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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體制環境

第二節 體制環境

能源服務產業為全球趨勢,世界各國紛紛在法令上建立各種機制與措施以促 進發展。Mel Marquis (2001)認為,綜觀許多國家的發展,能源管理可從法律的觀 點來觀察,對國家經濟展有重要之影響,能源議題往往也受到國際政策的影響。

對於我國過去在法制面上之能源管理法規相較於其他領域相對落後,除了 60 年代 前後制頒之能源管理法和電業法以外,其餘領域大多是由各種的行政命令或援引 國營事業法規來規範,近年來已逐步嘗試法制化,不但在主管機關方面在組織法 上予以健全化,在具體的能源法規方面,也陸續通過法令或制定相關草案等待立 法院之審查,對我國能源法的體系建構有相當重要之影響(劉華美,2006)。因此,

政策法規是推動 ESCO 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動力,也是能源用戶願意採用 ESCO,

來達到經濟與環境效益的主要因素(鄭秋瑾,2006)。此外,節能減碳是最有效的方 法來控制碳排放的(Fanga et al., 2013),課徵能源稅並實施減稅配套對二氧化碳的減 量及節能有顯著成效(梁啟源,2009)。在理論上,能源稅的稅額擬定,係為以該稅 制所欲發揮的功能或所要達到的目標來設計,譬如若以節約能源目標為考量,稅 額應以各種能源的熱值為依據,如欲以環境排放物的改善為目標,稅額則應考慮 各種能源的排放物含量(Yang, 2001)。因此,以上的敘述在於推動我國能源產業發 展上,必須具備完善體制配套,基於前述說明,本文將介紹有關政策法規及能源 成本。

一、 政策

各國對於制定能源策略上提出許多觀點,引領推動「綠色新政」發展綠色經 濟產業,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 GGND)聯合國提出,其短期目標為 復甦全球經濟、挽救並創造就業機會;中期目標為減少碳依賴與減輕生態系統的 破壞,並將經濟體導入一個潔淨並穩定的發展模式;長期目標則為深化永續性的 經濟成長(楊豐碩,2009)。因此,為了能推廣節能減排之理念且開拓臺灣市場,政 府更制定許多相關政策與法規來積極推廣能源服務產業,有關 ESCO 推動及管理

法制政策,可歸納以下:

圖 2-5 永續能源政策原則—「二高二低」

2. 全國能源會議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09)舉行全國能源會議,主要提出「能源管理與效率提昇」

和「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核心議題,目的是提升能源效率,節約能源的貢獻達 到最大的效果(葉惠青、莊銘池,2009)。「能源管理與效率提昇」主要包括產業結 構低碳化,計有協助產業進行節能績效量測驗證,推動節能績效保證專案,以落 實具經濟效益之節能改善措施;部門效率提升因應對策,工業部門方面,擴大推 動節能技術服務,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並輔導產業進行節能減碳;住商部門方面,

推動節能技術服務業(ESCO),進行節能績效保證專案,並建立節能績效量測驗證 機制,協助能源用戶節能減碳。另外,「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包含了「能源產業 發展與配套基礎設施」,認為能源技術服務產業應訂定節能技術服務產業(ESCO) 產業管理規範及建立節能績效保證量測與驗證機制,培訓專業人員,提供節能技 服之循環基金與財務激勵,並促成系統整合 ESCO 產業聯盟,進軍國際市場;並 且,推動政府公務機關之辦公處所進行節能評估工作,以創造節能服務業(ESCO) 商機。

3. 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

依據行政院(2008)實施「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指出有關採行節 能減碳措施方面,明訂辦理相關汰換措施或整體節能改造工程時(如照明、空調、

電力、動力、能源管理監控等),得導入民間能源技術服務業(ESCO),以改善後所 節省之能源費用,分期償還 ESCO 業者之服務費用方式辦理採購,執行單位得採 最有利標評選。此外,於 2011 年核定實施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關 於各級行政機關及學校應配合執行部分,要求各執行單位應洽專業技師、工程顧 問服務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等業者,評估購置高效率設備汰換已屆臨使用年限設 備之節能減碳效益,並確實編列預算執行汰舊換新。其目的藉由政府機關及學校 率先推動節約能源,以示範引導民間採行,落實全民節能減碳行動(行政院,2008, 2009)。

4. 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

基於行政院為整合各部會推動節能減碳之規劃,加速落實各部門節能減碳策 略措施,成立節能減碳推動會,做為推動「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的最高指導單 位,負責訂定國家節能減碳發展願景、目標及總計畫,更促進能源技術服務產業

蓬勃發展,可協助政府部門、產業單位節能減碳,能源效率運用並減省費用支出;

而推動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落實節能績效顯現,最重要環節實屬「節能績效 保證專案」機制,並且需要政府部門規劃法制政策環境與配套措施,加以推行(經 濟部,2013)。

二、 節能獎勵措施

為了推廣 ESCO 概念及普及,政府協助企業購買節能設備或投入節能設備研 究以及鼓勵社會大眾參與節能減碳活動,已制定相關節能獎勵措施(參見表 2-4)。

1. 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

主要針對住宅用戶及中小學,如用電量與上一年同期比較零成長或負成長,

給予電費折扣優惠。折扣獎勵採 3 段制,用電量比去年同期低 5%以下、5%到 10

%,以及 10%以上,本期電費各給予 5%、10%及 20%的折扣(經濟部能源局,

2012)。

2. 租稅減免優惠

依據經濟部(2008)實施「公司購置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或技術適 用投資抵減辦法」,主要提供公司購置節能設備與技術之投資抵減,是以公司投資 於節約能源之設備或技術,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及加速折舊獎勵,

其為供節省或替代能源之機器設備,得按二年加速折舊。有關租稅減免的具體做 法,包括折舊方法的選擇及投資租稅抵減(參見表 2-3)。

表 2-3 租稅減免的具體做法

項目 具體辦法

加速折舊 (a) 廢熱回收設備。

(b) 汽電共生設備及廢壓力回收設備,包括鍋爐、發電機、燃料處 理系統及其附屬設備、渦輪、配管及自動控制系統。

(c) 專為節約能源而增置或更新之部分設備且列為固定資產者。

(d) 所稱替代能源之機器設備,指下列各款之全新機器、設備:(i) 能轉換風能、海洋能、太陽能、生質能、地熱等再生能源之機 器、設備。(ii) 利用廢棄物產生能源之機器、設備。

設備加速折舊其依 循法令

(a)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五條。

(b)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第十條。

(c) 「節省或替代能源機器設備加速折舊證明申請須知」。

投資租稅抵減 公司投資於節約能源之設備或技術,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 得稅額:

(a) 國內產製之節約能源設備抵減百分之二十。

(b) 國外產製之節約能源設備抵減百分之十。

(c) 節約能源技術抵減百分之十。

(d) 節約能源設備包括:高效率節能設備、汽電共生設備、能源回 收設備、節能監控設備、移轉尖峰用電設備及其他經經濟部能 源委員會認定具節約能源效果之設備。

(e) 節約能源技術係指配合節約能源設備所需之專利權、專用技術 或電腦套裝軟體。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融資貸款

針對中小企業面對能源價格調整所受經營困難,政府提供購置節能設備融資 及利率優惠,且可申請「購料週轉融資信用保證」。此外,購置節能設備融資及利 率優惠可利用中長期資金提供融資協助、提供 2%貸款利息補貼 3 年及運用信保基 金提供信用保證(經濟部,2008)。

4. 投資補貼

經濟部能源局為協助產業節約能源,將擴大能源查核輔導由原 2,800 家擴大至 4,500 家,同時將輔導集團企業成立 22 個內部節能技術服務團,並推動民間 ESCO 發展,以全面協助產業落實節能,期能共創政府、產業及環境三贏之策略。針對 ESCO 投資的間接補貼併屬於優惠貸款承做範圍,由經濟部協調中小企業信用保證 基金提供之優惠貸款專案,承貸銀行應依廠商購置節約能源設備投資計畫書,審 查其可行性及償還能力,並依授信有關規定審核通過後,檢送購置節約能源設備 優惠貸款利息差額補貼申請書、投資計畫書及其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向能源局 提出申請。

5. 設備租賃

ESCO 投資所需資金,若 ESCO 財力容許,也可由 ESCO 提供能源用戶融資,

或由第三者(如租賃公司)提供,安排租賃公司提供設備租賃方式來取得所需之資金。

此外,由於金融機構融資過程繁瑣,發展第三方融資商業模式,例如:中租迪和 引進日本三菱租賃模式,提出銀行、業主與 ESCOs 業者『三方利潤共享』之模式,

因此增加 ESCOs 廠商資金融通彈性與管道。

6. 公部門之角色

政府擴大實施採購 ESCO 專案,透過政府大宗採購,補助公部門採購節能服 務,專門資金來源以支應發展能源技術服務,建立技術信用保證機制,於實務上 增加更多示範案例,並透過學校節能教育課程與實務,以帶動民間對於節能需求 之認識及促成交易。此外,協助各類產業發展合作平台,鼓勵廠商以合作方式發 展與 ESCO 業者採購議價之平台。提供採購節能專案標準作業程序,將鑑價、管 理、技術移轉、智慧 財產權交易等多種的功能由同一個機構來擔任。

表 2-4 節能相關獎勵措施

項目 獎勵措施

電費折扣獎勵 節能措施

針對住宅用戶及中小學,如用電量與上一年同期比較零成長或負 成長,給予電費折扣優惠。

租稅減免優惠 提供公司購置節能設備與技術之投資減免,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 事業所得稅額及加速折舊獎勵。

租稅減免優惠 提供公司購置節能設備與技術之投資減免,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 事業所得稅額及加速折舊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