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向學童提供特殊教育,是希望他們能克服一些來自其弱能或學習困 難的障礙;最終目標在於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盡展潛能,充分發揮 他們的獨立性,以及成為適應良好的獨立個體及對社會有貢獻的一分子。
8.2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如能從融合教育中獲益,政府的政策是安 排他們在一般學校接受教育。然而,部分未能在一般學校環境中獲益的學 生,則適宜被安排到特殊學校,以便校方能適當地處理其弱能、障礙及學 習困難。隨著新高中學制的實施,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將會與一般學校 的學生一樣,接受六年中學教育。
諮詢文件建議撮要
8.3 在新高中學制下,我們建議為所有智障學生(包括在視障、聽障及肢 體傷殘兒童學校就讀的智障學生),提供三年初中及三年高中教育。
8.4 由於視障學生能夠順利融入一般學校各個班級,我們建議視障兒童 學校繼續提供一般學校課程,程度最高達至初中;並會為這些有能力融入 一般學校的學生提供高中學位安排服務。
8.5 群育學校的學制將會延展三年,以提供高中教育。我們亦會為準備 好重返一般學校的學生提供高中學位安排服務。
8.6 考慮到香港中學文憑的要求,以及修讀普通課程的聽障及肢體傷殘 學生的學習需要,他們的十年基礎教育將維持不變。
8.7 我們為留院三日或以上的學生所提供的醫院教育服務,將擴展至高 中程度。
支持
8.8 各界普遍歡迎學制建議,認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可以與一般學校 學生看齊;不少家長對「特殊教育服務的全面檢討」寄以厚望,希望有措 施改善在新高中學制下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
關注事項
8.9 部分家長要求智障學生與聽障及肢體傷殘學生一樣,可以享有十年 基礎教育。
8.10 由於一般學校的學生沒有離校的年齡限制,家長要求在推行新高中 學制時,取消特殊學校學生十八歲離校的年齡上限。
8.11 視障學生的家長憂慮他們的子女若未能適應一般學校的環境,會喪 失接受新高中教育的機會;他們亦擔心一般學校未能為視障學生提供所需 的支援。
8.12 業界對設定住院學生可接受教育服務的最低留院日數表示關注。
8.13 有回應者批評諮詢文件只關注在特殊學校就讀的學生,而忽略了在 一般學校接受融合教育的肢體傷殘、聽障,以及有其他特殊學習困難的學 生。
未來路向
8.14 特殊學校的新高中學制旨在幫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超越他們 已達致的基礎教育水平,並實現所有學生都能盡展潛能的教育目標。
統局將會提供學位安排及支援服務,協助視障學生融入一般學校各個班級。
8.16 具一般智能而在聽障及肢體傷殘兒童學校修讀普通課程的學生,將 繼續享有十年基礎教育,以準備他們升讀三年制高中課程,達致香港中學 文憑的程度。
8.17 智 障 學 生 的 三 年 初 中 及 三 年 高 中 教 育 , 將 延 長 他 們 接 受 教 育 的 年 期,以作全人發展。這些學生若因健康或其他合理的理由而長期缺課,他 們可申請留級,一如現時的做法。
8.18 由於群育學校學生的情緒及行為問題只屬短暫性質,他們應可重新 融入一般學校。然而,部分學生的情緒及行為問題會持續到高中階段,因 此,群育學校的學制將依據原先建議,延伸至三年制高中,以配合學生的 學習需要。我們會為那些準備好重返一般學校的學生提供學位安排服務。
8.19 一般情況下,醫院學校在考慮學生的體能情況及短期住院的學習效 能後,會為留院三天或以上的學生提供教育服務。至於高中程度的醫院教 育服務,將於 2006/07 學年開始在醫院學校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