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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資料蒐集

質性研究的原則為專注、傾聽;觀察、保持開放的態度、仔細思考所見所 聞,並將知識加以整理歸納等(Patton,1995;引自簡春安、鄒平儀,2004)。 常見的質性研究方法可能包括訪談法、觀察法、焦點團體討論、文獻法等資料 蒐集方法(齊力,2005),本研究將選擇以「深度訪談法」來進行資料的蒐集。

「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 method)是社會科學領域中非常基 本與常用的質性研究方法。「訪談」指的是針對特定目的所進行的面對面、口語 與非口語等相互溝通的方式。也就是說,質性研究的訪談是一種有目的的談話 過程;研究者透過訪談,可以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問題或事件的認知、看法、

感受與意見(王雲東,2012)。深度訪談法具有以下特色(潘淑滿,2003;王雲 東,2012):

1. 是有目的的雙向交流(談話)過程。

2. 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是一種平等的互動關係:質性研究的訪談工作大多是在 一種自然情境中進行,同時與受訪者的關係是建立在一種平等的基礎上。由 於訪問者並不具有決定受訪者權益的權力,所以在整個訪談過程中,受訪者 可以根據個人意願決定接受或不接受訪談,同時也可以根據自由意願決定表 露的程度。

3. 進行的方式是有彈性的:質性研究中的訪談工作非常重視彈性原則,強調研 究者在整個訪談過程中,必須根據訪談的實際狀況,對訪談的問題、形式或 地點作彈性調整。

4. 研究者需要積極的傾聽:當研究者透過訪談方式來進行資料蒐集的過程,

「聽」就比「說」來的重要。傾聽不只是聽受訪者說了什麼,更重要的是研 究者能夠積極的融入受訪者的經驗之中,感同身受的同理受訪者的感覺。對 質性研究而言,訪問者在訪問過程中所提的問題,只是一種引導談話的潤滑 劑,重點則是要使研究者能夠深入了解受訪者的社會文化背景,並從受訪者 的觀點來分析其所陳述與經歷的生命經驗。

綜上所述,潘淑滿(2003)將深度訪談界定為「在自然情境下,研究者與 被研究者透過雙向溝通的互動過程,蒐集有關口語與非口語的訊息,以便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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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全面理解研究的現象」。由於本研究欲探討「家庭重整服務」與「家外安置 服務」的網絡合作情形,對其合作經驗得探討部分屬於感受性及主觀性的資料 詮釋,須透過深度訪談的方式,讓受訪者以其自身的語言表達其個人的想法,

方可貼近受訪者真實的情境思惟。

貳、研究工具 1. 研究者本身

質性研究當中,研究者即是最重要的工具(Patton,1995;引自簡春安、

鄒平儀,2004;潘淑滿,2003;陳向明,2002)。研究者的任務就是要努力使訪 談進行流暢,並讓受訪者保持敘述故事的能力。但是主要的目的在於引出對於 人、行為、時間、目標、期望、動機和經驗的理解與感受(Crabtree et al.,1998;引自王雲東,2012)。在研究者做為一個「研究工具」的同時,其靈 敏度、精確度和嚴謹程度對研究的質量至關重要。作為一個人化的「研究工 具」,研究者個人的「經驗性知識」和「科學知識」結合起來運用,個人生活與 職業生涯之間並沒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我們每一個看法都來自一定的角 度,而這一角度是我們個人的生活經驗和思想觀念分不開的。我們個人的「前 設」和「傾見」是使我們成為現在的的「我」的關鍵,我們個人的看法和生活 經歷構成了自己現所擁有的研究能力,並且決定了我們向世界的某一部分開放 自我(Bernstein,1984;引自陳向明,2002)。因此,在進行研究時,我們必須 對自己的各人因素及其與研究對象之間的互動進行反省和審視。只有這樣,我 們才有可能比較「客觀的」看待自己的「主觀意象」,使自己的「主觀性」獲得 一種比較「客觀」、嚴謹、自律的品質(Wolcott,1990;引自陳向明,2002)。 就學生個人來說,由於自己過去曾於縣市擔任兒少保護社工員,計約八個 月的時間,對於公部門進行兒少保護服務服務之流程與內涵略為熟悉,並有與 其他網絡之成員進行合作之經驗;亦曾有於全國性大型非營利組織的實習經 驗,對於提供兒少保護服務之「非營利組織社工」,及「寄養服務」、「機構安 置」等面向進行了解,並有初步訪談經驗。有助於形成研究者個人對於該研究 領域的前見,是為研究者個人的「經驗性知識」。除此之外,自研究所就讀以 來,曾修讀本所開設之「兒童與家庭福利服務專題」,並跨校選修「兒少保護與 家庭維繫專題討論」、「社會服務民營化專題討論」,對於兒童保護領於之相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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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服務,以及公私部門組織間的合作關係稍有涉獵,並曾以「民營化」為主題 之研究於研討會進行發表,有助於個人「科學知識」之形成。

上述經驗使得研究者在某個程度上,與研究對象成為相似的「局內人」。 所謂「局內人」,指的是那些與研究對象同屬於一個文化群體的人,他們享有共 同的(或者比較類似的)價值觀念、生活習慣、形為方式或生活經歷,對事物 往往有比較一致的看法(陳向明,2002)。其優勢在於可以比較透徹的理解當地 人的思維習慣、行為意義以及情感表達的方式他們自與當地人的對話中比「局 外人」更容易進入對方的「期待視界」(董小英,1994;引自陳向明,2002), 對對方常用的本土概念中的意義也會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局內人」對當地人情 緒的體察可能更加入微,從而比較容易與其產生情感上的共鳴。在建構研究結 論時,「局內人」可能比較容易考慮到當地人看事情的視角,注意在尊重對方意 見的基礎上對研究結果進行解釋。然而,由於其所共享的東西太多,研究者可 能失去研究所需要的距離感。研究者可能對自己文化中人們常用的一些語言和 行為習以為常,對對方言行中隱含的意義失去敏感。此外,也有可能使研究者 看到本文化的特點,並對被研究者個人的獨特性視而不見。由於他們來自同一 文化,研究者很容易對被研究者的顏行「想當然」,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對方

(陳向明,2002)。因此,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對自己的個人因素及其與研究對象 之間的互動進行反省和審視,促使自己能以比較「客觀的」看待自己的「主觀 意象」,將會是此次研究當中需要謹慎思考的重要議題。

2. 訪談方法與訪談大綱

在訪談進行之前,研究者首先根據研究的問題與目的設計訪談大綱,作為 訪談的指導方針,本研究將選擇以「半結構式訪談」(semi-structured interview)進行訪綱的設計。所謂「半結構式訪談」(semi-structured interview)又稱為「半標準化訪談」(semi-standardized interview)或「引 導式訪談」(guided interview),是介於結構式與非結構式訪談之間的一種資 料蒐集方式。在訪談進行過程中,研究者不必根據訪談大綱的順序來進行訪問 工作。甚至訪談者也可以依實際狀況,對於訪談的問題作彈性調整(Berg,

1998;引自王雲東,2012;潘淑滿,2003)。對於採半結構式訪談的研究者來 說,訪談大綱的設計只是為了要讓訪談進行得更流暢,所以在引導式的問題之 後通常會緊隨著開放式的問題,用以詢問受訪者的感受、認知與內在想法(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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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滿,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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