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問題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為能達到上述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本研究擬出下述研究問題:
一、不同年齡的國軍軍官在組織信任上是否有差異?
二、不同階級的國軍軍官在組織信任上是否有差異?
三、不同教育程度的國軍軍官在組織信任上是否有差異?
四、不同職務類別的國軍軍官在組織信任上是否有差異?
五、不同年齡的國軍軍官在知識分享意願上是否有差異?
六、不同階級的國軍軍官在知識分享意願上是否有差異?
七、不同教育程度的國軍軍官在知識分享意願上是否有差異?
八、不同職務類別的國軍軍官在知識分享意願上是否有差異?
九、國軍軍官的組織信任是否可預測其知識分享意願?
十、國軍軍官的組織信任是否可解釋其知識分享意願?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本研究中所使用之重要名詞與各種變項的意義界定如下:
壹 壹
壹 壹、 、 、國軍 、 國軍 國軍軍官 國軍 軍官 軍官 軍官
依據國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條例》第二條、第三條與第四條,
以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十一條與第 十三條規定,完成經國防部核准之國內各軍種之軍官學校或國外相關 軍官基礎教育,或接受預備軍官教育,畢業或教育期滿合格者,經由 國防部審定,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任命少尉之初任官,確定軍官身份 後並依學歷、經歷及所具專長且考績合格,並配合軍事發展需要晉升 各官階,並區分為將官、校官、尉級軍官等官階,皆謂國軍軍官。
本研究之國軍軍官依其工作性質與編制職缺,區分為指揮職軍官 與非指揮職軍官。指揮職軍官:包括排、連、營長,科長、主任、組 長..等,均含副主官(管)之軍官;非指揮職軍官包括連、營、旅級 業務參謀之軍官。
貳 貳
貳 貳、 、 、新訓單位 、 新訓單位 新訓單位 新訓單位
國軍新訓單位遍布全省各地,其中訓練陸軍、空軍、憲兵、後備、
聯勤及海岸巡局之單位主要有金六結、關西、斗煥坪、成功嶺、官田、
大內、中坑、北埔、龍泉等營區,海軍新訓單位在高雄左營,海軍陸 戰隊新訓單位則在屏東龍泉。為專責執行新兵第一階段訓練、駐地訓 練及基幹種能訓練、動員教召訓練等任務,並依令支援責任區內緊急 災害(難)防救任務;平日旨在訓練役男使其由民轉兵,培育成為合 格的戰鬥兵,並完成單兵戰鬥教練,建立軍人正確觀念,養成良好習 慣與愛國信念,使每位入伍之役男能夠蛻變為為捍衛疆土之勇士。
本研究樣本之新訓單位,係指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所轄之新訓單 位包括:金六結、關西、斗煥坪及北埔等營區,主要訓練陸軍、憲兵、
後備及海岸巡局之新兵。任務為執行新兵第一階段訓練、駐地訓練及 戰備演訓、動員教召訓練等任務,並依令支援災害(難)防救任務。
參 參
參 參、 、 、組織信任 、 組織信任 組織信任 組織信任
本研究所謂組織信任,係指國軍軍官不論在有無能力監控他人或 單位組織的情況下,基於期待他方可能採取某些對自己有益之重要行 動,雖有處於劣勢的可能,仍願意承受可能的風險或傷害。許多學者 認為組織成員對管理者的信任,可推至對組織的信任。然而,信任的 關係不僅發生在人際之間,組織成員也會對整個組織產生信任,這是 一種針對個人產生的信任。故本研究則聚焦在國軍軍官對單位信任、
主管信任、同僚信任等三部份。
上述組織信任定義即為本研究採用之概念型定義,而本研究組織 信任之操作行定義,係指受試者在「組織信任量表」上的得分,得分 愈高表示國軍軍官的組織信任程度越高。並將組織信任區分為「單位 信任」、「主管信任」、「同僚信任」等三個構面。
肆 肆 肆
肆、 、 、知識分享意願 、 知識分享意願 知識分享意願 知識分享意願
本研究所謂知識分享意願,係指知識擁有者在其認為可以在知識 分享意願意願與交換中得到好處下,而願意將個人外顯化的知識提供 知識需求者,以幫助他人發展新行動能力之動態過程。另知識分享意 願不僅發生在組織內的成員間,在組織間也會因競合關係而可能發 生。
上述知識分享意願定義即為本研究採用之概念型定義,而本研究 知識分享意願之操作行定義,係指受試者在「知識分享意願量表」上 的得分,得分愈高表示國軍軍官知識分享意願越高。並將知識分享意 願區分為「分享個人知識」、「分享學習機會」及「鼓勵他人學習」
等三個構面。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探討與本研究的相關文獻與實證研究,以建立研究的理 論基礎。全章研究主題共區為三節:第一節為組織信任的意涵及其相 關理論與實證研究;第二節為知識分享的意涵及其相關理論與實證研 究;第三節則探討組織信任與知識分享意願變項之間相關理論與研究 探討。茲依序分述如下。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組織信任 組織信任 組織信任 組織信任之 之 之 之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 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 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 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
本節擬根據相關文獻的歸納和整理,探討信任的定義、組織信任 的類型、組織信任的功能及組織信任的構面與理論基礎等加以說明,
藉以進一步瞭解組織信任。
壹 壹 壹
壹、 、 、信任 、 信任 信任的 信任 的 的定義 的 定義 定義 定義
「信任」在許多社會交換理論的研究中常被提到,信任定義並無 一致性,其可以是個人期望屬於人際間的互動,可以是經濟的交換,
可以是社會結構,可以是道德操守(Hosmer, 1995)。Blau(1964)
提出兩個很重要的觀念:信任(Trust)與承諾(Commitment)。依據 Blau(1964)的看法,社會交換的過程由於互惠的結果,彼此間會產 生感激、責任感,以及信任。Morgan 和 Hunt(1994)也指出,合夥 關係的基本精神在於互信,把信任當作是關係行銷中成功的關鍵中介 變數。Moorman(1991)則定義信任為願意依靠一個可信賴的交換夥 伴,讓我們感覺到對方的可靠性(Credibility)與仁慈(Benevolence)。
不信任他人
Davis 和 Schoorman(1995)就認為信任是信任者不論在有無能 力監督或控制對方的情況下,基於期待被信任者可能採取某些對自己 相當重要的動作,願意將自己暴露在容易受傷害的情況。是因對別人 的意圖或行為有正向的期待,願意承受傷害可能性的一種心理狀態。
而願意將自己暴露在容易受傷害的情況下就是風險的承擔,亦即信任
的本質是願意主動承擔風險(許道然,2001)。故「信任」可視為一 種「信念」(信任者對伙伴誠實體諒), 一種「期望」(信任者考 慮被信任者的行為),以及「互動」(傷害、不確定行為、風險)的 結果。
Mayer(1995)指出組織間的信任是一方願意且期待另一方會完 成某一特定行為,並且在過程中沒有監視或控制對方等行為。人與人 間的信任,有助於彼此更能了解對方,使合作關係上提供正面的效 益。因此,「信任」是人際合作關係重要的橋樑, 也是組織得以順 利運作的基礎。Shockley - Zalabak(2000)和 Bell(2002)指出,信 任是促進組織間得以互相合作的一種社會現象。由各學科領域的預設 與典範的差異,可從心理學、社會學、管理角度等來理解信任(王怡 文,2007;Mussman, 2008)。此外,亦可從道德倫理學觀點加以分析,
如下所述:
一、心理學取向
心理學家 Rotter(1967)提出,信任是一種信任者與被信任者所 產生的內部認知過程。另外,Fryar(2002)表示,信任是達成期望的 一種信念;信念形成之前,我們應假設被信任者不會利用我們對他們 的信賴,或是存心故意傷害我們。由以上得知,信任是透過心理層面 的認知或情感,來達到選擇信任與不信任的一連串心裡歷程。相同 的,Schmidt(2004)認為,以心理的角度定義信任,包括思想與感情。
二、社會學與經濟學取向
經濟學家 Coleman(1990)與社會學家 Williamson(1993)提及,
信任是一種理性的計算成本和效益。一些社會學家 Lewis 和 Weigert
(1985)指出,信任是人與人之間或機構中互惠、互利下所產生的財 產。綜觀上述可以得知,信任是在互惠狀況下,所進行的社會交換行 為,這是一種回饋交互作用的結果。然而,當信任進入下一進程,則 理性的累積或重新計算信任行為。
三、道德倫理學取向
有關道德的相關議題並不多見,Aristotle 與 Locke 提出道德學對 信任的立場,即是善(Homser, 1995)。Mussman(2008)指出,許 多道德學家(Protagoras, Aristotle, Augustine, Hobbes, Mill, Kant &
Jefferson)認為,採取信任行動時,不是衡量短期的自我效益,而係 指對未來的遠見(Protagoras)、自我尊重的感覺(Aristotle)、目標 即社會(Augustine)、害怕報應(Hobbes)、福利的計算(Mill)、
義務性的瞭解(Kant)、個人的權利(Jefferson)。
整體而言,Hosmer(1995)提及,在道德哲學中,合作是重要的 課題,而要獲得合作,信任是不可缺少的。從道德的觀點來看,在社 會與個人的規範裡,信任是一種不斷交涉的過程(Mussman, 2008)。
由以上可知,道德規範在信任層次裡是不可或缺的,然而,信任則是 站在忠誠與信實的基礎上。信任對於個人或組織發展而言,均係關鍵 性因素之一(牟鍾福,2002;Bryk & Schneider, 2002; Mundy, 2007;
Powley & Nissen, 2009; Tschannen - Moran, 2004)針對國內外學者對信 任的定義,如表 2-1、表 2-1 所示。綜觀國內外學者對於信任的觀點,
以及相關文獻所得之結果,可將組織信任行為的基本條件整理如下:
一、信任是建立在成員風險及互惠交換關係上。
二、信任是他方善意、正直、能力及一致性行為之表現。
三、信任是彼此互動而產生,絕非個體單方面的獨立行為。
四、信任是因為他方行為具有道德信念,如:可靠性、依賴性及可信 賴的進而產生對另一方的正向期望。
五、信任是以非理性面對他方具有不確定性之行為,當評估及預測行 為後,仍願意承擔受傷害的風險。
六、信任是一種心理知覺層面的轉化,而這轉化會隨時間以及被信任 者受信任程度多寡而移轉。
表 2-1 國內學者對信任的定義
表 2-2 國外學者對信任的定義(續)
Shockley-Zalabak 1995
當交易、互動關係產生時,雙方是相互期望
Fullenkamp 2000
係指本質上的信任,取決於信任者對被信任
Robbins & Coulter 2003 從管理學的角度認為,組織的信任是部署對
Robbins & Coulter 2003 從管理學的角度認為,組織的信任是部署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