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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 X」與 PIOA

第四章 為制度理論辯護

第五節 「病毒 X」與 PI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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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病毒 X」與 PIOA

為了討論 Wieand 所說的人造物品的「不被知覺到的性質 X」在判別藝術品 時的關鍵地位,讓我們假設下列情況:

i. 假設有一個「病毒 X」,只要將「病毒 X」注入其中一個知覺上不 可分別的人造物品,藝術世界中對「病毒 X」沒有抗體的人,就 會把其中一個知覺上不可分別的人造物品當作非常有藝術價值的 超級藝術品,而不把其他知覺上不可分別的人造物品視為藝術 品。

ii. 藝術世界裡沒有人知道「病毒 X」的存在,只有想擾亂藝術世界 的瘋狂怪博士知道其存在。

如上所述,怪博士只在知覺上不可分別的人造物品上,擇一注入「病毒 X」,由此可知:一旦注入了「病毒 X」,就會得出「A, B 兩人造物品雖然在知 覺上的性質完全相同,然而 A, B 各自的性質其實不同,性質不同的原因是物體 A 被注入了『病毒 X』所致」此一情況。

為了清楚討論起見,筆者把 A、B 兩個人造物品的情況再簡述如下:A, B 兩人造物品在知覺上的性質完全相同,可是 A 被注入「病毒 X」,而 B 則否,

所以 A、B 各自的性質其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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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讓我們再想像下列情況:

在一群藝術公眾中,我們假設公眾有 10 人,對 A, B 各自有擁有一票,需 要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不可投「廢票」,如果覺得難以定奪要「贊成」

或「反對」時,則投「反對票」。總票數應有 20 票,若投贊成票超過半數(不 含半數),則該物品為藝術品,若投反對票超過半數(不含半數),則該物品為 日常物品;若票數各半,則該物品以日常物品視之。

在此情況下,筆者認為我們可思考如下:

(1) 有抗體的公眾可能會遲疑 A, B 為何如此相似,並可能會對 A, B 給予 相同的評價── 有抗體的公眾可能會認為 A, B 都是藝術品、或都是 非藝術品。

(2) 沒有抗體的公眾,則應該會認為 A 是藝術品,甚至認為 A 是超級藝術 品,至於 B 則絕不是藝術品。在此情況下,我們顯然得到了 Wieand 所提的 PIOA 情況──即:兩個知覺上不可分別之物品,一個人造物 品被視為藝術品,一個人造物品則依舊被視為人造物品或日常物品 筆者認為由上述思想實驗可知:怪博士要使得 PIOA 狀況成立 (即:兩個 知覺上不可分別之物品,一個人造物品被視為藝術品,一個人造物品則依舊被 視為人造物品或日常物品),一定要在「沒有抗體的公眾達到半數以上,且兩個 知覺上不可區分的人造物品,在一般有抗體的公眾的眼光下,兩個人造物品都 不會被視為藝術品」此一狀況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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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造物品為藝術品,一個人造物品依舊為人造物品或日常物品的關鍵所在!

可見 PIOA 的「唯有訴諸『不被知覺到的性質 X』,我們才能充分解釋何以其中 一個人所製作的成品被當成藝術品,另一者的成品不當成藝術品」此一主張,

還是無法擊垮制度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