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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問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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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仁也認同提供適度的獎勵誘因,訂有一定的激勵機制,仍然有可能多少增加 或是維持同仁參與志願服務的意願,因此各機關在這部分業務推動的經費有限下,

對於志願服務意願的強化可能有限,能提供的吸引誘因也有限。此外本研究認為 最重要的是雖然有設置相關志願服務媒合平台,作為人事人員協助退休人員媒合 志工工作的管道,但是在人事人員並未善加利用,以及退休人員也沒有使用習慣 的循環下,媒合平台也無法發揮其功效,使得志願服務的管道並未被加以連結。

第二節 研究問題的討論

在分別探討過退休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的意願,以及主要影響政策執行的四個 因素後,最後研究者再綜合探討這兩者,針對研究問題,做一個綜合性的回答與 討論,回應目前政策的作法究竟是否能激勵與強化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意 願,人事人員的執行策略是否能回應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的意願,對研究問題提出 發現與結論。

一、人事人員執行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政策的狀況為何?

目前政府推動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的政策狀況,就總體各機關數據而 言,各機關運用成果落差極大,而細究各機關人事人員執行狀況,雖然目前為因 應人口高齡化之高齡照護,以及政府人力資源不足之問題,退休人員再運用是具 有共識的目標,推動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政策的立意也被各執行的人事人 員所理解。然而政策目標的認同、人事人員執行的態度、退休人員的感受以及用 在政策執行的資源個部分都是有問題的。就目前人事單位工作執行狀況而言,本 研究發現雖然政策強調鼓勵與協助退休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然而各機關人事人員 大多只能做到意願調查以及將志願服務訊息公告,或是利用有限的經費舉辦演講 活動,半數機關並未落實協助退休人員媒合志願服務工作的作業,縱使有協助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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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也只是將其登陸至銀髮志工人力銀行,在銀髮志工人力銀行使用狀況不彰,

以及缺乏回應性之下,多數退休同人表示,如果不是機關有提供志公職缺,否則 是不會有消息的。

二、人事人員推動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政策遇到的問題與挑戰 為何?

在了解退休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政策狀況後,研究者整理目前政策面臨的主要 問題包括:

(一)機關性質差異影響政策執行

透過訪談了解實際有在運用公教志工的機關,會發現實際有在運用志工的機 關主要以某些機關為主。就中央機關而言,大多為三級、四級政策執行機關以及 其所屬單位,包括一些對外開放給民眾的醫院、教育館、博物館等機構,較少一、

二級的中央主管機關有在運用志工,甚至多數沒有運用任何志工。例如,內政部 本部沒有在運用志工,但是其所屬單位有如內政部營建署有國家公園志工、內政 部消防署有鳳凰志工、內政部移民署有國境志工等,經濟部的本部也沒有運用志 工,但是其所屬單位有如經濟部水利署有推動愛水或節水活動的志工、經濟部加 工出口區管理處有安全服務志工等,教育部本部也沒有運用志工,但是其所屬的 國家圖書館、各大學院校都有在運用志工。就地方政府而言,地方政府本身或是 其所屬單位都有運用志工,例如新北市政府在各區公所推動老人共餐服務志工、

八仙氣爆時號召志工隊處理捐款等工作,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 成立的志工隊或是志工巡守隊協助地方社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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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負責撰寫,並非人事單位,因為他們單位唯一有在做志願服務業務的也只有他 們單位,所以就是由他來寫。因此,會發生考核人事單位,然而考核內容為業務 單位提供或撰寫的狀況。

(三)媒合功能徒具形式

在訪談人事人員以及退休公教人員後發現,目前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 政策,媒合功能無論是對機關還是對退休公教人員個人,都是相當重要的。然而 在實際的執行狀況中,不論是透過人事人員的協助,還是媒合平台的聯繫,媒合 的功能都不如預期,機關志工需求與參與志工意願未能互相連結。部分機關人事 人員僅統計志願服務參與意願,並將資料用於業務績效考核報告,沒有後續針對 有意願的同仁採取任何相關措施,使得媒合橋梁並未加以連結。雖然某些機關的 人事人員仍然有將有意願參與志願服務同仁的資料填入銀髮志工人力銀行,然而 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作法,因為人事人員認為他們並沒有這些資源,也沒有辦法 了解所有退休人員想要參與哪種志願服務,在銀髮志工人力銀行使用率低、點閱 率低,也沒有建立回應機制的狀況下,政策最初期望藉由人事單位作為媒合的橋 樑是不如預期的。實際訪談過的所有公教人員,也只有一位是真的在退休時,經 由本機關人事人員宣導與協助,繼續在原機關的櫃檯擔任志工。

人事人員或平台系統媒合功能徒具形式對退休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政策的影 響是很大的,因為部分同仁不想繼續從事志願服務的原因是他們不願意繼續在同 機關從事志願服務,他們想要在退休後道不同的單位接觸不同的人事物,持續學 習或是再次發揮本身興趣、專長、經驗,豐富退休後的時間,然而他們卻沒有媒 合管道。其次是因為本機關可能也沒有志工需求,未提供職工服務機會,他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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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退休人員宣導,可能難以真正的增加退休人員對於志願服務的認知,成效可能 有限,而且很多人事單位僅作意願調查,這並沒有辦法強化退休人員的參與意願。

在就宣導活動而言,部分機關有透過三節慰問金發放或是舉辦講座來宣導志願服 務,然而因為並非每個機關都有做,而且做的程度有差異,部分機關只有舉辦講 座,部分機關只有透過電子郵件的方式轉發公文給退休人員,因此產生的效果可 能有落差、有限。

其次影響退休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的第二個主要因素為利己因素,退休同仁想 要藉由參與志願服務使退休後的生活更加豐富,有接觸不同的人事物,或是再次 發揮專長、興趣、經驗的機會。然而對照目前政策執行狀況,就志工媒合的部分,

不是每個機關都有協助志工登陸媒合平台,或是協助退休公教人員尋找不同機關 的志願服務工作,且媒合平台又具有使用率低、回應力低的問題,大部分機關以 本機關需求和是否為本機關所著重的政策項目為考慮主軸,以本機關志工招募為 主,若沒有需求則執行淪於形式化,難以回應前述退休公教人員想要從事多元的、

不同的工作需求。在提供工作而言,也不是所有機關都會特別設計適合機關性質 的志工工作,因為如同上述,大部分機關以本機關需求和是否為本機關所著重的 政策項目為考慮主軸,若缺乏志工運用需求的機關,在本身所能提供的工作有限 之下,大多只有簡單的行政庶務協助或是櫃台接待工作,除非退休人員想要繼續 回饋本機關,或是與老同事聯絡感情,否則以他參與志工的其他動機因素,如接 觸不同人事物、增進自我學習的機會等,並難以激勵他進一步參與。

因此,本研究認為若目前多數機關仍以本機關需求或考慮是否為本機關主要 政策為執行依據,目前的執行方式難以回應,也難以強化退休人員參與志願服務 的動機。想要從事志願服務的退休人員除非是本機關有提供志工職缺,或是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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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參與志願服務所考慮的因素。

第三節 研究建議與研究限制

本節首先針對上述研究發現指出的問題,提出未來志願服務政策執行之研究 建議,其次為研究過程中的研究限制與未來後續研究建議之討論。

壹、研究建議

一、政策目標的確立

政策目標的訂定對於執行方式影響甚鉅,首先就目前政策目標而言,現行人 事行政總處與行政院訂定的法規對於政策目標的明文並不一致,究竟是以提升各 機關人力運用為主,還是以關懷和鼓勵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為核心,研究 者認為兩者的差異對於各機關在政策執行的策略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依據目前實 際執行狀況的調查可知,雖然主管機關表示目前的政策已經改變以鼓勵為核心,

然而各機關實際執行狀況,可能是受到過往政策目標影響,也可能是機關本身因 素,仍然較傾向以機關本身的人力運用為主,若機關較缺乏志工人力需求,此業 務較有可能不為機關主要業務,機關在分配預算上可能就不會特別給予經費,人 事單位也不會特別在此業務上著力,因此本研究認為,明確統一訂定政策目標,

修改或刪除過去不一致的政策目標是此項政策可以考慮的方式。

二、確立專責處理志願服務業務的單位

目前各機關處理志工業務的單位可能不同,或是一個機關同時有業務單位、

人事單位涉及志工業務,業務權責劃分並不清楚,可能相互重疊,或是相互推諉,

本研究在蒐集相關資料以及訪談後,認為志工業務應統一由專責單位處理,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