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知識密集服務業的創新
一般而言,服務業創新比較著重在商業模式上的創新,但商業模式的創新投 入成本高,加上缺乏智慧財產權保障,國內中小企業的投入相對有限。但國內擁 有深厚基礎的製造業與 IT 產業,如能尋求跨領域的整合,由科技來驅動服務業 的創新,將為國內的服務業注入一股嶄新的活力。除了上一期提及大榮貨運結合 IT、通訊及低溫冷藏技術發展宅配的作法之外,例如保全公司,如何透過 IT 技 術來減少錯誤的警鈴(false alarm),以及邁入高齡社會後,遠距看護、醫療,
甚至父母上班時,鑰匙兒童的遠距照顧也都有很大的創新空間與商機。
在傳統的科技創新之外,OECD 會員國近年來創新政策的新焦點為服務業與 創新的關係。這一方面反映這些國家的經濟現實:即經濟結構以服務業為主和許 多製造業者轉型為服務業者(如 IBM);另一方面也反映 OECD 會員國對研發與 創新的理解已逐漸超越硬體製造的層次。事實上,即使就研發而言,根據 OECD( 2000, p.138)的估算在 198 至 1998 間,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企業研發 支出是在服務業,而且服務業研發支出成長率有超越其他部門的趨勢。因此,使 先進國家對於研發與創新不再單純地以硬體和製造部分觀之,造就各界思維模式 的改變。表八列出一些知識密集服務業的類別,從廣義創新的角度來看,這些產 業應被視為促進創新與知識經濟的重要功能,而非只是一般的生產和消費部門。
然而,要發展知識密集服務業,我們須了解知識密集服務業的特質方能對症下 藥。基本上,服務業本身是產業分類的殘差項(residual);即不能歸類為農業 與製造業者都被歸類為服務業,所以服務業包羅萬象,從以科技為基礎的服務部 門,如研發、工程、資訊服務到低技能的支援性服務(如清潔、一般理髮等)。而
且,我們常習於以製造的角度來類比服務業,而無法彰顯其特色。但是根據 OECD 會員國的經驗,服務業卻有如下有別於製造業的創新特色:
1.服務業所執行的研發經費有增加的趨勢,但較少針對新科技的發展,而以共同 開發與技術應用為主。這主要牽涉衡量與統計方法改進、先進國家企業轉型、
業務外包(business outsourcing)、政府外包(如研發服務)等趨勢有關。
2.服務業的研發成果較少以專利型式呈現,而較常表現在著作權與商標等。基本 上,專利制度是以硬體、製造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智財權保護制度,而服務業 的創新常是無形(intangible)資產。現行的專利制度雖然已納入部分的服務 類型專利(如軟體、電子商務之營運模式),但仍與服務創新內涵有相當大的 差距。
3. 服務業的創新支出中,非研發支出比研發支出更重要,且多涉及資本支出,
特別是資訊科技設備,組織變革、與人力資本等。所以,就某種程度而言,服 務業為新技術的應用者與催生者。例如,第三代行動電話服務結合語音、數據、
與影像通訊,對相關硬體設備製造可產生深遠的影響。
4.合作與網絡連結在服務創新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可能更甚於製造業。不論 就硬體技術的應用與創新的產出,服務業創新都相當依賴與設備供應商與客戶 緊密互動,方能確保可以市場化,因而使服務與設備供應商、服務與客戶形成 緊密的創新加值網絡。
5.一些知識密集服務業,如顧問諮詢、訓練、研發、電腦資訊服務在創新網絡中 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甚至於被視為傳統產、官、學研究以外的第二個知識基礎 架構(knowledge infrastructure),他們仰賴高度專業技能,提供專業服務,
以促使各部分創新的落實。因此,就創新與服務兩者而言,實則包括服務業創 新與創新過程服務業的角色(Innovationin services and services in in-novation; Hauknes,1998; Quinn,1988)兩個層面。
2.2.1 服務創新層面分析
許多學者都曾對服務業的創新做過很多定義,大致綜合以上的文獻,將以挪 威 Step 集團為主,把服務業的創新分為五個層面,分別為產品創新(Product innovation)、流程創新(Process innovation)、組織創新(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結構創新(Structural innovation)、市場創新(Market
innovation)。現把相關的文獻整理如下所述
1. 產品創新(Product Innovation):此創新來源來自於產品的設計與生產,即 服務價值活動中的設計與行銷,產品加服務的創新功能改良、注重新商品的 推出量及階段,完全以產品本身為核心所衍生的各項創新應用。對於服務的 觀念來說,由於屬於概念型,產品的創新即是對客戶所必需提供產品加服務 的完整性的服務功能。這創新重視產品特性上的改變與產品設計的多元性。
2. 流程創新(Process Innovation):此創新活動的創新來源來自於生產與銷售 的過程上所牽涉到有關設計和營運(operation)的能力與競爭力,簡而言之 就是測試認證、行銷、配銷、售後服務與支援活動等服務價值活動。服務的 製程創新或服務設計流程創新,亦即將資源(resource)變成商業服務
(commercial services)所必需的活動,其與生產活動的手續、規則、知 識、技能有關,來滿足顧客需求過程的創新。
3. 組織創新(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此創新來源來自於資訊與協調過程 上,所牽涉到有關設計與營運方面的能力與競爭力,其創新來源涵蓋了所有 的服務價值活動,著重在透過完整的資訊整合及因應所面臨的問題,企業可 以調整其內部組織,以組織內部資訊流通與管制為核心所發展的各項創新,
同時重視組織管理、組織內資訊交流機制的設計、外部資訊的擷取與整合能 力。
4. 結構創新(Structural Innovation, S):此創新來源牽涉到與公司的策略、知識 管理和競爭轉變(competitive transformation)相關的能力與競爭力,即是 營運模式(Business Model)的創新,因此其創新涵蓋了服務價值活動中的所 有活動策略規劃,牽扯到其他產品創新、流程創新、市場創新等層次,並且 牽扯到與公司有關的客戶,以企業的知識管理與策略規劃為主,重視策略規 劃與競爭轉變相關的能力與競爭力。
5. 市場創新(Market Innovation, M):此創新活動在於市場調查及商業經營模 式的才能,而能對未來新市場的開發有其規劃及經營的能力,在產業裏與各 公司關係上的建立為其創新之處,重視新市場及利基市場的開發、有合作的 公司間能互相聯盟形成共同體,使市場重新區隔市場或創造新市場。
2.2.2 創新服務模式與開發流程
服務業的創新是非常重要,由於服務屬於整體及無形的概念,許多的文獻當 中區分產品與服務的主要區別為異質性。服務公司及服務部門為了降低成本、增 加效率、改善服務產品及服務流程(service products and production)的品 質、進入新市場,都會牽涉到創新。服務創新的相關研究可追遡至 70 年代,而 於近十年快速增加,其的相關文獻有 Kline and Rosenberg (1986)的顧客交 流模式、Miles (1993)之服務業之特性、Norman (1999) and Quinn(1992)
的服務管理、新服務的組合要件(Henderson and Clark, 1990; Foray, 1993)、
Gallouj (1997)的六個服務創新模式。
Jenifer(2000)在現今的商業環境中,談到客戶滿意,不管是身處於哪個產 業的企業,都會發現這份工作的困難度越來越高。能使客戶滿意的一個重要關 鍵,同時也是企業本身可以掌控的決策就是 ─ 新產品與服務開發 (New
Product and Service Development, NPSD)。為追求成功,企業必須能透過 NPSD 流程,使客戶完全的融入,並妥善運用客戶所提供深具洞察力的意見與發現。在 NPSD 流程中,若能與適當的客戶在適當的時間共同合作,將可得到顯著的效益。
瞭解如何在適當時機傾聽客戶聲音的企業,將可採納客戶的意見以作為開發產品 和服務的參考。因此,這樣的企業便可以較低的成本,正確地在市場上推出成功 的產品與服務,並達成贏得更大市佔率的終極目標。舉例來說,在開發先進的產 品或服務時,那些最容易接受新技術的玩家們往往能提供非常有用的見解。接下 來,大眾市場的消費者則可以參與最後的使用測試,以確保新產品或服務可以在 大眾市場上獲得青睞。一旦推出新產品或服務後,則可以從競爭者的客戶處收集 資訊,以得知他們喜歡或不喜歡的功能是什麼,來作為企業改善產品或服務的依 據。在另一方面,利用新的研究技巧與技術來進行實驗,可以提供洞見以瞭解客 戶的真實價值,而這樣的洞見若透過傳統的管道是無法得到的。企業應更妥善發 揮這個方法,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瞭解客戶的真正需求。
Britan(1998)指出整個知識系統必須包括一個服務系統的架構中每個部門 的知識,經由協商整合而得出結果,其中的部門包括服務提供者、基礎組織、顧 客與組織互動的介面。另一方面,他們從服務的觀點確認服務和產品的創造和演 進相似之處,在產品開發的方法和流程也能應用在服務的開發上,其流程如圖 3 所示。
圖 3 產品和服務開發流程
2.2.3 服務內容的基本理論
由於服務同時具有有形及無形的概念,所以較傳統的製造業複雜,所以必須 加以定義才能去加以探討,Fitzsimmons(1994)即為服務內容做出清楚分類,
有下列四個特點,如表 2 所示。
表2 Fitzsimmons, etc 服務內容分類
服務內容類型 說明
支援設備
(Supporting facility)
必須在提供服務之前完成所須的實體資 源。
消耗物質
(Facilitation goods)
服務過程中,客戶已使用或消耗玩的商 品。
外部服務
(Explicit service)
能帶給客戶的實值得到的利益,這也是 服務內容的意涵。
內部服務
(Implicit service)
客戶隱約得到的利益,是服務本質外的 利益而非其服務的本質。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而本研究的服務內容是依據 Kellogg and Nie 的客製化程度做為區別的標
而本研究的服務內容是依據 Kellogg and Nie 的客製化程度做為區別的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