue 6,743-756.

圖 4 子整體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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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可以看出,混序式組織是從一個子整體(holonic)的觀點,去看待組織本 身與外部角色和環境的關係(或者可以說沒有內外部之分別)。系統全體成員在共 享的信念與價值觀之下,能自主性的發展與變異,產生系統內部的複雜度與多樣 性,以因應環境的動盪而存活發展。更有甚者,組織之複雜與適應性的建立將不 會是一次性的,而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循環,常態性的經歷累積與消散,沒有所謂 的均衡狀態或最佳解,只是不斷的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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