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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父母教養方式理論

家庭是社會組織的最小單位,更重要的也是個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父 母透過教養方式讓孩子認知、情意、技能上能獲合適之發展,尤其對個人學習、

人格發展都具相當重要性,家庭並提供孩子安全生長環境及優質學習環境(吳 清山、林天祐,2006 )。本節中將對父母教養方式之意義、理論、類型及相關 研究等面向進行探討。

壹、父母教養方式的意義

對於父母教養方式,歷年來相關研究不少但名稱並不一,如:「教養方式」、

「教養信念」、「管教方式」等,但其內在意涵卻相似,國內學者將教養方式等 分別定義如下:教養方式為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所採用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及行為上 所展現的行為與策略(王鍾和,1993);教養方式為父母管教養育子女的態度與 行為方式,包括信念、情感等態度與行為層面(郭芳君,2003 );父母為達到其 教養目標,所形成之教養方式,而教養孩子邁向社會化的過程中所堅持的教養信 念和價值體系(莊雪芳,2004 );教養方式為父母在教導子女時,其教養信念在 情感及行為上所表現的基本特性(劉淑媛,2004 );管教方式是運用教養態度和 策略以傳達父母本身人格特質(例如:認知、情意、信念、價值觀),目的在於 塑造子女正常人格及合宜的行為和態度(李雅芳,2005);教養方式為父母在養

育子女的過程中,使子女知覺到父母對其日常所反映出的習慣、態度、情感、認 知及行為策略等(洪巧,2006);教養方式為父母本身在教導子女時所表現出來 的教養行動與作法。(張耿義,2006 );教養信念為父母以個人價值教導及如何 判斷孩子認知發展與行為表現(林維彬,2007 )。

綜合上述,雖各學者所使用研究名詞不盡相同,但學者都指出了教養方式皆 包含了認知、行為、態度等層面。而本研究因研究目的為探討國小教師教養方式 與教學風格之關係,將本研究教養方式定義為父母傳達其教養目標而於教養子女 時所表現的態度及行為。

貳、父母教養方式的理論

現今心理學理論中,仍無對於「父母教養方式」解釋的專論,惟Mead(1976) 曾尌父母教養方式及親子關係之概念,用六種心理學之理論加以解釋,此六種 心 學 理 論 包 含 : 心 理 分 析 取 向 (psychoanalytic approach) 、 發 展 成 熟 取 向 (development-maturational approach) 、 社 會 目 的 取 向 (social-telelogical approach) 、 認 知 發 展 取 向 (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 、 存 在 現 象 取 向 (existential-phenomenological approach)及行為取向(behavioral approach),六種 心理學理論說明如下(劉明松,1998):

一、心理分析取向(psychoanalytic approach)

Freud(1961)的心理分析理論,主張人格結構模式是由自我(id)、本我(ego)、

超我(superego)所組成,來自本我的驅力是不能改變的,但可經由外在引導加以 修正之。而Freud認為孩童前兩年到五年將決定其終生性格,故在此階段父母的 教養方式對孩童而言將對其一生具重大影響。且Freud亦指出超我(superego)是孩 童將父母道德及行為準則內化所產生的結果(周盈,2004)。

Freud認為雙親是維持兒童身心正常發展的必頇團體,因父母組合成了最小 性別的最小團體。在Freud人格發展理論中特別強調「認同」、「社會化」,主 張孩童出生時的無助,將使孩童本能的傾向依賴父母、並模仿父母的行為,藉 此親近父母、學習認同及社會化行為,終將統合成自我人格一部分(沈六,

1995)。

二、發展成熟取向(development-maturational approach)

Gesell發展成熟論強調成熟生長因子比環境對孩童影響更具重要性,但也認 為父母在教養上,需要了解孩童發展的狀況,並依孩童身心成熟狀況,適當的支 持及必要,給予發展適切的時機,將讓孩童身心朝向健全發展。(王珮玲,1992)。

三、社會目的取向(social-Telelogical approach)

Bandurag(1977)社會學習論,認為學習包括了環境、個人和行為三種因素,

尤反對行為主義主張學習產生僅來自於強化之論點,並認為學習來自於觀察 (observational learning)與模仿,學習者經由觀察以學習模仿對象進行模仿, 而 父母因身為孩童最重要的人,也是生活上影響最深的他人,亦為孩童最喜歡模 仿的對象(張春興,2001)。

父母是孩童生活中掌握權力極高的他人,也是孩童心目中學習最佳典範,

故父母應當提供示範行為,給予孩童一致的行為準則,並提供健全的生活環境,

則孩童將形成良好的自我信念,以了解自我價值,發揮自我最佳效能。(羅瑞 玉,1993)

四、認知發展取向(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

Piget(1969)在認知發展論中,提出個體利用基模(schema)以了解周圍世 界,並因環境及年齡等改變組織與適應。Piget並且按照各階段基模功能及特徵 不同區分為四年齡時期:感覺動作期(sensorimotor stage)、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

stage)、具體運思期(concreate operational stage)、形式運思期(formal operational stage),雖Piget認知發展理論對主要為探討兒童認心理發展的研究,對於教育方 法或父母教養方式部分並無特別著墨,但也指出孩童發展尚未達到一定發展水 準時,提早教予知識,對其主動求知行為將產生不利影響。也顯示出父母教導 子女,需給予有利的發展刺激及合適發展環境、良好的親子溝通,才能讓孩子 能在這些發展時期順利及並獲得充分發展(張春興,2001)。

五 、存在現象取向(existential-phenomenological approach)

Rogers強調以學習者為中心,並以自由為基礎的學習原則。存在主義主張 個人有絕對的自由及選擇的權力,且對自己選擇負責,強調個人具有超越自我 的潛力(張春興,2001)。故父母應尊重每個孩子是獨立個人,父母應避免情 緒化表現,將造成孩子情緒、品格、行為上負面影響;父母應以了解、同理、

接納孩子的方式來表達對孩子的關愛,維持良好的親子溝通(古淑薰,2005)。

父母應提供孩子愛與陪伴,給予鼓勵,並瞭解孩子對學習的感受,並營造良好 的學習環境,協助孩子對學習產生興趣(人本教育札記編輯部,2004)。

六 、行為取向(behavioral approach)

行為論學者主張學習是因條件制約(conditioning)產生,並將行為視為刺激 (stimulus)與反應(response)的聯結,當學習產生後,所伴隨的刺激則出現固定反 應(張春興,2001)。行為主義強調「環境決定論」,即環境中的刺激是行為 的起點,並受邏輯實證論的影響,而應用於塑造及改變學習行為上(吳璧純、

詹志禹,2000)。

父母在教養子女時,除透過改變物理環境,並可多運用正增強、陪伴孩童 建立行為規則或契約、並提供示範行為等方法,強化正向行為及削弱其不良行 為,依此營造孩童正向且積極的學習環境。(張英熙,2006)

綜合上述父母教養方式相關理論,各家學說雖不儘相同,但不論在學習概 念、人格培養、行為養成上,皆不否認父母在孩子具有絕對的重要性。

形成孩童正向人格特質來自良好親子關係的建立、給予愛與溫暖;而良性 的親子關係能促進孩子身心、學習及智能上健全發展。(周盈,2004)

參 、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的 分 類

關於父母教養方式的類型,因學者歷年研究中之研究目的、測量方式及切 入面向不同,而有具有不同的分類方式,可依研究論述中將父母教養方式類型 區分為三大類;單一向度(single-dimension)、雙向度(two-dimension)及多向度 (multi-dimension)等三大類。茲整理如下:

一 、 單 一 向 度(single-dimension)

單一向度(single-dimension),在教養方式的分類上以單一向度上的概念做 程度上的劃分,優點為分類清楚而絕對,使用及解釋簡單分明;缺點為真實情 境下教養方式並非單一,經常是交錯複雜的。以下為提出單一向度之學者:

(一) 賴保禎(1972)修訂父母管教態度測驗後將教養方式分為六種類 型,分別為拒絕、溺愛、嚴格、期待、矛盾、分歧。

(二) 郭芳君(2003)編寫「父母教養方式量表」將教養方式分為情感 性關係及權威性關係。情感性關係分為:接納、拒絕、溺愛、忽 視、敏感、不敏感、焦慮情緒的涉入、情緒冷靜的分離;權威性 關係分為:專制權威、民主、過於放任、矛盾、紛歧。

(三) 張耿義(2006)編寫「教養方式量表」,將教養方式分為權威依 賴訓練及獨立帄權訓練兩層面。

二 、 雙 向 度(two-dimension)

單一向度劃分父母教養方式,雖具有解釋清楚、簡單分明等優點,但真實 情境中,父母的教養方式通常是交錯複雜的,甚至多變且交互作用,無法以單 一向度加以描述,忽視其他向度與其之間的交互作用(陳冠中,2000)。

故部份學者欲用雙向度加以解釋父母教養方式,雙向度可以利用兩個獨立 的面相,劃分出四個象限,分類上能更加周延、完整。提出雙向度的學者如下:

(一) William(1958)以權威(authority)、關懷(loving)兩向度,分為高權 威—高關懷、高權威—低關懷、低權威—高關懷、低權威—低關 懷及心理未知型(斜線部份),以上五類型的父母教養方式(黃 拓榮,1997)。

關懷(高)

低權威 高關懷

高權威 高關懷

權威(低) 權威(高)

低權威 低關懷

高權威 低關懷 關懷(低)

圖2-1-1 William 父母教養方式

(黃拓榮,1997,頁17)

(二) Maccoby and Martin(1983)以回應(responsiveness)與要求(demanding) 為兩個向度,其中回應(responsiveness)為父母以關懷、寬容、接納、

民主等積極的教養態度;要求(demanding)為父母冷酷、拒絕、嚴格、

控制等消極的教養態度(楊筱筠,2007);依此兩向度的強弱程度 分為四個父母管教類型。以下表2-2-4尌此四類型教養方式分述其 父母教養特徵:

表2-1-2 Maccoby and Martin父母教養方式各類型之教養特徵表

三、多向度(multi-dimension)

正因父母的教養方式通常交錯複雜,多變且交互作用著,故學者使用單向 度及雙向度來對父母的作為分類基準外,亦有學者提出多向度(multi-dimension) 以詴圖來對父母教養方式做出更完善周延的解釋。代表學者如下:

(一) Becker(1964)以限制與溺愛(restrictiveness vs. permissiveness)、溫 暖與敵意(warmth vs. hostility)、焦慮情緒與冷靜分離(anxious emotional involvement vs.calm detachment)三向度,將父母教養方 式分為八種類型:縱容(indulgent)、民主(democratic)、神經質的 焦慮(anxiousneurotic)、忽視(neglectful)、嚴格控制(rigid

controlling)、權威性(authoritative)、有效的組織(organized effective)、過度保護(overprotective)(陳冠中,2000)。

(二) Hetherington and Frankie(1967)研究父母教養方式對子女模仿行為 的影響,以溫暖(warmer)、支配(dominance)、衝突(conflict)三向 度為父母教養方式分類(黃拓榮,1997)。

以上學者各提出對於父母教養方式的不同類型劃分法,單一向度雖具定義清 楚、操作簡單等研究優點,但對於交錯複雜的父母教養方式而言過於簡化,無法 完整的解釋及涵蓋父母教養方式之概念。相對之下,對於多向度論點,雖欲對於

以上學者各提出對於父母教養方式的不同類型劃分法,單一向度雖具定義清 楚、操作簡單等研究優點,但對於交錯複雜的父母教養方式而言過於簡化,無法 完整的解釋及涵蓋父母教養方式之概念。相對之下,對於多向度論點,雖欲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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