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親子知覺之教養方式分別與偏差行為之間的關係。首先,研究者 就偏差行為與父母教養方式進行文獻探討,以建構本研究之理論基礎;接著,從「臺 灣青少年成長歷程研究」資料庫取得相關資料,以瞭解現況,並對相關理論做一驗證;

再根據研究結果進行分析與討論;最後,提出研究的結論與建議。

本章分為四節,分別從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和研究問題、重要名詞釋義、研究範 圍與限制等四方面加以闡述。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根據法務部(2011)的統計資料,少年兒童犯罪總人數(不含虞犯)自 90 年(14,894 人)以後逐年降低,93 年首度減少至萬人以下,96 年人數則為近年來最少,99 年人 數有 9,947 人,較 98 年增加 600 人左右。綜上可知,近 10 年來,整體犯罪少年兒童 的人數雖然有逐漸減少的趨勢,然而唯 99 年虞犯 1

1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2005)第三條規定,少年虞犯行為包括:一、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

二、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三、經常逃學逃家者,四、參加不良組織者,五、無正當理由 攜帶刀械者,六、有違警習性或經常於深夜在外遊蕩者,七、吸食或施打煙毒以外之麻醉或迷幻物品 者。

少年兒童人數則呈現增加趨勢,

為近年之新高,值得持續注意。而就犯罪類型來看,近年來少年兒童犯罪均以犯竊盜 罪人數最多,而暴力犯罪之傷害罪之人數與比率明顯地有逐年增加之趨勢。另外,近 年來犯罪少年之年齡集中於 14 歲以上至 18 歲之間,尤以「17 歲以上 18 歲未滿」之 年齡層所占比例最高,且逐年明顯上升,因此青少年偏差及犯罪行為需要社會大眾更 多的關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rikson(1968)在心理社會期發展論(psychosocial stage theory of developmental)

指出,青少年時期是人格發展歷程中最重要的關鍵時期,在這個時期所面臨的發展危 機也最為嚴重,該危機主要發生在自我統合與角色混亂兩極之間,當其無法適應生理 與心理上的變化,甚至對自我角色定位感到混亂時,便容易徬徨無措、迷失方向(引 自張春興,2007),進而產生沮喪、失落、抱怨等負面的情緒,青少年便很可能出現 偏差、犯罪等的錯誤行為,藉以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從中獲得自我肯定與價值感,或 是抒發負面的情緒,這也是現今社會中青少年問題漸趨嚴重的原因(廖經台,2002)。

因此研究者欲了解青少年偏差行為之現況,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一。

法務部(2011)的調查結果指出,青少年犯罪或偏差行為的原因,多以心理因素、

社會因素及家庭因素為主;而因「家庭因素」而犯罪者,則以「管教不當」及「破碎 家庭」為主要原因。許多研究皆指出家庭對青少年偏差行為有相當深遠、重要的影響

(Gottfredson & Hirschi, 1990; Hirschi, 1969; Maccoby, 1984)。Gottfredson 與 Hirschi

(1990)更提出家庭的教養功能對子女行為的影響,指出當親子之間擁有緊密的依附 關係,同時父母能夠適時地扮演好監督子女的角色,並給予適當的告誡與懲罰,如此 能夠有效防止子女發生不良的偏差行為。

Darling 與 Steinberg(1993)認為父母的教養方式,顯示出父母對子女有良好表 現的一種期待,因此對子女的身心發展、生活適應、社會行為都會有深遠的影響。許 多研究也指出積極、正向的教養方式,能防止子女偏差行為的發生;消極、負面等不 適當的教養方式,容易造成子女偏差行為的出現(周玉慧、吳齊殷,2001;謝文彥,

1996;譚子文、董旭英,2010;Hops, Davis, Leve, & Sheeber, 2003; Thornberry, 2005)。 近幾年來,出現了一個教養的新名詞「直升機父母」(helicopter parents),「直升 機父母」意思指的是父母無時無刻地盤旋在子女的身邊,為子女打理好所有的一切,

甚至監控、介入子女的生活(丁嘉琳,2008,頁 200;李雪莉,2007,頁 106)。在看 到現今父母教養的新趨勢,研究者不禁思考像「直升機父母」這般的父母對子女無微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不至地呵護,為他們打點所有的一切,換個角度也可說是過度保護、緊迫盯人的教養 方式,對孩子的成長究竟好不好?許多研究皆指出過度管教孩子,或是過度放縱孩子,

對孩子皆會有負面的影響,而當父母能夠拿捏好尺度,適度地放手,並適時引導孩子 成長,能幫助孩子往好的方向發展,如此便是最健康的親子關係(丁嘉琳,2008;林 玉珮,2007)。

綜上所述,父母教養方式與青少年之偏差行為之間有相當緊密的關係,本研究將 聚焦於教養方式中的四大面向,由吳齊殷(2000)所提出,包含監督教養、一致性教 養、嚴厲教養、引導式教養等,期望能探討此四大教養方式分別與青少年偏差行為的 關係,藉以提供給教育單位、教師、父母做為未來教養孩子的參考,此為本研究之研 究動機二。

近年來,愈來愈多關於教養的研究,將父母對子女的影響,從親方的觀點轉至子 方,開始重視子方的主觀認知,也就是從子女對父母教養方式的認知與詮釋,來探討 其 對 偏 差 行 為 的 影 響 ( 朱 瑞 玲 , 1989 ; 陳 富 美 , 2007 ; Demo, Small, &

Savin-Williams,1987)。進一步而言,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子女有所影響,而當子女察 覺到親方所施行的教養方式時,是否會因而影響到子女的偏差行為?因此,本研究除 了探討親子知覺的教養方式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關係,期望更進一步了解父母所自覺 的教養方式,除了直接影響子女的偏差行為,是否還會透過子女所知覺的教養方式,

對其偏差行為產生間接影響,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三。

另外,許多研究指出父母自覺的教養方式與子女知覺的教養方式有所差異,並將 父親與母親分開討論,以測量子女及父或母配對關係(吳齊殷,2000;周玉慧、吳齊 殷,2001;高淑芳、陸洛,2001;陳富美,2007;Gaylord, Kitzmann, & Coleman, 2003),

因此本研究也將父親與母親分開討論,並分別與其子女對應,試著從親子雙方的角度,

分別了解親子雙方知覺教養方式的現況,藉以比較親子在教養知覺上的差異性,同時 探討親子知覺的教養方式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間的關係,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四。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