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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關懷專線為公辦民營,對於台灣家庭暴力防治業務投入極大心力。

研究者有幸在此進行研究所實習,以深入瞭解家庭暴力預防宣導、會談輔 導、保護令申請流程及狀況相關業務、專線工作情況及志工培訓管理等專 業;此外,撰寫個案紀錄、觀察紀錄、蒐集資訊、資源建立、增進會談技 巧,也往往於會談中有新的發現與學習。因此,研究者透過男性關懷專線 所提供之服務,瞭解男性相對人對於家庭暴力法及保護令的認知,並藉由 專業服務的提供,降低相對人使用暴力的次數,且於實習過程中深刻感受 到男性婚暴相對人處於台灣社會之框架及法令訊息揭露過程的相對弱勢。

於實習中研究者常聽到男性相對人對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抱怨,總認為 政府設立此法是在拆散家庭,是在保護女性,其觀念仍停留在傳統「法不 入家門」,或「我才是這制度下最大的受害者」等心態,這不僅曲解法令旨 意的美意,更讓相對人在後續處遇計畫時產生更大的反彈;此外,男性相 對人人數居高不下及再犯率高等諸問題,促使研究者不斷思索、探討保護 令及處遇計畫對於相對人之影響及實施成效。

有相對人形容,與妻子發生爭吵後,似經歷一連串的風暴,猶如遭受龍 捲風侵襲,令他們感到錯愕不只是發生爭吵的過程,發生後所經歷的連串

事件,更是生理、心理及精神上折磨,讓他們難以置信,由於對於法令知 識的不瞭解,致使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像是待宰羔羊,看著妻子有家暴社 工協助,憤怒的情緒又瞬間升起。

究現實而言,家暴事件中女性大多屬於受害者,而男性是為加害者,女 性習慣以語言表述自我情感,而男性傳統觀念為「男兒有淚不輕彈」,因此 無論內心多麼忿怒、無助、後悔,男性婚暴相對人大多祇等保護令時效過 去。故男性關懷專線設立初始之原意,係給予男性婚暴相對人實質且安全 無虞的熱線諮商。為了幫助他們釐清,是否可以透過自我對話及內在生命 腳本的重新撰寫,令這些男性婚暴相對人,能有迴然不同以往的互動模式,

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其次,容易被忽略的是男性婚暴相對人本身為家庭暴力福利資源 下被忽視的一群。2004 年以前,家庭暴力所設立之資源,多為受害者提供 經濟、心理、法律、醫療等服務;反觀家暴相對人,除保護令中所規定之 處遇外,未有專門資源提供相對人協助,甚至因相對人的身分,在尋求機 構協助時,因與機構服務內容、資格不符,而被拒於門外。研究者藉由實 習發現家暴相對人在面對家暴法的無助,仿若無頭蒼蠅四處求援,加上社 會大眾往往以刻板印象,限制相對人求助資源,以致不斷惡性循環,促成

相對人更堅信自己是被政策及社會壓迫的一群,被社福單位推來推去之人 球,如此亦成為一種內在對話;一種負面的情緒的累積,亦成為自己下次 婚暴正當性的藉口。

研究者以社會工作者之角度審視,無論受害者或相對人,皆應提供相 同資源與協助,在要求相對人改變的同時,也應提供相對的資源,協助其 瞭解,而非一昧指責、苛求,而不提供任何協助,反讓相對人又一次「確 認」、「證實」自己是受到迫害。換句話說,到底什麼方法可對這群長期被 忽略,卻又在婚暴事件中不斷反覆之其行為人,給予適當的扶助?協助他 們走出婚暴的陰影?是為本研究動機二。

以社會建構理論研究視角切入,藉由認知基模歸類來看,人們習慣就 其所理解的社會及性別角色進行分類;其次,人們根據既定的性別角色來 評斷女人或男人應擁有那些特質,而對於這些違反傳統性別角色的人,就 會受到懲罰、責罵(鄭青致,2005)。在台灣社會中,女性被要求感性、

嬌柔,成為稱職「女主內」;至於男性則被要求成為「男主外」,需承擔 相對較高的責任,同時在性別角色刻板印象(sex-role stereotype)的模塑 下,人們所共同發展出對於男人或女人人格特質之共通信念,久而久之,

便會內隱於人格層面中(簡皓瑜,2004),男性婚暴相對人亦然,甚至以

研究者觀察來看,他們對於性別之期待更深更甚,導致於他們在面對壓力 時,往往因傳統社會價值觀及性別角色期待與求助管道資訊的缺乏等因 素,箝制住男性相對人向外求助的意願,致使其長期處於情緒壓力下,引 發更多家庭衝突。

因此如何在性別刻板印象下,讓男性婚暴相對人透過情緒抒發及自我 覺察,減緩或消除成為相對人之可能性,亦是內政部特於 2004 年成立「男 性關懷專線」的初始構想,而以男性婚暴相對人來說,如何透過此專線提 供情緒宣洩,促進對家庭暴力之瞭解,提升溝通技巧,進而協助其面對家 暴保護令。然究竟實施之成效為何?對相對人之意義又何?則是啟發本研 究動機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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