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產業群聚效益
一、群聚概念的定義
《世界是平的:一部二十一世紀簡史》(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Thomas Friedman 認為最好的企業將是最好的合作者。在平的世界中,愈來愈多的任務 都必須透過企業內外的各種合作來達成,無論是在科技、行銷、生醫,
還是製造,都會變得複雜至極,絕非單一部門或單一企業就能掌握(楊 振富,2007)。許多經濟理論都認為,產業內的廠商或工廠設廠時會 選擇聚集在一起,主要是考量廠商聚集時所產生的外溢效果
(agglomeration spillovers),或是區位接近 (proximity)的 便利性。換言之,與相同或相關產業的廠商越接近,越容易享受外部 經濟或是節省運輸、交易成本。產業群聚對生產力的提升、就業機會 的創造、遞增的規模報酬或專業分工程度的影響等,這也促使各國在 提升國家競爭力時,紛紛以建立產業群聚為手段(詹立宇,2004)。
所謂「群聚」(cluster)是指某一領域相關廠商(company)與 機構(institution)在地理位置上的集中,群聚在一起的相關產業,
包含專業化供應者(例如:生產要素、機械設備的投入)、服務及專 業化的內部組織結構,藉由相關產業的群聚形成顧客銷售通路、互補
性生產與生產技術層面的擴展,許多群聚還納大學、職業訓練等政府 相關機構,提供專業化的訓練、教育、資訊、研究與技術支援。
二、產業群聚的型態
Marshall 觀察到參與群聚的組織之間互利共生的現象,他將相 關的企業在特定的地區形成的群聚稱為「產業區」(Industrial District),並提出群聚可以產生兩種外部效益那就是群聚不僅可以 增進組織的生產效率,也可以提高群聚整體的市場需求。因此「產業 群聚」(industrial clustering)的概念,最早是由 Marshall 所提 出。Marshall 認為許多小廠(firms)持續位於相同區位的理由有三,
一、該區位有專業化的人才庫(labor pool),提供勞工與個別小廠 間的最大工作組合機會(job-matching opportunity),二、小廠間 的群聚有助於高效率專業化生產的投入,三、藉由小廠間的空間群組
(spatial grouping),使該區位有關生產與銷售的資訊、概念產生 最大流通量(薛雅惠,2009)。
依 Marshall 的研究,促使小廠間產生經濟效益的關鍵,在於彼 此間的地理鄰近性(geographical proximity),地理鄰近性是決定 小廠間群聚在一起,產生群聚經濟(economies of agglomeration)
的共同要素。
Marshall 提出有三種群聚的型態,每一種型態都在經濟上的共 有區位(economic co-location),以促進市場利潤(market benefit), 聯結的小廠彼此間以共有的顧客群為基礎,降低成本並增加收入。群 聚的分類,依小廠彼此間生產聯結的方式,可分為:
1.「水平群聚」(horizontal clustering)
指性質相似的小廠,因位於同一地理區共同區位,小廠彼此之間是 競爭者,使用相同的生產資源,銷售相同的產品。
2.「垂直群聚」(vertical clustering)
指相關產業在共有區位上形成供應鏈(supply chain),將生產階 段與銷售過程作整合的聯結,促進生產的專業化,例如:位於同一 農業區的食品罐頭廠、批發商與貨運商號形成的聯結鏈。
3.「對角群聚」(diagonal clustering)
指具有互補或共生性小廠(complementary or symbiotic firms)
的集中,以增加生產產品的價值與獨特性,例如:在旅遊地區提供 活動、餐飲與住宿的店家之間,為提升旅遊產品的價值,彼此間所 形成的慣性聯結(薛雅惠,2009)。
Gordon & McCann(2000)亦提出產業群聚的模式,可分為三種:
純粹聚集模式(pure agglomeration model)、產業複合體模式
(industrial-complex model)、社會網絡模式(social-network model)。
1.純粹聚集模式
純粹聚集模式小廠與小廠彼此間的關係是不固定、不穩定以及可 變動性的,只為了因應目前的市場利益與特定需求,因此會隨時改變 供應者、顧客群、產品與投入要素。
小廠彼此間運作機制只因受惠於地理鄰近性,形成一個動態的生 態體系,發展生產的專業化。在此運作體系中,空間是基本要素,運 作體系依靠共同區位(co-location),增加交易聯結(trading linkage)與就業組合(employment match),但是此聯結與組合並 不是永遠的,會隨著運作體系內資訊流動與價格的波動而瓦解或改 變。
位於此區位體系的廠商彼此間沒有正式的組織結構與長期關係,
任何廠商只要能支付租金,皆可到此設廠,意謂著到此區設廠的廠商 彼此間的關係為開放性會員(open membership)。
2.產業複合體模式
產業複合體模式小廠與小廠間的關係,有穩定的交易與生產聯結 關係,在此生產複合體系中,廠商彼此間的關係為封閉性會員(closed club),享有因在共同區位上而產生的獨占性利益(monopoly profit),
並可藉由此複合體的運作,在生產過程中節省生產與研究成本。
3.社會網絡模式
社會網絡體系下的廠商,彼此間基於信任(trust),願意共同 承擔合作所產生的風險,面臨同業的報復也願意重新組織,彼此間形 成團隊共識以達到共同的利益目標。
社會網絡群聚與純粹聚集之不同在於,其廠商之間共享有機會與 經濟上的互補,而且呈顯其獨特的社會鑲嵌(embeddedness)網絡與 社會整合。同一社會網絡下的廠商,彼此間的關係亦屬會員形式,但 既不是完全開放也不是完全封閉。因此要加入此社會網絡成為其會員,
視其之前的經驗表現、互動習慣性與投資,努力發展出的信任關係。
總之,此三種模式之差異為:廠商間彼此的網絡關係,純粹聚集 模式是基於價格指標,產業複合體模式是基於組織結構,而社會網絡 模式是基於信任;而廠商間相互形成的交易聯結與投資聯結關係,其 穩定度依次為產業複合體模式、社會網絡模式、純粹聚集模式。
根據 Porter 的分類,產業群聚可依「分工」的方式區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垂直式的群聚」,第二種是「水平式的群聚」。前者是由
上、下游的供應商、或是買賣方的廠商所共同組成,而後者則是指由 同一個產業裡的廠商所組成,這些廠商使用相同的技術、勞工、或相 同的資源,彼此存在一種相互競爭的關係。
相較於 Porter 只從分工及空間上的集聚的來看群聚,Jacobs &
de Man(1996)更進一步將範圍擴大,依據組成企業的特性、企業之 間的關聯性質,將產業群聚分為六種類型,分別是:地理型
(Geographical)、水平型(Horizontal)、垂直型(Vertical)、
橫向型(Lateral)、技術型(Technological)、中心組織型(Focal)
和網絡型(Network)的產業群聚如下表所示(見表 2-2):
表2-2 產業群聚類型
產業群聚類型 群聚型態
地理型產業群 經濟活動在空間上的聚集。
水平型產業群 產業內某些部門的聚集現象。
垂直型產業群
價值鏈中價值創造的鄰近步驟所形成的 群聚,如將生產過程中所有供應商連結 成一仳鄰成群的網絡。
橫向型產業群
不同群體由於共同活動或知識所形成的 聚集。
技術型產業群
使用基本共通技術所形成的聚集(例如 生技群聚)。
中心組織型產業群
環繞一個中心組織、企業、或研究機構 所形成的聚集 。
網絡型產業群 網絡所形成的聚集。
資料來源:黃筑婕,2009。
三、產業群聚效益
台灣有許多傳統產業群聚裡有多層轉包的交易關係,有許多廠商 在群聚裡扮演領頭羊2的角色,帶領協力廠商共同接單與生產,並維 持長久的合作關係(黃筑婕,2009)。換言之,在領頭羊的帶領之下,
群聚最大的效應是利潤共享,風險分攤,有錢大家一起賺(林肇睢,
2003)。群聚內廠商之間是否能彼此分享自己擁有的資源和技術,則 和群聚內廠商之間彼此互補程度高低的程度有關,資源互補性愈高的 廠商群聚在一起愈能發揮群聚的經濟效益(Barnett & Carroll, 1987),且會對廠商的績效產生正向影響力(羅萱,2010)。群聚廠 商間產品互補能夠減少組織的重覆投資,彼此能提供並相互支援專精 的營運項目與資源,因此可以降低群聚中廠商的投資成本,進而提高
營運效率(Cohen & Paul, 2008),並進一步提昇組織的績效表現。
Porter(1998)認為群聚內順暢的互動機制有助於資訊的流通、緩和 經濟利益的衝突,為廠商創造合作與信任的空間,能降低在磋商、監 督、執行方面的交易成本。此外,群聚區域內的廠商,也會由於激烈 的同業競爭和快速的資訊流動,而帶動產品的創新與生產力的提升。
根據 Nadvi(1999)的研究,群聚效應是通過集體效率(Collective Efficiency)而表現出來的,它體現在三個方面:外部經濟性、聯合 行動與制度背景影響。
(一)外部經濟性(External Economies)
當一項經濟活動的社會收益大於私人收益時,就存在著外部經濟。
産業群聚中的外部經濟性是 Weber 於 1929 年所稱的群聚經濟效應,
即因産業在地域上的集中而導致社會分工深化、企業聯繫加強和區域 資源利用提高而降低成本。
(二)聯合行動(Joint Action)
聯合行動是指産業群聚中廠商間爲了某些共同的目標而進行有 意識地合作。産業群聚中的聯合行動可用廠商間合作的數量與合作的 方向兩個維度來衡量。合作的廠商數量是指産業群聚中進行各類合作 的廠商數量之和,廠商之間既是兩兩之間的雙邊合作,也可是多個廠 商之間的多邊合作。廠商間合作的方式是依據廠商間合作關係所建立
的基礎而定。產業群聚中的聯合行動能夠提高合作廠商的技術能力、
生産能力與市場能力,能夠有效地促進産業集群的成長與競爭力的提 高。與産業群聚的經濟外部性相比,它是群聚中行動主體之間的有意 識、有目的的活動,是一種主動型群聚效應(王緝慈,2001)。
(三)制度背景影響(The Institutional Context)
以整體性來說,産業群聚是介於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一種新型的空 間組織形態。作爲一種組織形態,産業群聚是處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之
以整體性來說,産業群聚是介於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一種新型的空 間組織形態。作爲一種組織形態,産業群聚是處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