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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特殊教育中的親師合作

本節針對「親師合作的重要性」、「親師合作的方法」來探討特殊 教育中的親師合作。

壹、親師合作的重要性

家庭是學生生活中心,家長在學校教育中扮演重要角色,包含參與 教育決定和監督,教導子女學習和協助推動校園活動(黃志雄、陳明聰,

2008)。在我國教育法令中,明訂家長參與教育、校務和班務等法定權利 (教育部,1999,2006);家長參與也包含在家建立支持環境、與學校保 持溝通、參與家長組織、接受學校所提供支持活動、參與校內會議、與 學校合作統整社區資源(林幸台,2007)。在特殊教育發展中,透過家長 參與可以進行倡導理念、發動訴訟、催生立法、協商行政和直接監控,

並且期待透過家長與專業人士互動有助於特殊教與良性發展(何東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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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家長參與特殊教育受到重視,法令保障家長參與會議和決策,家 長有權利參與子女的鑑定、安置及教育;家長可以與老師共同討論決定 子女的教育計畫,並且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家長也能針對子女的教育內 容提出申訴(教育部,2009)。

透過家長參與子女教育,從中與教師進行合作,形成親師合作關係。

家長是孩子第一位重要的老師,老師扮演孩子教育階段的陪伴者。家長 提供孩子的長處與需求,以及家庭關切的議題給老師;老師跟家長分享 孩子的發展情況,提供教養孩子發展潛能的實用知識和策略,並且了解 孩子、家庭和課程教學之需要(Rockwell, Andre & Hawley, 1997/2004)。

親師合作的模式,可以透過書面溝通、語言溝通(如電訪)、家庭訪問交 換彼此的訊息;透過家長團體會議和親師會議參與討論決策;並且結合 社區活動、擔任義工和社區網路,促進親師與社區合作。導師要使用不 同的型式與家長保持聯絡,才能達到親師合作目標(陳錦忠,2007)。親 師合作能夠創造親師生三贏的局面,但是老師需要採取更主動之角色(許 倪瑋,2006)。

特殊教育強調親師合作關係,陳惠茹(2003)綜合研究發現,特殊學 生家長與教師建立密切的合作關係,有助於推動特殊教育來使學生直接 受益;而家長依法參與特殊教育計畫時,透過與專業人員合作也帶來正 面影響。在早療階段,實施以家庭為中心的療育服務,發展個別化家庭 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簡稱 IFSP);於學齡階段,

特教教師為學生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lan,簡稱 IEP),需要邀請家長共同參與會議討論,並且經由家長同意後才能實施。

在轉銜接段,教師也要與家長在會議中共同擬訂個別化轉銜計畫 (Individualized Transition Program,簡稱 ITP)。

研究指出,家長參與和親師合作能夠對教學實務帶來效益。當家長 參與在子女教育中時,能對於孩子的成就、學校適應及行為有正面影響 (Olsen & Fuller,2003/2010)。家長參與個別化教育計劃,可以提升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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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學習動機,增進孩子的正向行為表現(陳英豪,2009)。透過親師共同 參與 IEP 擬定與執行,透過合作團隊、系統化行動策略和親師溝通平台 的建立,可以讓身心障礙學生獲得良好的學習成果,還能促進親師共同 參與的意願和合作能力(黃志雄,2011)。在轉銜的過程中,家長的參與 是轉銜計畫成功的要素,並且能夠透過家長與專業人員合作提升特殊兒 童自我決策的能力(朱思儀和吳香儀,2011)。林芬菲(2005)針對一位亞 斯伯格症學生,透過親師合作共同介入輔導歷程,能幫助學生改善行為 問題和適應校園生活。孫淑柔(2007)針對啟智班學生家長參與進行研 究,發現以「在家學習」和溝通的參與度最高,「義工和做決策」的參 與程度最低,而其中教師和家長對於家長參與都抱持正向態度。家長透 過參與班級事務,如義工活動,除了能夠促進親師合作建立夥伴關係,

也能夠提升親子關係,提升家長自身能力,達到擴權增能的效應(黃志 雄,2009)。

針對親師合作在特殊教育之探討發現,教育法令提供家長參與的機 會,透過家長參與過程建立親師合作關係。而在研究中,在家長參與部 分以參與會議、特殊教育服務和班級活動為主;提及親師合作方面,則 以提升學習成效和處理問題行為為目標。親師合作所建立的互動關係和 歷程,則是我們要持續探討的方向。

貳、親師合作的方法

人與人的互動重視彼此之間的關係,關係的建立來自於溝通。當關 係建立起來之後,因著共同目標而產生合作。家長和教師的關係建立也 是如此,因著良好的親師關係建立,才能推動親職教育和促進家長參與,

進而針對孩子的教育目標產生親師合作。從教師和家長的深度訪談中發 現,親師之間的良好關係源自於彼此之間良好的溝通,老師的用心和專 業,以及家長的感謝和信任(許錦雲,2008)。親師之間溝通來自與主動 傾聽、誠實和平等為原則,可採用書面、電話、面談和會議等多元方式 (Olsen & Fuller,2003/2010)。教師和家長之間的良好互動,可以提高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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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學習成效,增進教師的專業成長,增進家長的教養知能,營造學校的 良好關係(陳春梅、林淑貞,2008)。在良好的親師關係為互動基礎中,

建立親師合作的關係。而親師合作是一個持續進行的歷程,在瞭解探索 期,教師和家長進行溝通互動;在鼓勵發展期,教師扮演鼓勵家長參與 的重要角色;在適性成長期,教師和家長能夠共同合作達到學生教育目 標(林耀蘭,2006)。

家庭與學校的互動,從過去重視「家長參與」轉變成「家庭與學校 的伙伴關係」,除了擴充家長之定義,也重視親師之間產生合作之關係(戴 傳修,2010)。在親師合作的模式中,「夥伴合作型」的親師互動模式,

強調家長和教師為同等和同盟關係,共同負擔教育責任,親師雙方共同 努力來達成教育目標(陳春梅、林淑貞,2008)。Turnbull等人(2011)認 為在專業團隊所建立的夥伴關係當中,以溝通、專業能力、尊重、誠實、

授權、平等和倡議為原則,教師和家長是夥伴成員,扮演溝通合作、實 施鑑定評量和擬定個別化計畫的夥伴。特殊教育強調透過專業團隊合作 提供個案適性服務,家長也是專業團隊合作中重要的成員之一。家長在 養育子女過程中,需要獲得精神的支持和實際幫助;家長需要專業人員 的協助,以取得各種社會資源和支持系統。而在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服務 時,也需要家長的積極參與與配合,才能發展更適切的個別化服務方案 (何華國,2006)。針對教師跟特殊學生家長互動方面,鈕文英(2009)認 為教師要先了解特殊學生家庭系統,接納特殊學生減少家長疑慮,以平 等、真誠、尊重和積極態度與家長成為夥伴關係,秉持「無過失」和「無 缺陷」的態度與家長建立溝通管道。

在特殊教育中強調專業團隊合作,教師身為專業團隊中重要的服務 提供者,教師與家長之間的合作關係更是重要。面對特殊需求的孩子,

專業人員與家長之間需建立雙向平等的夥伴合作關係(陳采緹,2009)。

專業團隊除了相關資源提供給特殊學生之外,也強調提供給家長的諮詢 服務和親職教育。研究團隊以行動研究作為介入,提供家長諮詢和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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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將個案母親視為「合作夥伴」,得到心理和情緒的支持,也擴權 母親的能力(王天苗、謝中君、周治蕙,2008)。針對特殊學生家庭進行 親師合作,首先要建立溝通管道,專業人員要針對學生家庭文化有敏感 度,在開會前告知家長議題內容,鼓勵家長表達對於子女的看法,以及 與家長共同設立目標(朱思穎、吳香儀,2012)。

在親師合作模式中,強調教師與家長建立雙向互惠的「夥伴關係」,

針對學生的教育需求,透過溝通合作提供支持。在面對特殊學生的轉銜 階段,需要特教教師、家長和專業團隊人員參與決策和提供支持。在轉 銜過程中,家長應該參與能協助身心障礙者成功轉銜,家長應該被賦予 更多權力,增進家長了解相關資訊提升知能,持續支持家長參與(林幸 台,2007)。針對學生即將離開學校踏入職場的「就業轉銜」階段,透過 親師合作提供支持,協助學生順利適應職場環境,為未來就業做準備。

許芳瑜(2008)在研究中指出,在家庭生態系統當中,家長在子女轉銜歷 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並且會隨著轉銜服務的提供產生想法轉變。轉銜服 務除了提供給特殊學生未來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 務及相關專業服務(教育部,2009)之外,也應該透過家庭支持服務加強 家庭功能,成為支持學生順利轉銜。本研究將聚焦在親師合作,探討教 師與家長之間建立夥伴關係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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