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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緒 論

1.2 研究問題與目標 3

創造力研究在設計領域中一直具有高度的討論價值,有些研究者相信創造力跟個 人特質有關,像是某些特定的藝術家或天才性格,有的研究者則認為創造力應該 建立在社會價值與社會認同之上 (Boden, 1991; Kim, 1990; Sternberg, 1988)。就個 人性創造力來說,創造力被定義成是一種新奇、不被預期,且適當、有用的創造 能力 (Lubart, 1994; Stenberg, 1988);而就社會性層面來看,創造力能引發科學發 明、藝術運動、新產品設計以及新的社會體系的發生(Sternberg, 1999)。然而,創 造力不可單單只放在個人或者社會來討論,兩者同等重要(Barron, 1955a),不只如 此,創造力還有一個在社會、個人之外但卻與之絕對相關的觀點,那就是時間性。

Stein(1963)定義創造力就好比“是一種過程,一種在某個時期中,被一群人以某個 觀點接受其為站得住腳的、有用的、或者是令人滿意的新玩意

(

作品

)”

1,Stein 的 定義說明了創造力是一種社會協調過程下的結果,就如同 Barrnett(1953)所說,創 造力來自於是許多想法的結合,是個體與個體心靈傳遞的結果,是整合從個人到 社會全面累積的結果,也就是人類文化改變的利基。Boden (1998)就創造力的時間 性則提出了較為肯定的答案,他將創造力分為 P-創造力 (P-creativity) 以及 H-創 造力 (H-creativity),其中 P-創造力指的是心理性的創造力,與創造性的個體有關;

H-創造力則意指歷史脈略的創造力,與過去的歷史有關,是一種人類累積的過程。

Csikszentmihályi(1996)的創造力三角型(person-field-domain)系統中2,提到時間在 創造力過程中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他認為所有重要的創舉都是透過一段時 期的蘊釀,在個人、社會之外的「文化」範圍,也就是領域(domain)中不斷累積,

個人透過「領域」下原有的抽象符號系統,產生新的概念與模式,最終在某個時 間點上開花結果,這個創造力過程的時間速度取決於領域與社會結構的改變。

轉到藝術、歷史學的論述,Csikszentmihályi 所提的文化累積,到了一個特定的時 間段落所產生的特定風貌,就產生了「時代」性的觀點。Csikszentmihályi 的創造 力系統中曾初步談到「時代」,他指出創造力系統模式會隨著「時代」而發生神奇 的變化,創造力會隨著時代浮沉,並在歷史的軌道中一再地被重建,某些特定的 時間點上,某些東西突然變得重要,突然被人引用,創造力大量出現,Montuori and Purser(1999)曾以音樂工作者為例說明創造力具有時代性,他們提到了三個層級的 時代性,1.以樂團來說,音樂創作是一個集體的;也就是社會性的創作。2.音樂創

作必須通過樂評與社會大眾的檢驗來証明成功與否。3.社會與經濟的發展和音樂 創造力有絕對的影響,以 1970 到 1980 年代倫敦的音樂發展為例3。可以說,70 到 80 年代倫敦音樂的創作成功,非那個年代、那個時間點不可,是一個天時、地利、

人合下的結果,是一種時代性的創造力。然而,Csikszentmihályi 的創造力系統論 述中,僅提到創造力會以這樣的系統運作與發生,卻沒有指出在這個系統中,當 哪些因素出現或者提升的時候,創造力會大量衍生,產生某個時期創造力繁盛的 狀況,換句話說,造成創造力是時代產生的因子與過程,在 Csikszentmihályi 創造 力系統中,其實是相當不清楚且有待被離清。

因此,站在 Csikszentmihályi 提出創造力模型同樣的基礎上,本研究藉由建築歷史 的時代區分為案例,來尋找創造力在某個時段蓬勃的發展原因與過程。回顧建築 歷史,有某些特定時代在史學上是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劉育東(2007)指出文藝復 興是西方歷史發展中的一股洪流;建築與藝術發展的某段高峰,也是建築思考與 形體創造歷程中具有革命性地位的一個大時代,Vesely (2004a)談到二十世紀初現 代主義時期,由於科技的發展,傳統建築的創造力逐漸轉移到材料(making)與工具 性思考(thinking),當時的建築領域為了獲得更高程度的解放與自主,而啟發了全 新的建築可能性,可視為創造力,Hsieh (2005)以 Csikszentmihályi 的創造力三角形 為架構,驗證現今因為數位媒材引發的新建築作品確實通過了社會的檢驗,成為 具有創造性的作品。這些時代的重要性,從建築的觀點來看,可以肯定這些時代 是具有創造性的4,但卻沒有確切的研究指出,從創造力研究的方向像是心理學、

社會學、行為分析學,來闡述這些時代的確是具有高度創造力的時代。況且,

Csikszentmihályi 的創造力系統所提的時代,僅僅勾勒出其位於文化系統下的框 架,沒有細節的部份,他說用的用語也大多是以時間跟文化來取代「時代」,不符 合建築設計的創造力實際上發生的現象,這個現象就是:從藝術、建築、設計的 領域,文化系統的累積會有所謂「時代性」的消長,不同於科學、社會學其他領 域,我們往往在創造的歷史中談到「時代」,一個後人所肯定且被歷史紀錄下來,

釋放出大量創造能量的時期,這就是本文認為需要被探討的「創造力的時代性」。

所謂創造力的時代性:Zeitgeist,在創造力研究中時有所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 Simonton,他針對歷史上的創造性人物作了一系列的研究,從其年紀、童年影響、

教育、該創造性人物所面對的經濟因素、文化環境來了解這些因素與創造力的關 係,他認為創造力跟創造力個體所處的社會文化涵構,在歷史上有時間上的序列 與消長(Simonton, 1975a),整理出政治、意識型態、經濟、文化,此四要素對於該 時代創造力的成長具有關鍵性的地位(Simonton, 1999a),Gray(1958, 1961, 1966)也 說明人類歷史時期中的社會(social)、經濟(economic)、文化(cultural)與政治(political) 發展的週期影響了人類創造力的發展,這些從社會心理學觀點來討論的創造力時 代因子,放到建築領域中,似乎就不只是大環境的問題,而應該更貼近創造力個

創造力時代初期模型 5 體,像是設計過程的改變、科技的發明,設計媒材的應用,因此,構成建築創造 力時代的因子囊括社會性創造力與個人性創造力5,兩者兼備,假設我們同意這些 一直以來創造力研究中不斷提及的論點,構成了「創造力時代」的形成,然而,

他們彼此是如何組構、如何互動、如何運作,在上述的創造力研究中卻尚未討論。

所以,本研究問題可分為兩部分。

第一, 這些創造力研究包括社會學、心理學等各學科所提到的「時代性」,

是否可以建築歷史的角度,找出形塑屬於建築領域的創造力時代關鍵 因子?

第二, 這些因子,在建築歷史案例中,其成為創造力時代的歷程為何?是否 有一定的理論模型?

本研究的目標在於釐清 Csikszentmihályi 創造力系統中的時代性,從心理學、社會 學、認知科學的文獻與實驗分析中,尋找出創造力時代的構成因子,接著,以建 築歷史中的創造力時期為例,藉由分析的過程分析了解其彼此間的共通性、差異 性,以勾勒出就建築而論,一個能引發高度創造力的環境、社會的面貌及其應具 備的條件,最後,提出一個形成建築創造力時代的理論模型,以強化先前研究中 創造力具有「時代性」論述。

要強調的是,本論文以專注於建築領域為前提,包括其研究範圍、研究對象,因 此,所提出的模型無可避免的,會有站在建築師角度的主觀意識,而其構成的因 子比重、關係目前也假設僅適用於建築領域,應用在其他領域還需要有更多的佐 證,也並不在此論文討論的範圍之內。

1.3 研究範圍

本研究想求得一個創造力時代的理論模型,因此從建築歷史中挑選出三個時期以 為研究範圍。圖 1-1. 標示了三個軸向,黑色軸為一般歷史年表,以西元年為單位,

綠色軸則詳列出在整個歷史流程中,在建築歷史角度中的幾個重要時期6,最後,

以紅色軸統整出本研究要分析的主要三時期:文藝復興、現代主義、數位時代,

這三個時期選定的原因與論述請參閱第二章的 2.1 節:時代與創造力。

第一個本文討論的重要時期,著重在以義大利佛羅倫斯為中心,新生活與建築藝 術新觀念興起的兩百年(十五、十六世紀),這段時間歐洲北邊的英法仍重疊了哥德 時期的後半部,但義大利卻因為地處貿易樞紐,加上鄰近羅馬古城,而引發了一 系列影響後世深遠的建築理論新觀念,稱之為文藝復興。第二個現代主義則從十 九世紀;西元 1800 年開始,當時工業革命影響使得鋼鐵工業進入建築,並牽涉到 兩次大戰;1914 (WWⅠ)、1945(WWⅡ),與社會主義興起的影響,使得建築在觀

念、技術、美感上產生前所未有的大躍進(吳煥如, 1998),這股風潮延燒到 1960 年之後式微,Jencks(1987)7在 “The language of post-modern architecture”一書中以 1972 年美國聖路易市 Pruiet Igoe 住宅區炸燬說明現代主義之死,後現代來臨,

Venturi(1977)8年 著 述 “ 建 築 的 複 雜 與 矛 盾 ”(complexity and contradiction in architecture)抨擊現代主義生硬、毫無意義的建造模式,加上,1966 年後 Derrida 倡議的解構主義風潮席捲世界,現代主義的尾端到了 60 年代可說眾議紛歧,有解 構、有高科技、有後現代、有機械未來派,甚至因為電腦的興起,設計方法與繪 圖技術的改變,而逐漸形成了本文第三個要探討的數位時代,因此,本研究基於 現代主義後期多元發展,而結束年代又一直曖昧且具爭議,決定以 1960 年電腦圖 學開始輔助建築設計為劃分年,將 1800 年至 1960 年間訂為現代主義時期,其後 1960 年開始至現在訂為數位時代。

圖 1-1. 三個建築時代案例歷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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