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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倫理

質性研究的進行由於是研究者運用局內人的觀點,走進研究參與

者的生活世界,與其產生密切的互動關係,因此在質性研究中研究倫 理更為重要,研究者應該在研究過程中遵守研究倫理的規範與要求,

以研究參與者的權益為優先考量,且必須保護研究參與者不會因為參 與研究而受到傷害(畢恆達,1998;潘淑滿,2003)。因此研究者乃採 取「知情同意」、「保密與尊重個人隱私」、及「互惠關係」此三種原則,

以維持本研究研究倫理之規範,以下分別說明之。

壹、 知情同意

研究者在進行研究資料蒐集之前,乃親自主動並誠實告知研究參 與者包含研究者的身分、研究主題、研究目的、研究程序相關等資訊,

並盡可能的回答研究參與者對本研究所提出的任何疑問,對於本研究 的相關資訊不加以隱瞞,讓研究參與者可以在決定參與研究前充分的 被告知與研究相關的訊息;而當研究參與者同意參與本研究時,研究 者即提供研究參與者「參與研究同意書」(見附錄一),並於其中詳細 說明包含本研究的目的與內容、研究參與者需要配合的相關事宜、資 料的保密措施、及研究參與者檢核研究資料的權利、中途退出研究的 權力、研究者的身分背景等,讓研究參與者完整得知其參與本研究的 相關權益,研究者將在取得研究參與者的同意後,方能開始進行研究 資料的蒐集(鈕文英,2012;潘淑滿,2003)。

貳、 保密與尊重個人隱私

本研究在研究過程中會進入研究參與者的生活世界,並深入探究 其內在的想法、信念與價值觀等等,因而對於研究參與者的個人資訊 及其所提供的訊息,研究者必須加以保密、且尊重其個人的隱私,此

為相當重要的研究倫理規範(潘淑滿,2003)。首先,研究者對於研究 參與者之個人相關資料、工作場域名稱、工作場域相關人員等資訊,

皆以「匿名」的方式處理,研究者乃以化名撰寫本篇研究,以保護研 究參與者的個人隱私;另外,研究者針對在研究過程中所獲得的所有 相關資料,皆僅限於本研究中資料處理與分析使用,研究者嚴格守密 並絕對避免外流,必要時將會刪除涉及隱私的資料,以維護研究參與 者的個人隱私與權益(陳向明,2002;Bogdan & Biklen, 2007)。

參、 互惠關係

由於研究參與者在研究過程中,需要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參與本 研究,並提供關於自身隱私的訊息,因此,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謹 記並維持互惠關係之原則,在每一次與研究參與者互動的過程中,盡 可能令其感到被尊重,並在資料蒐集結束後,研究者皆親自贈予每一 位研究參與者感謝小卡及 500 元現金,以表達研究者對於研究參與者 的付出及貢獻之誠摯感謝;另外,研究者在研究結束後,亦主動提供 研究參與者本研究之研究結果,以回饋研究參與者對於本研究的參與

(陳向明,2002;鈕文英,2012;潘淑滿,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