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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分析模式建構之步驟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9-42)

第三章 財務分析模式之建立

3.1 財務分析模式建構之步驟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圖 3.1 財務分析模式建立流程圖

概念設計模式建立

聯合開發財務分析模式建 BOT 財務分析模式建立

財務分析模式完成 與預測相符

進行財務分析

財務分析結果分析 權益分配模式建利

共同性參數設定 聯合開發參數設定 BOT 參數設定 財務分析模式建立

基本參數:

一、開發建築物基本假設參數之估算:依據各基地不同之條件如使用 分區、建蔽率、容積率等限制,於未進行開發前,先行估算財務 分析時所需之建築物基本參數如:樓層數(地上及地下)、樓地板 面積、停車位數量、使用組別、施工期間等。

二、依據鄰近地區不動產行情及不動產市場趨勢,分析開發建築物各 種使用形式時之租售價格。

三、彙整分析金融市場各項數據,設定投資人(亦即 BOT 模式之特許 承商)資金來源如自有資金及融資比例、貸款利率、資金成本及 計算其折現率與股東要求投資報酬率等參數。

四、依據地主與投資人之各項貢獻成本,試算開發完成之建築物,投 資人與地主間之分配比例,以作為「聯合開發模式」後續各項分 析依據。

五、依據現行作業模式及「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之規定,訂 定「BOT 模式」時所採用之特許經營期限、權利金之繳納方式、

興建期程與營運期間之地租等條件。

六、財務成本與收入:

(一)成本部分:

「聯合開發模式」投資人之成本為建物興建成本與包 含利息、保險、行銷等間接費用。地主之成本則為與投資 人進行權益分配後應移轉予投資人之土地價值;而於「BOT 模式」投資人之成本為建物興建成本與包含利息、保險、

行銷及於特許期間支付地主開發權利金及營運權利金等,

地主之成本則為特許期間土地之使用收益權。

(二)收入部分:

「聯合開發模式」投資人與地主之收入均為建物興建 完成後依投資人與地主權益分配分別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 之處分(租或售)收入;而「BOT 模式」投資人之收入為 特許期間建物之租售(含使用權移轉)收益,地主之收入 則為投資人提供之權利金及特許期滿後建築物之殘值(無 償移轉且建物仍堪使用時)。

(三)現金流量分析:

將前述基本資料建立後,即可依據「聯合開發模式」

及「BOT 模式」之特性分別計算分年現金流量。

(四)財務指標分析:

依據現金流量,「聯合開發模式」財務分析評估指標可 採用內部投資報酬 IRR(Internal Rate of Return)、淨現值 NPV(Net Present Value)或本益比 B/C;「BOT 模式」則多 採還本年期(PBY)、內部投資報酬率及淨現值等,進行財務 之分析,惟為就兩者進行比較,先行計算「聯合開發模式」

內部投資報酬率,再以「BOT 模式」進行財務分析之試算,

以求得業主於相同投資報酬率情境下,相對之權利金收取 金額。

(五)財務分析結果比較及探討:

探討於不同開發模式及不同產品型式下,投資人及地 主之各項財務指標,以作為主管機關擇定開發模式及開發 產品之決策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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