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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國統治末期台灣社會文教系統的擴張

所謂清帝國統治末期台灣社會文教系統的擴張,指的是 19 世紀以降清帝國 在台灣所進行的政治近代化改革、以及因此而逐漸鞏固的中國傳統教育體制。這 套來自於中國的教育與考試制度早在 19 世紀以前就已經被引入台灣129,但是直 到 19 世紀的 60 年代,即 1860 年左右才是它真正開始發揮效力的時點。

根據李國祁的研究,台灣在光緒期間(1875-1894)總共成立了 11 所書院,占 整個清帝國統治時期書院總數的 29.73%;另外,越接近 19 世紀後期(1851-1894),

台灣人考中進士舉人的數量也超出以往各時期許多(舉人 106 人,占 23%;進士 21 人,占 72.41%)。此一台灣文教化的具體成果130,顯示出清帝國統治末期的政 治近代化改革與台灣文教系統的擴張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127 郭伶芬,〈清代台灣知識份子的經濟活動〉《靜宜人文學報》第 2 期,台中:靜宜女子大學文 學院,1990 年 10 月,頁 119-141。

128 王啟宗,《台灣的書院》(台中:台灣省政府新聞處,1987),頁 12-17。

129 康熙 23 年台灣縣府成立,同年即有台灣縣儒學的成立。王鎮華,《書院教育與建築》(台北:

故鄉出版社,1986),頁 15。

130 李國祁認為,從另一個角度看來,台灣武舉人人數於咸豐、光緒年間掛零的現象,也為台灣 文教化的另一項證據。李國祁,〈清代台灣社會的轉型〉,《中華學報》5 卷第 2 期,(台北:中華 學報社,1978),頁 149-150。

要而言之,由於科舉制度的推行,以及先賢對文教事務的極力提倡,至十 九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台灣的士紳階級業已完全成長,取代過去豪強之士 的領導地位,成為社會中的權力份子。此種社會權力結構的改變,不僅意 味著台灣社會的轉型,實亦表示出:從此台灣已發展成與內地完全相同的 社會,其內地化的發展已得到極高的成功。131

如果科舉制度與教育體系是中國文治社會的實踐形式,則儒學便無非是其主要的 精神內涵132。清帝國統治時期的學術思想雖然主要以朱子學為主流,不過由於受 到了民間信仰與台灣移民社會的影響,同時也滲入了例如文昌帝君等原來並非屬 於儒家思想的宗教成份133。因此,台灣文教系統的擴張不僅必須從宗教與教育兩 方面來同時著眼134,同時包括儒學、書院、義學、社學等地方各級教育機構的成 立,也都與台灣士紳的積極參與有所關連135

比如清末台灣政治近代化的過程,主要來自於沈葆楨、劉銘傳等人的施政措 施所影響。沈葆楨的開山撫番主要是積極的鼓勵內地居民來台,並著重於開發台 灣東部區域,為一具備明顯武裝殖民色彩的開發策略。另外,沈葆楨改革原先頗 令人詬病的吏治,並重新調整了台灣行政區域的劃分,將台灣北部調整成為另一 個政治中心;丁日昌則於開山撫番外,更重視於番民的教養同化,並且也較積極 地利用台灣士紳作為政策施行的管理者;不過,就在丁日昌因為人事傾軋而離開 台灣後,繼任的吳賛誠與岑毓英等皆因為任期不長而影響了在台灣的施政成果。

不過,關於台灣現代化的建設推動,還是有賴劉銘傳抵台就任以後,才得到 較為全面的發展。中法戰爭之際,因為重點放在全島的防務,所以劉銘傳鼓吹台 灣士紳組成民兵協防全島;並且在中法議和以後,不管是開山撫番、清查地賦等 施政措施,多必須利用台灣社會的士紳階層作為執行上的有力助手136

在用人方面,劉銘傳的番政與彼其他的事務相同,都是重用士紳,實行官 紳合治的。非僅在征勦開路方面,他將地方土勇與官兵配合使用,林朝棟

131 李國祁,〈清代台灣社會的轉型〉,頁 155。

132 李世偉,《日據時代台灣儒教結社活動》(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頁 9。

133 陳昭瑛〈台灣的文昌帝君信仰與儒家道統意識〉,收錄於陳昭瑛,《台灣儒學:起源、發展與 轉化》,頁 10。

134 李世偉在討論日本統治時期台灣的儒教結社,就會區分成「學藝性」跟「宗教性」兩個種類。。

135 更重要的是,台灣社會地位特殊團體在文教方面的積極參與,事實上也反過頭去加強鞏固了 他們原先在社會上便占據的有利位置。李國祁,《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近 代史研究所,1982),頁 569。

136 然而,由於受到與劉璈政爭的影響,劉銘傳大多與北部的台灣士紳較有往來,尤其是板橋林 家。李國祁,〈清季台灣的政治近代化〉,《中華文化復興月刊》第 8 卷第 12 期,頁 5-11。

負責中路征勦,立功厥偉,即正常撫墾事務,他亦仿照丁日昌辦法,重用 士紳,以林維源任撫墾局總辦,各地撫墾局亦容公正士紳為參議局務……

故銘傳所興辦的撫墾局不僅是官紳合辦的機構,也是軍務政務合一的。他 的番政與墾務仍是具有沈丁時代的特色,具有軍屯或武裝移墾的性質。137

由此可知,台灣社會的文教化並非意指台灣社會地位特殊團體的去武裝化,

相反地,台灣士紳/鄉紳仍然具備著相當程度的武裝,只是被清帝國政府予以合 法化,成為幫助清帝國進行征服、鎮壓的統治工具而已138。所以,台灣文教化的 社會基礎並非建立在清帝國統治勢力與一般民眾之間形成了「官民一氣,上下翕 然」的連帶關係。相反地,其實是台灣士紳與清帝國政府結合成為一種「官紳共 治」的統治秩序。黃富三指出:

傳統的專制王朝,政治、經濟大權集於帝王一人之手。然而,一人之力實 無法掌管大中國的大大小小事務,因此勢須將執行權分散於其下之官僚、

士大夫。而官僚、士大夫亦須強力皇權為後盾,以形成支配萬民之特權階 級。簡言之,皇朝的維護需要一個中央集權的官僚組織與地方分權的士紳 階級充分配合,方能圓滿合作。139

這個權力結構表面上平等分責,事實上強調的卻是「皇權→官權→紳權→民 權」之間的上下位階關係。這種情況同樣反映在清帝國統治末期的台灣宗教與教 育機構等各方面,尤其在書院與科舉的層面,更看得到士紳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二、書院發展與台灣社會

台灣在納入清帝國版圖後的文教制度幾乎與內地各省相同140。清帝國於中央 設有國子監,隸屬禮部,為國家最高的教育及教育行政機構。地方上則在府、州、

縣各設府學、州學、縣學等,統稱為儒學,又可稱為學宮、文廟、聖廟,即今日 的孔廟;起初各地區首長多擔任縣之教諭或府之教授,不過由於儒學後來「課而

137 李國祁,〈清季台灣的政治近代化〉,《中華文化復興月刊》,頁 12。

138 關於清末開山撫番的諸多政策,李國祁所認為的評價,即:「這種武裝移墾形態無論如何是與 十九世紀帝國主義國家的殖民絕不相同,蓋其最終的目的在壓迫使番民內地化,使之成為中華文 化的一份子,絕無滅其種族,強佔其領土的用心。」等語,今日看來,令人匪夷所思。李國祁,

〈清季台灣的政治近代化〉,《中華文化復興月刊》,頁 12。

139 黃富三,《霧峯林家的中挫》(台北:自立晚報,1992),頁 19。相關研究可參考:王亞南,《中 國官僚政治研究》(台北:谷風出版社翻印,1987)。

140 不過由於台灣在建省以前離福建省過於遙遠的緣故,故另設一員學政,由道員兼理,負責全 台文教方面的相關事務。李國祁,〈清代台灣社會的轉型〉,《中華學報》5 卷第 2 期,頁 148。

不教」,所以各地區對於文教方面的需求,便由各地成立的書院來予以彌補141

從書院史表,可看出書院創辦,純官建者十一所,純民建者十所,官民合 建者六所,其餘未考。至於維持費則幾乎都是官民共同籌劃,有官撥公款、

官置學田、官捐資金學田、民捐資金學田等,甚至有衙門訟案判決罰金歸 書院者(明志書院)。142

依據上述的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台灣書院的創辦與維持大多與地方人士的支 持有著相當的關連。台灣書院雖然是有別於一般學校(官學)的教育系統,並且在 儒學乏力、義學書房層級太低、社學廢絕的情況下而成為台灣學術教育的中心。

但是其在發展的過程中卻因為受到政府的監督、指導之下,而漸漸地偏向以科舉 作為目的143

台灣書院的發展跟隨土地開發而逐漸從南向北移動144,乾隆以前大多由官憲 所建,乾隆後則多由地方官紳所建。以明志書院為例,則明志書院便是由寓居該 地的汀州府永定縣例貢生胡焯猷於乾隆 28 年(1763 年)捐獻、屬於地方士紳興設 的私學。而它本來的經費來源主要是胡焯猷於書院興建當時一併捐充的學田 80 餘甲,以及乾隆 34 年(1769 年)由監生郭崇嘏所捐之學田近 190 餘甲。不過,書院 的經費來源後來愈顯不足,於是才有個人一次性的捐款,或者是將互控案件的判 決罰金歸為書院所用的種種情況145

越接近清帝國統治末期才建立的台灣書院,不僅開始出現單純由民間所創建 的現象(如屏東雪峰書院、臺北樹人書院、苗栗英才書院等等);同時從民間書院 必須自籌經營費用的情況看來,更可以確認台灣士紳所代表的重要位置。台灣文 教化的結果從家族個案中可以得知:包括施琼芳、施士浩父子一同考中進士;林 廷璋、林遜賢與林國芳、林維讓叔侄同榜皆為舉人;鄭用錫諸兄弟等也都有科舉 功名的情況,不僅可以以此來理解何以台灣社會至同治、光緒年間便已發展出已 獵取功名為重的社會價值,更可以用來確認台灣士紳本身對於科舉功名的強調與 重視。

上述顯示:不管是與清帝國地方官員在政治上的合作關係,或者是台灣文教 機構的成立與經營、科舉制度的施行成果,台灣士紳事實上都扮演了相當關鍵的 主要角色。尤其從台灣士子科舉中第後並不熱衷前往中國內地任職,大多返回鄉

上述顯示:不管是與清帝國地方官員在政治上的合作關係,或者是台灣文教 機構的成立與經營、科舉制度的施行成果,台灣士紳事實上都扮演了相當關鍵的 主要角色。尤其從台灣士子科舉中第後並不熱衷前往中國內地任職,大多返回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