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學生自大學就讀社工系畢業後,曾於地方政府社會局擔任約僱社會工作 員。當時所負責的個案類別,除了兒少保護個案外,另有高風險個案、經濟扶 助個案、未成年從事性交易個案,其中兒少保護個案佔了其中的三十至三十五 案,包含了家庭維繫與家庭重整個案。工作始自接案開始的評估、家庭處遇計 畫的擬定、家庭處遇計畫的執行,以及結案評估。以當時工作縣市的分工狀況 而言,屬於「公私部門合作」,共同提供服務的輸送模式。在所有處遇的個案當 中,公部門社工員會將處遇穩定的個案(穩定安置並需要定期工作)轉由私部 門社工員,也就是所謂的二線社工進行家庭重整工作,公部門社工則是扮演個 案管理的角色,協助與個案及其家庭相關的跨部門、跨組織聯繫協調工作。並 於每個月定期舉辦「一、二線社工聯繫會報」,二線社工會透過聯繫會報,讓一 線社工了解個案目前的處遇進度和處遇目標,並使與會人員對於個案進度有共 同討論的機會。而在聯繫會報以外的時間,若個案有特殊事件發生,或是需要 公權力的介入及協助,二線社工也會與公部門社工聯繫,由公部門社工協助處 理。
由於兒童保護個案的危機度高,單一個案的處理密集度也相對較高,每天 二十四總覺得怎樣都不夠用,生活不停的被案量追趕,常常沒有時間停下來思 考,有時候就連照著流程的低標工作都相當困難。特別是對於委外或是家外安 置的個案,由於沒有立即上的安全性需求,在工作排序的順位經常是延宕的。
服務的分工讓自己不自覺的「依賴」整個服務體系,依賴家外安置服務可以滿 足安置兒少的需求,依賴委外的二線社工則可以積極提供處遇。然而,有許多 時候自己仍不禁會對兒少保護工作產生質疑:社工員平均每個月花費在單一個 案身上的時間可能不到一天,我們要怎麼期待在這不到一天的工作時間內,家 庭功能可以因為處遇而獲得改善?尤其是在服務的過程中,看到許多功能可能 難以或緩慢改善的家庭,安置時間越拉越長而無法返家的兒少,抗拒、逃避或 是充滿敵意的家庭,自己對兒少保護工作的失落與絕望也因而不斷積累。
後來進入研究所繼續修讀碩士學位,在課堂的學習上逐漸對「兒童及少年 保護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才驚覺,原來社工在直接服務的過程中因為 現實性的考量,有時候決策的最佳利益不一定是我們所想保護的兒少;原來在 接受安置服務的過程中,對於兒少及其家庭產生的負面影響可能遠大於其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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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益;原來現行的服務分工模式不僅無法使安置兒少及其家庭獲得適切的服 務,反而可能因為服務的切割與分化,使得其所接收到的服務不僅是零散的、
片段的,甚至是沒有服務的。而在這樣服務的過程當中,不同角色的社工卻可 能因為工作過程中所感受的專業剝奪、邊緣化、無力感,而產生了挫敗感受。
這讓我對於兒少保護工作的家庭重整服務產生更強烈興趣:這中間到底發生了 什麼?是什麼導致這樣的服務輸送過程,直接或間接的傷害了我們的服務對 象,以及工作者本身?
在後續的實習經驗當中,學生很幸運的進入國內提供兒少及其家庭服務的 大型非營利組織當中學習,憑藉著組織特性和個人對於該領域的興趣,進行了 國內家庭重整服務之間網絡合作經驗探討,依循文獻架構設計訪談大綱並實際 進行訪談,其中訪談對象為家庭處遇服務、寄養家庭服務、機構安置服務之服 務規劃與管理者。從訪談結果中發現,由「家庭重整服務」與「家外安置服 務」所建構出來的服務網絡中,期間的合作關係可能很少,甚至是沒有。
在與政府社工的合作經驗上,「權力」可能是合作關係建立的主要議題;
如果是公部門的壞處是在於說,我們又多了所謂的權力關係跟委託關 係,好像不夠平等,所以我跟你要吵架也沒有辦法那麼大聲…我們就 是沒有所謂的發言權(受訪者 A,201:37)
而在與其他私部門社工的合作經驗上,基於「組織立場」和「倫理守則」
的考量,使得彼此處於相互猜忌的競爭關係。
如果今天它是另外一個機構…那大概就是沒辦法說,我想要知道就知 道(受訪者 C,239:37)
各有各的縣市,自己的主軸文化的情況之下,大家對於誰是
partner,其實是很不一致的…家處端跟寄養端都是○○社工(員)的 話,感覺上就比較好講話…可是講到工作…要同仇敵愾嘛,要一致抗 外侮(受訪者 A,212:32)
我們是平行單位,你怎麼可以希望我怎樣?…平行單位之間,他的聯 繫真的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多。(受訪者 B,219:17)
導致的結果是,因資訊流動的封閉性,網絡成員對於家庭次系統之機 的工作狀況可能不清楚或不熟悉,無法以「家庭」為中心來提供整合性的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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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他的工作內涵,我們不知道阿,他工作的狀況,我們不知道阿。
(受訪者 C,244:15)
他可能有他自己處理的流程跟內容,跟方法。所以,他不會持續的依 據他在那邊的進度,來對應到我們這邊的服務需求(受訪者
A,192:7)
可是那個過程裡面我們就會想要知道,你到底做了什麼…那這是政府 他在委託的時候,分工一個問題嘛。對阿,他就把它全部都切開啦,
那橫向的聯繫他有沒有去做?沒有阿(受訪者 B,222:19)
這樣的結果不僅與學生個人的工作和學習經驗相呼應,國內探討家庭重整 服務,或是兒少保護工作的相關文獻中,其訪談資料中也提到了類似的處境。
劉淑瓊(2011a)接受內政部兒童局的委託研究報告中提到「兒少保社工們一再 反應防治網絡間「研判落差」的問題。在社工專業內部,包括:兒少保工作流 程中的上中下游之間,像是:家暴中心/區域福利服務中心、高風險/兒少 保、一線/二線、安置寄養委外單位/主責社工之間」;余漢儀(2012)的訪談 資料中亦提到,兒少保護工作人員在網絡之間合作的困難,其中的影響因素可 能是因為「保密原則」阻礙了資訊的交換、因人員變動必須重建的合作關係,
或是網絡成員對於處遇目標不一致時所產生的服務落差。因此,有別於過去
「網絡合作」在學術和實務領域中強調「跨專業」合作關係的視角,本研究將 側重於兒少保護服務內相同專業的「社會工作人員」之間的網絡合作,探討其 目前現有的合作樣態及其影響,具體研究目的如下:
一、 了解「家庭重整服務」與「家外安置服務」之間的網絡合作情 形
二、 探討現有的網絡合作情形所產生的優勢與挑戰。
三、 藉由本研究結果之發現,期能對於「家庭重整服務」與「家外 安置服務」之間現有的合作關係,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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