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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10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不分類巡迴輔導教 師為調查對象,有關預試對象及正式對象內容,依序說明如下:

一、 預試對象

為了解預試內容之適用性,將自母群體中採立意取樣,抽取20位國 中小不分類巡迴輔導教師實施預試問卷,共回收20份有效問卷,預試問 卷參考率為100%。

二、 正式對象

(一)母群體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102年8月20日資料顯示,國中不分類巡 輔班有55班,國小則有190班,各縣市國中小設有不分類巡迴輔導班級數 如表1所示。依分層隨機抽樣,分成北、中、南、東及離島五區域,國小 抽取33%左右,國中因班級數偏低,故採完全抽樣。

表1 特教通報網不分類巡迴輔導班級數一覽表

縣市 國小班級數 國中班級數 縣市 國小班級數 國中班級數

苗栗縣 8 2 台東縣 2 0

彰化縣 6 1 屏東縣 3 1

台中市 38 8 基隆市 1 1

南投縣 8 5 新竹縣 9 2

雲林縣 2 1 新竹市 0 1

新北市 4 10 嘉義縣 1 0

高雄市 38 10 嘉義市 6 1

台南市 17 6 金門縣 3 0

宜蘭縣 19 5 連江縣 0 0

桃園縣 8 0 澎湖縣 0 0

花蓮縣 17 1 台北市 0 0

總計國小:190 國中: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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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樣本

部分縣市學校雖屬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但因有教師介調縣府教育局 或只服務單一類別學生,以及縣市政府並未核班等因素,故將隨機取樣 致電至抽樣學校,如遇上述特殊情況將排除在調查對象之外,以求抽樣 的適切性。

國內各縣市國中不分類巡迴輔班因地方需求、編制略有不同等因素,

巡迴輔導班級數雖達55班;但部分縣市學校只編制一名或二名教師,加 以實施預試時,已請10位國中不分類巡迴輔導教師協助填寫預試問卷,

以致國中不分類巡迴輔導教師母群人數少於預定的55班,每班3位教師員 額。國內各縣市正式問卷發放學校和份數如表2和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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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教師佔29.5%,而擔任專任職務的巡輔教師則佔70.5%,顯示擔任行政工 作的巡迴輔導教師明顯少於專任巡迴輔導教師。另部分縣市巡輔班未設 置導師一職,故接任行政業務之巡迴輔導教師和專任教師比例,的確符 合現況。

(2)服務區域

在服務區域的統計資料中,比例最高為南部36.1%,其次為中部34.8%,

接著為北部18.1%,東部與離島地區只佔10%,而東部和離島地區樣本數 偏低,故採取併組的方式,以利資料的統計與分析。整體而言,西部地 區佔了90%,此與西部地區人口多,班級設置量多有關。

(3)服務階段

樣本統計資料顯示,服務於國小階段的巡迴輔導教師有65.2%,而服 務國中階段的則有34.8%。此人數比例與國小巡迴輔導班級數設置較國中 班級數多有關。

(4)教學年資

本研究結果顯示,有70%的巡迴輔導教師教學年資未達五年,18.6%

的巡迴輔導教師教學經驗是5至10年,而教學年資10年以上者,僅僅只有 11.4%,由此可知,巡迴輔導教師大多教學年資較淺、教學經驗有限。

(5)專業背景

在教學年資的統計上,為能涵括各範圍教師其專業背景,研究者將 專業背景分為三項,畢業於特教系、所和四十學分班的教師有91.4%,而 因只修過特教三學分教師和無特教背景教師人數偏低,故採取合併方式,

只修過特教三學分和無特殊教育背景之教師共只佔8.6%,顯示具備特教 專業背景教師遠遠高於未具特教背景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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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障礙類別數

在服務障礙類別數的統計資料中,1至3類所佔比例最高有71%,而4 至6類和7類以上,併組後為29%,整體而言,有70%以上的巡迴輔導教師,

所服務的學生障礙類別數是1至3類。

(7)服務個案數

在服務個案數的統計上,顯示56.7%的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量是6至 10人,其次為服務11至15人,佔有19%;服務1至5人的則是15.2%,而有 9%的巡輔教師需要服務人數高達15人以上,可知有部分巡迴輔導教師其 服務人數有偏高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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