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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醫糾處理

在文檔中 醫療糾紛處理之法制研究 (頁 65-139)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美國醫糾處理

全美的住院病人中,有 3.7%是曾經受過醫療傷害的,在這 3.7%中,高達 53%-58%,也就是一半以上是來自可以預防的醫療錯誤。據統計,在這 3.7%

的醫療傷害中,有 27%是可以在法律上可以被判定有過失的情況,但在這 27%

過失案件所產生的醫療傷害裏,卻只有不到 2%的病人會提起訴訟解決132。於是 美國在 2005 年提出全國性醫療改革的聯邦法案,全名是「全國醫療錯誤揭露及 賠償法案」,該法案一直是我國有關醫療糾紛法所參考仿效的對象之一,法案的 目的是要滿足醫療傷害後病家的情緒需求和正視醫療錯誤與病人安全。因此透析 美國對醫療糾紛處理模式來檢視我國立法例和其中之差別。

第一項 醫療錯誤

又稱之醫療過失、醫療疏失、醫療失誤等,若發生不精確或錯誤診斷或療法,

造成病患嚴重受傷或死亡的醫療錯誤則演變為醫療事故。當醫療照護提供者因己 身執業上發生未預期的事件,而該事件並非常規的醫療行為,就是所稱的醫療錯

131 侯英泠,德國醫療契約債編各論有名契約化,月旦法學雜誌,2015 年 5 月第 240 期,頁 169。

132 陳學德,美國道歉制度的沿革及啟示,元照出版,2014 年 6 月初版,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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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醫療錯誤大多是經驗不足導致誤判情形而給予錯誤或不適當的處置方式,

而醫療錯誤(medical error)最常見的兩種狀況是未正確的執行原定的醫療計 畫之行為,即為「執行的錯誤」;和採取不正確的醫療計畫去照護病人,即「計 畫的錯誤」134。換言之,當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選擇了一個不適當的醫療方法,或 是醫療服務提供者雖選擇了一個適當的醫療方式,但執行的方式卻不正確,即稱 之醫療錯誤。而醫療錯誤可能會發生的原因有臨床經驗沒有很多而導致病況誤 判、醫療人員過度自信所導致情況誤判、或是給予適當治療前的準備動作不足所 導致之誤判,例如醫師操刀,搞錯左右腳;止血繃帶在手術縫合後還放在病患體 內;輸血輸到愛滋病患的血液、器官移植到愛滋病患的器官135等…醫療錯誤常見 的類型則有診斷問題、行政措施、藥物治療、紀錄問題、溝通問題、環境維護等。

美國每年約有 44000-98000 的人民因為醫療錯誤行為而死亡,比每年車禍死 亡人數的 43458 人還高,也比全美每年因乳癌死亡人數 42297 人高,更比全美每 年因 AIDS 死亡的 16516 人高出好幾倍136。美國每年賠償總花費約 170-290 億美 元,因此醫療錯誤揭露就顯得重要。國際世界衛生組織在 2007 年還做過一項統 計,發現全球高達 1/10 的病患,曾因醫療疏失而導致嚴重的傷害137,包括弄錯 身體左右兩側、弄錯器官、錯誤移植、搞錯手術對象,而溝通不良是造成許多錯 誤的原因。這些實證的結果,打破人們長久以來的迷思,也就是當代醫生不如想 像中的這麼安全,本來研究的動機是想去研究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訴訟,但後來結 果卻發現不是太多的訴訟,是大部分受到傷害的病人都不知或者沒去提起醫療訴 訟。因為醫療錯誤的揭露程序對病人安全就顯的格外重要。醫療錯誤揭露是指提 供醫療服務的醫療人員在發生醫療錯誤後,能秉持誠實不隱瞞,將錯誤事件的來

133 張家維、楊智傑,美國醫療糾紛揭露制度之研究-以美國醫療錯誤揭露與賠償法案為中心,治 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2015 年 1 月第 3 期,頁 138。

134 林東龍、陳郁雯,美國、澳洲「公開揭露」制度之研究—對臺灣處理醫療傷害事件之啟示,

臺灣公共衛生雜誌,2012 年 6 月第 31 卷第 3 期,頁 205。

135 台大醫院闖大禍 誤移植愛滋器官,蘋果日報,2011 年 8 月 28 日。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10828/33628889,最後瀏覽日:2017 年 11 月 23 日。

136 陳學德,美國道歉制度的沿革及啟示,元照出版,2014 年 6 月初版,頁 24。

137 陳學德,美國道歉制度的沿革及啟示,元照出版,2014 年 6 月初版,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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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去脈和發生始末及事後的補救措施立即揭露給病患和家屬。並積極從經歷錯誤 的案件中學習,避免相同的醫療錯誤事件再發生 138。從反向思考,醫療錯誤揭露 不僅是醫療錯誤的「事後處理機制」,也可以說是避免再發生醫療錯誤事件的「事 前預防機制」。

第一款 揭露醫療錯誤背㬌

據統計,美國在 1980 到 1990 年代,因醫療過失的案件量大幅增加,每 100 名醫師就有 10 件訴訟請求案。在美國的法界文化裏,病人告醫師都不用錢,為 什麼呢?因為律師會出面為病人打官司,在打官司前病患及其家屬是不用分擔一 毛錢,只要打贏了官司,所得到的賠償金,病患再和律師分配。至此以外,美國 律師將美國醫師當作獵物,導致美國醫師對醫療錯誤長久以來形成一種遇事就沈 默的風氣,但這種風氣是和美國社會相悖離的,因為社會大眾還是希望醫師和其 他醫療人員可以和病患及其家屬公開溝通。

事實上病患是否對醫療糾紛要提出醫療訴訟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點是醫療人 員有無誠實吐露醫療錯誤和誠意與病家溝通,並非發生醫療錯誤就立即告醫療人 員。當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不願意主動揭露醫療錯誤和與病家溝通,法院興訴就是 病家爭取權益的唯一徒徑了。使得病患只能依法律訴訟透過法院和醫者進行溝 通,但是法律訴訟並非有利於雙方當事人139

但醫療錯誤揭露是醫療人員和醫療機構進入兩難的選擇。因為醫療服務提供 者若是拒絕揭露,故意隱瞞不公開醫療錯誤,可能更加深受害病家傷害,導致醫 病關係缺乏互信基礎而加深關係惡化,病家希望醫療服務提供者能誠實和公開溝 通,開誠佈公醫療錯誤的原因和造成的傷害結果且要承諾與說明日後如何避免類 似相同醫療錯誤的重複再犯率;但醫療服提提供者若是決定揭露了,可能會因為 承認和公開醫療錯誤而使法律責任增加與社會威望減低。所以仍有醫療服務提供

138 張家維、楊智傑,美國醫療糾紛揭露制度之研究-以美國醫療錯誤揭露與賠償法案為中心,治 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2015 年 1 月第 3 期,頁 139。

139 陳郁雯,美國、澳洲「公開揭露」制度之研究—對臺灣處理醫療傷害事件之啟示,高雄醫學 大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 年,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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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願意相信向病家揭露醫療錯誤能達成糾紛解決,認為揭露除了帶了冗長的訴 訟困擾外,自己揭露的證據也會被病家拿到法院上當作呈堂證供,承如前述,不 僅增加誠實揭露後的法律責任,恐怕連名譽都受到侵害,甚至專業能力受到質疑 而丟了工作,因此演變成不願意主動開誠佈公、不願意公開、不願意道歉、不願 意承諾改變的醫病僵局140

第二款 揭露制度發展

1987 年由美國肯塔基㽾萊辛頓市榮民醫學中心在醫院內的制定並施行「醫 療錯誤揭露」,這是美國最早實施公開揭露措施的醫療機構。其目的就是要減少 醫療錯誤,誠實揭露和道歉,並捨棄舊有「否認與防禦」的傳統觀念。所以這個 新制度是有揭露、道歉和賠償141

符合要件就要揭露之制度規定如下:

1. 當不良事件可能成為病患之風險,不論該事件是否已被病患或家局所察 覺。只要證實該傷害是由醫療服務提供者所引發導致,就必須向病家告 知。

2. 即使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很低,包括潛在風險,就算是對病患有任何微小 些許的風險,都必須向病患及其家屬告知。

3. 因醫療錯誤或不良事件就必須更改醫療診斷和計劃時,也必須向病患及 其家屬告知。

4. 若因為施行病患未同意的治療診斷計劃而發生醫療錯誤或不良事件,必 須向病患告知,以確保病患知的權利。

有研究142指示,在 1990 到 1996 年間,揭露制度和傳統醫療訴訟償相較,揭 露制度可替醫療院所節省總額支付的 25%,故誠實及開誠佈公揭露的風險管理

140 張家維、楊智傑,美國醫療糾紛揭露制度之研究-以美國醫療錯誤揭露與賠償法案為中心,治 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2015 年 1 月第 3 期,頁 140。

141 張家維、楊智傑,美國醫療糾紛揭露制度之研究-以美國醫療錯誤揭露與賠償法案為中心,治 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2015 年 1 月第 3 期,頁 141。

142 Barbara Phillips-Bute, Transparency and Disclosure of Medical Errors: I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So Why the Reluctance?, 35 Campbell L. Rev. 333. In 2013. At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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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不僅將病患利益優先考量,也可以替醫院節省相關訴訟成本。在 2005 年 的統計數據觀察之,萊辛頓市榮民醫學中心平均賠償額為 15000 美元,而其他榮 民醫學中心賠償額則為 98000 美元。可見醫療錯誤的揭露制度有相當優勢和成 果,因誠實告知病患錯誤後獲得病患的諒解,就有可能減少賠償額的付出成本。

2006 年芝加哥伊利諾斯大學醫學中心建立全面揭露計劃143,醫學中心內報 告顯示與過去 5 年相比,在實施全面揭露計劃後,每年約減少 40%的法律訴訟。

其制度重點有:

1. 報告可能危害病患的原因和事件;

2. 在錯誤發生前就進行案件調查和即時修正問題;

3. 當錯誤發生時就要即時溝通,即便錯誤尚未造成病患傷害;

4. 道歉,以不收取醫院及醫師相關診療費用的方式妥善處理糾紛;

5. 改善導致制度出錯的缺陷;

6. 利用病患安全報告進行資料統計和追蹤,確保有無落實改善。

7. 實行醫療繼續教育及訓練醫師和其他醫療人員,使醫療照護更加安全。

從以上資料可以知道醫療錯誤揭露制度先導計劃可以有效幫助病患及其家 屬對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的信任與滿意,而大部分因醫療錯誤而受有損害的病患 也獲得賠償,只有少部分的醫療過失會進行法院訴訟。醫療錯誤的揭露得以改善

從以上資料可以知道醫療錯誤揭露制度先導計劃可以有效幫助病患及其家 屬對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的信任與滿意,而大部分因醫療錯誤而受有損害的病患 也獲得賠償,只有少部分的醫療過失會進行法院訴訟。醫療錯誤的揭露得以改善

在文檔中 醫療糾紛處理之法制研究 (頁 6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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