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現代漢語「複合詞」與「詞組」的研究
2.3.1「複合詞」與「詞組」區分問題的產生
上文已提過,現代漢語「複合詞」的界定上需要考慮「複合詞」與「合成 詞」的劃界問題,並且需要考慮「複合詞」與「詞組」的劃界問題。在現代漢 語裡,劃界「複合詞」與「詞組」是不容易的問題,以下看諸位學者所討論的
「複合詞」與「詞組」的辨析問題。
6 Compounds in English are a type of word structure made up two constituents, each belong to one of the categories Noun, Adjective, Verb, or Preposition.(Selkirk, 19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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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詞組」是由「詞」與「詞」構成的組合,因此包含「黏著詞素」
的組合就不能構成「詞組」,且「詞組」是能分離使用的組合。齊(2000)的
「詞組」研究也提出:
一、由一個「詞素」構成的「詞」,不可能是「詞組」。
二、不能獨立成詞的「黏著詞素」,不能組合成「詞組」,只能組合成 「詞」。
並且劉月華等(1996)的研究亦指出,「詞」與「詞」可以按照一定的規 律而構成句法結構。其結構中的「詞」與「詞」之間並存在著一定的結構關 係。請見如下句法結構關係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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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3】「詞」的內部結構關係(趙,1968/1979:185-205)
主謂關係
S-P → N:地震、冬至、天亮...
S-P → V:聲張、地震、法指...
S-P → A:性急、年輕、肉麻...
並列關係
N N → N:燈火、車馬...
V V → V:依靠、失敗...
A A → A:貴重、新鮮、奇怪...
動賓關係
V-O → N:董事、通車、領事...
V-O → V:懷疑、出版、提議...
V-O → A:失望、缺德、有限...
動補關係 V-R → N:耳朵、月球...
V-R → V:克服、說明、改善...
如此,當我們分析「詞」與「詞」構成的「詞組」和「複合詞」時,因為如以 上二者結構的共通性,而產生難以辨析「詞組」和「複合詞」的問題。
2.3.2「複合詞」與「詞組」的區分
如此,「複合詞」與「詞組」二者卻難以區問題。因此,以下我們由[FF]
形式的「詞組」來探討,該兩類為何不同。
首先,我們看「動賓結構」(verb-object)的詞組,例如:「買 F菜 F」、
「喝 F茶 F」等,這類組合所做出來的意義是合成的,而擴展後卻無意義變化,
16 例如「買的是菜」、「喝的是茶」。
並且「詞組」和「複合詞」不同,而「詞組」卻受句法的約束,例如:
「吃 F麵 F」、「吃 F飯 F」等,其〔V-N〕組合中的〔N〕為賓語,即是動賓詞 組。
(2)a.我把麵都吃了。
b.我把飯都吃了。
上述例句中的「麵」、「飯」都是真正的賓語。因為「把」字句中的動詞為
﹝+patient﹞的特性,則「把」字後的名詞為受事賓語。且「詞組」的結構成 分之間卻能拆開加入量詞修飾語,反之則為複合詞成分。例如「寫信」:「她寫 了三封信。」
湯等(2000)、史(2006)等有些學者將「動補結構」(verb-result)的 [FF]組合視為「複合動詞」,例如「看見」、「約好」、「吃飽」等。但這類 的內部兩個成分皆為自由、結合面寬、可以擴展、意義是綜合的,而能視為
「詞組」。從結構特徵來看,其「動補結構」中能插入「得」或「不」:
(3)a.張三打跑了那隻狗。
b.張三打狗打得那隻狗跑了。
c.*張三打狗打得張三跑了。
17 (4)a.張三吃膩了牛肉。
b.*張三吃牛肉吃得牛肉膩了。
c.張三吃牛肉吃得張三膩了。
(李,2008:97)
以上例句(3)、(4)中的「打跑」、「吃膩」,其中「打」和「吃」為及物 動詞;則「跑」和「膩」為補語,表示動作的結果。根據例(3),「打跑」的 補語成分所呈現的結果發生在「賓語」上;則根據例(4),「吃膩」的補語成 分所呈現的結果卻發生在「主語」上。如此,我們可觀察到其補語的語義指向 不同的事實,這亦表明此類「動補結構」中,動詞和補語成分的關係並不緊 密,而是個〔V-R〕詞組。
如上述,這類結構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在於該補語的語義指向不同,而以下 由「把字句」來看也顯示出如此的特性,例如:
(5)a.張三打跑了那隻狗。→ 張三把那隻狗打跑了。
b.張三打破了花瓶。→ 張三把花瓶打破了。
(6)a.張三吃膩了牛肉。→ *張三把牛肉吃膩了。
b.張三聽煩了她的藉口。→ *張三把她的藉口聽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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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結構來看,「把字句」有賓語前置的現象,從語義來看,「把」字可帶兩個 論元,一為施事者,二為受事者或客體,其中受事者或客體受到動詞的影響,
陳立元(2005)也將「把字句」的語義內含解釋為:「A對B做了什麼,使B 受到影響或變化」。根據以上「把字句」的特性,例(5)的〔V-R〕結構,
其中補語側重的是受事者或客體的結果描述,因而可以形成「把字句」;則例
(6)的〔V-R〕結構,其中補語側重的是主語的描述,因而不宜使用「把字 句」。
以上我們觀察〔V-R〕詞組內部補語的語義指向分歧,這一點正好說明
〔V-R〕結構的內部關係並不緊密,且此類語義為二者合成的。之所以如此,
「詞組」在語義及結構上卻顯示出與「複合詞」不同的特性,請看以下例子所 表示的內容:
(7)打消 → *打得消 (8)跳遠 → 跳得遠
(7)「打消」不能改為「*打得消」,這樣根本找不回原本“取消”之 意;當(8)「跳遠」改為「跳得遠」時,也無法找回其原來“一種田賽運動項 目”之詞彙義;而當我們將「看見」改為「看得見」時,只是表示能「看見」
的意思,卻無語義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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