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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先秦兩漢璧與龍的文化象徵考察

第一節 璧文化象徵考察

作為漢代畫像石的題材,璧在史前到漢代的漫長時光裡,經歷了無數人的想 像與創造,累積了豐厚的文化內涵。墓室為埋葬死者的場所,本身便具有宗教性 , 而璧作為墓葬藝術的描繪對象,必然也有可呼應的宗教性質。因此,本節對於先 秦兩漢璧的文化象徵考察,將側重於璧之宗教意義,由璧之材質「玉」所蘊含的 神秘性質談起,進而探究璧之功能及其文化象徵意涵。

一、以玉事神:通天、不死

中國文化對玉器的使用淵遠流長,距今八千年前的興隆窪文化遺址中,便已 出土了玉玦、匕形器等玉器,較青銅器的使用早上許多。有些學者提出在石器時 代和青銅器時代之間,應存在著「玉器時代」。東漢時代的《越絕書》中,記載 著以石、玉、銅三種材質作為代表的分期方式:

軒轅、神農、赫胥之時,以石為兵,斷樹木為宮室,死而龍臧。夫神聖主 使然。至黃帝之時,以玉為兵,以伐樹木為宮室,鑿地。夫玉,亦神物也 , 又遇聖主使然,死而龍臧。禹穴之時,以銅為兵,以鑿伊闕,通龍門,決 江導河,東注於東海。天下通平,治為宮室,豈非聖主之力哉?當此之時 , 作鐵兵,威服三軍。天下聞之,莫敢不服。此亦鐵兵之神,大王有聖德。

1

風鬍子向楚王陳述的此段歷史進程,成為提出「玉器時代」看法的學者們立論的 依據之一,並以史前玉器作為考古證據,主張在「石」與「銅」之間,確實存在 著「以玉為兵」的「玉器時代」2。張光直讚同《越絕書》中將古史分為石、玉、

銅、鐵四階段的分期方式,認為此種分期法正確地將中國古代文明演進的經過的 本質變化撮要了出來3。鄧淑蘋在〈由「絕地天通」到「溝通天地」〉中也指出,

1 [漢]袁康、吳平:《越絕書》(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56。

2 是否要在古史分期中增加「玉器時代」的問題仍有爭議,例如謝仲禮於〈「玉器時代」-一個 新概念的分析〉中,檢討了郭寶鈞、孫守道、張光直等人的看法,認為在石器時代和青銅器時代 中增加玉器時代並不恰當。(謝仲禮:〈「玉器時代」-一個新概念的分析〉,《考古》 1994 年第 9 期,頁 832-836。)雖然還有反對的聲音,然而仍顯示出了玉器在中國文化的重要性。

3 張光直稱之為「玉琮時代」。張光直:〈談「琮」及其在中國古史上的意義〉,《中國青銅時代 第二集》(臺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 年),頁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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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兵時代」代表著新石器時代晚期向國家過渡的階段4。葉舒憲更進一步提出 產生於玉器時代的玉石崇拜才是文化大傳統,為金屬崇拜小傳統之母胎和發生基 礎。5

玉文化對於中國文化的影響深遠,直至今日,玉石對於我們仍存在著特別 的意義。而中國人對於玉石的眷顧,甚至是崇拜,則必須探究玉所被賦予的神 祕屬性。前已提及,張光直把中國石器時代和三代文化發展劃成一條直線,分 成四個清楚的段落,其中對應於《越絕書》「以玉為兵」時代的階段,張光直 稱之為「玉琮時代」,代表著巫政結合,產生特權階級的時期6。玉器時代為巫 政結合的時代,那麼,是否代表巫與玉之間有所關聯呢?目前史前玉器的發掘 , 以紅山文化和良渚文化最為發達。郭大順在〈紅山文化的「唯玉為葬」與遼河 文明起源特徵再認識〉一文中,指出「牛河梁遺址的紅山文化墓葬有許多引人 矚目的特點。只葬玉器,不葬或基本不葬陶、石器就是其中最突出的特點之一 」

7。不僅如此,針對墓葬的規模巨大,隨葬玉器的數量卻有限的現象,郭大順 認為此現象反襯出了隨葬玉器的含義頗深,再加上石塚多與祭壇結合、塚壇圍 繞著神廟的布局設置,可見「這些玉器主要不是財富占有的顯示,也不限於表 現等級差別,而是自有其特定的實用功能,那就是作為通神的工具」8。良渚 文化反山、瑤山、寺墩墓地亦出土了大量的玉器,其中,隨葬玉器擺放位置固 定,以及玉器上有火燒痕跡的現象,皆充滿了濃厚的宗教色彩。張光直比較了 寺墩三號墓與《史記.殷本紀》中武王伐紂,紂王兵敗後「衣其寶玉衣,赴火 而死」9的記載,認為玉器上有火燒痕跡的現像是來自於取玉器環身以焚的儀 式,目的是藉由火燒玉達到通天的效果10。目前學界對於紅山文化、良渚文化 中出土大量玉器之墓的墓主身分判定,傾向於認為墓主身分顯貴,部分墓主應 為巫政結合的統治者,或是巫覡11。《說文解字》釋「巫」曰:「祝也。女能 事 無形,以舞降神者也。」12又釋「 」為:「巫也,以玉事神。」段 玉 裁 注 :「巫 能以玉事神。」13按許慎與段注的說法,巫能事神、降神,而其所使用的工具 即是玉。由此看來,若部分紅山、良渚文化的墓地墓主身分為巫,則墓中部份

4 鄧淑蘋:〈由「絕地天通」到「溝通天地」〉,《故宮文物月刊》 6 卷 7 期(1988 年),頁 17。

5 葉舒憲:〈女媧補天和玉石為天的神話觀〉,《民族藝術》 2011 年第 1 期,頁 33。

6 四階段分別為:石器時代、玉琮時代、青銅時代、鐵器時代。詳見張光直:〈談「琮」及其在 中國古史上的意義〉,《中國青銅時代 第二集》,頁 79。

7 郭大順:〈紅山文化的「唯玉為葬」與遼河文明起源特徵再認識〉,《文物》1997 年 8 期,頁 20。

8 郭大順:〈紅山文化的「唯玉為葬」與遼河文明起源特徵再認識〉,頁 23。

9 [漢]司馬遷撰,[日]瀧川龜太郎考證:《史記會注考證》(高雄:麗文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 司,1997 年),頁 57。

10 張光直:〈商代的巫與巫術〉,《中國青銅時代 第二集》,頁 60-61。

11 可參見楊伯達:〈巫-玉-神泛論〉,《中原文物》 2005 年第 4 期,頁 67-69。《黃 翠 梅 :〈 從 寺 墩三號墓到南越王墓──論史前到漢代玉器角色的轉變〉,《藝術學》第 14 期(1994 年 ),頁 8-10。

12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頁 203。

13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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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不僅作為葬玉,且為宗教活動用具。

文獻中也有許多「以玉事神」的記載。早在殷商的甲骨卜辭中,便已不乏祭 祀用玉的相關記錄,例如「甲申卜,爭,貞燎于王亥,其珏?甲申卜,爭貞,勿 珏?」14這是關於燎祭的卜辭,可見當時的宗教祭祀活動使用玉的情況。除了甲 骨卜辭之外,其他文獻中也有相當多的記載: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 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墠。為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 焉。植璧秉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15

倬彼雲漢,昭回於天。王曰於乎,何辜今之人,天降喪亂,饑饉薦臻。靡 神不舉,靡愛斯牲。圭璧既卒,寧莫我聽。16

立大祀,用玉帛牲牷。17

仲春之月,祠不用犧牲,用圭璧及皮幣。18

《尚書.金滕》與《詩經.雲漢》顯示出告先王、祭天皆須玉器,而後二則是關 於祭祀活動的用玉規制。在《山海經》中,亦有許多說明祭祀山神方式的段落將 玉器作為祭品之一,不同之神祭祀的用品也不相同。例如〈西山經〉言祭羭山神 須「祠之用燭,齋百日以百犧,瘞用百瑜,湯其酒百樽,嬰以百珪百璧。」19所 埋之百瑜,所陳之百珪百璧皆是玉器。又袁珂注引江紹原《中國古代旅行之研究 》 所云,認為「嬰」是以玉祀神之專稱20。觀上述之例和袁珂之注,玉器作為事神 之用,甚至還有了定制與專稱。

玉之所以與巫之間有密切的聯繫,能作為事神的用具,其必然具有與其他材 質不同的特殊之處,使得古人認為玉有「在山而草木潤」21、「庇蔭嘉穀,使無 水旱之災」22等神奇的力量。

14 胡厚宣主編:《甲骨文合集釋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 年 ), 14735。

15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尚書正義》(臺北: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 年 ),

頁 393。

16 [漢]毛亨傳,[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臺北: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2001 年),頁 1402-1403。

17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周禮注疏》,頁 587。

18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頁 5。

19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頁 32。

20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頁 33。

21 [周]荀況著,王先謙集解:《荀子集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77 年),頁 117。

22 [周]左丘明撰,[吳]韋昭注:《國語》(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3 年),頁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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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之所以能從其他材質中脫穎而出,被賦予不可思議的力量,實與它的外型 有關,而此外型又與它象徵的來源有關,如同耶律亞德所言:

一塊岩石所以顯得神聖,因為其存在即神力所現,無所壓縮,沒有弱點,

遠超人力所及;它自然不受時間所左右;它永遠真實。就是最平凡的一顆 石子亦然;它可因其象徵的形狀或來源而變成寶貝,因為它充滿巫術或宗 教的力量。23

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在分析巫術思想時,將之歸納為「相 似律」和「接觸律」兩個原則。前者是指通過模仿來達到目的;後者是指相互接 觸的實體物質,即使分開了也能發生相互作用。而玉之所以神聖,依據的是相似 律的原則,基於相似的聯想,將相似的事物看成同一個事物24。葉舒憲認為「天 藍色或綠色的玉石--綠松石,由於其天然色澤的特徵,很可能是先民們最初較 為普遍的類比於天體之聖物」25,他採比較神話學的視野,指出玉石的天體觀不 僅為中國所有,例如藍色在古埃及和美索不達美亞也象徵著天空,埃及的伊西斯 女神也被稱為「綠松石」女神26。王充在《論衡.談天》論及女媧補天的神話:

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 絕。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鼇足以立四極。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 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且夫天者,氣邪?體也?如氣乎,

雲煙無異,安得柱而折之?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如審然,天乃玉石之 類也。27

共工怒觸不周之山,造成天柱折斷,天體傾斜,女媧因而煉五色石補天。那麼,

為什麼女媧用來補天的材料是五色石呢?葉舒憲引《列子.湯問》裡對女媧補天 的記載:

然則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媧氏練五色石以補其闕;斷鼇之足

然則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媧氏練五色石以補其闕;斷鼇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