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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特殊教育評鑑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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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以下三節加以敘述,第一節為特殊教育評鑑之理論與研究;第二 節為特殊教育評鑑指標之理論與定義;第三節為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評鑑之相關研 究,其各節分述如下:

第一節 特殊教育評鑑之理論

本節目的在探討特殊教育評鑑之理論與研究,以下針對其定義與內涵、目的與 功能及相關研究等方面,進行探討,其分述如下:

壹、特殊教育評鑑之定義與內涵

以下針對評鑑及特殊教育評鑑之定義、內涵,分述如下:

一、特殊教育評鑑之定義

為了能獲取學校校務推動的相關資料,並將這些資料加以評價與分析,以成為 判斷校務推動績效,或持續改進的依據,因此需要從事評鑑的工作。吳清山、林天 祐(2002)指出評鑑是指系統性地獲取學校發展方案的規劃、執行與結果等相關資 料,並以客觀的描述與分析,作為評斷學校績效換協助學校持續改進之歷程;且 Grauwe 和 Naidoo (2004)認為評鑑是教育做決定過程的一部份,其透過系統化的收 集與分析資訊和其他相關的資訊,如明確的目標、標準及判斷價值,來判斷學校的 績效,亦可以從學校各方面的行政業務,如教務、學務、總務、輔導及學校特色等 加以評鑑(王振德,2004)。

因此,評鑑在於評估學校整體教育計劃及其運作的價值或優缺點(遊進年,

2003),從學校全面角度,系統化地蒐集與校務發展有關的資料,透過分析與價值判 斷其校務發展績效的過程與活動(葉連祺,2004),來獲得學校辦學現況與績效表現 之多元資料,經專業評鑑人員客觀的分析與評估後,給予合適的價值判斷,來了解 學校績效或協助其改進的歷程(張素偵,2004)。

何美燕(2005)指出可利用CIPP評鑑模式運用在特教評鑑,其中「背景評鑑」即 為達到特殊教育目的,所訂定的各種法令規章、依據目的計畫、辦法等並確認與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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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特殊教育之環境背景、需求;「輸入評鑑」乃在確認所提供的資源、投入的物力 與設備、財力經費、教育人員素質、接受特殊專業背景與專業能力等;「過程評鑑」

是確認特殊教育的執行過程是否採適當的方法與策略、是否使用適當的程序等;而

「成果評鑑」是指評鑑特殊教育執行的結果,從各方面來加以瞭解特殊教育的執行 成效,因此臺北市政府(2005)將為了瞭解校園中推行特殊教育的團隊組織與運作,

將其分為特教委員會功能落實、家長參與特教團隊運作、行政支援特教團隊運作、

實施融合教育、特教師生通報網絡、特教經費運用、校園無障礙環境、特教師資與 專業進修、特教資源整合運用等。

綜上所述,特教評鑑是指藉由系統化的資料收集方式,收集全面性校務推動的 資料,透過描述、分析及價值判斷的過程,了解特殊教育的推行程度,能依據相關 特教法令推動特殊教育業務,提供身心障礙學適性教育、行政支持、與合適的環境 與設備等,並能藉由評鑑結果供改善的建議,修改相關不合適的計畫,進而作為推 動特殊教育的相關決策依據。

二、特殊教育評鑑之內涵

林天祐、蔡菁芝(2001)歸納三種評鑑的意涵:1.偽評鑑:控制評鑑資料的使用,

選擇有利於當事人的資料公佈,以政治為導向;2.準評鑑:用嚴謹的方法評鑑,但 主題及結論太過狹隘,無法評斷其價值;3.真評鑑:專對某一目摽價值所設計,具 有方法論基礎,為價值導向,其結果可作為決定、選擇和改進的依據。

關於評鑑時期的演進,Madaus 和 Stufflebeam (2000)將教育評鑑分為六個時 期:1.改革時期:教育評鑑萌芽時期,為社會改革之一環;2.效率與測驗時期:以測 驗的達成為目標手段,注重效率;3.泰勒時期:擴大測驗方法的範圍,開教育評鑑 之先河;4.純真時期:學校數量與規模急速擴張,但評鑑技術停滯不前;5.擴張時期:

教育評鑑技術發展迅速;6.專業時期:教育評鑑成為一種專業(引自蕭霖,2004)。

在學校評鑑的方法上,可透過以下幾種方法:1.調查或測驗系統;2.綜合外部學 校評論;3.學校自我評鑑(Grauwe & Naidoo, 2004)。其評鑑的實施方式與過程可分為 兩種方式:1.認可制:(1)自我評鑑;(2)訪問評鑑;(3)追蹤改進階段;2.學校本位評 鑑:(1)教育與培訓階段;(2)組成內部評鑑小組;(3)內部評鑑小組納入學校行政體系;

(4)接受外部評鑑(遊進年,2003),並且在評鑑的過程中要注重下列原則:1.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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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2.民主化過程;3.兼顧歷程與結果;4.平衡內部與外部評鑑;5.注重整體性(張 鈿富,2001)。

林天祐(2002)提出評鑑的內容為:1.行政管理:如校務發展計畫、危機處理、校 園文化、行政會議與執行等;2.課程與教學:如課程領導、課程發展、教學評量、

課程評鑑等;3.專業發展:如專業知能成長、進修、經驗分享等;4.訓導輔導:如安 全教育、健康教育、輔導與特殊教育等;5.家長參與:如家長會運作、親職教育、

參與校務等;陳靜淑(2007)整理出雲林縣89年至96年的特殊教育評鑑項目為:1.行政 與管理;2.教學計畫、課程與教學;3.輔導與安置;4.設備與經費;5.資源整合;6.

服務與推廣;7.人力資源;8.支援與轉銜;9.學校特色。

Neil 和McEwen 和 Carlisle 和 Knipe (2001)針對特殊學校的自我評鑑,可從以 下三的向度作介入:1.教學與學習:課程、教學、評量、學生的進步、教學的反省;

2.教學的支持:行政、資源、網路、指導方法、生活技能、教學相關支持的評估、

管理、非課程活動;3.行政人員方面:專業發展、專業的社會支持、服務情形、教 師評鑑等。

Malmgren 與 McLaughlin 和Nolet (2005)提出以下幾點來評估身心障礙學生在 學校裡的成就:不同障礙類型學生的比例、學生在普通教育中所花的時間、學校文 化、教師品質、學校行政人員的參與程度、父母的參與、學校的資金等。

王振德(2004)針對執行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之計畫、決策與行政運作等評鑑內容 有:1.行政組織:特殊教育專單位之設置與運作;特殊教育法令的執行;2.特殊生的 鑑定與安置:特殊學生的鑑定、安置與輔導等;3.課程與教學:個別化教學計畫的 執行、特教教材的編輯;4.人力資源:特教教師與助理員的聘用、相關進修活動與 研習等;5.支援與轉銜:專業團隊服務、轉銜服務之規劃與通報、社區資源之運用;

6.經費運用:特教經費之編列與執行、經費使用之監督及查核。

綜上所述,特殊教育評鑑屬於真評鑑,可從相關的法令、措施、資源、設備、

方法、策略與相關成果等來瞭解特殊教育推動的成效,透過其專業,對於評鑑結果 給予解釋與價值判斷,並提供改進之處,其方法即透過內部的自我評鑑,與外部的 訪問評鑑,來增加評鑑的可靠性,而評鑑內容或評鑑項目,大致為:特教行政與管 理、鑑定與安置、課程與教學、環境與經費、人力資源發展、轉銜服務、支持服務 等業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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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特殊教育評鑑之目的與功能

以下針對評鑑及特殊教育評鑑之目的、功能,分述如下:

一、特殊教育評鑑之目的

林天祐(2002)指出透過評鑑,其目的有:1.建立學校基本資料:了解學校的內部 優缺點及外部機會和威脅,作為學校規劃永續發展的依據;2.提升校務運作的品質:

對於校務整體的發展提出改善策略,讓學校全體人員及家長能夠共同提升學校品 質;3.永續發展學校特色:發揮本身的特色,建立學校優勢;而王保進(2001)歸納評 鑑的目的有二:1.為改善導向:確保學校教育品質,透過評鑑來擬定校務發展計畫 或改善學校效能;2.績效責任導向:瞭解學校的辦學績效,如經費的合適運用。

除了能改進學校本身, Neil 和McEwen 和 Carlisle 和 Knipe (2001)提出學校 自我評鑑能提供學校人員反省其工作品質,是否達到當初的目標;而從學校方面即 瞭解辦學現況、找出優劣勢能力、改善教育品質;就教育行政機關方面:監控所屬 學校的辦學績效、協助學校發展校務;從消費者方面:提供家長和學生辦學資訊、

注重家長和學生需求(張素偵,2004)。

因此何美燕(2005)歸納教育評鑑的目的為:1.改善導向,即控管教育品質,協助 學校自我改善;2.協助擬定教育計劃及監督教育計劃的執行,作為日後發展的參考 依據;3.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增益教師教學效能;4.績效責任導向,促進學校符合其 績效責任的需求,做為經費補助之參考,讓社會大眾瞭解學校教學的品質。

當評鑑運用在特殊教育的推動及要瞭解其成效時Signor-Buhl 和 Leblanc 和 Mcdougal (2006)認為關於特殊教育的評鑑,其實際的目的在於客觀的評鑑各方案的 成效和改善相關計畫來使其達到功效和重要性,各學區必須面對有限資源的分配是 否公平、政府的規定及學生的需求。

臺北市政府(2005)指出為了使身心障礙學生接受適性教育,訓練自我照顧與服 務社會的能力,其特殊教育目標或功能有:1.落實教育均等,提供就學機會:規劃 特殊教育行政組織、提供就近安置、落實無障礙環境等;2.激發潛能,適性發展:

適性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安置多元化、轉銜服務之落實等;3.培養健全人格,增進 生活技能:增進生活技能相關課程、提供參與活動的機會,訓練人際關係及適應能 力;4.加強職業教育,提升就業能力:實施職業課程與訓練、落實生涯輔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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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er 和 Prater 和 Jackson 和 Marchant (2009)指出為了使特殊生獲得相關的 支持以協助增加學業成就與在普通學校增加社會參與,有以下四點需要來注意和關 切:1.規劃團隊會議的時間;2.發展學生在教室的支持行動;3.規定相關責任;4.能 彈性地去修改不合適的支持計劃;而王振德(2004)歸納出特殊教育評鑑的目的有:

1.監督特殊教育法規與政策之落實;2.獲知特殊教育實施現況,進而改進服務品質;

3.運用績效評估,提升特教相關人員士氣;4.提供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作為特殊教 育規劃與決策之依據;5.增加社區大眾對特教的了解與支持。

綜上所述,特教評鑑的目的為瞭解特殊教育的推行程度,能依據相關特教法令

綜上所述,特教評鑑的目的為瞭解特殊教育的推行程度,能依據相關特教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