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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與分析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將檢核表所收集到的資料,進行編碼並輸入電腦,利用統計套裝軟體 程式進行分析處理。主要採用次數分配及百分比等描述性統計,來說明台東縣國 小各項無障礙設施之設置情形及符合法定標準之比例,再加以深入探討有無設置 特教班或資源班、學校規模大小與學校所在區域等三項條件,是否對無障礙設施 的設置率及合格率有所影響。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旨在彙整檢核表調查所得的資料,分析台東縣國小無障礙校園環境之現 況及檢視是否因學校背景及條件的不同,導致各項無障礙設施的設置有所差異,

最後針對無障礙環境設施之問題點做進一步的統整說明。本章內容共分三節,第 一節為台東縣國小無障礙校園環境現況分析,第二節為台東縣不同國小無障礙設 施設置之差異情形,第三節為台東縣國小無障礙設施問題檢討。

第一節 台東縣國小無障礙校園環境現況分析

一、學校基本資料

本研究針對台東縣91所國小進行無障礙環境實地勘查,所有勘查工作都由研 究者親自檢核。依據研究需要將全數學校分為三大區域,分別是台東市21所、鄉 鎮地區64所、離島地區6所。

本研究所勘查的建築物皆以學校主要且最多人使用的教學大樓為主,若該校 設有自足式特教班或資源班,則以該班級所在的大樓為勘查對象。

其次,在有無設置自足式特教班或資源班該項所得到的資料是,台東市區有 10所學校設有自足式特教班或資源班,佔市區學校總數約二分之一;鄉鎮地區共 有11所學校設有自足式特教班或資源班,佔鄉鎮地區學校總數約六分之一;離島 地區共有2所學校設置自足式特教班,分別是綠島鄉1所,蘭嶼鄉1所,佔離島地 區學校總數約三分之一。然而台東縣幅員廣大,從設置的學校所分布的地點可了 解,自足式特教班或資源班的設置點仍以市區或鄉鎮區域間之主要聚落為主。

台東縣國小規模從班級數來看, 12班以下的學校共有77所,13-24班的學校 共有9所,25班以上的學校共有5所,顯見台東縣的國小近八成五都屬小型12班以 下的學校。台東縣國小無障礙校園環境設置標準檢核表之學校基本資料,詳列如 表4-1。

表 4-1 台東縣國小基本資料

將上述資料統計處理如表4-3、表4-4,分為「無障礙設施設置率」及「無障 礙設施合格率」兩部份進行結果分析,說明如下。

(一)無障礙設施設置率

從表4-3可以得知,校園內的九大項無障礙設施中,以避難層出入口、室內 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樓梯等四項的無障礙設施之規劃設置,達100%的設置 率,其次是室外引導通路、廁所盥洗室也分別達到96%與92%的設置率;而設置 率低於百分之五十的無障礙設施,包括有停車位僅40%及昇降設備的5%。

表 4-3 無障礙設施設置率一覽表

檢核項目 有設置學校數 設置率

室外引導通路 87 96%(87/91)

坡道及扶手 51 56%(51/91)

避難層出入口 91 100%(91/91)

室內出入口 91 100%(91/91)

室內通路走廊 91 100%(91/91)

樓梯 91 100%(91/91)

廁所盥洗室 84 92%(84/91)

昇降設備 5 5%(5/91)

停車位 36 40%(36/91)

根據研究者現場的觀察發現,「昇降設備」之設置率僅5%與學校規模大小有 很大的影響關係,台東縣有八成五的學校屬小型學校,因此建築物多為兩層樓,

昇降設備的需求不高,而市區大型學校,因建築樓層達3至4層較有昇降設備的需 求。

「停車位」的設置率只達40%,這與台東縣人口不稠密及土地廣闊有關,除 了市區學校外,鄉鎮、離島地區的學校周邊停車方便,甚至校園內停車空間充足,

因此降低了對設置無障礙停車位的需求認知。

「坡道及扶手」設置率為56%,總計有51所學校有設置該項無障礙設施,不 過經實地觀察發現,另40所未設置學校中,有28所學校是地勢平坦,從校門或停 車位到主建物,身心障礙者都能獨立到達,不會遇到高低起伏的路面而受阻,所

以這些學校是屬於未設置學校中,沒有設置需求的部份。另12所學校的情況則是 極須設置,因主建物與地面有很大的高低差,身心障礙者無法到達,即使有人陪 伴,亦須耗費心力。

「廁所盥洗室」設置率達92%,經研究者查證與教育部九十二年頒布「教育 部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原則」,由教育部部分補助所需經費,協助加速改善 無障礙校園環境有關。台東縣國小無障礙之廁所盥洗室於民國93年至民國97年間 修建的總計有53所,大幅提升了該項設施的設置率,從實地觀察中發現,這些廁 所盥洗室之外觀都非常的新穎且乾淨,與校園中其他廁所相比差異很大。

「室外引導通路」設置率達96%,經觀察得知台東縣國小校園內道路進入建 築物的動線界面明確,大部分都使用磚面、水泥、柏油等不同材質的路面,與花 圃、草地做明顯區隔,使得整體校園引導動線相當清楚。

「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樓梯」等四項的設置 率達100%,這與設施本身就是學校建築物興建時需具備的基本項目有關,而其 中是否加入了無障礙設計的考量或是加以補救改善,隨著時間及需求會有所差 異。

(二)無障礙設施合格率

從表4-4可以清楚了解台東縣國小各項無障礙設施的合格情形,有設置的無 障礙項目中,哪些設施的合格率較高,哪些設施合格率偏低需要加以改善。

表 4-4 無障礙設施合格率一覽表 檢核

項目 調查細目 合格次數 合格率

(1)建築線(道路)至建築物出入口之無障礙引導設施 69 79%

(2)引導通路淨寬≧130cm 87 100%

(3)地面順平,防滑舖材 65 74%

(4)通路 130cm 範圍內,盡量不設置水溝格柵或其他開口 87 100%

室外引 導通路

單項合格比例 89%(308/348)

表 4-4 (續) 檢核

項目 調查細目 合格次數 合格率

(1)坡道應設置在建物主要入口處,否則應設置引導標誌 39 76%

(2)坡道淨寬≧90cm(雙向≧150cm) 44 86%

(3)坡度不得大於 1/12 32 62%

(4)地面順平,不得鋪設導盲磚 30 58%

(5)坡道兩側未靠牆者,應設置防護緣,高≧5cm 34 66%

(6)兩側連續性扶手,直徑為 3.2-4.5cm,高 65~85cm 與壁面

距離應≧5cm 28 55%

(7)扶手應作防勾撞處理 36 70%

(8)應設置穩固,不得搖晃 42 82%

坡道及 扶手

單項合格比例 70%(285/408)

(1)地面順平,不宜有高低差,以利輪椅通行 67 74%

(2)避難層之水溝應加蓋或隱藏處理 49 54%

(3)應置聽視覺警示設備,如:閉路電話或電子字幕 2 2%

避難層 出入口

單項合格比例 43%(118/273)

(1)出入口淨寬≧80cm 61 67%

(2)地面應平順避免設置門檻,0.5~3 公分應作 1/2 斜角處理 31 34%

(3)門把應易為上肢不便者使用,如:槓桿式或圓棍式把手 24 26%

室內出 入口

單項合格比例 42%(116/273)

(1)地面順平,不宜有高低差,若有應設置坡道 76 83%

(2)通路走廊寬度≧120cm,淨高≧190cm 91 100%

(3)防滑舖材 6 7%

室內通 路走廊

單項合格比例 63%(173/273)

(1)不得設置旋轉梯 91 100%

(2)樓梯踏面不得突出,且應加設防滑條。 84 92%

(3)梯級斜面≦2cm 91 100%

(4)梯緣未臨接牆部份,應設置高出梯級踏面 5 公分防護緣 77 85%

(5)兩側應裝設連續性扶手,直徑為 3.2-4.5cm,高 65 ~85cm

與壁面距離應≧5cm 19 21%

單項合格比例 56%(471/819)

表 4-4 (續)

單項合格比例 50%(544/1092)

(1)出入口淨寬不得小於 80 公分 2 40%

單項合格比例 66%(33/50)

(1)應設置於最靠近建築物之出入口處 34 92%

(2)明顯標示無障礙停車位標誌 3 8%

(3)地面應順平防滑,不可使用鬆散性質的砂或石礫 33 89%

(4)機車停車位:長度≧220cm,寬度≧230cm 5 14%

(5)汽車停車位:長度≧600cm,寬度≧350cm 31 86%

停車位

單項合格比例 6%(122/185)

根據上述統計資料得知九項檢核項目之單項合率分別為,「室外引導通路」

達 89%、「坡道及扶手」達 70%、「避難層出入口」僅 43%、「室內出入口」僅 42%、

「室內通路走廊」達 63%、「樓梯」達 56%、「廁所盥洗室」達 50%、「昇降設備」

達 66%,「停車位」僅 6%。各檢核項目詳細分析如下。

1.「室外引導通路」

該項調查細目總計有 4 項,單項整體合格比例為 89%。其中「引導通路淨 寬≧130cm」及「通路 130cm 範圍內,盡量不設置水溝格柵或其他開口」兩項合 格率 100%,全縣 87 所設置學校都合格。「建築線(道路)至建築物出入口之無障 礙引導設施」合格率是 79%,有 18 所國小不符合標準,主要問題是無障礙引導 設施並非設置在主要路線上,且未有明顯標示,如:斜坡道設置於建物兩側非正 門之出入口;「地面順平,防滑舖材」合格率僅 74%,有 22 所國小不符合標準,

主要問題是地面鋪材破損導致凹凸不平。

2.「坡道及扶手」

該項調查細目總計有 8 項,單項整體合格比例為 70%,從統計資料中可看 出,沒有全部合格的細項。合格率達八成的有「坡道淨寬≧90cm」及「應設置 穩固,不得搖晃」兩項;合格率達七成的有「坡道應設置在建物主要入口處」與

「扶手應作防勾撞處理」,不合格的主要問題分別是,坡道設置在建築物的最左 側或最右側,但無引導標誌指引方向。而扶手的防勾撞處理,主要問題是未設計 往下彎曲完整連結的防勾部分,易引起衣物勾住導致跌撞的情形。合格率達六成 的有「坡度不得大於 1/12」和「坡道兩側未靠牆者,應設置防護緣」,在坡度不 合格的問題方面,主因是坡度大於 1/12,研究者實際測量結果,常出現的不合格 坡度介於 1/10 至 1/5 之間。此項合格率最低的是「地面順平,不得鋪設導盲磚」、

「兩側連續性扶手,直徑為 3.2-4.5cm,高 65~85cm 與壁面距離應≧5cm」兩項 僅達 5 成,前項主要不合乎標準的部份多為坡道上鋪設導盲磚,後項的主要問題 在於坡道只設置單側扶手。

3.「避難層出入口」

該項調查細目總計有 3 項,單項整體合格比例為 43%。其中「應置聽視覺 警示設備,如:閉路電話或電子字幕」合格率只有 2%,全縣國小只有 2 所學校 在避難層出入口處設置電子字幕。而「避難層之水溝應加蓋或隱藏處理」該細項 的合格率為 54%,不合格的部份在於水溝未隱藏處理亦無加蓋,有些則是水溝蓋 孔太大,低年級小朋友的腳很輕易的就能踏空,身心障礙者亦容易跌入受傷。合 格率較高的是「地面順平,不宜有高低差,以利輪椅通行」這細項,合格率是 74%,不合格的部份常見的有:避難層出入口處設有階梯或具有高低差,抑或出

該項調查細目總計有 3 項,單項整體合格比例為 43%。其中「應置聽視覺 警示設備,如:閉路電話或電子字幕」合格率只有 2%,全縣國小只有 2 所學校 在避難層出入口處設置電子字幕。而「避難層之水溝應加蓋或隱藏處理」該細項 的合格率為 54%,不合格的部份在於水溝未隱藏處理亦無加蓋,有些則是水溝蓋 孔太大,低年級小朋友的腳很輕易的就能踏空,身心障礙者亦容易跌入受傷。合 格率較高的是「地面順平,不宜有高低差,以利輪椅通行」這細項,合格率是 74%,不合格的部份常見的有:避難層出入口處設有階梯或具有高低差,抑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