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父權體制、性侵害迷思與女性主義理論
第二節 父權體制下的性別控制與性侵害迷思
父權體制(patriarchy)不是「男人」的集合體,父權體制是一種社會,一種男 性與女性都參與的社會25。 在父權體制的社會中,男性與女性各自揹負了被期 待的性別樣貌,這兩個性別樣貌顯現於外就是所謂的「女性氣質」(femininity) 與「男性氣概」(masculinity)。女性氣質與男性氣概是父權體制得以不朽的社會 控制重要工具。在這樣的體制下,我們都在社會所認可的性別角色上做投資,因 為每個人對於「我們是誰」都需要穩定的認知以在社會中獲得有一個安穩的位 置。女性氣質與男性氣概概念的二分使我們將男人與女人視為截然不同的人26。 它無法描繪我們真實的樣子,卻能夠描繪我們「應該要有」的樣子,它構成了所
25 ALLAN G.JOHNSON, THE GENDER KNOT 5(2005).
26 Id. at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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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的性別角色(gender roles),定義了男人及女人期待中的樣子及行為舉止,而這 正是父權體制得以運作的核心27。所謂的角色(role)就是基於一個人在社會關係中 佔有的位置而對其產生的期待28,角色使我們能鑑別一個人並且確定他在社會中 的位置29。在性別角色裡,女性或男性的定位對於我們的認知、期待及待遇有強 烈的影響,而將我們歸類於不同的社會位置。由於性別角色在父權社會中如此的 重要,攻擊一個人不夠有女性氣質或男性氣概就是很大的控制,因為這會挑戰他 們關於「他們是誰」的認知而使他們覺得是被摒棄於社會之外的人30。當你所表 現的性別角色不符合父權體制的期待時,就會受到父權體制的懲罰。例如每個人 在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中,都會遭遇一些性別控制,父母會要求男生要有男生的 樣子、女性要有女生的樣子。小男孩如果哭了,大家會灌輸他「男兒有淚不輕彈」
的觀念,愛哭、溫柔的小男生常會被貼上「娘娘腔」的負面標籤。相反的,女孩 子如果過於男孩子氣,大家則會開始擔心她會「嫁不出去」,稍微強悍一點的女 孩子也會被認為具有「男人婆」的負面形象。父權體制的性別角色二分適用到我 們對於性侵害犯罪的認知時,就產生了所謂的「性侵害迷思」。
第一款 什麼是性侵害迷思?
「男性數十年來都在書寫有關女性的強暴幻想—有關我們渴望被強暴的 欲望、享受性卻不用承擔責任的欲望、能夠在性中扮演消極參與者的欲望,而當 我們在雙方關係中受摒棄或在性的過程中被發現而被迫解釋時,就會指稱是強暴
31。」
父權體制意識型態下對於性別概念的二分衍伸至性的層面,使得社會對於男 人及女人的「性」(sexuality)有雙重的標準。在父權體制下,性對於男人是正常,
27 Id. at 90.
28 Id.
29 Id. at 91.
30 Id. at 92.
31 SUSAN ESTRICH,REAL RAPE 5(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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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人卻是不正常的32。因此,男性可以自由的表達慾望及侵略性,因為這被 認為是男性所應該具備的特質。相反的,女性則應該表現得安靜柔順而不應該有 慾望。女人不是完全不能發聲,但她的說話只能是為了取悅或撫慰男人,她不能 表達自己的需求或意見,不論是關於性、權力、政治、或經濟。表達意見的女人 被認為是暴力而有侵略性的33,是不符合性別角色的壞女人。「好女人」是貞潔 的女人、是專屬於一個男人的財產,而「壞女人」是不貞潔的女人、她不是一個 男人的專屬財產,是所有正常男人表現性慾的工具34。在女人應該要是安靜而被 動,男人應該要積極而有侵略性的性別角色規範下,性行為中的暴力得以正當 化。強暴被認為是一種引誘(rape as seduction)。亦即,暴力(violence)可以是,也 通常是合意性行為的一個部份,父權體制相信,性行為中含有一定程度的暴力,
才是女性真正想要的,因為暴力正可以展現父權體制中標準的男子氣概,而這種 情況絕對不是性侵害35。在相同的邏輯下,直接了當對男性表達拒絕的女人會被 認為是「冷感」 (aloof),她與主動表達性需求的女性同樣侵犯了男性的權威,
因為女人應該只能端莊的婉拒男性的示好,任何明確表達意願的行為都是無法被 接受而應該受到懲罰36。
父權體制下性別角色的二分使得社會上對於男性與女性應有的行為舉止產 生了既定的想像與期待。性別角色的分配反應在性關係中,就出現了所謂的性侵 害迷思(rape myth)。它使得我們對於性侵害的發生、性侵害犯乃至於性侵害被害 人都有既定的認知,而這些認知卻又往往與被害人的實際經驗不符。性侵害迷思 的發展源於我們對於性別、性別角色、種族、以及階級的刻板印象。它影響了性 侵害審判中的所有參與者,而成為近年來最常被提及的美國司法制度問題之一
37。有學者將性侵害迷思定義為「對於性侵害、性侵害被害人、以及性侵害犯帶
32 Harriett R. Galvin, Shielding Rape Victims in the State and Federal Courts: A Proposal for the Second Decade, 70MINN.L.REV.763,792 (1986).
33 ANDREW E.TASLITZ,RAPE AND THE CULTURE OF THE COURTROOM 19(1999).
34 Galvin, supra note 32, at 792.
35 TASLITZ,supra note 33, at 33.
36 Id. at 19-20.
37 Kara M. Deltufo, Resisting “Utmost Resistance”:Using Rape Trauma Syndrome to Comb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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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偏見的、典型化的、或是錯誤的認知38」。就實際的運作上而言,性侵害迷思 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加深性侵害犯罪被證明的難度39。更有學者認為,性侵害迷 思根本就是父權體制的一種策略,目的在於使得社群中較無權力的成員更加的邊 緣化40。
我們所熟悉的性侵害迷思有:女人說「不要」的時候其實是「要」;當女性 穿著暴露的服裝,一個人去酒吧,或是在夜晚一個人走在路上而遭受性侵害時,
那她的遭遇就是她「自找的」;只有處女能夠被強暴;女性會基於報復、勒索、
忌妒、罪惡感、或是難堪而在合意的性行為後虛偽地主張自己被性侵害;如果女 性曾經說過「要」,就沒有理由相信她下次會說「不要」;取笑男人的女人被強暴 是活該;大部分被強暴的女人都是有濫交紀錄,或是聲譽敗壞的女人;女人第一 次約會就去男生家,表示她願意發生性行為;女人會為了掩飾未婚懷孕而謊稱被 強暴;男人能夠以女人讓他興奮作為強暴女性的藉口;如果男人請女人吃晚餐,
他就能和她發生性行為;女人在性侵害的過程中可以獲得歡愉41。社會上對於性 侵害被害人所具有的汙名化認知,其實都是以性侵害迷思做為基礎,性侵害迷思 的具體化理念就是「女人該為被性侵害而受責備」42。性侵害迷思使得社會否認 並且輕視性侵害犯罪的發生,使我們認為性侵害既不常見也不嚴重,造成被害人 不願意報案而性侵害犯罪嚴重性持續被低估的惡性循環;性侵害迷思支撐著「我 們生活在一個公平的世界中,會被性侵害的人一定作了甚麼壞事而活該自找」的 錯誤假設;性侵害迷思同時也維繫了父權體制對於女性的社會控制43。性侵害迷 思在父權體制的社會脈絡下成長茁壯而深植於我們的文化中,導致許多自認沒有
Underlying Rape Myths,22BCTWLJ419, 426 (2002).
38 Heather C. Melton, Rape Myths: Impacts on Victims of Rape, in FEMALE VICTIMS OF CRIME: REALITY RECONSIDERED 113,115-116(Vanessa Garcia & Janice E., Clifford eds., 2010).
39 Morrison Torrey, When will We be Believed? Rape Myths and the Idea of a Fair Trial in Rape Prosecution, 24UCDLR1013,1017(1991).
40 JOANNA BOURKE, RAPE, 48 (2007).
41 Torrey, supra note 39, at1013.
42 Aya Gruber, Pink Elephants in the Rape Trial: The Problem of Tort-Type Defense in the Criminal Law of Rape, 4WMMJWL203,213(1997).
43 Melton, supra note 38, at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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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思想的人仍然信仰性侵害迷思並使其不朽44。
許多學者曾經就「性侵害迷思接受度」(Rape Myth Acceptance, RMA)與年 齡、教育程度、職業、種族、性別等等各項變數的關係進行研究,但是在個變數 間的交互作用下,很難得出哪個變數與 RMA 之間有絕對的關係45。研究也發現,
RMA 較高的人將性行為事實認定為性侵害的可能性較低,即使系爭性行為其實 已符合性侵害的法定要件。即便是被害人自身也會以性侵害迷思來判斷發生在她 身上的事件是否為性侵害,而在事實與性侵害迷思相合致時(例如行為人是陌生 人、發生在公眾場所、有暴力的使用)更加肯定自己受到性侵害46。研究同時也發 現, RMA 高的人比較不會建議被害人報案。不過在行為人是陌生人的情況下,
其建議被害人報案的可能性會較高47。大部分研究也認為有高度 RMA 的人將性 侵害的發生歸責於被害人的可能性也較大,類似情況在熟識者性侵害案件更為嚴 重。除此之外,RMA 同時也與性別角色及女性的刻板印象的接受度成正比。至 於在 RMA 與實際性行為關聯性的研究部分,在性行為表現上具侵略性(sexually aggressive)的人都有高度的 RMA48。這些研究結果都與女性主義學者的預測相 符,因為父權體制正是透過性侵害迷思以及對於父權體制的信仰而得以維繫。
性侵害迷思也可以說是一種「文化認知」(culture cognition),它指的是群體 的價值觀對於個人對事實的認知所帶來的影響。因為我們的法規範經常要求事實 決定者推斷主觀、因果關係、風險等等他們無法直接觀察而得的事實,使得個人 在此情況下自然地會以能夠反應他們對於團體向心力的認知方式來認定事實
49。因此,作為父權體制下對於性侵害的主流認知觀點,性侵害迷思一直滲透於 性侵害的刑事訴訟程序中,廣泛影響著檢察官起訴與否的決定以及陪審團的事實 認定。
44 Id. at118.
45 id. at 119.
46 Id.
47 Id. at 121.
48 Id. at 120.
49 Dan M. Kahan, Culture, Cognition, and Consent: Who Perceives What and Why in Acquaintance Rape, 158U.PA.L.REV.729,73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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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性侵害迷思對於被害人的期待
在女性應該要貞潔、沉默、柔順、沒有慾望的性別角色描繪下,性侵害迷思 對於被害人的形象有了一定的期待,因此她會被仔細檢視是否符合被害人的形 象,不符合期待的被害人將被推定為說謊者,她的陳述在事實審判者面前沒有可 信性可言。在性侵害迷思下,白人、富裕的女人、異性戀女人在符合某些要件後
在女性應該要貞潔、沉默、柔順、沒有慾望的性別角色描繪下,性侵害迷思 對於被害人的形象有了一定的期待,因此她會被仔細檢視是否符合被害人的形 象,不符合期待的被害人將被推定為說謊者,她的陳述在事實審判者面前沒有可 信性可言。在性侵害迷思下,白人、富裕的女人、異性戀女人在符合某些要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