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近代中國漁權意識的形成
第一節 清末漁權概念的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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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近代中國漁權意識的形成
現代國際海洋法確立之前,在領海為國家陸地領土延伸的思維之 下,領海內的所有自然資源均為國家所獨佔,外人不得侵佔。因此,在 現代國際海洋法制定以前,專屬漁區與領海是一體兩面的概念,本章主 要探討「領海」及「漁權」概念如何在清政府時期萌發;以及此一漁權 意識又如何在北京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期間逐步發展。
第一節 清末漁權概念的萌發
一、 萬國公法的傳入
在西方的國際法傳入中國之前,中國即有在一套處理「越界捕魚」
的規範。康熙51 年(1712 年),朝鮮國王李焞(1661-1720)奏稱,中國漁船 時有越界至朝鮮海境內捕魚,其中不乏盜寇,擾亂朝鮮沿海秩序,希冀 中國方面能加以制止。1准此,中國自康熙朝晚期即禁止漁民越界至朝鮮 海界內捕魚。然而,此項禁令難以確實執行。乾隆9 年(1744 年)時,朝 鮮國王李昑(1694-1776)又奏稱中國漁船多次越界捕魚,慮惹事端。乾隆 遂允朝鮮國王可自行逮捕這些越界捕魚的漁民,並將之解送回中國,另 外命奉天將軍協同辦理,嚴禁中國漁民越界捕魚。2從上述所舉的案例觀 之,過往中國自有一套處理兩國間越界捕魚的規範,以維護沿海秩序。
就性質而言,與近代西方國際法中「漁權即國權」的概念相異。
1 ﹝清﹞覺羅勒德洪等奉撰,《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第六冊,(臺北:華聯,1964),
頁 3348。
2 ﹝清﹞覺羅勒德洪等奉撰,《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第五冊,(臺北:華聯,1964),
頁 3370-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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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後,西方的國際法秩序亦隨之進入了中國。關於海界與漁 權 的 部 分 , 同 治 3 年 (1864 年 ) , 傳 教 士 丁 韙 良 ( William M.P.Matin,1827-1916)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資助下刊印的《萬國公法》
即有相關內容:
各國所管海面及海口澳灣長磯所抱之海,此外更有沿海各處離岸 十里之遙,依常例亦歸其管轄也。蓋砲彈所及之處,國權亦及焉。
凡此全屬其管轄而他國不與也……各國人民有專權捕魚在沿海 本國轄内等處,他國之民不與焉。3
此處的十里即為華里,換算成海浬大約三海浬,為當時國際法上各國普 遍認定之領海範圍。這種西方的國際海洋法慣例在丁韙良的譯介下進入 了中國,且運用於實際交涉上。
光 緒 元 年 (1876 年 ) 李 鴻 章 (1823-1901) 與 日 本 駐 華 公 使 森 有 禮 (1847-1889)針對日本派艦到朝鮮進行測量,遭到朝鮮方面開砲攻擊一事 進行討論時,李鴻章即運用《萬國公法》與森有禮辯駁:「查萬國公法,
近岸十里之地即屬本國境地,日本既未與通商,本不應前往測量,高麗 開礮有因」。4此處李鴻章運用國際海洋法慣例與森有禮進行談判,可以 看出其已有西方國際法中「領海」的概念,但這種概念似乎僅限於對外 談判中的一種防禦手段,未有具體的措施。
另一方面,與「領海」相關者為「漁權」問題。清政府早期以沿海 秩序做為主要考量,如光緒9 年 9 月 6 日(1883 年 10 月 6 日),兩江總督 左宗棠(1812-1885)向朝廷奏稱,鑒於漁業國防之重要,特請清廷令濱海 各省舉辦漁團;將沿海漁戶挑選較健壯者,進行編制。朝廷遂令左宗棠 與邵友濂(1840-1901)辦理。5漁團主要的任務為打擊海盜,維護沿海秩 序,顯見此時清政府關懷者,以治安為主,尚未發展出近代國際海洋法
3 丁韙良(譯),《萬國公法》,(上海:上海書店,2002),頁 73。
4 顧廷龍、戴逸(主編),〈日本使臣森有禮署使鄭永寧來署晤談節略(光緒元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李鴻章全集》第 31 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頁 340。
5 左宗棠,〈創設漁團精挑水勇以資征防摺〉,《左宗棠全集》第 11 冊,(上海:上海書 店,1986),頁 9447-9454。左宗棠對於「漁團」頗為重視,甚至親自組織並校閱漁 團的操練。參見:左宗棠,〈校閱漁團回省日期摺〉,《左宗棠全集》第 11 冊,頁 951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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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漁權」概念。
二、 漁權意識的推手
近代中國發展漁權的概念始於實業家張謇。6光緒29 年(1903 年),
德國洋商欲在膠州灣成立「中國漁業有限公司」,引起了張謇的注意,
認為此舉侵犯中國之海權並奪取漁民權利,遂於光緒30 年(1904 年)咨呈 兩江總督魏光燾建議成立「南洋漁業公司」。張謇認為中國沿海漁鹽之 利頗豐,若中國商人能夠及時聯絡,組成公司,利益將不會被外人所奪。
7張謇建議云:
以內外界定新舊法為宗旨,以南北洋總公司為綱,以省局縣會為 目,以官經商緯為組織。各國領海界大約以近海遠洋為分別,近 海為本國自有之權,遠洋為各國公共之路,我之沿海漁業在隨近 海岸一二十里以內者居十之七,在大洋者居十之三,我既圖以新 法抵制外人拕船捕魚,自宜在遠洋佈置,近海一二十里仍留為我 尋常小船捕魚之利,外為內障,內為外固,可以相資為用。8 此外,1904 年張謇向商部建議「漁界所在,即海權所關」,故中國必須 提倡漁業,以捍衛海權,並以經理漁業,間接鞏固中國海權。9張謇進一步
6 張謇(1853-1926),字季直,晚清政治家、教育家以及實業家。張謇力主實業救國,
試圖運用近代化實業提昇中國之國力。其生平開創諸多實業,例如紗廠以及鹽業等。
有關張謇的研究,參見:虞和平(主編),《張謇:中國早期現代化的先驅》(長春:
吉林文史出版發行,新華經銷,2004)。宋希尚,《張謇的生平》(臺北:中華叢書編 審委員會,1963)。過去關於張謇在漁業發展的貢獻上,大多以實業的角度出發,
雖有部分論文簡單地討論了張謇與清末海權意識發展間的關係,但並未深入討論 之。參見:韓興勇、于洋,〈張謇與近代海洋漁業〉,《太平洋學報》,7(湖南,2008),
頁 84-88。
7 〈商部頭等顧問官張殿撰謇咨呈兩江總督魏議創南洋漁業公司文〉,《東方雜誌》第 一卷第九期,光緒 30 年 9 月 25 日,頁 146。
8 〈商部頭等顧問官張殿撰謇咨呈兩江總督魏議創南洋漁業公司文〉,《東方雜誌》第 一卷第九期,光緒 30 年 9 月 25 日,頁 148。
9 阮忠仁,《清末民初農工商機構的設立:政府與經濟現代化關係之檢討(1903-1916)》, (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1987),頁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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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以降,書多散佚,立國者以漁列諸四民之外,與國政無關係。
隨並其官而亡之,相沿至今。海濱漁人,亦若自甘為細民,不與 學士文人相晉接,以致此學無可稽考,欲求改良,較他務為尤難。
西人以漁業關係海權,且因為實業界上升利一大宗,國既設官以 理之,業漁者亦以此為利權攸關,無不爭相研究,以求達其目 的……故其業漁者,無不深通魚學,熟識海界,彼此不相侵越。
中國口岸之外,即忘其本國之海,任人出入,無人禁之者,真可 嘆也。29
郭鳳鳴在博覽會中認識到西方國家對於漁業及漁權的重視。反觀中國,
長期忽視沿海漁業;除了有損實業之外,更尤甚者,中國任憑外人在其 沿海活動,忘其為己之領海,實為可嘆。因此,郭鳳鳴主張應積極培養 人才,方能確保中國之漁業暨漁權。
雖說米蘭博覽會的性質主要為各國間漁業技術的觀摩與學習,但對 清政府而言則具非凡意義。若細究清朝國內對於該次博覽會的建議以及 商部最後所決定的展出物,不難發現這些有志之士冀望透過國際博覽會 的形式,向西方各國傳達中國對於海權以及漁權的重視。30雖然從目前 的資料中未能推論清政府曾在米蘭博覽會上宣揚中國海權及漁權,31不 過可以得知的是,從中國朝野準備該次博覽會的過程中,海權與漁權確 實受到了朝野的注意,這對於始於近代中國萌芽的漁權意識而言,實為 一大突破。另一方面,有識者藉由參與博覽會,考察西方之文物制度,
並從中發現中國不足之處,並力思改善之道。晚清從事現代實業者,在 漁權意識始發軔的近代中國扮演著推行者的角色。
清政府除了在漁政上進行改革外,由於外船入侵中國海域捕魚,也 開始注意海界與漁權間的問題。光緒 31 年 9 月 14 日(1905 年 10 月 12 日),美國駐上海總領事羅志恩(James L. Rodgers)以美漁船即將往南洋捕 魚為由,請求中國准購水手糧食,但中國方面認為美漁船無權在中國領
29 陳占彪(編),《清末民初萬國博覽會親歷記》,頁 172-173。
30 這次國際博覽會為晚清參與博覽會中最成功的代表之一。9 月 25 日閉會後,中國「計 得獎牌、獎憑百有餘張」。參見:李士豪,《中國漁業史》,頁 70
31 許峰源,〈晚清中國參與 1906 年米蘭博覽會之研究〉,頁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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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內捕魚,對於該領事之請求予以回絕。羅志恩辯稱開捕地區非中國領 海界內,中國方面無權予以拒絕,且美方已知會稅務司並獲得核定放 行。32該次交涉引起了地方官員對於漁界海權的重視,蘇松太道袁樹勛 (1847-1915)即上呈外務部云:「漁業所興之處,即海權所及之處,亦即 海界分明之處。領海主權附於漁界寔則視漁業之盛衰為進退,彼此有至 切極密之關係……漁界不興,海權不明,海權即有關礙」。33呼籲中央注 意海界漁權的問題。顯見漁權意識並非僅限於少數中央官員,地方官員 亦從中推動政府進行相關改革。如山東商務局即向山東巡撫楊士驤 (1860-1909)建議,漁界以伸海權東西各國皆然。中國向無漁政與漁學,
此事關係民生國勢,亟應提倡,恐緩辦則失機宜。希冀能透過伸張漁權 以開實業之利,並在各海口地方設立初等小學校,再擇較優之學童進入 吳淞水產商船兩學堂學習,以培養漁業之專業人才。除此之外,山東商 務局亦力促政府劃定海界,並與近年英國海軍官圖冊內所繪之中國漁界 核對,以免錯誤;並與浙江漁業公司進行合作,仿效南洋漁業公司以武 力保護漁船。34顯見這種漁權即國權的意識並未侷限於特定階層,而是 普及於普及於中央以及地方官員之間。
三、 留學生之譯介
留日學生在近代中國漁權發展的過程中亦扮演不可忽略的角色。
1896 年起,中國前往日本留學生眾多,日本成了近代中國認識西方世界 的窗口之一。十九世紀末,中國正值救亡圖存之際,留學日本學習法政
1896 年起,中國前往日本留學生眾多,日本成了近代中國認識西方世界 的窗口之一。十九世紀末,中國正值救亡圖存之際,留學日本學習法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