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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第二節 研究動機

在全球日益重視能源管理服務發展的環境之下,能源管理服務應當是發展 標準能源供給

(公用事業)

能源供給合約

(ESC) 能源績效合約 (EPC) 商業模式

價值鏈

的相當順遂。自早期 1970 年代,能源價格高漲、能源需求量大增、氣候變遷、

全球暖化、新興的碳市場產業的出現、環境問題,使國際間發展出 ESCO 產業 的機會(Goldman et al., 2005;Vine, 2005;Bertoldi et al., 2006;Kiss et al., 2007;

Urge-Vorsatz et al., 2007;Ellis, 2010;Sarkar & Singh, 2010)。實施 ESCO 產業計 畫,不僅會降低能源成本,包括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而且有相當大的環境效 益(Rena, Zhouc, Gaod & Wud, 2011)。因此,ESCO 公司、行業協會、融資、量測 和驗證機制,提供計劃促進能源服務產業活動的重要機制(Fang, Miller & Yeh, 2012)。Lee et al. (2003) 研究指出韓國的 ESCO 產業有政府的政策措施及鼓勵節 能服務公司發展公司本身的技術能力,使得能夠帶領市場對 ESCO 產業的發展。

Goldman, Hopper, and Osborn (2005) 研究指出,績效合約與配套措施相結合,可 以解決及克服大型機構、政府部門等客戶的能源效率投資的市場障礙。近年來,

我國政府積極推動 ESCO 產業政策措施,然而,政策較不具法律效力,缺乏強 制性的規定和行政命令,約束力較弱,且配套細節並不落實,所以在政策的執 行上顯得力不從心。現行的法律政策對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業或行為沒有明顯 的懲罰措施,責任機制並不完善。目前獎勵措施主要是以財政補貼、稅收優惠 為主,而金融信貸的優惠措施也不完善,導致除了部分高耗能企業外,大多數 用能單位因為能源消耗佔產品的成本不高,沒有節能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導 致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難、成本較高、節能項目不多、商業風險大等。融資通 常認為是主要 ESCO 發展的障礙之一,銀行信貸人員缺乏評估履約擔保的貸款 經驗(Vinea, Murakoshi, & Nakagami, 1998),而金融機構的鼓勵措施不明確,操 作性不夠,況且,我國節能服務項目的資金來源是以銀行貸款為主,投融資渠 道較為單一以及節能服務公司是以中小企業為主,大多尚處於發展初期,規模 較小,在銀行貸款審核過程中信用評級較低,很難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和足額 的抵押,導致難以獲取銀行貸款,儘管近年來政府建立了節能減排專項資金,

但是資金使用的效率不高。

在節能項目中都需要量測和驗證,且許多國家中的量測和驗證是由國際節 能 測 量 驗 證 所 帶 領 (Xia & Zhang, 2013) 。 國 際 節 能 績 效 量 測 與 驗 證 規 範 (International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Protocol, IPMVP)是國際

(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M&V)許多年,主要是由美國的非營利事業組織國 際能源效率評估組織(Efficiency Valuation Organization, EVO)負責推動。近年來國 內積極推動 ESCO 產業,為使能有效地進行節能量的量測與驗證,並對節能績 效給予保證量測與驗證。然而,不同的量測與驗證方式將會影響不同的節能效 益評估結果及措施的有效性,導致結果上容易發生爭議,所以訂定統一的節能 績效量測與驗證機制是相當重要議題。Xia & Zhang (2013) 認為量測與驗證不是 一個準確的科學測量,有可能導致專業上嚴重判斷失誤。如果節能效果的測量 標準與驗證機構不夠權威和公正,會導致 ESCO 公司使用能源單位在節能檢測 或節能率的測量上難以達成一致。不過,Vine (2005)指出仍有許多相關機制未獲 得足夠的重視,各國家中所面臨的 ESCO 的問題,資金缺乏、低能源價格、投 保機制、合約規定、量測與驗證單位以及缺乏政府支持等,造成該產業的財稅 扶持政策少、融資困難以及規模較小、以及客戶和能源公司不熟悉或不感興趣 等,進而形成產業成長的障礙因素(Spees & Lave, 2007)。因此,ESCO 產業的財 務、政策及量測等得障礙尚未克服和解決,將會是阻礙 ESCO 的未來發展(Lee, Park, Noh, & Painuly, 2003)。

許多研究認為推動 ESCOs 應強化體制環境層面,Fanga, Millerb, and Yehc (2012)研究認為有效的政策方面,能減少能源使用和更有效的落實 ESCO,雖然 各國家建立了許多 ESCOs 方案和機制,促進節能服務的發展,但大多數成效不 彰(Ellis, 2010;Sarkar & Singh, 2010;Limaye & Limaye, 2011);許多研究認為推 動 ESCOs 應強化財務層面,過去研究說明銀行對於提供資金和信貸給予 ESCOs 中小企業都遠比大企業還要困難(Schiffer & Weder, 2001; IADB, 2004; Beck, Demirgüç-Kunt, & Maksimovic, 2005;Beck et al., 2006)。Beck et al (2008) 在世界 銀行的研究報告指出,廠商的規模愈小、成立的時間愈短、所有權以國內為主 的廠商最容易產生融資障礙。為進一步提升國內能源服務產業,突破目前所面 臨之瓶頸,許多研究認為推動 ESCOs 應強市場機制及量測驗證機制,過去研究 ESCO 產業多半是技術上的研究如量測驗證等(Rena, Zhouc, Gaod, & Wud, 2011;

Xia, & Zhang, 2013),或是集中於企業與產業分析層級,缺乏法制政策面、財務 面、市場面及量測驗證面的整合探討,對於 ESCO 商業模式的過去研究認為,

許多障礙仍然是繼續制約 ESCO 的發展,尤其是客戶及金融機構不熟悉 ESCO

產業,會產生 ESCO 在市場風險較高(Matthew, Timothy, & William, 2013)。因此,

本研究將嘗試四大構面的概念,以深入的探討能源服務產業,來確保及增進節 能服務公司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