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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校園環境之使用對象與需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無障礙校園環境之使用對象與需求

本節主要說明無障礙校園環境的使用對象及不同障礙類別之使用者的需 求,透過這兩部份可以知道無障礙校園環境的設置需考量的重點。

一、無障礙校園環境的使用對象

台灣無障礙協會曾在校園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要點中指出,校園內無障礙設 施應考慮的對象,以行動不便之教師、學生為主,行動不便之家長、社區人士為 輔。其中,在一般學校又以坐輪椅者、柱柺杖者、視障者、聽障者為主,其他類 型者為輔。

林敏哲(2006)提出,營造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是讓行動不便的學生、教職 員、家長、社區人士「方便使用、安全使用」,對一般學生、教職員、家長、社 區人士來說是「更方便使用、更安全使用」,可見校園無障礙環境的設置能讓大 眾都受益。

曾思瑜(2007)亦提出,人的一生當中,因正常生理發展、日常生活操作、意 外或疾病等因素,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處於暫時性障礙狀況。所以,廣義來說無 障礙環境設計之使用對象是全體國民,也就是無障礙校園環境的使用對象是所有 在學校進行活動的人。

邱大昕、陳政智(2008)提出,無障礙設施的可能使用者分成三類,第一類使 用者是無障礙環境設計的主要對象,如:肢體障礙者、視覺障礙者及聽覺障礙者 等。第二類並非設計的主要對象,但卻是可能的使用,如:老人、孕婦、小孩、

提重物者等。第三類使用者不僅不是預設的使用者,反而是設計時希望排除的對 象,如:機車或攤販等。

上述學者專家的見解都認為無障礙設施的使用者,不單只是行動不便者或身 心障礙者,其他暫時性行動不便、老弱婦孺甚至是正常人都應被列入使用對象加 以考量。校園內的無障礙設施以短期性來規劃,主要對象當然是在校服務的身心 障礙教職員及學生,然而隨著時空的改變,校園內的人事會變動且身心障礙者各

個具有不同的障別及障礙程度,可說個體差異性極大。故,若僅以短期規劃來設 置無障礙校園環境,肯定是無法應付不同時空中各類障礙者的需求,唯有以整體 性、全面性及長期性來設計無障礙設施,方能使無障礙校園環境發揮其最大效用。

二、行動不便者對無障礙環境的需求

所謂行動不便者,就內政部營建署(1998)的定義是指因個人生理或心理條件 和建築環境條件間存有差異,而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的個人。從無障礙環 境設計的觀點而論,行動不便者依其生理、心智條件及障礙的不同大致分為:視 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心智障礙和暫時性障礙者。研究者依據上述前四 類行動不便者對無障礙環境的需求進行以下說明:

(一)視覺障礙學生的無障礙環境需求

視障者因視力極弱或分辨色差能力不佳,甚至無視力,導致其在行動上明 顯受到困難,因此在學校的無障礙設施需有聽覺、觸覺的訊息提示。而為了要提 供給視覺障礙者安全、便利的無障礙環境,對於建築物之格局設計以及室內傢俱 陳設,皆應考慮視覺障礙者的需求,其注意事項列舉如下(柯明期,2004):

1.訊息方面可運用觸覺信號,導盲磚、點字、語音輔助系統等,配合明顯的 標誌及告示牌。

2.視障者在轉動及找尋方向有困難,可用色彩、光源、材質等差異來便利她 們辨認方向。

3.校園內設置廣播系統讓視障生能聽聲辨位,並於適當高度設置學校平面 圖,提供行動引導。

4.範圍太大的地方應分隔成較小的矩形區,以利定向。

5.地板、道路宜保持直角系統,使視覺障礙者易於定向。

6.走廊兩旁應避免有凸柱、牆面不要有突出物、地面不宜高低不平。

7.對於可能造成危險之處,宜事先加以防範,如:樓梯扶手、安全欄杆、水 溝加蓋、以及在接近危險處所之前舖設警告地磚等。

8.樓梯、走廊等地方,宜裝設扶手以利沿行。

9.升降機的按鈕處旁要加裝點字標示,同時也裝設語音自動播報系統。

10.傢俱器具之選購予裝設,應考量視覺障礙者行動的安全和使用上的方 便,且不宜經常變動,若有更動應事先告知。

11.視覺符號予聽覺信號應互相配合使用,視覺符號或標誌的裝設,宜考量 弱視者的需求,例如盡量用顏色或器材作顯著對比,以利弱視者分辨。

12.使用燈光作為方向導引,並應注意燈光來源,不可引起昏眩。

13.工作場所應避免雜音干擾。

(二)聽覺障礙學生的無障礙環境需求

聽覺障礙學生從外表看起來並沒有明顯的障礙特徵,因此易讓人疏忽他們 也需要一個無障礙的環境來進行學習行為,學校應該詳加思考與規劃有關聽障生 的無障礙的校園環境(郭俊弘,2007)。

1.物裡環境:學校各區域及活動場所,應多加指示牌、配置圖、導向標誌或 方向指標;校園宜設有傳真機、電腦顯示看板,以利聽覺障礙學生的傳訊與溝通;

布告欄應以淺顯易懂的說明、圖示、字幕或手語呈現。其次,聽障生的學習環境 應安排在遠離噪音的區域。

2.轉換聽覺訊息呈現方式:將一些聽覺訊息轉換成視覺方式呈現,例如:裝 設燈光,以不同顏色代替上下課鈴聲;廁所內加裝閃光器,當外頭有人敲門時會 自動閃燈;在危險地區或重要場所,應加裝視覺閃光警示器。

(三)肢體障礙學生的無障礙環境需求

肢體障礙學生常見的類型有:腦性麻痺、肌肉萎縮、成骨不全症、小兒麻 痺、脊髓損傷、骨癌等,因此校園無障礙設施必須協助肢障學生克服在移動、行 動上的困難。

1.空間設計:地面的鋪設應平整防滑,通路空間必須讓輪椅能通過、能迴轉,

地板不應有高度差。

2.動線安排:目前無障礙設施通常都採單一區域或重點式設置,因此無障礙

通路的動線安排就十分重要。

3.設備設施的便利性:馬桶、門、門把、水龍頭、開關等,都應具備使用便 利的功能,以方便肢障學生的操作使用。

(四)其他障礙者的無障礙環境需求

心智障礙者因智能受限的影響,校園環境中的設備設施最好以最簡單、方 便的操作方式,來解決他們使用上的困難。其他身體病弱學生,體力可能較差或 身體功能欠佳,需預防其跌倒、碰撞等意外發生,因此硬體設施的防撞、防滑材 料使用上應多加注意。至於暫時性障礙者,則須視其障礙的部位才能給予適當的 協助,不過應不外乎包含於上述四項無障礙需求內。

綜合上述各類行動不便學生的無障礙環境需求,其中安全、方便使用仍是 最重要的部分。除了硬體設施外,在校園中師生、同儕之間的關係,亦是另一項 值得關注的無形無障礙環境,師生、同儕的關心,以及接納、尊重的態度,對行 動不便的學生來說,都是一股極大的力量,能使他們忘卻身體上的不方便,而更 佳融入校園的群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