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於 104 年 6 月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遷調至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服務,因為希 望 能 快 速 的 融 入 地 方 了 解 屏 東 的 風 土 民 情 , 首 先 從 屏 東 縣 政 府 官 方 網 頁
(https://www.pthg.gov.tw/)看到「認識屏東」中的「產業與經濟」介紹內容提到:
「農業與觀光正是本縣的最強項,屏東縣府團隊計畫透由區域合作、跨界加值、人 才南引、堅守品質等四大策略,善用獨一無二的國土資源、族群文化、地景生態、
自然資源及農漁特色,將可為屏東注入蓬勃生機。」
而在屏東縣政府官網中提到的七項產業經濟主軸中,有關農業(村)的部分也占 了三項;「強化單一窗口諮詢服務中心異業整合國際行銷」、「農業世貿 農林漁牧 產業升級加值」、「安居大社區屏東開創農村照護商機」,若將「協助青年、安居 屏東、幸福創業」這一項協助創業也加入的話,在產業經濟施政主軸中的七個項目,
有關農業(村)的部分就占了四項,因為在屏東縣的創業項目中,「閒置農地的活化」
以及「農業產業的創新」更是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共同施政目標,明確的顯示 了農業在屏東縣的重要性。
另依據屏東縣政府民政處(2017)公開資訊專區所公布的數據顯示,屏東縣 106
年 10 月總人口數為 830,697 人,而屏東縣政府農業處(2017)所公布的農業人口數為 約 38 萬人等資料,顯示屏東縣農業人口占了整體人口比例高達 45.7%,相關官方數 據一再的證明了屏東縣農業大縣的地位。
屏東縣有個跟都會地區很不一樣的地方就是農產品從種類到產量都非常多,且 農產品有很多是屬於 1 年 1 穫或是 1 年以上成長期的型態,以鳳梨為例必須要經過 18 個月的栽種期才能收成,而這些農產品往往在產季當下的價格是令人咋舌的,所 以農民辛勞了大半年往往就是期待透過這些收成獲得未來一年(或下一輪栽種期間) 的生活及再次栽種農產品的所需費用;但是農產品價格處在高檔的時候,也往往是 竊嫌覬覦這些農產品的時候,但是偷竊農產品之後,要搬運這些農產品也需要交通
工具,因此在實務經驗上當失竊 1 輛小貨車時,有很大的機會會另外再發生 1 件或 是 1 件以上的農產品遭竊盜案件(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5 年度易緝字第 24 號刑事 判決為例,其中的竊盜行為即包含了汽車竊盜及農產品竊盜),因此以防制及加強 查緝汽車竊盜來遏止農產品犯罪,也成了阻斷農產品竊盜的防制選項之一;防制汽 車竊盜的發生,在實務上對於「農產品竊盜」及「住宅竊盜」也會有實質的防制效 果。
葉瑞紘(2010)研究結果認為,車輛防竊措施佳會導致非職業竊車犯放棄某些車 型或改為偷竊部分裝置。因此在屏東縣的犯罪防治實務上就必須思考如何將簡單的 這個概念讓民眾可以輕易的明瞭並進而執行。除了偷竊自小貨車作為犯案工具,衍 生其他的犯罪外,對於衍生的民事案件亦是造成民眾財產損失的原因;104 年 10 月 份就在上面內容所提到的時空背景下接任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 組長一職,旋即與組內所屬員警偵辦了一個汽車借屍還魂銷贓集團,查扣回來的汽 贓車都是竊取 A 被害人的車輛後,以借屍還魂的方式將其他車輛的車籍資料(車身、
引擎號碼等)套裝在竊來的車輛後,賣給不知情的 B 民眾。而這些找回的車輛因為民 法的相關規定(詳見民法第 812 條及 950 條規定)的因素,造成造成雙方共有一輛汽 車,也就是被偷車的人與買到車的善意第三人共同擁有這輛車子的現象,被偷車的 人想要繼續擁有車子,必須以價金向善意第三人買回,等於花了 2 筆錢卻是買同一 輛車子。
這些車子被竊的車主,很多都是剛踏入社會的小資上班族、為了接送孩子的新 手媽媽、為了方便載送年邁父母親就醫而買車的民眾,且如果以貸款方式購車的人,
在車子被偷以後,仍需持續的繳交貸款直至貸款金額繳清;這些被害人可能就是我
們的親人、朋友,甚至是您、我也可能會成為汽車竊盜的被害人;作者從接任肅竊 組組長一職後所偵辦的第一個案件接觸了案件相關被害人之後,看到了跟之前在臺 北市服務時不同的民情及犯罪型態的差異性,因此希望能在「汽車竊盜」案類範疇 做研究,並期使能透過防制、偵辦的方式,達到提升破案率並降低發生率的雙向效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