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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中市公、私立幼托園所的教保人員,對於學前一般與特殊幼兒在 性教育的態度為何。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和研究問 題;第三節為名詞解釋;第四節為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魔 鬼 兄 弟 性 侵 5 歲 女 童 玩 3P

台北縣林口一名 5 歲女童,慘遭母親同居人及其兄長輪流猥褻性侵,甚至還帶至公 園玩 3P,更不堪的是,有兩次女童被林姓兄弟性侵時,母親竟在旁觀看,還威脅女兒 不得聲張,直到隔壁鄰居發現小女童下體傷痕累累,小女童表示她被乾爹、大伯以手指、

用「棒棒」插入下體多次,才披露這起悲劇……( 張 君 豪 , 2007.7.11) 。

美 國 頭 號 狎 童 狼 台 北 落 網

在美國開設幼兒托育中心的馬克李,涉嫌猥褻、凌虐六名嬰幼兒遭起訴並求刑 48 年,但他在強制治療期間潛逃出境,上月輾轉逃亡台灣,昨天下午在台北東區落網。據 了解,遭馬克李伸狼爪摧殘的嬰幼兒,最小的僅 2、3 個月、最大 2~3 歲,引起美國當 地極大的震撼(張 榮 仁 , 2009.2.16)。

近幾年幼童遭到性騷擾、性侵害的案件層出不窮,對幼童而言,這是一個非常痛苦 的經驗,雖說許多性侵害事件是陌生人施暴所為,但亦有研究指出,強暴者為熟識者的 比例佔二分之一以上,熟識者包括了父母親、兄弟、叔伯、長輩和男性友人等(晏涵文,

2005),也有專家提到兒童遭到性侵害時,有三分之二的機率犯案人是兒童所熟悉的人

(新苗編輯小組譯,2001)。而從上述第一則新聞,5 歲女童即是受到乾爹和大伯侵犯,

試問連最親密的家人都可能會變身為狼人,那麼如何讓孩子在一個無憂無慮的環境成長 呢?而第二則新聞更是令人覺得毛骨悚然,一個幼兒教育工作者,竟因工作之便性侵嬰 幼兒,足見並非只有年輕、單身的女性會受到性侵害。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 治委員會(2007)網站資料指出,其實從 6 個月大的嬰兒到 80 歲左右的老婦人都有可 能受到性侵害,而性侵害對受害兒童之生活、心理及行為所造成的影響可能會長達一輩 子,甚至可能導致兒童在未來成為施虐者(黃筱晶,2003)。因此和性相關的議題和資 訊應該及早教育,以便面對日常生活中的挑戰(Meenagh, 2003),所以性教育應從幼兒 時期即開始進行教導,讓幼兒有正確的性觀念,學會保護自己、尊重別人,另外,性教 育不是青春期才開始教,而是越早越好,甚至有專家認為 5 歲以前是性教育的關鍵年齡

(劉芳,2004)。由此可知除了家長要對幼兒的性教育盡責外,幼托園所的老師在教導 幼兒性教育課程時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幼兒除了詢問與性有關的問題,讓老師和父母很煩惱外,有時還會做出讓老師和父 母難以接受的「性的行為」,但其實幼兒會出現這些行為是基於好奇心和模仿,並未帶 有色情意味(龔如菲,2005),若刻意不去談論性的問題,幼兒的好奇心也不會因此而 減少,加上「性」的確在人的生活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因此培養幼兒正確的性知識、

性觀念,藉以建立其自我觀念、認同其性別角色、發展正常人格便是刻不容緩的課題(黃 春玉,1995)。幼童從家庭、學校、朋友、網路、電視等媒介接收到許多關於性的訊息,

而這些訊息可能是令人困惑的和有害的,所以當父母或教保人員和幼童討論關於性的問 題時,便可以澄清幼童的困惑,並提供準確的、正面的訊息(新苗編輯小組譯,2001;

Anda, 2008)。在學前階段探討如何實施幼兒性教育的討論及研究較少,陳淑芳(1990)

指出原因有下列兩點:一是 6 歲前的幼兒年紀小,有性好奇或疑問時,容易因大人的哄 騙,而不至產生嚴重的性偏差行為;二是因為現在社會之父母較為忙碌,和孩子相處時 間極少,孩子大多時間在幼托園所度過,減少了父母身教和隨機教育的機會,所以父母

對孩子在性方面的教導自然有限,加上大眾傳播媒體之訊息氾濫,因此教保人員在幼兒 性教育的指導、解答困惑或糾正幼兒對性的錯誤模仿均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性的正常發展始於嬰兒期(黃璉華,1993)。Ballan(2001)提到學齡前的身心障礙 幼兒,會對他人和男女之別感到很大的興趣,不過他們的好奇心相較於其他正常幼兒較 不明顯,加上身心障礙幼兒被照護的時間較長,所以他們的好奇心較不易被滿足,有時 在公共場所會出現不被接受、有性意味的行為,又因他們的社交互動受到限制、缺乏模 仿正常幼兒行為的機會,所以常常無法理解自己部分的性的行為是不恰當的(引自劉夢 雲譯,2008)。陳寶珠(1999)也提到智能障礙、情緒障礙、自閉症等特殊兒童,自幼 即欠缺與人主動互動的能力,因此也較少得到大人的回饋,加上他們難以主動表達他們 的需求,就更難得到大人關愛的眼神,所以有些重度障礙兒童,因為長期缺乏與人互動 機會而發展出自我刺激,會搖擺身體、玩弄生殖器官,再者,他們從小欠缺與同儕發展 親密關係的機會,內心很孤獨,長期人際關係薄弱,造成他們出現不適當的社交行為,

像是不管是否認識,即過於熱烈與來訪者擁抱,或是過於漠視、不理睬來訪者。因此面 對特殊兒童在性的心理、生理和社會的反應與需求,皆需要父母與教保人員反省檢討如 何提供他們正確的性教育。

性教育應從幼稚園開始,且面對弱勢團體的性教育(如:身心障礙者等),也應設 計一套連續性的、發展性的性教育課程,並規畫實施(楊淑萍,1995)。而特殊兒童的 心智發展雖然較為緩慢,但其在生理發展的速度(尤其是輕度和中度智能不足者)及生 理能力、需求(如性能力、性衝動和性功能),和一般人無異(林美和,1991)。從大 眾媒體的報導中,可以發現身心障礙者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亦或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 害之新聞事件時有所聞,如下所述:

北部 1 所幼稚園老師,察覺園裡 1 名女童安靜下來時會自摸下體,經通知社會局調 查,竟掀出一宗駭人聽聞的「亂倫」悲劇。……判決書指出,被告老翁自 83 年 1 月間,

與重度智障女兒同床共眠,並趁機性侵,陸續生下 2 名「孫女」;該 2 名孫女同屬重度

智障,老翁竟再將魔掌伸向自己的兩位孫女,自 87 年冬天起開始猥褻;直到 2 名女童 就讀的幼稚園老師,發現 2 名女童不僅行為異常,甚至較大的女童只要沒事,安靜下來 時就會公然玩弄下體。幼稚園通知社會局,經介入處理的社工人員觀察,察覺 2 名女童 會玩偵訊性侵害案件的「偵訊輔助娃娃」之下體,基於一般身心障礙兒童不會做此動作,

研判兩位女童行為已遭長期扭曲,才會有此下意識舉動,因而深入續查(孫友廉,

2005.6.7)。

一 名 國 中 女 學 生 前 天 行 經 台 北 市 一 處 地 下 道 時 , 被 佯 裝 問 路 的 男 子 持 美 工 刀 割 傷 大 腿。逞 凶 的 28 歲 孫 姓 男 子 有 輕 微 智 障,昨 晚 八 時 許,由 母 親 、 社 工 及 律 師 陪 同 至 台 北 地 檢 署 自 首 , 內 勤 檢 察 官 陳 清 茂 複 訊 後 , 責 付 家 人 帶 回 。 ……孫 某 庭 訊 時 供 稱 , 他 因 洗 車 時 沒 有 人 跟 他 講 話 , 覺 得 壓 力 很 大 , 才 會 拿 刀 傷 人 , 他 不 是 故 意 的 ……(林 慶 川 、 吳 岳 修 , 2005.5.13)。

Stromsness(1993)發現約有 80%的身心障礙女性曾經遭受到性侵害;Sobsey 與 Mansell(1994)也曾提到在美國每年有 15,000~19,000 個身心障礙女性被強姦,而且被 再次性侵的比率高於正常女性;而劉文英、陳慧女(2006)在其心智障礙者遭受性侵害 的調查研究中發現,台灣遭受性侵害的身心障礙者,大多數的性別為女性,年齡則介在 5 歲~56 歲之間,由此見得相關研究與新聞事件報導亦呈現相同結果,因此教導女性身 心障礙自我保護課程、性教育課程是很重要的。另外,從上述美工刀之狼案件,可以發 現犯案人雖為輕度智能障礙者,但仍犯下傷害罪,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19 條「行為時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

得減輕其刑。」(全國法規資料庫,2009)。而輕度智能障礙者,並未達「心神喪失」

(精神狀態不正常),僅達「精神衰弱」,故仍會依其犯罪事實起訴論罪,不過得依規 定減輕刑責(陳寶珠,1999),由此可知唯有加強身心障礙者正確的性觀念、性態度,

才能使其避免出現不良的性行為,因此身心障礙者之性教育教學是刻不容緩的任務。且

幼兒時期對性教育具有重要意義,應秉除「性教育始於青春期」的狹義想法,家長、老 師要仔細思考該如何進行健全的幼兒性教育,避免因性教育的不足和錯誤的性觀念,導 致到孩子成年後仍有不良的影響(羽人說子,2008;阮芳賦、林燕卿,2003)。綜合以 上所述,產生本研究之動機。

至 2009 年 11 月止,研究者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以「性教育」為關鍵詞進行 查詢,發現內容與教師或學生等學校性教育有關的論文中,與「幼兒階段性教育」相關 之論文約 6 篇;與「國小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約 20 篇;與「國中階段性教育」相 關之論文約 12 篇;與「高中職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約 10 篇;與「大學階段性教育」

相關之論文約 4 篇。另外與「身心障礙者幼兒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為 0 篇;與「身 心障礙者國小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約 4 篇;與「身心障礙者國中階段性教育」相關 之論文約 7 篇;與「身心障礙者高中職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約 6 篇;還有 1 篇是與

相關之論文約 4 篇。另外與「身心障礙者幼兒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為 0 篇;與「身 心障礙者國小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約 4 篇;與「身心障礙者國中階段性教育」相關 之論文約 7 篇;與「身心障礙者高中職階段性教育」相關之論文約 6 篇;還有 1 篇是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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