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六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在近日研究中日益受到重視,接受補助的研究傾向要求具有機構審查 委員會(IRBs)的審核方可繼續進行。研究者整理國內外有關研究倫理審查的著 作以及文件,依照研究進程,說明本研究恪遵的研究倫理如下(陳向明,2002:
579-606;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1992;林天祐,2005;臺灣大學研究 倫理中心,2015)
一、研究設計階段
在研究設計之初,即將研究倫理作為研究可否架構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於「公 正合理原則」,進行研究設計,選擇適當的研究方法,盡量以「最小侵害」達成最 大的研究效益。同時,並且考量研究價值本身是否合理,對於潛在研究參與者而 言,有無明顯可見之利益。
二、邀請個案參與者階段
在邀請研究的潛在參與者參與研究時,首先,遵守「尊重平等原則」,除迴避 明顯之利害關係外,抱持著平等的態度進入研究場域,遵守「無條件的尊重研究 對象的尊嚴」之原則。並以「自願與不隱蔽」作為邀請參與者參加研究的指導原 則。
其次,本於「知情同意原則」,在進行訪談者參與之前,撰寫好「研究者參與 知情同意書」,透過良好完整的說明,告知參與者研究的相關細節。
在知情同意書的撰寫上,將告知研究目的、參與研究之條件與限制、研究方 法與程序、參與研究時之禁忌、限制及應以配合事項、研究潛在風險、發生率及 救濟措施、研究效益與對研究參與者之益處、研究材料保存期限、運用規劃及機 密性、研究之退出方式及處理等等項目,並取得其「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書」回 條。
本研究並不涉及未成年人的接觸,對於參與者的風險也屬於微小程度,尚不 至造成無法挽救之不良反應事故。
第三,在參與者邀請過程中,將遵守「信賴保護原則」,不洩漏相關參與者的 個人隱私,以維護良好倫理。
三、質性研究實施階段
在進行質性研究訪談的過程中,除了上述邀請參與者的知情同意之外,也將 對於本研究中以任何技術形式的錄音、錄影、照相、文字記錄與研究參與者的互 動情形的過程,予以清楚的說明,同時也將說明所蒐集資料的處理與保密方式,
並給予參與者對等的報酬。
本研究中所蒐集到的任何有關個人之資訊,都將透過編碼隱匿之,務使即使 被第三者取得,也無法從研究報告中辨識其身份。同時研究所得的逐字稿與錄音 檔,在研究結束後即行消磁,確保不會造成外洩。若研究參與者以任何形式表達 退出研究的意願,則即行消除與該參與者有關之資料,並且不以任何形式呈現在 研究報告中。若因研究過程中的疏忽造成參與者任何形式的損害,將公平合理的 進行補償。
四、資料分析階段
在資料分析過程中,將秉持「誠實信用」的原則,尊重資料本身的呈現,並 且當有疑問發生時,與原始資料提供者保持良好聯繫,必要時重新蒐集資料,以
確保不致扭曲參與者原意。
五、報告撰寫階段
在報告撰寫中,將謹記保密原則,對於任何可能產生辨識危險的資料,均予 以捨棄。同時在報告完成後,將提供給所有研究參與者,作為參與研究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