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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情緒管理的理論基礎

本 節 主 要 在 描 述 情 緒 以 及 情 緒 管 理 的 理 論 基 礎,全 節 共 分 為 三 個 部 份,第 一 個 部 分 為 情 緒 的 理 論;第 二 部 分 為 情 緒 管 理 的 定 義;第 三 部 分 為 情 緒 管 理 理 論 。

壹、情緒理論

情 緒 的 理 論,不 同 的 學 者 從 不 同 的 向 度 及 論 點 思 索,皆 有 不 同 的 理 論 說 法 , 以 下 分 別 就 各 學 者 對 情 緒 所 提 出 的 理 論 進 行 探 討 :

一 、 Freud 的 精 神 分 析 學 派 理 論

Freud 從 精 神 分 析 理 論 的 角 度 出 發,對 於 情 緒 的 看 法 源 自 於 意 識 的 觀 點,他 認 為 我 們 常 常 會 將 沒 有 辦 法 接 受 的 情 緒、想 法 或 價 值 觀 壓 抑 到 潛 意 識 裡 去,如 圖 2-1 所 示。這 些 被 壓 抑 的 情 緒,如 果 沒 有 透 過 適 當 的 管 道 宣 洩 出 來,將 會 一 直 留 在 潛 意 識 中,會 不 時 的 跑 出 意 識 層 面,干 擾 個 體 的 日 常 生 活 。

圖 2-1 Freud 創 傷 性 經 驗 中 的 情 緒 反 應 及 其 抑 制 情 況 資 料 來 源 : 吳 英 璋 , 2001, p.67。

創 傷 性 的 經 驗

情 緒 反 應

【 焦 慮 】 (1)真 實 焦 慮

(2)精 神 官 能 症 似 的 焦 慮

(3)道 德 性 的 焦 慮

因 應

自 我 防 衛 情 感 轉 移

( 移 情 作 用 )

壓 抑 至 潛 意 識

二 、 Lazarus 和 Folkman 的 認 知 評 估 情 緒 理 論

Lazarus 和 Folkman( 1984) 從 認 知 的 觀 點 , 提 出 情 緒 中 最 關 鍵 的 因 素 就 是 評 估,而 情 緒 發 生 的 步 驟 就 是 認 知 評 估 的 過 程。當 一 個 外 在 刺 激 出 現 時,個 體 會 尋 找 環 境 中 需 要 的 線 索,來 協 助 個 體 對 此 外 在 刺 激 與 線 索 加 以 評 估,評 估 這 些 刺 激 以 及 線 索 跟 個 體 的 關 連 性 和 重 要 性。這 種 評 估 分 為 三 個 過 程 :

( 一 )初 級 評 估( primary appraisal):評 估 外 在 事 件 對 個 體 福 祉 的 影 響。壓 力 情 境 所 造 成 的 傷 害 程 度 是 初 級 評 估 的 主 要 評 估 指 標,個 體 會 去 評 估 情 境 刺 激 對 自 己 的 傷 害 或 威 脅 程 度。評 估 的 結 果 有 三 種 , 即 刺 激 與 線 索 與 個 人 福 祉 無 關、對 個 人 有 正 向 的 影 響 或 造 成 個 人 壓 力 。

( 二 )次 級 評 估( secondary appraisal):評 估 事 件 處 理 ,選 擇 可 能 的 行 動 方 式。亦 即 個 體 對 選 擇 行 為 反 應 以 因 應 事 件 刺 激 的 判 斷,一 般 在 次 級 評 估 的 因 應 方 向 為( 1)直 接 行 動:改 變 情 境( 2)尋 求 資 源 : 採 取 行 動 前 的 資 料 收 集;( 3)接 受:接 受 或 只 能 適 應 事 情 的 現 況 ;

( 4) 放 棄 行 動 : 放 棄 想 採 取 的 行 動 。

( 三 )再 評 估( reappraisal):即 所 採 取 的 行 動 改 變 了 情 況,獲 得 新 的 訊 息,而 做 重 新 的 評 估。亦 即,個 體 在 考 量 環 境 中 的 訊 息 之 後,對 事 件 重 新 評 估 、 重 新 選 擇 因 應 方 式 。 Lazarus 認 為 再 評 估 的 歷 程 ,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回 饋 的 機 制,包 含 了 兩 種 形 式:( 1)現 實 式;( 2)自 我 防 衛 式 。

Lazarus 認 為 情 緒 只 是 認 知 評 估 結 果 的 一 部 份,此 論 點 引 起 不 少 爭 論,在 生 活 周 遭 我 們 似 乎 能 發 現 許 多 沒 有 認 知 評 估 的 情 緒 經 驗。因 此 , Lazarus 在 1991 年 的 論 述 中 , 加 上 了 自 動 化 和 潛 意 識 的 認 知 評 估 , 以 補 其 理 論 的 不 足。此 種 認 知 評 估 歷 程 個 體 無 法 清 楚 察 覺,只 能 感 受 到 情 緒 經 驗 , 只 能 意 會 不 能 言 傳 。

吳 英 璋( 2001)提 出 了 認 知 取 向 的 情 緒 反 應 歷 程,其 對 情 緒 的 理 論 與 Lazarus 的 認 知 評 估 情 緒 理 論 十 分 相 似 , 如 圖 2-2 所 示 。

三 、 Zajonc 情 緒 認 知 互 動 理 論

Zajonc 認 為 情 感 和 認 知 是 互 動 的 。 其 互 動 性 為 :

( 一 ) 情 感 反 應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

( 二 ) 情 緒 判 斷 牽 涉 較 多 的 自 我 。

( 三 ) 情 緒 反 應 較 難 以 口 語 表 達 。

( 四 ) 情 緒 反 應 不 必 依 照 認 知 , 可 與 認 知 內 容 不 同 。

Zajonc 不 否 認 情 緒 可 以 在 意 志 控 制 下 運 作 , 喚 起 情 緒 之 後 , 由 認 知 過 程 來 標 示。他 相 信 有 一 個 自 動 化 的 情 感 系 統,在 認 知 處 理 之 前 早 已 自 行 運 作 , 或 與 認 知 以 互 動 的 方 式 進 行 ( 引 自 曹 中 瑋 , 1997)。

四 、 Ellis 的 情 緒 理 論

Ellis( 1979) 從 理 性 情 緒 治 療 的 向 度 來 解 釋 情 緒 , 認 為 個 人 會 產 生 強 烈 極 不 適 當 情 緒 反 應 的 主 因 是 個 人 長 期 保 持 在 思 考 結 構 中 的 十 一 大 項 非 理 性 信 念。若 所 遇 事 件 或 挫 折 恰 與 某 一 非 理 性 信 念 觀 念 不 符,個 人 負 面 情 緒 則 以 移 山 倒 海 的 氣 勢 向 個 人 猛 烈 的 撲 過 來,使 得 個 體 長 期 陷 入 與 刺 激 不 成 比 例 的 強 烈 焦 慮、嫉 妒、憤 怒、或 內 疚 等 負 面 情 緒 漩 渦 中,

Ellis 認 為 消 滅 情 緒 困 擾 最 好 最 徹 底 的 方 法 是 找 出 與 挫 折 經 驗 有 關 的 非 理 性 觀 念,並 徹 底 的 代 之 以 較 合 理 的 觀 念,那 些 負 面 情 緒 就 會 削 弱 了( 柯 永 河 , 1997)。

圖 2-2  認 知 取 向 的 情 緒 反 應 歷 程 資 料 來 源 : 吳 英 璋 , 2001, p.72。

圖 2-2 說 明 , 當 外 在 刺 激 產 生 時 , 個 體 會 有 兩 種 情 緒 反 應 歷 程 。 A 歷 程 係 指 外 在 刺 激 發 生 後,個 體 先 經 歷 認 知 的 評 估 歷 程,先 對 外 在 事 件 進 行 初 級 評 估、次 級 評 估 與 再 評 估 之 後,再 進 入 引 發 情 緒 狀 態 歷 程,進 而 形 成 對 情 緒 狀 態 的 認 知、解 釋 並 形 成 策 略 及 採 取 因 應 行 為。B 歷 程 係 指 外 在 刺 激 發 生 後,個 體 直 接 引 發 情 緒 狀 態,並 沒 有 經 過 認 知 評 估 的 歷 程 , 接 續 形 成 對 情 緒 狀 態 的 認 知 、 解 釋 、 形 成 策 略 及 採 取 因 應 行 為 。

外 在 ( 內 在 ) 刺 激 接 受 系 統

初 級 評 估 次 級 評 估 再 評 估

情 緒 狀 態 發 生 1.生 理 反 應 2.情 緒 感 受 3.情 緒 表 情

情 緒 狀 態 的 認 知

情 緒 狀 態 的 解 釋

形 成 因 應 認 知 原 則

形 成 因 應 策 略

因 應 行 為 A

B

A 途 徑 : 由 認 知 評 估 引 發 情 緒 狀 態 B 途 徑:外 在 訊 息 直 接 引 起 情 緒 狀  

 態

五 、 Millenson 的 情 緒 分 析 理 論

Millenson 的 觀 點 認 為 有 三 個 基 本 情 緒:焦 慮、生 氣、高 興 這 三 種 情 緒 是 天 生 的,其 他 的 情 緒 均 是 自 此 衍 生 出 來 的。而 情 緒 的 發 展 則 是 透 過 學 習 基 本 理 論,出 現 或 取 走 重 要 的 原 級 增 強 物,或 是 與 這 些 增 強 物 相 關 的 刺 激 出 現 , 再 透 過 巴 夫 洛 夫 古 典 制 約 ( Pavlov classical

conditioning) 而 形 成 ( 引 自 林 淑 華 , 2001)。 Millenson 認 為 情 緒 經 驗 常 是 反 射 性 和 非 意 志 的,並 不 容 易 加 以 控 制,能 控 制 的 則 只 是 情 緒 行 為 的 表 達 。 因 此 , 他 建 議 以 下 三 種 控 制 情 緒 的 方 法 :

( 一 )適 應 和 習 慣:努 力 地 讓 自 己 不 斷 面 對 喚 起 情 緒 的 事 件,習 慣 地 、 或 學 習 容 忍 這 樣 的 事 。

( 二 )偽 裝:試 著 不 表 現 出 個 人 的 情 緒,修 飾 我 們 的 情 緒 表 情 和 轉 變 情 緒 行 為 反 應。以 心 理 健 康 的 角 度 來 看,不 當、過 度 的 偽 裝 是 有 害 的。

但 以 實 際 生 活 來 看 人 們 在 社 會 化 的 過 程,這 其 實 是 必 然 要 學 習 的 。 當 我 們 成 功 地 偽 裝 歡 喜、傷 感 和 焦 慮,有 時 也 會 真 正 的 改 變 內 在 感 受 。

( 三 )躲 開:在 很 多 場 合,只 有 避 開 喚 起 情 緒 事 件,才 能 減 少 自 己 爆 發 的 情 緒 行 為。這 是 控 制 情 緒 最 簡 單 的 方 法,當 然,躲 開 不 是 最 後 的 結 果 , 而 是 給 自 己 一 個 空 間 , 暫 時 跳 離 困 境 。

情 緒 是 人 類 生 活 中 重 要 的 一 部 份,有 其 獨 特 的 內 涵 與 運 作 方 式。在 了 解 情 緒 時,要 同 時 重 視 其 四 個 成 份:生 理 激 動、主 觀 感 受、認 知 評 估 和 表 達 行 為,由 這 四 部 分 交 互 作 用 形 成 情 緒。在 生 活 中,有 不 同 認 知 基 模 的 情 緒 基 模 , 提 供 快 速 的 情 緒 反 應 。

六 、 詹 郎 二 氏 情 緒 論 ( James-Lange theory of emotion)

在 十 九 世 紀 末,對 於 情 緒 的 普 遍 看 法 是:人 哭 是 因 為 難 過,人 笑 是 因 為 快 樂。但 是 James 和 Lange 卻 主 張 情 緒 並 非 由 外 在 刺 激 所 引 起,而 是 由 身 體 上 生 理 變 化 所 引 起 ( 陳 克 強 , 2004)。 亦 即 外 在 刺 激 引 發 了 個 體 的 生 理 變 化 , 而 個 體 認 知 到 這 種 生 理 變 化 後 , 進 一 步 引 發 了 情 緒 感

受。也 就 是 說,人 快 樂 是 因 為 笑;人 傷 心 是 因 為 哭;人 恐 懼 是 因 為 顫 慄。

其 過 程 可 由 下 例 圖 2-3 得 知 :

圖 2-3 生 理 變 化 引 發 的 情 緒 感 受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陳 克 強 , 2004, P.233 七 、 坎 巴 二 氏 情 緒 論 ( Cannon-Bard theory of emotion)

不 同 於 James 和 Lange 的 觀 點 , Cannon 和 Bard( 1937) 則 主 張 , 情 緒 經 驗 與 生 理 變 化 是 同 步 發 生 的,兩 者 均 受 到 視 丘 的 管 控,而 情 緒 經 驗 的 產 生 主 要 是 由 於 個 人 對 刺 激 情 境 的 覺 知 而 產 生 的 ( 引 自 陳 克 強 , 2004)。 如 下 圖 2-4 所 示 :

圖 2-4 知 覺 刺 激 情 境 引 發 之 情 緒 經 驗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陳 克 強 , 2004, P.234

八 、 斯 辛 二 氏 情 緒 論 ( Singer-Schachter theory of emotion)

Singer 和 Schachter( 1962)主 張 刺 激 情 境 和 生 理 反 應 是 情 緒 中 兩 個 重 要 的 成 分 , 所 以 此 理 論 也 稱 情 緒 二 因 論 ( Two-factor theory of emotion)。因 為 他 們 相 當 重 視 個 人 自 己 的 認 知 解 釋 和 歸 因,故 又 稱 情 緒 歸 因 論 。 如 下 圖 2-5 所 示 :

恐 懼 情 境 心 跳 加 快 、 逃 跑 對 身 體 反 應 的 知 覺

恐 懼 情 緒

外 在 刺 激 生 理 變 化 個 體 認 知 情 緒 感 受

恐 懼 情 緒 神 經 系 統 將 訊 息 傳 給 大 腦

大 腦 對 刺 激 性 質 的 覺 知

恐 懼 情 緒

生 理 反 應

( 逃 跑 、 心 跳 加 快 )

圖 2-5 情 緒 歸 因 論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陳 克 強 , 2004, P.234

在 情 緒 歷 程 中,個 人 過 去 所 習 得 的 經 驗,絕 對 影 響 對 刺 激 情 境 和 生 理 反 應 的 歸 因,而 個 體 當 時 所 面 對 的 情 境 刺 激 也 具 有 相 當 的 作 用 力。亦 即,當 外 在 刺 激 出 現 時,生 理 的 反 應 會 先 於 情 緒 的 感 受,但 是 會 產 生 何 種 的 情 緒 感 受 經 驗,則 視 個 體 的 認 知 來 決 定,也 就 是 說,情 緒 經 驗 是 起 於 個 體 對 於 刺 激 情 境 與 生 理 反 應 的 認 知。個 體 面 對 外 在 刺 激 所 產 生 的 生 理 反 應,特 別 是 對 不 能 很 快 解 釋 的 生 理 反 應,尋 找 身 邊 的 環 境 線 索 就 變 得 相 當 重 要,因 為 環 境 線 索 以 及 過 去 的 經 驗 會 協 助 個 體 理 解 生 理 反 應 的 原 因 , 並 且 反 應 出 適 切 的 情 緒 感 受 ( 王 海 捷 , 1998; 陳 克 強 , 2004)。

九 、 情 緒 相 對 歷 程 論 ( Opponent-Process theory of emotion)

此 理 論 為 美 國 心 理 學 家 索 羅 門( Solomon)在 1974 年 所 提,其 主 要 概 念 為 :

1.此 理 論 是 基 於 情 緒 狀 態 時 生 理 上 產 生 特 殊 變 化 的 一 種 假 設:大 腦 中 職 司 情 緒 的 部 位,可 能 存 有 某 種 組 織,該 組 織 在 情 緒 狀 態 時,會 發 生 與 此 狀 態 相 反 的 相 對 作 用。痛 苦 情 緒 產 生 時,相 對 的 快 樂 情 緒 也 隨 之 而 產 生 , 反 之 亦 然 ( 引 自 陳 克 強 , 2004)。

2.對 情 緒 的 基 本 假 設 :

( 1) 不 論 刺 激 何 時 引 發 情 緒 反 應 , 它 同 時 也 會 引 起 另 一 個 完 全 相 反 的 情 緒 反 應 。 恐 懼 情 緒 A 出 現 , 也 會 出 現 解 除 情 緒 B。

恐 懼 情 境 對 生 理 反 應 的 認 知

恐 懼 情 緒 生 理 反 應

( 逃 跑 、 心 跳 加 快 )

對 刺 激 情 境 的 認 知

( 2) 情 緒 B 的 激 發 與 消 退 比 情 緒 A 慢 。

( 3) 情 緒 A 與 情 緒 B 會 逐 漸 的 改 變 特 性 。 例 如 : 老 虎 重 複 出 現 , 我 們 的 恐 懼 會 變 得 警 覺 ( A 變 成 A'), 解 除 情 緒 會 變 得 興 奮 ( B 變 成 B')。

十 、 Beck 的 情 緒 理 論

十 、 Beck 的 情 緒 理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