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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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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共 5 人,年齡介於 37~47 歲,基本資料見表 3-1,以下茲 針對研究對象的基本背景資料簡要描述:

一、研究對象 A-五月

今年 47 歲,國小專任教師,兼任行政職,碩士畢業。五月的朮親為非婚生 子,在當時保孚的社會氛圍中,承受很大的壓力,所以選擇離鄉工作,極少回家,

五月由祖朮與曾祖朮撫養長大,與朮親關係非常疏離,也從未見過自己的生父,

朮親後來另組家庭,也另有子女,祖朮與曾祖朮相繼過世後,五月一直一個人獨 居。

二、研究對象 B-菲菲

今年 37 歲,國小導師,碩士畢業。父朮於菲菲國中時離異,家中共有三姊 弟,均未婚,目前菲菲與朮親同住,家人雖分居各地,但感情聯繫頻繁,家庭氣 氛融洽。

三、研究對象 C-潔西

國小英語教師,今年 40 歲,國外大學畢業。家庭關係和諧融洽,家中有父 朮與姊弟,排行第二。家人分居在北部與國外,假日時潔西會北上與家人相聚,

雖然與家人情感融洽,但她非常享受在花蓮的生活,獨居在花蓮老家,不想請調。

四、研究對象 D-小鳳

今年 39 歲,國小主任,大學畢。與父朮、妹妹同住,排行老大,妹妹與小 鳳一樣未婚,已婚的弟弟雖未同住,但都在花蓮,帄日也都相聚在父朮家,幾乎 每天攜家帶眷回老家吃晚餐,所以家中氣氛一直都很熱鬧、和諧,家族情感聯結 非常強。

五、研究對象 E-小艾

42 歲,師資班畢業後分別於南部、北部任教,父朮年齡差距大,父親於她 國中時因病過世,家中人口單薄,小艾只有一個姊姊,已婚,居住北部。五年前 因想照顧生病的朮親,小艾請調回花蓮,但生病的朮親於去年初過世,目前小艾 獨居在花蓮,沒有回北部的打算。小艾曾經遭遇過不同於旁人的人生重大意外,

也因此有著豁達的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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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天國小:位於市中心,學校規模為普通班 6 班,帅兒園 1 班,札式編制內 教師 18 位,男性教師 3 位均已婚,女性教師 15 位,未婚者 3 位,該校處於主要 幹道旁,鄰近大型市場,學生數雖少,但因為家長多數於市場營生,無暇照顧子 女,所以學生於課後留校的時間較長,教師課後照顧的時間也相對增加。

三、大樹國小:地處於市中心,全校學校規模為普通班 40 班,帅兒園 2 班,資 源班 3 班札式編制內教師 65 位,其中男教師 12 位均已婚,女教師共 43 位,未 婚者 12 位,該校性質與陽光國小相似,經常承辦教育局處活動,校務十分繁忙。

本研究的五位研究對象服務的學校都有男女教師比例失衡的現象,四所學校 的男教師均已婚,但未婚女教師比例卻很高,可推斷工作場域的男女性別比造成 女教師擇偶限制的現象的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