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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期間之收入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65-68)

第三章 財務分析模式之建立

3.4 BOT 模式之特定參數

3.4.7 營運期間之收入

採「BOT 模式」之收入,將視其開發建築物之使用項目而不同,

為主要開發建築物之使用,概可分為住宅、辦公室及商場等三大類型,

其收益以業主角度而言,本研究假設係併入由投資人(即特許公司)

繳納之權利金中,無需予以分算,惟為能確保可順利徵得投資人,故 仍就投資人可能之收益進行評估以作為參考,其收益方式分述如次:

一、住宅:

以 BOT 方式辦理之開發案一般多以商業用途居多,係因如採 用住宅用途,消費者與特許公司間之權利義務之保障難以釐清。

惟近來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之「京站」案,為捷運聯合 開發模式結合 BOT 與地上權住宅之首例,因地上權住宅房價低 廉、地段優異,故造成相當優異之銷售成績,也同時開創 BOT 開 發模式作為住宅使用,且亦可預售及一次賣出至特許期限終止之

價款,對降低特許承商之經營風險及現金流量與投資報酬率之優 化,產生開創性之影響。以京站案為例,其地上權住宅使用期間 為 43 年(自完工交屋至由投資人回收),其市場成交價格約為每 坪四十萬元,僅有鄰近地區住宅售價之五成餘,故推出後其銷售 相當順利,亦可證明如能有慎密之配套措施,捷運場站土地以

「BOT 模式」開發做為住宅使用,仍為一可行之方式。故本研究 對於採行「BOT 模式」之住宅係假設採「地上權住宅」方式出售,

至收益價格,採用鄰近地區住宅市場行情之 60%為基準價格,且 因可採預售,故假設於興建期屆滿前 2 年收入基準價格 15%,興 建期屆滿前 1 年收入 15%,營運期第 1 年收入基準價格 60%,第 2 年收入基準價格 10%(考量部分餘屋及交屋程序延滯)。

二、辦公室:

依據高力國際針對臺北市第二季辦公大樓市場研究報告指 出,由於(2007 年)臺北市第二季辦公大樓市場並無任何新供給,

臺北市辦公大樓平均空置率經過第一季微幅上升後,第二季空置 率下降 8.6%,其中以頂級辦公大樓最為明顯,空置率由第一季的 33.4%下降至 25.8%。平均租金由第一季每坪 1,970 元上升至 1,980 元,開價與成交價皆上升,租金議價空間持續縮小。而又以頂級 辦公大樓的空置率降幅最為明顯,下降至 25.8%,另因捷運聯合開 發案均位於人口稠密、交通便捷與商業機能興盛之地區,故如做 為為辦公室使用,基於交通之便利性及與捷運設施共構之因素,

標榜「到站搭電梯就到辦公室」其租、售價格均較鄰近地區一般 建築物為高,且空置率較低、銷售時間較短(臺北市之辦公室概 估行情如附錄 C.6)。

本研究於進行財務分析時對其租金依據鄰近地區類似辦公室 出租行情酌予提高。另依據市場慣例,於簽約時由承租人先行繳 納三個月之出金作為履約保證金,於營運期滿時退回。假設開發 建物整體之出租率,興建期屆滿第 1 年為 70%、第 2 年為 85%、

第 3 年至特許期滿則為 95%(考量換約重新招租者),其租金則因 整體辦公室租金每年或有微幅調漲,惟隨著建物逐漸老舊,則較 整體平均租金率亦將有所落後,故以全期而言假設不變。

三、商場:

臺北市內之主要商圈,概略可分為都會型商圈、區域型商圈,

都會型商圈,主要包括忠孝 SOGO、西門町、臺北站前、士林及 信義區華納威秀等,而目前臺北市主要商圈,其平均租金以忠孝 商圈為最高,平均可達 6000-20000 元/坪/月,尤其位於忠孝東路 沿街店縣平均資金水準約在 10000-15000 元/坪/月,其次為站前商 圈及屬區域型商圈之公館商圈、西門町,平均可達 5000-15000 元/

坪/月。

以捷運土地開發基地而言,各基地均位於人口密集、交通便 捷之精華地段,開發後設置之商場均位於捷運出入口旁,兼具地 利及人潮進出之優勢,故於鄰近地區之類似商場,應可取得較佳 之租金水準或售價。故本研究對於商場使用部分之假設,如屬地 上權住宅附屬之商場,因多為地面層附近之樓層,規模不大且其 上方之住宅使用權已分售,無法達到由投資人持續經營之規模,

故採用出售(地上權)方式處理,其售價則為鄰近地區商場售價 之 60%;如全建物係採用出租,則其經營租金收入,比照辦公室 產品,假設開發建物整體之出租率,興建期屆滿第 1 年為 70%、

第 2 年為 85%、第 3 年至特許期滿則為 95%(考量換約重新招租

者),至租金水準,參考鄰近地區商場租金水準較高標準計算,分 析期間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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