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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國家的政府對於營養增補劑的生產製造並無明確的法令規章加以約束,

也尌是說產品內含的成份可能與外包裝或外盒標示不同,增補劑中未標明的物質 有可能含有運動禁藥管制規定的禁用物質。根據研究報告指出,市售供運動員使 用的產品中有高達 20% 左右內含未標示,且可能導致藥檢陽性的物質。許多藥 檢陽性案例都和誤用營養增補劑有關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2004)。首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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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或選購以及購買營養增補劑之前,我們要先定義營養增補劑,運動員合法使 用的飲食稱為營養增補劑。然而,營養增補劑與運動禁藥有何差異?國際奧林匹 克委員會指出,只要食用的物質與方法在運動禁藥進用清單內容裡,尌屬於運動 禁藥;如未含運動禁藥成分,且食用方法也未在清單內,則為營養增補劑,可用 來提升身體機能水準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2010)。

運動筆記 (2011) 提及運動增補劑又可分為心理、生理、物理、藥學、營養 5 種不同類型的增補劑,其中最普遍被大眾使用的便是營養增補劑。運動選手常 使用的運動增補劑包括:維生素與礦物質補充劑(運動員最主要攝取維生素 C)、

蛋白質補充劑(牛奶、雞精、高蛋白營養品),以及肌酸。郭婕 (2003) 在「熱門 營養補充劑一肌酸」一文中針對營養增補劑 「肌酸」做了一系列介紹,依序為 肌酸簡介和肌酸特性。肌酸在 1832 年已被科學家所認識,但於最近數年才被科 學家發現其驚人的潛力,近年來更成為運動生化營養學家熱門研究之營養性補充 劑。肌酸是由精胺酸 (arginine)、甘胺酸 (glycine)及甲硫胺酸 (methionine) 三種 胺基酸所合成的物質。人體內肌酸的來源有身體自行合成及由飲食中攝取而得。

肌酸在體內可與磷酸肌酸 (phosphocreatine;簡稱 CP 或 PC,亦有稱為肌磷酸,

為人體運動時三大能量系統中之 ATP-PC 系統中的 PC) 互相轉換,之後代謝由 尿液中排出。部份研究顯示其有助於偏重肌力與爆發力項目的選手之運動表現。

亦可以幫助能量之生成並增加體內之去脂體重(Lean body mass),提供了所有年 齡層之男女在一個可靠安全的方法去增加身體肌肉,肌酸的使用並未列入 IOC 禁藥檢驗範圍,可以安心使用。

肌酸 (creatine) 近年來成為運動生化營養學家熱門研究之營養性增補劑,以 期提高運動表現,並已於多個實驗中証實肌酸對瞬間動作及肌肉之生長有著正面 的幫助。在美國體育界,許多職業運動的明星--如打破美國職棒全壘打記錄的馬 奎爾,或是 NBA 職籃明星卡爾〃馬龍,都是肌酸眾多擁護者之一,他們宣稱服 用肌酸得到如此強勁之爆發力,並稱肌酸為炸彈 (the Bomb)。國內女子短跑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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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佩菁,亦經媒體報導服用此一物質,而其成績表現皆非常出色,此種傑出的表 現除了艱苦的訓練之外,是否確實和服用肌酸有關,相關性又有多大,則有待繼 續探討 (郭婕,2003)。肌酸的特性包括:讓肌肉儲存更多能量、增強爆發力及 肌力、肌酸可促進去脂體重之合成、肌酸可儲存於肌肉中、肌酸補充可於體內停 留數週,以及酸補充對爆發力、瞬間動作型運動成績較有助益。而運動增補劑種 類繁多,運動員若使用恰當,尌能增進運動表現。選購時,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 明、標示不清產品,若產品標明能夠增進肌力、燃燒脂肪,則極有可能含有非法 興奮劑的成分,可能一不小心尌誤食了運動禁藥。其實人體所需的營養都能從日 常飲食中取得,若帄日有偏食的習慣,依賴運動增補劑補充身體缺乏的營養也只 能有短暫的效果。正確服用運動增補劑與均衡的飲食才能為運動員帶來最佳的運 動表現 (運動筆記,2011)。

Baylis, Cameron-Smith 與 Burke (2001) 指出選手所談論營養增補劑的類型 包括:能量配方 (energy formulation) 包含運動飲料 (sport drinks)、液體膳食 (liquid meal)、運動能量棒 (sport bars)、碳水化合物凝膠 (carbohydrate gels)、含 碳水化合物之增補劑(carbohydrate loading supplements)。錢桂玉、許美智 (2012) 在營養增補劑的使用上指出,可分一般性增補與依照競賽項目特性之專一性增補 策略。一般性的增補策略重點在於補充選手無法達到均衡飲食時的營養,專一性 的增補策略在於因應運動特性給予適當的建議,運動種類大致可分耐力型與肌力 或爆發力型,耐力型運動員增補重點在於儲存足夠量的肌肉肝醣(肌肝醣),它是 人體運動時的主要能量來源,延遲肌肝醣耗竭的時間點,增加人體運用脂肪為能 量來源的能力,或增加人體運用氧氣的能力,以及降低代謝產物產生,以減少疲 勞的發生,常見的增補劑是高醣蛋白質/胺基酸飲品、支鏈胺基酸與草本植物類 (例如:紅景天、刺五加)。肌力型運動員增補重點在於提供短時間的能量來源,

以及預防高強度下肌纖維組織受損,與促進肌肉蛋白質合成,純肌酸、加糖肌酸、

必需胺基酸以及乳清蛋白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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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2004) 針對運動員需要攝取營養品時,應先諮詢運動 營養師或運動醫生等合格的運動科學專業人員意見,確保運動員所需的營養可由 日常飲食中獲得補充。若專家認為您需要使用營養品,這些人應該是可以維護您 的營養需求及健康問題的適當人員,應該充分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並接受嚴格的 責任原則規定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2004)。2003 年,國際奧會營養工作小組 也聲明其對運動員談論營養增補劑的立場:「運動員隨意談論營養增補劑的作法 應更加小心謹慎,使用營養品無法補充偏食以及飲食的不足。想使用營養品及運 動食品的運動員應考慮到其效用、成本、影響健康和成績的風險,以及可能出現 運動禁藥檢測陽性的潛在風險。」(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2004) 。絕大部分的 營養品製造商都宣稱他們產品的有效性,但這些都未經具有公信力的科學研究證 實,而且廠商也很少告知消費者有關潛在的負面效益的資訊。營養品製造業為營 利事業,運動員應該獲得正當協助,而能辨識到底這是行銷策略還是事實的資訊。

若運動員決定使用營養品,最好選用已建立良好聲譽及使用優良製造作業的公司 產品,例如大型的國際製藥廠 (詹貴惠,2012)。

綜合以上論述,營養增補劑在國內外的文獻大部分以一般民眾與運動員的使 用狀況為主,目前沒有學者探討營養增補劑與口碑傳播的關係,因此本研究將探 討談論營養增補劑的會員透過口碑傳播而產生購買意願,並加以討論談論營養增 補劑的會員口碑傳播之內在動機以及外在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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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参章 研究方法

本章根據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及相關文獻探討的結果,說明本研 究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並以研究架構、研究流程、研究問題、研究對象及工具、

資料處理與分析方法等,分項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