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父母教養態度
壹、定義與理論
一、教養的意義家庭是個體成長的重要場所,影響著個體行為發展的結果。各學者對教養方 式的界定也有不同,「教養」依照國語辭典的解釋可稱為教導、養育與培育,學 齡前幼兒在教養方面的需求大於管教方面(鄭雅婷,2007)。
Baumrind (1991)教養是父母試圖控制或是將社會化的概念傳給兒童的一個過 程;Darling (1999 )教養是父母與孩子相處、互動和情感交流時所表現的行為,包 括所有態度的總和(引自鄭雅婷,2007)。Stafford 和 Bayer (1993)認為父母親藉由 管教方式,將其內在的信念、價值觀、人生觀表現於管教行為上,在兒童整個發 展過程中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引自黃玉臻,1997)。王佩玲(1993)將教養定義為父 母教養子女的方式。黃玉臻(1997)教養係指父母平時所採用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及 行為所表現出的策略。曾家炎(2005)教養係指父母教養子女所表現出來的態度、
情感、信念及其在行為所顯示的基本特質。鄭雅婷(2007)將父母教養定義為父母 約束或教導其子女日常生活習慣、課業方面及行為所表現出來的態度與策略。
本研究對於教養是以態度或價值之觀點來探討。將教養視為父母親在教養子 女時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情感、信念及其在行為所表現出來的基本特質。
二、教養的理論
Mead(1976)從心理學的觀點,針對教養的理論基礎提出六項心理學理論,這 六項心理學理論分別為心理分析論、認知發展論、社會學習論、發展成熟論、行 為論和存在現象論。以下將這六種關於父母教養子女的理論說明如下(引自鄭雅 婷,2007):
(一)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tic Approach)
Freud 強調幼年時期是人格發展的奠基期,孩子在家庭中與父母、兄弟姊妹 的關係對其一生的影響是重要的,三到六歲的幼兒已經能將父母親的道德標準與 價值內化,兒童的行為剛開始是由父母控制,早期和父母相處的經驗,將會影響 兒童未來的社會化與人格的發展。Erikson 強調父母與子女間關係的重要性,人
生必須面對八個危機或衝突,更強調兒童是主動且能適應的探索者,人格的成長
(三)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從社會學習論的觀點來看,兒童許多行為是從觀察模仿而來。觀察學習必須
所改變。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營造良好的環境和運用合宜的教養技巧,對於 孩子的行為給予協助與教導,使其能健全的發展。如果父母的教養態度產生偏差
,對孩子的傷害將是非常大的。
貳、父母教養方式之分類
近年來有關父母教養方式的類型,因研究者的著重點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 方式。學者依據教養層面大致區分父母教養方式為三種形式:單層面取向教養方 式、雙層面取向教養方式、多層面取向教養方式三類 (劉淑媛,2005;鄭雅婷,
2007)。整理如下:
一、單層面取向教養方式
國外學者「單層面取向」
:
Pulkkmen (1982) 將教養方式區分為以父母中心 取向與子女中心取向兩個類型(引自鄭雅婷,2007),Baumrind (1971) 分為三種,溺愛型、專制權威型、開明權威型,Pumory (1966) 採四分法,將父母教養態度 分為保護、嚴厲、拒絕、縱容等(引自王珮玲,1994),Schaefer 和 Bell (1958) 分 為三種,專權與控制、敵視與拒絕、民主,Hurlock (1972)區分父母教養方式為過 度保護、過度放任、拒絕、接納、支配、屈從、偏寵及期望等八種類型(引自劉 淑媛,2005)。
國內學者賴保禎(1972)依據「父母管教態度測驗」將父母教養方式區分為拒 絕、嚴格、溺愛、期待、矛盾、分歧等六種類型(引自鄭雅婷,2007),朱瑞玲 (1986) 分為嚴厲、關愛、寬鬆三種,張春興 (1979) 將其分為嚴厲、縱溺、放任、民主 等四種,吳武典、林繼盛 (1985) 分為嚴厲、誘導、縱溺、分歧四種(劉淑媛,2005)。
單層面取向的層面上,是直接劃分出不同的教養方式,在現實生活情境中,有的 教養方式會同時包括一種以上,是溺愛也是專制,是放任也是民主,所以,單層 面取向的類型比較無法含括教養方式的全貌 。
二、雙層面取向教養方式
雙層面取向是指將兩個不同層面的教養方式加以組合並產生交互作用,而產 生的教養方式會較周延。Williams(1958)將父母教養方式分為「關懷」和「權威」
兩向度,組成「高權威、高關懷」、「高權威、低關懷」、「低權威、高關懷」、
「低權威、低關懷」等四種類型,Maccoby 和 Martin(1983)依「要求」、「反應」
兩向度,分成「專制權威」、「開明權威」、「寬鬆放任」、「忽視冷漠」四類 型(引自王珮玲,1994),Schaefer(1959)分為「控制-自主」、「關愛-敵意」兩向度;
Bronfenbrenner(1961)分為「控制」、「支持」兩向度,組成「高控制、高支持」、
「高控制、低支持」、「低控制、高支持」、「低控制、低支持」四類型;倪履 冰(1999)分為積極與消極兩向度,組成關愛、接納、溫暖、以子女為中心、要求、
控制、冷漠、缺乏關愛等類型(引自鄭雅婷,2007)。
綜合上述各學者將各向度之間的交互作用,以及依其程度高低的二向度,分 出四種、六種等等的父母教養方式類型,與僅列出各種類型的單向度不同。
三、多層面取向教養方式
利用多於兩個概念的面向加以穿插區分出的向度,Becker 於1964 年將父母 教養方式分成:限制與溺愛、敵意與溫暖、焦慮情緒的涉入與冷靜的分離,就其 高低組合組成八種形式:縱容、民主、焦慮的神經質、忽視、嚴格控制、權威性、
有組織的效率及過度保護。Becker 將父母教養方式在二個向度之外加入了焦慮 情緒,是單向度或雙向度都未曾提及的特質(引自劉淑媛,2005)。
雙向度在研究中最為常見,雖然名稱不同但本質相同(劉淑媛,2005)。而多 向度的教養方式被認為過於複雜,但仍有研究認為這樣的分類能更瞭解父母教養 上的心理狀態而被採用。從上述討論來看,父母教養方式大致可分為積極與消極 兩類,積極包括民主、寬容、關懷、溫暖等;消極則為控制、拒絕、冷酷等。積 極的父母教養方式有助於兒童建立明確的自我觀念,形成自我的態度,而獲得良 好的生活適應;消極的教養方式,則可能使兒童遭遇挫折與衝突,形成自暴自棄,
導致行為的不良適應(Ausubel & Sullivan, 1970;引自王珮玲,2003 )。
本研究所採用的父母教養態度,主要採積極層面的觀點,從鄭玉英(1983)提 出「自信」、「歸因」、「接納」、「瞭解」等四個分量表的分數而定,瞭解父 母是否對管教子女充滿自信,是否認為自己的改變可影響孩子,是否能更接納孩 子及是否更瞭解孩子。
參、父母教養方式之評量
子比較有命令及控制的行為,則孩子會有較低的社會計量地位(引自顏秀真,
2000)。MacDonald(1987)指出,父母和孩子遊戲互動中,如自己扮演採命令、指揮 角色,他們的孩子傾向於發展不良的社會技巧和惡劣的友伴關係(引自鄭婉玲,
2007)。Franz 和Gross(1996)調查親子互動和兒童社會計量地位之間的研究發現,
在和孩子建構積木的遊戲中,平均組兒童的母親比被拒絕與受疏忽兒童的母親在 口語互動上比較會使用說明、提出建議和要求,也會問問題並適時稱讚他們的孩 子。由於社會能力影響和同儕之間的互動,對社交地位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力 量。就父母教養方式與兒童社會能力之關係而言,王珮玲(1993)在她的研究中發 現父親若愈採用拒絕、命令、忽視、物質懲罰的教養方式時,兒童的社會能力愈 不好,至於母親愈採忽視和物質懲罰教養方式,兒童的禮貌愈不好;被排斥的兒 童比被忽視的兒童,母親比較會採愛護、命令、拒絕、忽視、物質獎勵的教養方 式。活動量大,適應性差,情緒強度激烈,注意力分散度大,堅持度低的兒童,
父親或母親較會採用命令、忽視和懲罰等消極的教養方式(王珮玲,1993)。限制 性的教養方式與兒童攻擊行為成正相關(蘇建文,1975)。專制的教養方式家庭出 來的子女,在教師的評定上被認為人緣較差,容易和人爭吵,情緒不穩,勇敢卻 不能自制,對他人的責備和鼓勵較敏感(黃木春,1966)。廖鳳池(1997)指出順教育 類型的兒童成長於功能正常的家庭,有良好的家庭教養,到學校後尊重師長、友 愛同學、積極學習,受到老師同學們的歡迎;無教育類型的兒童成長於缺乏功能 的家庭,沒有機會學習適應的行為方式,不懂得人際相處的方法。此類兒童行為 比較沒有規範,容易成為受罰的對象,逐漸演變為反教育類型的兒童,成長於家 庭功能失常或有不良行為習慣的家庭,經由不良行為的示範或不當的管教方式,
學會一些不為他人所接納的行為,他們雖然來到學校,卻抗拒學習,經常違犯行 為規範,甚至攻擊他人,不受同學的歡迎。
伍、小結
家庭是幼兒最早接觸的生活環境,父母是最早接觸的人,也是主要的照顧者 和認同的對象。父母與兒童相處時有正向、愉快的行為,更能有情感的關懷,對 兒童採用接納、瞭解、精神鼓勵等教養行為,孩子在同儕的社會地位就會比較高,
容易成為被同儕評為受歡迎兒童;而當父母與兒童相處時較常使用負向的行為,
例如控制、命令、身體的懲罰等的教養行為,其孩子容易被同儕評為被拒絕兒童,
在同儕團體中較有攻擊、退縮等負向行為特質的出現,且容易被同儕評為被拒絕 兒童,在同儕的社會地位就會比較低。因此父母親的教養態度對幼兒的行為在淺
移默化中產生直接的影響力量,在模仿和認同之下,幼兒不同的行為方式與社會 互動時,表現出特有的模式,這些特有的行為模式深深影響幼兒,是否形成幼兒 在日後班級團體中不同的社交地位,與幼兒的班級社交地位產生關係,值得再作 探討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