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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 一 章 緒論

2016 年 7 月 間 , 一 通 來 自 長 官 的 電 話 , 我 踏 上 了 借 調 教 育 局 的 旅 程 , 除 了 既 有 的 高 中 資 優 、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及 創 新 推 廣 業 務 以 外 , 我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莫 過 於 區 域 衛 星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的 規 劃 與 推 動 。

由 於 區 域 衛 星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的 實 施 方 式 、 群 組 劃 分 、 方 案 收 件、環 境 工 程 改 善 及 政 策 宣 導 等 業 務 全 部 都 是 由 我 一 人 承 攬 , 因 此 即 便 我 現 在 已 經 歸 建 回 校 , 對 這 個 方 案 始 終 認 為 有 責 任 未 盡 之 感 , 因 此 期 待 藉 由 本 篇 論 文 , 回 溯 這 項 政 策 的 推 動 , 也 因 為 目 前 的 身 分 已 非 承 辦 者 , 更 能 夠 與 方 案 相 關 的 人 員 進 行 深 度 坦 然 的 交 流 , 於 我 而 言 這 是 一 場 檢 討 、 省 思 與 回 顧 ; 於 主 管 機 關 而 言 可 以 作 為 日 後 政 策 調 整 的 參 考 , 而 對 於 現 場 老 師 而 言 , 我 期 待 是 一 個 忠 實 的 深 入 報 導 。

本 章 共 分 為 三 節 , 第 一 節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動 機 , 次 節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 第 三 節 針 對 本 研 究 中 重 要 名 詞 進 行 釋 義 , 最 後 一 節 說 明 本 次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的 範 圍 。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本 節 分 為 三 個 部 分 , 首 先 論 及 自 己 參 與 方 案 規 劃 的 歷 程 , 接 續 談 到 學 術 性 向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運 作 的 困 難 , 最 後 討 論 近 年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對 學 生 服 務 品 質 , 逐 步 闡 明 本 研 究 的 動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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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參 與 方 案 規 劃 的 歷 程 之 回 顧

2016 年 7 月 下 旬 接 到 一 通 來 自 長 官 的 電 話 , 詢 問 了 借 調 教 育 局 做 「 創 新 工 作 」 的 意 願 , 一 向 對 於 創 意 新 奇 事 物 充 滿 興 趣 的 我 , 經 過 一 夜 思 考 便 決 定 在 8 月 踏 上 借 調 的 征 途 中 。 而 這 項

「 創 新 工 作 」 便 是 臺 北 市 的 區 域 衛 星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 以 下 簡 稱 衛 星 方 案 )。

衛 星 方 案 涉 及 資 優 學 生 的 安 置 與 服 務 , 因 此 需 要 考 慮 多 元 的 層 面 , 直 接 相 關 的 包 括 資 優 生 的 安 置 、 師 資 、 課 程 等 , 間 接 的 因 素 又 包 括 行 政 區 的 人 數 、 地 域 關 係 、 校 本 特 色 等 , 直 到 課 程 開 始 前 仍 持 續 進 行 調 整 。 而 105 學 年 度 起 , 衛 星 方 案 已 經 開 始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的 試 辦 ,因 此 是 與 原 有 之「 資 優 校 本 方 案 」( 以 下 稱 校 本 方 案 ) 並 行 實 施 , 主 要 是 為 了 解 決 小 型 學 校 「 師 資 難 尋 」、「 經 費 補 助 過 少 」 的 問 題 ; 雖 然 試 辦 之 初 看 似 有 效 解 決 , 但 實 際 上 仍 有 許 因 素 造 成 機 關 內 部 與 現 場 教 師 的 疑 慮 , 就 在 此 時 , 長 官 便 決 定 將 這 個 方 案 交 付 給 兼 具 資 優 背 景 及 行 政 經 驗 的 我 全 權 處 理 , 並 指 示 我 依 照 105 學 年 度 辦 理 時 所 遇 到 的 困 難 情 況 進 行 彙 整 、 重 新 修 正 , 並 尋 求 解 決 之 道 。

為 排 解 各 界 的 疑 慮 , 我 自 接 手 這 項 工 作 後 歷 時 三 個 多 月 向 資 優 學 者 、 學 科 專 家 、 校 長 請 益 , 更 徵 詢 具 多 年 資 優 教 學 經 驗 教 師、學 長 姐、同 儕 意 見;經 過 一 連 串 的 問 題 釐 清、數 據 分 析 、 配 套 推 劃 , 再 經 主 管 拍 板 後 正 式 定 案 , 公 告 自 106 學 年 度 全 面 實 施 衛 星 方 案 。 其 後 , 雖 然 方 案 的 準 備 仍 然 持 續 進 行 中 , 但 包 括 總 召 學 校 ( 承 辦 方 案 者 ) 及 一 般 學 校 ( 參 與 方 案 者 ) 皆 有 許 多 問 題 透 過 各 式 管 道 持 續 反 應 而 至,也 經 常 接 受 到 來 自 學 術 界 、 學 校 端 的 正 反 面 意 見 , 我 不 禁 思 考 : 到 底 還 少 了 些 什 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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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 過 這 份 研 究 , 我 將 有 機 會 重 新 回 溯 此 段 歷 程 、 檢 視 每 一 個 步 驟 , 用 不 同 角 度 看 待 衛 星 方 案 , 或 許 過 去 不 疑 之 處 , 僅 因 身 在 此 山 中 。

貳 、 國 中 學 術 性 向 資 優 生 安 置 特 教 方 案 多 次 調 整 仍 未 符 應 實 務

臺 北 市 於 2013 年 起,開 放 在 未 設 有 學 術 性 向 資 優 資 源 班 之 國 民 中 學 內 辦 理 校 本 方 案 , 各 校 需 針 對 鑑 定 通 過 學 生 提 出 方 案 申 請 計 畫 , 並 經 專 家 學 者 審 查 通 過 後 方 能 實 施 , 然 而 未 具 資 優 班 編 制 , 導 致 師 資 來 源 、 行 政 人 力 及 課 程 模 組 等 均 長 期 處 於 不 穩 定 的 狀 態 , 又 各 校 僅 能 以 每 學 年 度 之 資 優 人 數 向 教 育 局 申 請 補 助 款 項 且 需 依 照 學 生 比 例 核 撥 , 不 足 部 分 仍 須 由 學 校 自 籌 經 費 辦 理 , 造 成 各 校 推 動 校 本 方 案 時 , 產 生 許 多 執 行 面 的 困 難 , 如 師 資 尋 找 不 易 、 不 具 資 優 專 業 或 是 在 資 優 鑑 定 通 過 人 數 少 的 學 校 經 費 不 足 的 問 題 。( 臺 北 市 , 2017)。

為 了 解 決 校 本 方 案 各 校 面 臨 的 困 難,教 育 局 遂 於 2015 年 推 動 衛 星 方 案 的 試 辦 , 隨 後 又 決 定 於 2016 年 全 面 實 施 , 並 終 止 校 本 方 案 , 乍 看 之 下 在 師 資 來 源 、 行 政 人 力 、 課 程 模 組 甚 至 經 費 挹 注 上 皆 由 教 育 局 豐 厚 支 持 , 然 而 推 動 時 仍 見 各 學 校 校 長 、 主 任 及 教 師 反 應 眾 多 實 務 根 本 問 題 並 未 解 決 。

其 實 每 一 次 的 政 策 改 革 都 會 歷 經 一 番 嚴 密 的 思 考 、 數 據 計 算 與 多 方 徵 詢 , 但 往 往 推 動 後 卻 不 能 達 成 預 期 之 效 , 究 竟 主 管 機 關 與 教 學 現 場 之 間 的 差 距 是 什 麼 ? 又 規 劃 者 遺 漏 了 什 麼 ? 我 希 望 讓 這 一 份 研 究 能 夠 深 究 其 中 的 原 因 , 並 且 讓 主 管 機 關 更 真 切 的 知 道 現 場 老 師 實 務 的 需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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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作 為 日 後 政 策 規 劃 之 參 考

2006 年 教 育 部 公 告 修 訂 後 的 《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限 定 一 般 能 力 及 學 術 性 向 資 優 教 育 班 必 須 採「 入 學 後 鑑 定 與 甄 選 」且「 不 得 跨 區 招 生 」,在 此 條 件 下 設 有 資 優 班 學 校 招 生 管 道 由 學 區 內 甄 選 限 縮 為 校 內 甄 選 ; 而 未 設 有 資 優 班 、 又 或 者 是 僅 設 有 單 一 類 科 資 優 班 的 學 校 , 勢 必 要 採 用 「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 的 型 式 為 校 內 資 優 生 提 供 服 務 。

1996 年 蔡 典 謨 於 「 全 國 資 優 教 育 會 議 」 上 對 於 「 有 資 優 班 才 有 資 優 生 」 及 「 先 訂 人 數 , 有 名 額 才 是 資 優 生 」 的 作 法 提 出 質 疑 ( 陳 美 芳 、 黃 楷 茹 , 2004); 時 至 今 日 , 各 縣 市 政 府 辦 理 的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多 元 林 立 , 但 值 得 深 思 的 是 , 在 大 「 量 」 的 資 優 教 育 方 案 開 辦 之 下 , 主 管 機 關 又 是 如 何 提 供 「 質 」 的 把 關 , 或 者 應 提 供 什 麼 樣 的 條 件 作 為 後 盾 , 讓 學 校 辦 理 的 方 案 能 夠 更 長 遠 而 優 質 呢 ?

從 2005 年 到 2016 年 期 間 , 臺 北 市 曾 先 後 辦 理 包 括 加 強 推 動 國 中 資 優 教 育 計 畫 、 校 本 方 案 , 直 到 最 近 的 衛 星 方 案 , 每 一 次 政 策 的 變 革 都 會 歷 經 教 學 現 場 的 過 渡 期 、 調 整 期 、 適 應 期 直 到 下 一 次 生 態 的 改 變 。 然 而 所 有 的 目 標 都 是 為 了 促 使 資 優 教 育 環 境 更 完 善 , 今 日 衛 星 方 案 正 式 上 路 , 明 日 或 許 馬 上 要 面 臨 調 整 , 甚 至 是 全 新 的 方 案 來 取 代 之 , 但 是 唯 有 掌 握 實 務 的 聲 音 , 才 能 創 造 更 好 的 政 策 , 期 許 本 研 究 能 作 為 忠 實 的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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