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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參與者的背景與性質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參與者的背景與性質

研究者將在本節說明研究參與者的選取以及其背景,以下分述之。

一、研究參與者的選取

本研究旨在探討新北市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在受督經驗中所知覺之受督獲益與 受督需求,透過立意取樣的方式,邀請新北市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為本研究參與者,

進行半結構的焦點團體訪談。依據新北市現行制度,透過考試甄選進用而來之專任 輔導教師無法轉任一般教師,亦即在職涯未有轉換前,於新北市內皆須擔任專任輔 導教師一職。Holloway(1995)指出,有效的督導工作源自一個持續且共同參與的 督導同盟關係,因此,代理教師屬一年一聘,未必能長年於同所學校服務,程度上 也較難持續穩定的接受新北市所規劃的督導機制,在考量身份別時,以正式教師為 研究參與對象,希冀能獲得較具代表性之資料。

以 105 學年度為基準,新北市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共 142 人,以下背景資料僅 就 116 位正式教師做計算(扣除代理教師 26 人),性別方面:男性 15 人,女性 101 人;在年資方面(計算方式:「第 1 年」意指擔任專任輔導教師至 106 年 7 月 31 日止滿 1 年者,其他以此類推):第 1 年者 35 人,第 2 年者 31 人,第 3 年者 22 人,第 4 年者 20 人,第 5 年者 8 人;進用方式方面:校內轉任 22 人,考試甄 選94 人;依據本研究目的,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標準與抽樣方式如下所述:

(一)研究參與者選取標準:

1.   目前為新北市正式國中專任輔導教師;

2.   定期參與新北市所提供的各項督導;

3.   願意參與本研究者。

(二)研究參與者抽樣方式:

在招募研究參與者時,希望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較廣泛的資料,同時達到研究 的可轉移性,因此透過立意取樣方式,預計在116 人中至少篩選 20 人符合研究條 件的新北市國中正式專任輔導教師參與,期望能使資料具代表性。最後共招募了22 位正式專任輔導教師參與焦點團體訪談,以下就抽樣方式說明:

1.   考量分區特性:

新北市政府將行政區劃分成九大區,分別為板橋、雙和、七星、文山、瑞芳、

新莊、三鶯、淡水及三重分區。新北市教育局依據九大區的地理位置,考量幅員廣 闊、城鄉差異大等因素後,成立四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分別以南區(總中心)、

東區、西區及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稱之,各區服務行政區域之劃分依序為南區

(板橋、雙和分區)、東區(七星、文山、瑞芳分區)、西區(新莊、三鶯分區)

及北區(淡水及三重分區),而督導規劃亦以四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為依據進行分 區督導。招募研究參與者時,考量分區特性,平均篩選四區符合研究條件的國中專 任輔導教師,22 名研究參與者分別是南區 6 人、東區 5 人、西區 5 人、北區 6 人。

2.   考量專任輔導教師配置人數:

以105 學年度為基準,國中 21 班以下設置專任輔導教師 1 人,21 班以上設置 專任輔導教師第2 人。為避免取樣上的同質性過高,扣除代理教師後,同所學校最 多邀請 1 位專任輔導教師參與。新北市國中共有 80 所,其中 76 所聘有正式專任 輔導教師,22 位研究參與者來自 76 所中的 22 所學校。

3.   考量專任輔導教師年資:

以 105 學年度為基準,並以擔任新北市專任輔導教師年資計算(在其他縣市 擔任過專任輔導教師、在新北市擔任過兼任輔導教師與輔導行政皆不納入計算),

最高年資為第5 年。22 位研究參與者的年資分佈依序為第 1 年者有 1 人;第 2 年 者有4 人;第 3 年者有 6 人;第 4 年者 9 人;第 5 年者有 2 人。

4.   考量專任輔導教師進用方式:

以 105 學年度為基準,正式專任輔導教師仍有校內轉任及考試甄選兩種進用 方式。22 位研究參與者的進用方式依序為:校內轉任有 3 人,考試甄選有 19 人。

二、研究參與者的背景

105 學年度新北市正式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共 116 人,分屬 76 所學校,本研究 共有22 位研究參與者,來自 22 所學校,人數比例之百分比約為 19 %、學校數比 例之百分比約為30 %。意即每 5 位有 1 位、每 3-4 所學校中有 1 位專任輔導教師 協助參與此研究,為保護研究參與者的隱私,避免可能洩漏研究參與者身份,故不 羅列研究參與者個別資訊,嚴守保密之承諾。此處僅就各背景變項做全體描述,以 了解研究參與者之背景。在性別方面:其中男性6 人,女性 16 人;在年齡分佈方 面:參與者年齡分佈在25 歲至 52 歲之間,平均年齡為 32.6 歲(以參與焦點團體 訪談當日時間進行年齡計算);在新北市擔任正式專任輔導教師的年資(僅計算擔

任於新北市擔任專任輔導教師之年資):在1-5 年之間,第 1 年者有 1 人,第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