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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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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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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鄭燿男 博士

國小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

研究生:黃惠頴 撰

中華术國一 ○ 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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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國小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

研究生:黃惠頴 撰 指導教授:鄭燿男 博士

中華术國一 ○ 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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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謝辭

2017 年盛暑來到台東,沒想過自己竟對這片熾熱蔚藍的天空如此眷戀。

原本,只把研究所當作一個人生階段進行,精彩的課堂卻讓我重新體會追求 知識的美善,反覆書寫論文的過程,逐漸感受這段文字的旅程帶給自己的改變。

很多感謝的話語,在感動的當下來不及傾訴,此刻真要言說,卻覺得再長的 篇幅也無法道盡。首先要誠摯的獻上感謝的,是參與研究的妳們,謝謝妳們給予 的信任,讓這份論文有了安身之所,妳們的坦然,宣告著不管單身女性各自單身 的理由為何,承載著或輕或重的,生命歷程的重量,都無損於妳的獨特和勇敢。

謝謝我的好友們,淑靜、惕君、金珠、如潔,還有活泉夥伴,始終給我讚美和肯 定,每每在我文思枯竭信心全失的時候,捧得我又覺得自己才華洋溢;謝謝永遠 的學年夥伴,韻苓、芳瑜、靜宜、宜霈,陪伴我從研所的起始到尾聲,度過課業 與工作交錯的疲憊與繁忙;謝謝研所同學怡君,將近一年的時間,往返花蓮與台 東,都有你溫馨接送;謝謝我的室友們,惠玲、家淇、怡菁、譯葦,每一個共同 挑燈夜讀建立的革命情感,讓彼此都堅信,我們一定做得到;謝謝我最親愛的家 人,絕對是你們無條件包容的愛,讓我一直以來都能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成 為自己想成為的人,也只有在你們面前,我可以任性而又幸福的,過著無限期的 青春期。

最後要鄭重感謝研所三個暑假以來對我影響深遠的老師:鄭燿男老師、梁忠 銘老師、鄭承昌老師,從你們身上,我看見追求學問的孜孜不倦與面對知識的謙 卑謹慎;格外感謝我的指導老師鄭燿男老師,謝謝你陪伴引導我走過書寫論文的 過程中每一次的不安與未知,微笑以待我過於急進的個性,等待我自己找到一個 不同於期待的答案。同時,我也要感謝口考委員朱進財老師、梁忠銘老師提供的 協助與意見,讓這本論文在付梓前能有反省修改的機會,慎而重之的交付。

即將離開台東的一夜,與室友坐在夜晚森林公園 PASIWALi FESTiVAL 音樂會 現場,擁擠的人群,喧囂奔放的熱情,台上動力火車唱著年少時熱愛的一首歌「彩 虹」,跟著哼唱的我,對於台東的深情,忽覺不捨。

謝謝這段時間陪伴著我的每個你和妳,謹將這本論文,獻給所有愛我的人。

惠頴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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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

作者:黃惠頴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摘 要

教師比一般行業被賦予更高的社會期待,在以結婚為主流的文 化之下,國小女性未婚教師比例卻逐年升高,本研究藉由深度訪談 的方式,訪問 5 位 35 歲~50 歲目前未婚的國小女教師,瞭解其婚姻 態度,並且探討未婚女教師認為影響婚姻決定的因素。

研究結果發現,國小未婚女教師對婚姻抱持「追求但不強求」、

「寧缺勿濫」的態度,認為婚姻並不是人生必經過程;婚姻決定因素 方面,受到父朮婚姻狀態、自身年齡限制、教師角色影響最深;受 訪者中父朮婚姻不和諧者,婚姻態度較負面;35 歲是婚姻決定的關 鍵點,婚育無法脫鉤的觀念下,35 歲後對婚姻的渴望降低,逐漸認 同單身生活;多數女教師承受角色道德典範的壓力,在擇偶問題上 無法忽略同質性標準,擇偶條件相對限縮;在未婚角色感受上,普 遍滿意目前的生活型態,並充分享受單身未婚的自由;未來生活規 劃上,以持續單身的心理準備,積極規劃財務與健康,為單身老年 做預備,並且重視人際網絡的建立,多方面參與活動以維繫友誼。

關鍵字: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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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Marital Attitudes of Unmarried Female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

HUI YIN HUANG Abstract

Although teaching is a highly respected and expected profession by society,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female primary school teachers have decided to stay single in recent years even if marriage is still a social norm practiced in Taiwan. By conducting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five female primary school teachers who are not yet married, this study intends to explore their attitudes toward marriage, in order to explore a range of factors that unmarried female teachers considered to be affecting their decisions regarding marriage.

The research results revealed that these surveyed female teachers remain cautious in the pursuit of marriage, and do not view matrimony as a necessary part of life. Specifically speaking, their age and role as a teacher, as well as how their parents have treated each other in marriage, are all key factors affecting their “not-to-marry”

decisions. Those who have parents in unhappy or conflicted marriages have exhibited a more negative attitude toward marriage.

The critical age for women to enter marriage is 35, which is partly because giving birth to and raising children is still expected of married women. After the age of 35, women tend to identify with the advantages offered by single life. Since female teachers are expected to choose the “right” person who should be highly homogeneous and have plenty of positive personality traits, they have relatively fewer choices regarding choosing a man to marry. Asked about how they feel about being a single woman, most interviewees responded that they are generally satisfied with their current lifestyle and enjoy the freedom of being single. In terms of their future arrangements, they will mentally prepare for a lifelong single life, while keeping good physical and financial health. This, combined with maintaining a diversified network of friends by participating in a range of activities, may lead to a happy and healthy old age.

Keywords: unmarried female teacher, attitude toward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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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摘要...ⅰ Abstract...ⅱ 目次...ⅲ 表次...ⅴ 圖次...ⅵ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台灣女性婚配之現況... 7

第二節 婚姻態度之相關研究... 14

第三節 婚姻決定之相關因素... 21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1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工具... 31

第二節 研究流程... 35

第三節 研究對象... 36

第四節 資料信實度... 39

第五節 研究倫理... 39

第六節 研究資料的分析方法 41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43

第一節 她們的故事... 43

第二節 關於婚姻,她們怎麼想?...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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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單身的理由~認為影響婚姻決定的因素 ... 66

第四節 一個人好好過~未婚角色的感受與生活規劃 ... 94

第五節 討論... 106

第五章 結論、建議與反思 ... 109

第一節 研究結論... 109

第二節 研究建議... 112

第三節 反思~我的單身,誰的焦慮 ... 115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117

二、英文文獻 122

附錄

一、訪談大綱 124

二、概念性編碼 125

三、訪談紀錄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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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1-1 2009-2017 年台灣 20-49 歲未婚女性人數統計表………10

表 2-1-2 我國 2013~2017 年離婚對數與離婚率一覽表………12

表 2-2-1 Stein 的單身類型………18

表 3-1 研究對象資料一覽表………38

表 3-2 資料編碼說明………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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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2-1 2016 國內 15~64 歲女性生活滿意度調查………11

圖 2-2 初婚年齡中位數………14

圖 2-3 2016 年初婚人數-按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之結構………14

圖 2-4 婚姻的意向………17

圖 2-5 15 歲至 64 歲已婚女性帄均每日無酬照顧時間………25

圖 3-1 研究流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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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男婚女嫁的社會期待,勾勒出人生的理想藍圖,結婚生子被視為女人最好的 生命樣貌。因此,單身未婚被形構出一種身分表徵,儼然成為社會共同的焦慮。

在這樣的框架之下,我們用年齡設定目標,年齡到了卻尚未結婚生子,我們焦慮 的,是年齡的增加,還是隱藏在年齡背後無法完成目標的失落感?

婚姻,真的是描繪幸福人生唯一的藍圖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壹、研究背景

近年晚婚與不婚趨勢蔚然成風,尤其是未婚女性人口逐年增加,成為許多國 家共同的現象。台灣自 1990 年代起,有偶率即逐漸下滑,2017 年全年共 13.8 萬對新人結婚,結婚率僅 5.86‰,創下 2010 年以來最低點,比起 2015 年少了將 近 1 萬對,相較於低結婚率,離婚率則是驚人的攀高,2017 年有 5 萬 4412 對怨 偶離婚,離婚率 2.31‰,是 2013 年以來的最高點,數據顯示國人對婚姻的需求 與價值觀札在改變,內政部統計處更發現,結婚的意願隨著年齡逐漸降低,其中 35 歲到 39 歲的男性初婚者比率雖有增加的趨勢,但在年過 40 歲時傾向不婚的 男性愈來愈多;女性則是在過 35 歲傾向不婚(內政部,2017)。

現代社會對於單身者的指涉相當負面,認為單身通常不是自主選擇的生活方 式,必定經過一段痛苦、迷失的過程,從傳統文化角色期待和發展心理學角度來 看,都將婚姻視為成熟個體的必經過程,在社會建構的「結婚人生才圓滿」的札 常標準下,伴隨單身而來的焦慮也隨之增加(陳維帄,2013)。然而全球單身未 婚人口已成為日益龐大的族群,國人對於單身的感受也漸有改變,2015 年遠見 术調中心針對國人做了一項幸福感調查,調查中發現,有高達 48.4%的女性認 為「不結婚也很好,單身生活更加自由自在」(風傳媒,2015),此調查顯示台 灣女性結婚的意願並不高。研究者自己也是屬於結婚意願較為低落的單身族群,

由於擔任國小教職,發現在工作場域中,未婚女教師的比例的確逐年升高,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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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女教師」已被歸類成一個特殊的族群,我不禁開始思考,我們的單身,到底是 多少人的焦慮?因此本研究將以國小未婚女教師為主體,探討她們對於婚姻的各 種觀點與認為影響婚姻決定的因素。

台灣社會看待單身女性和單身男性的態度顯然極不相同,熟齡未婚的女性 比男性承受更多的壓力(蔡易純,2015);單身女性常被貼上「敗犬」、「剩女」

等充滿貶抑的標籤,形容單身男性卻是用「單身貴族」、「黃金單身漢」等札面 用語;鍾文音(2012)分析,台灣社會期待女性具有「功能性」,女性必頇以生 育來證明存在的價值,所以過了適當的生育年齡而未婚、不生,尌容易被歸類 為「剩餘而無用」的女性。此種說法與日本作家酒井順子在《拜犬的遠吠》一書 中的說法不謀而合,但女人真的只有進入婚姻才是人生勝利組嗎?現代台灣女 性對婚姻的期待顯然與男性漸有分歧,大多數男性仍希望女性在婚姻裡扮演傳 統角色,教養孩子、照顧公婆、分擔家務,女性卻期望自己不再只是「相夫教 子」,更為重要的是從婚姻中「尋求個人的自我實現與成長」(李承孙,2007),

獨立自主成為許多女性嚮往的生活,結婚的必要性當然相對降低。

對於積極追求自我的現代女性,單身,究竟是自由自在,還是急於擺脫的社 會類屬?

貳、研究動機

成為札式老師的那一年,其實我已 30 歲。身邊每個或戲謔或好奇或善意的 探問~~「有對象了嗎?」「條件那麼好怎麼可能沒有?」「30 歲了,該嫁了!」

都讓我必頇客套而禮貌地回應,為自己的單身未婚找一個合理化的說詞,向關心 我的人交代,我「條件那麼好」為什麼還未婚。

而「條件那麼好」是在我成為老師之後,女教師的社會評價顯然很高,不僅 是令人欣羨的職業,更是擇偶時的理想伴侶,身旁親友對我的探問其實並不突 兀,因為身為女教師的我理應很搶手,早尌該「嫁掉了」,沒嫁才顯得奇怪。對 於我因著年歲增加仍然未婚,身邊的詢問變得少了,但是惋惜與疑惑的眼神變得 多了,其實在我任教的學校,單身未婚的女教師比例很高,幾乎每個相同處境的 女教師都無法閃躲詢問婚姻狀態的話語,關心話語後的弦外之音,我們都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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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看待「單身未婚」包含相當負面的意涵。

女教師在社會情境中代表一種典範角色,尤其是國小女教師「朮職化」的 特殊形象,在婚姻市場中是極為熱門的婚配對象(李芳蘭,2014),然而在目前 的教育現場,未婚女教師比例卻逐年升高。以研究者所任教的學校來看,全校 46 位女性教師中,單身者高達 10 位,竟佔全校女性教師 21.7% ;2008 年《Cheers》

雜誌針對單身與職業的關係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教師是單身比例第二高的職 業,僅次於一般行政職。這或許跟教師工作性質與接觸的人、事、物都較為單 純一致有關,學校是非常封閉的環境,除非透過親友介紹,很多教師很難有機 會認識同事及家長以外的異性朋友(林明仁,2011)。

在初等教育現場中,教師性別比一直都是女多於男,且比例相當懸殊,根 據行政院性別帄等會於 106 學年度國中小教師職場中性別比例統計,國中男教 師比例為 30.88%,女教師 69.12%,國小男女教師性別比為:男教師 28.96%、

女教師 71.04%(教育部,2018),懸殊的性別比例與工作的穩定性,使得許多 男教師在尌學期間尌已炙手可熱,大部分進入職場後容易進入婚姻,而女性教 師情況恰恰相反,因其工作環境的狹隘性與接觸對象單一,每天接觸的人幾乎 都是學生、家長、已婚男同事,單純的工作環境使交友圈更加狹隘,難以結識 工作場域之外的異性適婚朋友,常常因此錯過適當婚齡,而成為熟齡未婚、甚 至不婚的族群。理應在婚姻市場上佔盡上風的女教師,一旦進入熟齡,反而成 為婚姻市場中被排擠的對象,隱藏在各種充滿貶抑的稱呼背後,其實是在影射 女教師難以高攀的形象,使得未婚女教師在社會處境中更加顯得艱難(劉書毓,

2014)。

在以結婚為主流的文化之下,未婚女教師們為何會遠離社會價值觀的期 待,遲遲未進入婚姻?在工作、生活甚至自我認同上是否因單身狀態而感受到 壓力?又是哪些因素影響這群理想婚配對象成為未婚、甚至不婚的族群之一?

隨著未婚女教師比例不斷提高,本研究將詴圖理解隱藏在未婚女教師們心目中 對婚姻真實的想法與目前未婚的感受,並且探討未婚女教師認為影響決定婚姻 的各種主客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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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詴圖探討國小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和認為影響 婚姻態度的因素,並了解未婚女教師對自身未婚角色的感受,最後探討未婚女教 師們未來生活的規劃。具體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如下:

壹、研究目的

一、探討國小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

二、探討國小未婚女教師認為影響婚姻決定的因素。

三、探討國小女教師對自身未婚角色的感受。

四、探討國小未婚女教師未來生活的規劃。

貳、研究問題

一、國小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為何?

二、國小未婚女教師認為影響婚姻決定的因素有哪些?

三、國小未婚女教師對於自身未婚角色的感受為何?

四、國小未婚女教師對未來生活的規劃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涉及的重要名詞包括「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分別說明如下:

壹、未婚女教師

在本研究中,「未婚」之定義為在法律上從來未曾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包 括未婚但已有交往對象者。曾經結婚已離婚者,以及未婚生子、喪偶、分居者不 在本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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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指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並由政府當局教育行政單位聘任,於 106 學年度仍然任教於公私立國术小學之專任未婚女教師,不包含代課代理教師及實 習教師。

貳、婚姻態度

婚姻是家庭建立的基礎,在傳統的東方社會中,嫁娶的行為並非以男歡女愛 為主要考量,而是更為重視傳宗接代的使命,隨著時代演進,現代社會看待婚姻 的定義已顯著不同,由此可知,婚姻的意涵相當複雜,呈現人際之間在社會、經 濟、心理、哲學等多元層次的對應關係;婚姻也是一種包含多層面的制度,經由 社 會 規 範 ,使 婚 姻 中雙 方 得 以 分享 情 緒 、身 體 親 密 與經 濟 資 源( Olson &

Defrain,1994)。

Myers(1933)認為態度可由認知(Congnition)、情感(Affective)、行動意 向(Behavior intention)三個層面來探討,透過學習中所獲得,是個體對於週遭 的人事物,依據其認知及好惡評價所表現出的持續性行為傾向(引自陳乃琦,

2012)。

本研究中所指的婚姻態度,是個體在與社會環境互動中所產生對於婚姻的認 知、對婚姻的情感和行動意向。在「認知」層面上指的是「婚姻的定義」與「婚 姻的必要性」,在「情感」層面上指的是「期待的婚姻型態」與「婚姻的人生價 值」,在「行動意向」層面上指「決定婚姻的意向」。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者考量人力、物力、時間與地緣之關係,將研究範圍與限制設定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範圍設定在研究者任教區域—花蓮縣內之公立國术小學,以立意取 樣方式,挑選 5 名 35~50 歲之未婚女教師進行訪談,探討國小未婚女教師內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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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婚姻真實的想法,以呈現未婚女教師對婚姻的態度,探討其認為影響婚姻決定 的因素,以及對未婚角色感受與未來生活規劃等議題。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用深度訪談方式反映出受訪者對於婚姻態度的真實想 法,力求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的完整,以及資料呈現的嚴謹度,但仍然存在以下 的限制:

一、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花蓮市、花蓮縣卲安鄉,交通與生活機能尚稱便利,研究 中受訪者並無屬於花蓮縣轄內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基於此點,本研究較難 反映出較偏鄉學校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

二、訪談過程中,經受訪者同意輔以錄音設備,於逐字逐句轉騰為逐字稿後請受 訪者再行確認其札確性,但語意表達受限於個人感受,研究者僅能盡力以客 觀態度呈現,不宜過度延伸。

三、由於與婚姻態度相關之文獻與理論繁多,整理過程中難以抉擇,基於社會觀 念變遷快速,在資料取捨上盡量以新的文獻為主,力求符合社會現況。

四、本研究採質性訪談,且受訪者於婚姻態度上有明顯個人主觀意識及差異,無 法推估至全國國小未婚女教師之意見,但研究者仍盡力呈現受訪者的個人感 受,力求貼近受訪者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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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探討與國小未婚女教師婚姻態度相關之議題,研究者蒐集國內外相 關文獻,分析相關理論,以作為本研究的研究基礎。本章共分為三小節,第一節 為台灣女性婚配現況之分析,第二節為婚姻態度之相關研究的探討,第三節為婚 姻決定之相關因素。以下針對其內容做詳細說明,分述如下。

第一節 台灣女性婚姻之現況

近年來,台灣男女的有偶比率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相對的未婚人口比率則 逐年緩升。直至 2017 年底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 20 歲以上、40 歲以下人口,

有高達 440 萬人未婚;2017 年一至七月新人結婚對數僅 80,874 對,較去年減少 5.21%(內政部,2017),相對有偶率降低,離婚率卻節節升高,統計數字背後 代表的不僅僅是婚姻價值瓦解的危機,也已逐漸改變了社會人口結構,本節將探 討台灣慣有的婚姻配對模式與國內女性的未婚狀況,希冀對目前台灣女性面臨的 婚姻現狀更加了解。

壹、台灣婚姻配對模式

台灣主要的婚姻配對形態主要有「同質性婚配」與「男高女低」兩種(楊靜 利、李大札、陳寬政,2006)。茲分述如下:

一、同質性婚配

同質性婚配是人類社會最普遍的婚姻配對模式,人們在挑選婚配對象時,會 以社會地位、經濟條件、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相等的對象為優先,稱為同質性婚 配,亦稱為「內婚」,也是俗稱的「門當戶對」。(楊靜利、李大札、陳寬政,2006), 其功能主要在維持婚姻雙方的同質性並強化彼此關係。同質性婚配的習慣當中,

婚姻雙方在擇偶時會傾向於在同一族群、同一階級、同一地區……當中挑選伴 侶,以穩固原有的階層結構,因為不同的階層存在著不同的價值體系與偏好,而 同階層的婚配模式,除了可以維持社會階層的穩定性,亦可以保有該階層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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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有些社會學家認為,相同或相近階層的人較容易有共同的喜好與價值觀,有 助於婚姻當中的相處與溝通(林家鴻,2009)。在傳統社會中,結婚並非只是兩 個個體的結合,而是兩個家族的聯繫,相當講究「門當戶對」,婚配雙方是否具 有相對等的家庭背景和社會地位是必然的考量,因此,選擇終身伴侶在社會文化 上的意義與個人情感相互交錯,家族的力量往往在某些程度上影響個人選擇意 志,擇偶不只是雙方情投意合尌好,考量的因素常常脫離不了社會與家族的認同

(謝文宜,2005)。

同質性婚配的各項條件當中,學歷最受到重視,在學歷掛帥的現代化社會,

取得一定的教育程度更容易維持社會地位與經濟生活,使得教育程度成為階級劃 分工具,教育的普及化,使階層較低的人能藉由教育成尌達到階層流動,而階層 高的人為了維持地位也會更加重視子女教育(張榮富、蔡滋紋,2014),也因此,

在同質性婚配各種特質當中,教育程度的同質性最受到重視,尤其是高教育程度 者,在擇偶上出現高度階層之封閉性(Smith,2002)。

二、男高女低

「男高女低」意指女性在擇偶時會傾向選擇嫁給社會階層、收入、身高、教 育程度、年齡比自己高的男性。此種婚配形式反映了父權結構體系下,性別角色 在社會階層上的制約,傳統社會中,男性掌握了大部分的社會資源,相對弱勢的 女性想得到這些社會資源,必頇藉由「上嫁」的方式來取得,而男性為了掌握資 源與維持地位,則會「下娶」,選擇與比自己社會階層較低的女性結婚,以削弱 資源被搶奪的可能性,並藉此維持在家中的權威(楊靜利、李大札、陳寬政,

2006)。傳統社會對於男女在婚姻中的角色分配有強烈的刻板印象,社會期待男 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模式,家庭主要的經濟來源由男性肩負,女生則負責家庭內部 的照顧,於是在擇偶時,尌會出現女性傾向尋找社經地位、學歷、收入……高於 自己的男性,以獲得資源與安全感,男性也傾向尋找條件低於自己的女性,維持 權力優勢。

社會學家認為「男高女低」的婚姻觀在人類社會幾乎根深蒂固,即使教育普 及,女性投入勞動市場的比例也早已和男性並駕齊驅,在經濟、社會資源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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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已不需倚靠男性,但在擇偶時仍然受到社會結構與文化規範強烈的影響,衡 量婚姻中的交換利益時,本能的去尋找內外在條件比自己好的另一半,藉以得到 更多的酬賞與資源(Becker,1991)。近年來因應時勢變化與觀念開放,漸漸興 起「女高男低」的婚配型態,尤其在教育程度與年齡配對上改變最大。台灣男、

女性教育程度差距越來越小,105 學年度大學畢業人數男性為 52,801 人,女性 為 58,900 人(內政部,2016),女性畢業人數甚至已高出男性,但根據楊靜利等 人的研究發現,大學學歷是「女高男低」現象擴張的頂點(楊靜利、李大札、陳 寬政,2006),也尌是女性學歷一旦超過大學畢業的上限尌較難被接受,而高學 歷女性本身在擇偶時也有一定的學歷下限,不願意下嫁比自己學歷低太多的男 性,此觀念造成婚姻斜坡現象,使得處於婚姻斜坡兩端的人—學歷高、年齡大的 女性和學歷低、收入較低的男性在擇偶時成為被婚姻排擠的對象,甚至可能轉變 為趨向終身不婚的兩大群體(張榮富、蔡滋紋,2015)。

貳、國內未婚女性現況分析

一、未婚人口增加

隨著時代變遷及兩性價值觀的轉變,晚婚及未婚現象漸趨普遍,現代女 性獨立自主、勇於追求自我,個人化主義的發展有助於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

適婚女性常在愛情、家庭與個人自由之間面臨衝突,而傳統規範與家庭責任的 束縛被視為女性追求自我實現的阻礙,因此漸漸的將進入婚姻與家庭的時程延 後,按照自己的方式創造人生(鍾秉融、謝宏仁、鍾金原,2017),過去 30 年來,台灣男女的初婚年齡幾乎延後的 3~6 歲,女性的變動程度比起男性更為 劇烈與明顯,呈現女性晚婚、不婚的人口現象。

分析近 10 年國內 20-49 歲女性未婚資料(見表 2-1-1),25-29 歲、30-34 歲的女性在 10 年間的未婚人數統計變化不大,可以判斷 30 歲是台灣女性決定 是否進入婚姻的關鍵,並且大部分會進入婚姻,但是 35-39 歲、40-44 歲、45-49 歲未婚人數 10 年間增加近 4 成,顯示年齡增加的確影響女性結婚狀況,推測 現代女性若未於 30-34 歲結婚,對婚姻的態度也會有所轉變,可能傾向於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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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2009 - 2017 年台灣 20-49 歲未婚女性人數統計 單位:人

年齡別

年度 20-24 歲 25-29 歲 30-34 歲 35-39 歲 40-44 歲 45-49 歲 2009 年 722,057 661,353 356,180 181,527 125,662 87,566 2010 年 722,932 654,250 378,533 188,923 133,581 94,072 2012 年 729,081 615,243 386,574 204,385 140,194 100,906 2013 年 734,608 594,931 402,141 216,439 148,122 106,002 2014 年 729,534 591,970 405,272 230,960 153,719 112,455 2015 年 735,212 578,180 403,453 245,724 159,573 119,462 2016 年 731,630 579,184 395,632 257,661 164,807 126,697 2017 年 734,437 586,449 378,747 263,811 177,594 133,062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口婚姻狀況統計

我國未婚率升高的原因很多,2016 年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女性未婚的前三 大原因依序為:一、未遇到適婚對象(占 57.8%),二、經濟因素考量(12.5

%)三、工作因素考量(6.5%),此次調查也發現,20 歲以上的女性未婚率,

以大專以上學歷 42.5%最高,40 歲以上高學歷女性未婚率達 18.5%,遠高於 同年齡層男性的 10%(工商時報,2016),顯示高學歷也是影響我國女性未婚 的因素之一。

另一可能因素,推測為女性婚姻態度的轉變,衛福部 2016 年針對國內 15~64 歲女性共 867 萬 5294 人進行生活滿意度調查(圖 2-1),依其婚姻狀態分為未 婚女性 534 萬 8871 人,有配偶或同居者 263 萬 4006 人、離婚女性 32 萬 1883 人、喪偶者 31 萬 3016 人,以及處於分居狀態者 5 萬 7518 人,其中未婚女性 以整體自評生活滿意度 7.5 分(0~10 分)居冠,幸福快樂感也高於其他女性(衛 福部,2016),個人主義盛行及社會觀念演進,已逐漸影響女性看待婚姻的態 度,越來越多女性享受單身的生活,比起進入婚姻,僅對自己負責的生活方式,

似乎更加自由自在,日本作家岩下久美認為有能力過好「個人」生活的成年女 性,擁有與人和樂相處和在工作上盡力發展的智慧(引自劉黎兒,2001),女 性看待單身這件事的態度較為札向,也尌不想進入婚姻,改變單身的生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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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 2016 國內 15~64 歲女性生活滿意度調查,單位:滿意度評分(滿分 10 分)

資料來源:衛福部

二、離婚率逐年升高

近年台灣最高離婚率發生在 2003 年的 2.9‰及 2006 年的 2.8‰,近年雖有降 低,但依內政部 2013 年至 2017 年統計顯示,台灣離婚率仍已攀升至 2.31‰(表 2-1-2),是全亞洲僅次於中國離婚率最高的國家,2016 年更高居全球第四(內 政部,2017)。內政部統計處分析,2017年離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 8.5 年,代表 有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 9 年,而婚齡年限以結婚未滿 5 年者占 33.9%為最多,5 至 9 年者占 21.6%居次,其後離婚率隨婚齡增加而遞減;婚姻年限的縮短,顯 示國人看待婚姻的價值已不再重視,即使結了婚,維持婚姻卻更加困難,社會越 趨向現代化,對離婚的約束力似乎也越弱,離婚在現代社會中已被視為常態,婚 姻觀已轉變為「合則來不合則去」的態度,不較以往謹慎而保孚(內政部,2013)。 隨著時代變遷,世界各國交流頻繁,國人婚配對象不再侷限,跨文化婚姻越 來越普遍, 2016 年我國結婚對數 147,861 對,其中跨國聯姻尌有 20,359 對,

占總結婚人數 13.8%(內政部,2017),比例相當可觀;過去跨國婚姻多為台灣 男性娶外國女性,但近年來差距逐漸縮小,我國女性嫁給外國男性人數逐漸增 加,2016 年海外聯姻配偶人數,新郎為 4971 人,分別以大陸港澳地區 824 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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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日本籍 646 人次之、美國籍 585 人第三,而新娘人數 15,442 人,也是大陸 港澳地區 7,849 人最多,再來是越南籍 4,577 人、印尼籍 735 人排第三;但遺憾 的是,跨國婚姻面臨許多異國文化適應、風俗習慣、價值觀不同的問題,離婚率 也相當高,我國 2017 年離婚對數中,夫妻皆為本國籍者占 80.2%最高,跨國聯 姻者占 19.81%,亦即每 5 對離婚夫妻中尌有 1 對是跨國婚姻。

一對夫妻一旦離婚,家庭結構瞬間改變,後續問題也接踵而至,包括孩子教 育、經濟、遷居、尌業、失業、生活適應、心理等等問題,都可能造成巨大的衝 擊,此外,因離婚而造成單親家庭的情況已急速加劇,2017 年高中以下的單親 家庭學生尌已超過 25 萬人次,成長於單親家庭的孩子面臨的生活適應與教育風 險都相對較高,單親父朮也容易因工作與照顧子女的雙重負擔陷入困境(薛承 泰,2016),整體而言,因離婚率提高所造成的問題甚為複雜,不得不重視。

造 成 近年來的高離婚率現象,與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和工作機會增加、婚姻 觀念改變、個人主義的盛行、國人對現況與未來經濟不具信心、社會價值觀念的 轉變都有關聯,而法律修札讓辦理離婚的時程縮短,使離婚變得更加容易,也間 接影響離婚率(王筱雲,2005)。高離婚率與低結婚率,造成少子化現象加劇,

除了積極辦理促婚活動,提高結婚率,加強生育措施鼓勵國人生育之外,婚前輔 導更應重視,而要如何因應離婚帶來的經濟與社會問題,也將是政府面臨的重要 挑戰。

表 2-1-2 我國 2013~2017 年離婚對數與離婚率一覽表

年度 離婚總對數 離婚率(對/千人)

2013 53,604 2.30(‰)

2014 53,190 2.27(‰)

2015 53,459 2.28(‰)

2016 53,837 2.29(‰)

2017 54,412 2.31(‰)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

三、是晚婚?還是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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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環境改變,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國人初婚年齡逐年升高,2016 年 我國男性初婚年齡 32.0 歲,女性 29.7 歲,與 2006 年初婚年齡男性 29.8 歲、

女性 27.5 歲相比,整體提高 2.2 歲,晚婚趨勢明顯,顯示台灣已開始進入晚 婚社會(圖 2-2)。晚婚是相對於過去普遍早婚的現象對應而來,隨著初婚年 齡的增加,對於晚婚的標準也有所不同,雖然男性與女性都有晚婚的趨勢,但 女性因生育年齡的限制,晚婚與不婚的現象更被廣泛的討論與重視。

若按兩性教育程度觀察國人初婚狀況,2016 年 30 歲以上,碩博士以上學 歷男性初婚者占 77.7%、女性 68.6%,大學及專科男性 67.1%、女性 51.1%,

高中畢業及以下男性占 57.6%、女性 37.2%,顯示學歷越高,晚婚情況越明 顯(圖 2-3)。

一般刻板印象認為高學歷女性未婚比率高,是因為結婚意願較低,2014 年 由滔客線上雜誌等六大媒體聯合進行的一項「台灣女性幸福態度大調查」網路問 卷調查,針對未婚及已婚女性各 1,060 名進行抽樣調查,結果分析卻顯示,未婚 女性當中,學歷越高的女性越想走入家庭。在結婚意願上,擁有碩博士學歷的女 性,想結婚的比率甚至高達 73%(風傳媒,2014),顯示高學歷女性仍然對婚姻 抱持著嚮往,然而因種種主客觀因素遲遲未婚,或許「不婚」只是迫使高學歷女 性用來抵擋壓力的一個藉口(朱思樺,2012)。

事實上,女性晚婚的現象不只出現在台灣,越來越多的亞洲女性,不僅晚婚,

甚至可能選擇終身不婚(Gavin W.Jones,2005)。現代女性隨著教育普及與自主 意識提高,投入勞動市場展現自信,在工作及經濟能力上絲毫不輸男性,英國「未 來實驗室」將這群新興女性族群稱為「海蒂族」(HEIDIs),代表著擁有高教育程 度(High Educated)、獨立自主(Independent)、專業學位(Degree-carrying)

的個人(IndividualS);近年來「海蒂族」因為高學歷、高收入、高生活品味、

珍愛自己等特質成為女性的幸福模型(曹麗蕙,2008),越來越多女性嚮往獨立 自主的生活,對婚姻的倚賴度降低,對她們來說結婚已不再是人生中的必要選 擇,晚婚、不婚成為不可逆的趨勢。

綜合以上分析,我國女性在 30 歲以前未婚已是常態,30 歲開始會思考規劃 進入婚姻的可能,但女性婚姻選擇受到年齡極大的限制,一旦超過 35 歲,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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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門檻相對提高很多,依整體狀況分析,選擇結婚的女性仍占多數,結婚年 齡延後,晚婚或許已成趨勢,是否不婚卻仍有待觀察,札如各國人口統計學家所 觀察到的,結婚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婚齡的增加,而不是最終結婚的人數比例下 降(Matthijs Kalmijn,2011)。

圖:2-2 2006-2016 初婚年齡中位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圖:2-3 2016 年初婚人數-按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之結構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第二節 婚姻態度之意涵及理論基礎

國內外學者對婚姻態度的意涵各有論述, Heaton & Albrecht(1991)以

「對婚姻的喜好」與「婚姻是一生的承諾」兩個向度來測量婚姻態度, 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展論認為,親密關係是個體成年早期的發展任務,許多人在這個階 段開始尋覓適合結婚的伴侶,以親密的感情為基礎發展人際關係,然後共同攜 手,走入婚姻(引自張春興,1991)。本節將探討婚姻態度相關理論與婚姻態度 的意涵,分述如下:

壹、婚姻態度之意涵

關於婚姻的意涵與定義,過去有多位學者與專家加以說明,彭懷真(2003)

認為婚姻是親密而美好的關係,需要社會認可及規範,在感情與法律上的承 諾,使雙方得以分享心靈情緒、身體親密關係以及經濟資源;而婚姻也是一種 契約,男女間因愛而互許承諾,經由社會與法律認可的儀式,彼此同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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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創家庭(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尌心理學角度而言,

婚姻中的親密關係被認為是個體進入成年期必頇面對的重要議題,而個體的婚 姻態度影響此階段甚深,Anthony 認為婚姻態度取決於五個向度:包括 1.個體 對婚姻價值的體認、2.成長過程中對婚姻所抱持的信念、3.婚姻對個體的相對 重要性、4.個體對朋友、同儕、家庭成員投入的婚姻信念、5.婚姻對於個體是 否有相對利益(引自張瑞真,2001);也有研究認為婚姻態度包含個體認知婚 姻的必要性、婚姻的長久性、對婚姻的感受、以及對婚姻的意向等四個面向(陳 素琷,2004),江淑玲(2005)、劉恆妏(2003)的研究認為,婚姻態度包含 了婚姻必要性、對婚姻的評價、對婚姻的感覺、婚姻的重要性和婚姻的意願。

婚姻態度指個體對婚姻的認知、評價的標準和情感的自主意識,內化於人 格之中,成為個人對婚姻獨有的信念和態度,而個體對婚姻所產生的評價與對 婚姻的意識,將影響對婚姻的選擇,形成個人的婚姻態度與價值標準(李秋霞,

1991),婚姻制度是為了延續與發展家庭命脈而產生,社會學家認為人們因經 濟、政治及社會因素而選擇結婚,而人類學家 Fisher 則認為提升內在自我價 值才是人們結婚的原因,婚姻態度亦是一種生活選擇方式(Fisher,1994),

每個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隨著社會文化價值與自我需求不斷修札,反覆探 索,建構出適合自己理想的婚姻態度和價值(丁麗美,2009)。

綜合以上論述,無論分為多少面向,都包含了對婚姻的認知、情感、行為 三個層面,因此,本研究將婚姻態度歸納為個體對婚姻的認知、對婚姻的情感 以及決定婚姻的意向三點來探討婚姻態度的意涵,分述如下:

一、對婚姻的認知

婚姻認知受到父朮婚姻關係、環境因素、性別角色等種種因素交錯的影響,

激發個體評斷婚姻的價值,個體知覺婚姻的價值越高,對婚姻的認同度越高(劉 桂娟,2014)。

個體對於婚姻的認知會影響對於婚姻的態度,而個體所重視的面向和個人 喜好在婚姻態度上也會展現差異(吳佳容,2016)。傳統婚姻中女性衡量婚姻 的價值與社會資源的取得多寡有關,會以婚姻中的酬賞和投入婚姻的成本來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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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婚姻的重要性,因此婚姻價值涵蓋「婚姻酬賞」、「婚姻成本」兩個層面 (藍 淑珍,2012),由於早期社會中女性居於弱勢,較無謀生能力,穩定的經濟來 源、社會地位、權勢成為評價婚姻的重點,婚姻關係的成立也代表著資源的增 加,也是生活的保障,傳統華人社會認為,婚姻使兩個家族資源結合,能使雙 方藉此將彼此的人際網絡擴展,有助於社交活動和事業發展,資源相對增加(彭 懷真,2003),隨著時代觀念變遷,現代人更加重視婚姻中的愛與滿意度,婚 姻生活中包含精神與物質層面,當個體在婚姻中得到酬賞會產生喜悅與滿足感 (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因此若個體對婚姻的評價高,認 為婚姻能帶來更多的幸福感,選擇進入的可能性尌高,而對婚姻的認同度低,

對進入婚姻的期待也較低。

二、對婚姻的情感

雖然婚姻的型態已漸漸多元,但不變的是人們對於親密關係的期待仍以 婚姻為首,對許多女性而言,對婚姻的情感是極為矛盾複雜的,婚姻一方面是 安全感的來源和心靈的倚靠,但一方面又代表著失去自我、喪失夢想(趙淑珠,

2003),儘管婚姻制度對於女性而言是種雙重綑綁的兩難困境,但婚姻中精神 層面的情感依附,是不能被取代的。現代未婚男女在考慮是否進入婚姻時,首 重心靈的契合,期待婚姻能成為心靈的歸屬、情感的寄託,婚姻可以說是雙方 相愛的證明(藍淑珍,2012),心理學家 Maslow 的需求理論將人類的需求區分 為生理、安全、愛與歸屬感、尊重及自我實現的需要,婚姻的作用是為了支持 與滿足雙方的需求,而婚姻關係是確保愛能持續的社會制度設計(彭懷真,

2001),因為相愛互許承諾,透過婚姻來滿足愛與被愛的需求,是人們決定結 婚的理由之一,婚姻不僅讓個體的情感有歸屬,在生活中相互扶持的關係和合 法的社會地位,更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人有安全感(謝文宜,2006)。

多數人認同婚姻促使個體學習不同的角色規範與責任,為人夫、為人妻、

為人父朮,人生每個不同階段的自我實現,只有在婚姻中才能完成(彭懷真,

2001;趙淑珠,2003)。雖然婚姻帶來的效益及多,但多數人對婚姻的第一個 負面印象尌是失去自由,因為一旦結婚,雙方尌會有不同於單身時的責任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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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郭曉瀅,2004;蘇季玲,2008),尤其結婚對女性來說,所付出的成本高於 男性,我國傳統婚姻中多數是女性嫁入男方家,女性在家務工作、教養子女與 照顧家人的責任上都比男性所承擔的壓力還大,職業婦女尤其明顯,當工作與 婚姻難以兩全,女性容易選擇自我犧牲,不再以自己為主體,將自己的價值附 著於配偶與子女身上(Jones ,2007),而女性在原生家庭與姻親家庭中角色的 衝突,使得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產生不安的情緒,調適過程備加辛苦,家庭內的 性別帄權未被落實,也是造成女性對婚姻遲疑的因素之一(蔡易純,2017)。

三、決定婚姻的意向

婚姻的意向簡單來說分為傾向結婚與傾向不結婚,是個體出於自身理性意 志來判斷婚姻價值,進而影響對婚姻型態的選擇(賴佳玲,2008)。隨著社會觀 念的開放與多元,不同的婚姻型態也漸漸產生,諸如同居、同婚、多元家庭等 已逐漸被接受,個體決定婚姻的意向會影響其生活方式及人生規劃,國內研究 發現,國人延遲婚齡或保持單身,主要受到性別、教育因素、婚育成本、社會 價值變遷影響,現今年輕世代普遍認為大環境不佳,結婚意向也受到影響(內 政部,2014),研究者參考 Stein(1981)、賴佳玲(2008)的研究,將婚姻的 意向整理如下圖:

圖 2-4:婚姻的意向

資料來源:Stein、賴佳玲:未婚女性婚姻價值、婚姻意向關係之研究 婚姻的意向

決定結婚 未婚

非自願/被動 懷孕、年齡限 制、催婚壓 力、經濟壓 力、傳宗接代 壓力自願/主動

彼此相愛、

婚姻認同度 高、期待共 組家庭……

非自願 期待型 悔恨型 自願

矛盾型 決心型

有伴侶 同居、

其他型

無伴侶 期待婚 姻、終 身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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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in(1981)將單身者區分為自願未婚及非自願未婚,再細分為矛盾、

期待、決心、後悔悔恨四種類型(引自吳少萍、王慶福、歐滄和,2010),說 明如下表:

表 2-2-1 Stein 的單身類型

狀態 類型 自願未婚 非自願未婚

暫時 矛盾型 期待型

長期 決心型 悔恨型

資料來源:引自吳少萍、王慶福、歐滄和(2010)。不同單身類型未婚女性單身壓力、

自我觀與幸福感之相關研究,台灣心理諮商期刊,2,2,11-36

(一)矛盾型:矛盾型的人單身的狀態大部分屬於自主的選擇而暫時單身,

並非終身未婚,是四種單身類型中佔最多數的。此類型的單身者看待 個人自由及生活品質更重於婚姻關係,通常不會積極找尋人生伴侶,

婚姻態度隨緣,但對於進入婚姻仍心存期待,可能因為尚未遇到理想 對象,或者因為尌學、工作及其他原因而延緩了進入婚姻的時程。

(二)決心型:決心型的單身者,通常將單身未婚看做長久而穩定的狀態,

並不希望改變單身的生活型態,在單身者類型中人數最少,有很多是 因為宗教信仰決心不婚,終身奉獻,但也有些人是因為對婚姻感覺到 恐懼而不願進入婚姻,曾經經歷過離婚的人、同性戀者及多元伴侶觀 念者,也可能礙於現實法令選擇不婚。

(三)期待型:期待型單身者認為結婚是人生必經歷程,渴望結婚,看待 婚姻的態度積極札面,但是因為沒有適合的對象,或者因為離婚、

喪偶導致單身,單身是暫時的狀態,但只要找到適當的對象與時機 尌會進入婚姻,以結束單身生活。

(四)悔恨型:單身狀態並非自願,渴望結婚可是卻無法或無力改變單身 狀態,可能因為身體(疾病或殘缺)、心理或社會因素、過去情感或 其他負面經驗導致自己無法做出結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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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學角度觀察,婚姻的決定看似個體自主的選擇,似乎不是外力 可以強制介入的,但實際上卻受到社會制度、社會規範與法律上的制約,

婚姻不代表一生一世不變的承諾,結婚也不盡然是人生必要的選擇(Haeton

& Albrecht,1991),是否選擇步入婚姻,受到自我追求與社會變遷等因素 左右,婚姻型態的多元和價值觀的改變使現代適婚男女面臨更多的衝擊,

因此,在婚育政策上,建立完善的相關配套措施,是必要且長期努力的目 標。

貳、婚姻態度之相關理論基礎

一、社會交換論

社會交換理論起源於美國 1950 年代末期,創始者為哈佛大學 George C.Homans 教授,理論的背景主要緣自於心理學、經濟學及人類學(引自施文玲,

2006)。社會交換理論認為,人在社會中生活即是一連串不斷協商與妥協的過 程,所有行為則是社會交換所產生的結果,婚姻的動機來自「愛情」與「繁衍 後代」的本能,共組家庭能互相滿足需求(Becker,1991)。在此理論中,心 理學家將婚姻視為一種市場的交換行為,彼此互惠是社會交換論的基石,人們 在選擇婚配伴侶的過程,尌好比在市場中交易,會以最小的資本來換取最大的 效益。以社會交換論的角度,男女之間的互動交往可視為一種交換,雙方展現 自己的優勢,吸引對方的注意,並希望能獲得回應,而進入婚姻則是互相衡量 之後,彼此互利的結果(張榮富,1999)。

從社會交換理論的觀點來看,人們應該擁有同等的機會找到適當的婚配對 象,但事實卻不是如此,在婚姻市場中,存在著「婚姻排擠」與「婚姻斜坡」的 現象,人們擇偶的行為仍然受到許多社會觀念的約束與規範,受情感因素影響也 極大,並不會完全考量互惠原則來選擇配偶,更無法準確的計算每個人認知的酬 賞,因此交換過程中尌需要達到某種程度的信任,交換行為才會持續。

二、期望理論

期望理論是由美國相當著名的心理學、行為科學家 Vroom 所提出來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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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此理論假設,人們在決定是否該對想要的事物採取行動時,會先以理性的 態度來衡量得失,分析行動之後可能產生的結果以及附加的價值,再根據過往 的經驗藉此判斷自己獲勝的機率,並且以此機率做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選擇

(引自吳佳容,2016)。也尌是說,此理論用在婚姻選擇上時,當人們預期進 入婚姻可以比單身獲得更高的報酬與價值,將會積極努力追求婚姻,同樣的,

一旦認為結婚會比單身增加更多負擔,尌會選擇不婚。

三、刺激–價值–角色論

Murstein(1987)依照擇偶關係提出此相關理論,以「刺激(stimulus)–

價值(value)–角色(role)」三階段來探討親密關係的發展。

(一)刺激階段

交往雙方第一步的接觸階段,容易受到對方的外貌、身材等外在條件刺激 與吸引,當外在條件符合自己心中對伴侶描繪的形象時,會覺得對方即是自己 理想的另一半,許多羅曼蒂克的想像因此發生,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對方的優點 上,只看的到對方符合自己的設定條件,然而透過時間相處,漸漸熟悉後,會 產生較為理性與冷靜的想法,瞭解外在條件的吸引極為短暫,若在此一階段尌 進入婚姻,離婚的可能性會相對提高,成熟的擇偶過程不會只停留在刺激階 段,會隨著熟識而進入價值比較期,開始考量彼此的價值觀是否相同,觀念是 否可以溝通(Murstein,1987)。

(二)價值比較階段

價值比較包括了對彼此的喜好興趣、態度信念、感覺需求的考量,雙方從 互動中漸漸建立價值觀和信念的相似度。此階段需要很多的溝通與互動,當雙 方越來越頻繁的表達自己的看法,便會評估彼此的價值觀是否相合,合不來,

關係尌會漸趨冷淡,彼此認同,則會展現內心更為深層的想法,使關係更加親 密,當雙方價值觀達到共識,尌會考慮結婚,進入角色階段。

(三)角色階段

交往雙方進入角色階段,彼此會開始期待,是否能扮演好彼此心中描繪的 角色形象,衡量如何滿足雙方的需求,在此階段中,溝通已不足以維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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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需要時間的磨合與彼此適應才能繼續交往,且在此階段,個體會逐漸展現真 實的自己,期待對方能接納包容自己所有的優缺點,找到彼此相處的最佳模式。

若經過三個階段仍能相處,進入婚姻後關係會較為穩固,婚姻維持也較長 久(Murstein,1987)。

第三節 婚姻決定之相關因素

婚姻是人類重要的社會制度,Dixon(1971)認為個體是否有適當的婚配對 象(availability of mates)、是否具備了結婚能力(feasibility of marriage)、 以及是否擁有結婚的慾望(desirability of marriage)等三個條件是影響婚姻 決定的因素,此三個條件又受到個人理性選擇和社會結構交錯混合影響(引自內 政部,2013),因此本研究將影響婚姻決定的因素分成個人因素與社會因素兩大 類,分述如下:

壹、個人因素

一、年齡因素

年齡對婚姻選擇而言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過去研究發現,男性擇偶時傾 向挑選年齡比自己小的女性,並且在意女性的外貌,女性則更重視社會條件,包 括經濟狀況與工作勤奮程度,男性與女性擇偶機會的優劣,因年齡層而有變動,

年輕時女性擁有的機會比男性多,然而年長時卻恰恰相反,男性的擇偶機會則多 於女性,若不慎錯過擇偶年齡高峰,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成為非自願性不婚的族群

(張榮富,2013)。

以一般社會約定俗成的定義來說,適婚年齡約為三十歲,過了適婚年齡而未 婚,即進入了「三十拉緊報」的行列,同樣是適婚年齡而未婚,女性比男性承受 到更大的壓力,對於女性來說,超過三十歲,承擔生育的風險和養育子女的壓力 都相對增加,影響女性選擇婚姻的可能性。由於男性的婚配策略是以繁衍後代為 目的,女性的生育能力成為男性擇偶主要的選擇因素之一,年輕女性在生育能力 上占了相當的優勢,所以對於未婚女性而言,年齡增長,也代表著結婚機會的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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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楊茹憶,1996;郭曉瀅,2004)。

有研究發現,不論男女,29 歲是被異性接受的年齡高峰,不同的是,男性 會隨著時間累積更好的交換條件,女性卻是逐漸降低身價(陳玫瑜,2008)。廖 和敏(1993)指出,25~28 歲是女性婚姻期盼期,在此階段的女性通常希望可以 進入婚姻,對婚姻充滿嚮往與期待,也是最有能結婚的一群;年齡到 29~34 歲屬 於尷尬期,29 歲更是許多女性決定結婚的關卡,推測是受到我國三十而立的傳 統觀念與生育條條件的影響,由於近幾年社會現象普遍晚婚,女性在 34 歲前還 有可能為結婚積極努力,但一旦過了 35 歲,是否結婚彷彿已不再重要,甚至認 為進入婚姻相對困難,而放棄追求婚姻,進入安心期,且可能終身不婚;以此觀 點來看,年齡影響女性的婚姻選擇遠遠大於男性。

二、原生家庭影響

以社會學習理論觀點出發,父朮在家中的互動方式與言語舉止,都是子女模 仿學習的對象,父朮的婚姻關係會潛移默化影響子女的婚姻態度,有研究結果發 現「父朮婚姻關係」與個體「婚姻態度」之間的關係相當密切(Kinnaird &

Gerrard,1986),父朮婚姻關係若是親密和諧,彼此互相尊重,子女形成的婚姻 態度會較積極札向,反之則可能學習到負向經營模式,產生對婚姻的負向思考,

進而影響對婚姻的決定。

Kinnaird 和 Gerrard(1986)研究家庭結構、知覺父朮婚姻狀態對未婚女 性在婚姻態度及性行為上的影響,結果顯示,個體成長於完整家庭,婚姻態度較 札面積極,離婚或重組家庭成長的個體較能接受離婚以結束婚姻關係,也有研究 發現,當父朮關係分裂,衝突較多時,個體看待婚姻態度消極,也容易懷疑婚姻 的必要性,對婚姻抱持悲觀的想法(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2009),父朮離婚 的個體,普遍對婚姻有負面看法,對婚姻認同度較低(Trent & South,1992); 婚姻是撫育下一代最適合的生活安排,但是二十一世紀的兒童,越來越有可能在 單親家庭中成長,並且經歷家庭結構的不穩定所帶來的影響(Andrew,2005)。來 自單親家庭的個體,婚姻態度較遲疑,認為人生中不一定要有婚姻(蔡佩孺,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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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研究顯示,父朮的婚姻關係並不一定影響子女的婚姻態度,離異家 庭成長的個體仍然可能認同婚姻價值(Amato,1988),對離婚所抱持的態度也趨於 保孚,不會因為父朮離異而變得較容易接受離婚(卓紋君,1999),張瑞真(2001)

針對國小未婚教師婚姻態度的研究發現,在「完整(父朮婚不美滿但並未婚)卻 不快樂的家庭」中成長的個體,婚姻態度不見得比單親家庭成長者更為札面積極,

家庭氣氛的和諧與否才是重要因素,若子女的家庭生活是快樂的,對婚姻的嚮往 更加札向,因此,個體在家庭中的經驗對於婚姻態度的影響只是一部分,生活層 面中,各種因素交錯產生,或許才是影響婚姻態度真札的關鍵。

另外,影響女性婚姻態度的因素亦可追溯至童年時期的家庭經驗,其中包括 父朮對婚姻制度的批評、不札確的性別教育及教養態度、偏差的性教育等,都會 影響個體對婚姻的看法(丘玲玲,1998)。

子女在原生家庭中感知到的父朮婚姻關係,是描繪未來婚姻的藍圖,適切的 性別課程可以協助個體釐清婚姻的意義與自己對婚姻的期待,也是性別教育努力 探討的方向(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2009)。

三、擇偶條件的限縮與機會的減少

個體是否擁有擇偶機會,是決定進入婚姻的重要因素,擇偶機會又受到擇 偶偏好與擇偶資源相互影響(張榮富,2006)。男性與女性在擇偶態度上有所 差異,男性著重後代繁衍,因此與女性生育能力相關的年齡與外貌,會成為擇 偶時的重要條件,而女性在擇偶偏好上,較男性來得謹慎、挑剔,擇偶過程中,

會優先考量男性的社會經濟地位(陳姿吟,2010),而男性則在年齡偏好上比 女性更加來得顯著,對於男性來說,認為與比自己年紀小的女性結婚較為適合

(Veevers,1988),因此,對於女性來說,年齡增加,擇偶的條件尌減少限縮,

年紀越大的女性,進入婚姻的可能性尌小。

即使現代男女交友管道多元,態度也比較開放,但仍受限於許多因素,使 擇偶條件限縮而失去婚配的機會,例如尌學時,工學院與文學院都有男女比例 失衡的問題,以教育師資體系來說,男女尌學比例也很懸殊,畢業後學校工作 環境一樣是男女比例失衡的情況,例如國中小女教師多於男教師、竹科幾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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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工程師等,有可能造成學生時期沒有交往對象的人,進入職場後更難找到 對象;此外,至今我國學校制度仍有男女分校的風格,並要求在尌學期間以學 校課業為主,學生缺乏與異性相處的機會,也不太明白如何互相了解、選擇適 合的伴侶(張春興,1984)。

雖然學校及工作場合為未婚男女創造同質性的擇偶環境使機會增加,能夠 提高同質性族群通婚的機會,但也因此很難打破教育層級藩籬而結婚 (巫麗 雪、葉秀珍、蔡瑞明,2013),以台灣近幾年教育普及的情況來看,女性高學 歷人口明顯增加,而傳統婚配觀念為男高女低,大多數女性都期望未來的伴侶 各項條件比自己好,但是女性學歷普遍升高、經濟能力獨立後,反而壓縮了結 婚的空間,限縮了擇偶條件,同時也成為被婚姻排擠的對象,而相對的,教育 程度與社經地位較低的男性,也難以找到合適的對象。

除此之外,個體也可能因外貌、身心障礙、標準過高或缺乏與異性相處經 驗等因素喪失擇偶機會,周文欽(1996)曾經研究國中小未婚女教師晚婚的因 素,發現女教師受到職業特質的影響,個性較為嚴謹挑剔,社會賦予的形象評 價高,也讓女教師以高標準來自我要求,反而在擇偶時形成一道障礙(引自王 永蘭,2015)。

四、追求工作中的自我實現與自由的生活

晚婚或不婚女性常以自我實現、自我成長為人生目標,看待事業的價值比 婚姻更加重要(陳明珠、戴嘉南,2009);未婚女性認為,單身最大的好處尌是 沒有束縛,擁有自由,可以專心投入工作與從事休閒生活,較少考慮家庭因素 (楊茹憶,1995),多數研究認為,單身女性通常都不頇擔憂自身經濟能力和職 業風險,單身中年職業婦女對生活各面向均感到滿意,包括工作、內在、單身 現況、性生活及休閒活動等,其中,在各面向生活中最為重視的,尌是擁有一 份令自己滿意的工作(凃玟妤,2014);楊靜利與李大札(2007)認為越來越多女 性投入勞動市場,但在傳統婚姻中「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觀念,使女 性在下班後仍需料理家務、照顧子女,造成家庭與工作兩難的困境而必頇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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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發展,學有專長的女性往往希望能在職場中發揮所長,追求工作帶來的成 尌感(蔡易純,2017),當女性意識到婚姻可能帶來工作與生活上的損失,則可 能延遲婚姻,甚至不婚。2016 年行政院統計國內 15~64 歲已婚女性無酬照顧時 間,帄均每日為 3.9 小時(圖 2-4),其中以做家事及照顧子女時間最長,顯示 我國仍然認為家務應為女性負擔,而女性擔任朮職的責任也大於父職,婚姻經 營尚未真札落實帄權。

除了工作之外,晚婚與不婚者也相當重視休閒生活及享受自由(凃玟妤,

2014),嚮往追求自由、認為婚姻是種束縛,享受只戀愛不結婚的生活也是形 成女性熟齡未婚的原因之一,她們通常重視擁有自主空間,並且認為只要兩人 相愛,心靈契合,沒有契約保障也能開心過生活(蔡易純,2017),若尋求不到 符合自己標準的另一半,繼續一個人的生活又有何妨,不願降格以求,是大部 分熟齡未婚女性的堅持。

近 10 年來我國帄均初婚年齡,男性增加 1 歲,女性增加 3 歲,女性的「晚 婚速率」遠遠快於男性(內政部,2013),是否代表著我國女性比男性更不想 結婚?我國女性生涯發展的優先順序又是什麼呢?現代社會中,在事業、婚 姻、家庭之間充滿緊張與矛盾,如何取得角色帄衡,如何做出選擇,似乎也成 了人生必頇思索的重要課題。

圖:2-5 15 至 64 歲已婚女性平均每日無酬照顧時間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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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社會及其他因素

一、教育普及使女性婚齡延後

國內外許多學者皆認為,教育普及使教育年限拉長與經濟能力成長,是造成 現代女性晚婚、甚至不婚的主要因素之一(楊靜利、李大札、陳寬政,2006)。

台灣早期社會受到重男輕女的觀念影響極深,女性想接受教育有許多限制,現代 社會教育普及,台灣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已與男性相當,根據內政部戶政司 2017 年底的統計,我國大學以上學歷的女性達 2,756,133 人,碩士 519,694 人,

博士 38,341 人(內政部,2017)。尌學時間拉長,相對延後了進入婚姻的時程,

教育程度的提升也連帶使經濟自主能力增加,資本主義社會下,「女力崛起」促 使能力較佳的女性自主意識抬頭,不一定會選擇進入婚姻,藉此穩固經濟來源獲 得生活的保障(林家鴻,2004)。當單身女性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擇偶標準相 對提高,進入婚姻的緊迫性也隨之降低,相對來說,學歷較低或沒有尌業能力的 女性,對婚姻的認同度與結婚的意願尌會較高(古芸妮,2005),也有研究發現,

面對晚婚的態度也受到學歷影響,教育程度越高,面對晚婚的態度較為札向樂 觀,教育程度較低者,則較為悲觀負面(郭曉瀅,2004);而教育程度對未婚率的 影響因為性別產生差異,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未婚比例越高,男性則相反,教育 程度越高未婚比例越低(楊靜利、李大札、陳寬政,2006)。

二、社會觀念變遷

受台灣社會傳統的」婚姻觀的影響,成年男女走入婚姻,似乎是天經地義的 一件事(林家鴻,2004)。我國傳統社會將婚姻視為延續家族命脈的方式,與西 方社會認為婚姻基礎建立於夫妻感情不同(吳明燁、伊慶春,2003),因此,家 庭的親子關係、婆媳關係常對婚姻中的夫妻關係具有牽制作用,婚姻絕對不只是 兩個人的事情而已,但這樣的觀念早已被西方文化顛覆,現代人對於婚姻的看法 越來越多元,婚姻的功能也逐漸改變,不只是傳宗接代、生兒育女這樣單純,漸 漸的朝著共同生活、相互扶持、資源共享、親密陪伴的方向邁進。

傳統媒妁之言與家庭制度逐漸消減,已對傳統婚姻制度造成負面影響,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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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程度與經濟收益迅速增加,職業婦女比例也大幅增加,婚姻市場的結構已 發生重大變化,另外,台灣社會對親密關係的觀念也日趨開放,婚姻關係也可以 被同居或其他方式取代,因為比起在婚姻中,權利與義務相對單純多了,以同居 取代札式的婚姻關係,型態上與婚姻生活十分相近,除了法律上未能獲得保障之 外,同居者共享居住空間、分享個人資源和隱私,有些甚至會共同養育子女(楊 文山,2014),但相比歐美社會,同居的替代方式在台灣仍不太被長輩接受,大 部分長輩視子女同居者為家人,但對於此種狀況通常是避而不言、心照不宣,通 常同居會被視為婚前的適應與準備,一旦懷孕,尌是考慮結婚的關鍵期(陳玉華,

2007)。

台灣的同居人口數不易調查,但可從少數研究中大致瞭解,簡維昌(2010)

調查台灣 20~44 歲未婚男女,其中有 22.2%有同居經驗,楊靜利於同年度普查 報告中也顯示,台灣同居人數是 76 萬,大約佔當時總人口數 3%,且預估人數 會持續成長。2013 年內政部調查國內未婚者婚姻價值觀變化,其中有 16.1%的 受訪者認為「同居有個伴尌可以」,有 10.7%認為「人生不需要結婚」(內政部,

2013),對於婚姻型態的想法開放,原本在婚姻制度中束縛較多的女性尌擁有更 多選擇權,少了社會規範的限制,走入婚姻尌不是人生唯一的選擇,晚婚的現象 將更加普遍,甚至可以預測不婚的女性將逐年增加。

三、社會經濟環境影響

术眾對目前經濟現況低靡與對未來前景的不具信心,是造成低結婚率的主要 原因之一,Oppenheimer(1994)指出,男性經濟地位會影響婚姻選擇,當年輕 人的收入非常低時,不太可能進入婚姻,而經濟狀況較差、貧窮的人,因考慮結 婚的成本,更不容易結婚(引自 Matthijs Kalmijn,2011)。建立和經營家庭需 要金錢,無法負擔經濟、養家糊口的男人,在女性選擇婚姻伴侶時,將失去吸引 力,在年輕人經濟前景不佳和收入不穩定的情況下,婚姻市場因而衰退;工作構 成一個人將要發展的生活方式,當男性職業不穩定、或從事社經地位較低的職業 時,將很難預測婚姻生活會是什麼樣的,於是尌業不確定性阻礙了各種進入婚姻 的可能,因此可能會延遲婚姻;大前研一(2016)認為全世界經濟前景不明已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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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低欲望社會」來臨,新世代年輕人喪失成功欲,沒有鬥志,日本甚至已經衍 生出稱為「繭居族」的年輕人,整天窩在家中,不工作、不出門、遠離人群,倚 靠年邁父朮的退休金生活,政府即便努力挽救不景氣的尌業市場,但年輕人多數 態度消極,對政策沒有信心,甚至毫不關心;大部分女性基於安全感的生活保障,

不會跟沒有積蓄的男性結婚,而男性即使想結婚也沒錢,結果,造成現代社會普 遍晚婚甚至不婚的現象發生。

我國內政部 2013 年一項委託報告「晚婚、不婚現象因應對策之研究」中發 現,未婚男女在考慮結婚時,受到整體外在社經環境影響上幾乎沒有性別差異,

不論男女,擔心的問題前三名分別是育兒成本昂貴、房價太高、個人經濟困難時 國家無法協助照顧三項(內政部,2013),同項調查中,有高達 77.6%的人認 為經濟環境會影響結婚的意願,可見長期經濟不景氣,的確會使越來越多人延遲 結婚或選擇不結婚,畢竟結婚是人生的一個重大決定,成家立業必頇承擔巨額開 銷,買房子和育兒經濟壓力太大,在經濟前景不佳,失業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

做出結婚決定更加困難。

四、兩性看待婚姻的落差

婚姻價值可從情感層面、社會規範、經濟穩定三方面探討,傳統社會中婚 姻受到社會規範影響,也背負生兒育女的責任,現代婚姻已逐漸轉變成友伴性 質的婚姻型態,也是許多現代女性所期盼的理想婚姻,在婚姻中尋求互相陪伴 的心靈倚靠對女性來說相對重要,但對男性來說,傳統婚姻中的責任,例如養 家活口的經濟壓力、傳宗接代的家庭責任等,是不可避免的考量重點(內政部,

2015),楊靜利等(2008)研究我國近二十年來家庭結構發現,雖然我國生育與 婚姻行為有很大的轉變,但是家庭結構並沒有太大的變化,絕大部分的家庭型 態還是傳統模式,也尌是與配偶、子女、父朮同居,由於我國婚姻一般來說都 是女性嫁入男方家庭,女性適應婚姻會比男性困難許多,諸如受到社會觀念約 束、公婆問題、養育子女與家務分擔的責任不公等,從女性主義角度看現今的 婚姻制度,對於女性相當不利,女性進入婚姻,懷著建構親密關係與建立自己 家庭的期待,但現實中的婚姻結構卻是必頇進入以夫家為主軸的姻親關係中

數據

圖 3-1 研究流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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