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究嚴謹度,和第七節「研究倫理」。
第一節 研究方法
研究者想要看的是在無法從失戀中順利復原者的失落困頓經驗,進而回答各 研究問題。這些經驗都相當富有個別性與主觀性,要去深入了解,細膩刻劃,就 不可能只是去看這個人外在所呈現出來的特徵,外在的表現常常是從錯綜複雜的 脈絡下漸漸形塑而成。許多細密敏感的問題,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解釋清楚,所以 不適合用制式的問卷來調查。因此,研究者要從他們的角度來理解其行為及意義 解釋,才能進而理解他們具體外顯的行為,因此本篇研究選擇使用質性研究
(Qualitative Research),以描繪被研究者的豐富經驗內涵。
在資料的蒐集與分析上參考敘事(Narrative)的理論概念,以這些無法從 失戀中順利復原者為主體,以他們的敘說了解困頓的情感失落經驗。使用敘說分 析法中的「整體-內容」與「類別-內容」分析,為每位研究參與者分析一個敘 說故事,從各個不同的主題及敘說故事,再找出共通點與相異處,加以統整、比 較、分析,以深入了解無法從失戀中順利復原者的困頓經驗內涵、自我特徵、困 頓特徵。
接下來探討質性研究方法的內涵,以及敘說研究方法。
壹、 質性研究方法
量化研究強調科學的客觀性,因此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必須透過各種工 具、程序、方法、及設計來控制其本身對於研究的影響,以證明其客觀性。量化 研究努力排除研究者因素對結果的影響,透過一致、客觀的標準化程序,追求放 諸四海皆準的「真實」。相對於量化研究,質性研究不經由統計程序或其他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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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來產生研究結果。探討的是屬於研究參與者所感知的主觀世界,這樣的主 觀世界,是由研究參與者與這個世界裡的人、事、物接觸互動而形成的,所以研 究參與者生命中的重要事件,往往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黃元亭,2000)。
質性研究是以被研究者為本位,重視研究者本身對情境的解釋與闡譯,且不 受先前建構所限制,能在研究情境中提供生動、完整的描述,更能夠對所要研究 之經驗和情境產生全面性和統整性的描述,具有深入理解經驗或現象意義之優點 (吳芝儀,1999)。研究者在當中不是設法排除自己的影響,而是檢視自己的角色 與主觀性對資料蒐集與詮釋的塑造,忠實地呈現研究者在整個研究中所扮演的角 色及採取的詮釋觀點(丁雪茵、鄭伯壎、任金剛,1996)。
各質性學者對質性研究的解釋,漸漸形成質性研究的典範,形成質性研究共 同的特性,這些特性如下(胡幼慧,1996):
1. 透過被研究者的眼睛看世界︰透過被研究者的解釋,觸碰他的真實世 界,認識他的認知方式,才能確實掌握其行事動機。
2. 描述︰通常會仔細地描繪所研究的場景,因為場景的描繪能提供到底怎 麼回事的線索,了解在脈絡下發展的過程。
3. 網絡主義(contextualism)︰關心的不只是眼前這個人,還包括和此 人、此次事件有關的場景,和被研究者所身在的環境網絡中。
4. 過程(process):因為社會是動態的、進行的,所以非常重視變遷及其 背後的過程轉機。
5. 彈性:因為要採取被研究者的觀點,避免先入為主,或是用不適當的解 釋架構強行加諸被研究者身上,所以應採取開放的研究策略,如此很可 能有意外的發現和驚喜。
6. 理論及概念的形成:質性研究者通常不預設理論或假設,其研究發現,
係來自田野工作的經驗及資料。資料經分析而形成「概念」,然後再形 成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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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敘說研究方法
一、 敘說研究敘說研究又稱“故事研究",是一種研究人類體驗世界的方式。它從講述者 的故事開始,以對故事進行詮釋為其主要任務,重在對敘事材料及意義的研究(吳 芝儀,2007)。根據 Lieblich,Tuval-mashiach 和 Zilbe(1998)對「敘說研究」
所下的定義是:「任何研究只要是使用或分析敘事的資料則可稱之」。Cochran
(1990)認為敘說取向的研究是從個人的生命故事來產生經驗,進而形成知識。
透過故事敘說,個人從其過去與現在的經驗中再現情節,並且以序列的方法來捕 捉與組織故事情節中的知識(引自楊淑涵,2001)。敘說研究並無事先的研究假 設,通常是在閱讀材料時形成的,亦即在解釋中被帶出,是一動態且需接受不斷 的修正。而假設和理論是在不斷循環的閱讀與分析中獲得,越豐富的閱讀越能產 生越精鍊的理論陳述,且能促進理解(林金梅,2004)。Riessman(1993)將敘說 視為一種經驗再呈現的過程,其層次有五,包括;關注經驗、訴說經驗、轉錄經 驗、分析經驗與閱讀經驗。各層次之間有些部分是相互滲透的,茲將各層次的相 關定義整理如下:
1. 關注經驗(attending to experience):
經驗再現是意識層面的活動,即對原始經驗的產生的意念、或圖像之反射、
回憶或重組,是對社會事實的一種建構。每一個人對事件或情景,所選取出 來的視框是不一樣的,有些人關注視覺的變化、有些人則在傾聽。經由關注,
使現象具有了意義,藉由思考,建構了真實。在研究當中,研究者利用訪談 技巧去引導受訪者至其專長之處,並關注在此經驗之中。
2. 訴說經驗(telling about experience):
「訴說」是一種個人言辭上的表現。在訴說時,受訪者已將事件重新組合,
成為其內在的體驗經驗,因此其如何表達、組織順序、訴說過程、以及說給 什麼人聽皆有其意義存在。吳芝儀(2003)指出,受訪者會以聽者所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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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敘說他想要表達的事件,敘說者以其想被聽到的方式來敘說,於是在 敘說中也創造了自己。故事因緣際會的訴說給特定的人聽,隨著不同的聽 眾,可能呈現不同樣貌的版本。藉由說和聽,共同產生了敘說的第二個層級。
3. 轉錄經驗(transcribing experience):
不同的轉錄方式,便會有不同的建構意義,轉錄的過程會隨著研究者個人的 風格而有不同的詮釋。透過轉錄的過程,我們知道人們是如何說的,之間的 停頓、抑揚頓挫、加強語氣、未完成的句子是如何被展現。
4. 分析經驗(analyzing experience):
研究過程通常會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加以記錄,研究者除參與對話中,亦經 由錄音、轉錄、選擇性節錄成研究資料。轉錄過程,研究者必須考慮何者成 為文字加以記錄。此階段是研究者的詮釋實踐。進行分析時,如何收入、捨 棄、切割、節錄、凸顯、安放標題,並決定資料的展現風格,在在都要放入 研究者的價值觀、意圖、及理論視角(胡幼慧,1996)。研究者對訪談或謄 本進行分析,試圖了解其意義,說明發生了什麼事,將個人生命經驗的口述 故事之片片段段,加以重新拼貼、組合、檢測、澄清。
5. 閱讀經驗(reading experience):
研究者必須「思考讀者」以及讀者的解讀,這是研究者進行敘說分析不可忽 略的一環。因此敘說分析是一種用語言表達深層意函,並在聽與說、語言與 文字之間、文本的理解與作者之間、作者與讀者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
1999)。每個文本都是多重聲音,開放給多種的閱讀方式和不同的建構。當 經驗被書寫成報告,不同的讀者可能解讀出不同的經驗,因此必須公開發 表,接受評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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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敘說研究資料分析方法
Lieblich 等人(1998)以兩個主要向度將敘說研究中有關如何閱讀、詮 釋和分析生命故事或其他敘說資料的不同方式分成四類,這兩個向度為「整體 -類別」和「內容-形式」。「整體—類別」代表分析的單位,整體是將文本 視為一個自過去到現在的發展歷程,其任何片段的意義都須置於整體文本的意 義中加以詮釋。類別則是將文本中的語詞、句子、或段落加以切割置於適當的 類別中。而「內容—形式」所指的是閱讀文本的角度。內容取向著重的是故事 的內容;形式取向強調的是故事的形式,包括故事的情節走向、事件發生的順 序、故事敘說的方式、以及敘事者所採用的敘事風格或表達隱喻的語詞等等,
都是形式取向所涵蓋的內容。
依照這兩個向度,敘說分析的方式劃分為四大類:「整體-內容」分析 法、「整體-形式」分析法、「歸類-內容」分析法和「歸類-形式」分析法,
茲述如下:
1. 「整體-內容」分析法
本取向的敘說分析著重個體完整生命故事的內容,不分割生命為細部,
而是把生命視為整體;強調生命的內容,將生命故事的片段置於整個脈絡中,
以理解其整體意義,此分析取向很像臨床上的「個案研究」。
2. 「整體-形式」分析法
本取向的敘說分析著重故事情節的分析,或清楚分析出整個生命故事的 結構,例如此敘事發展是喜劇或悲劇?或敘事者是朝向現在的時刻或是退回過 去的時光?研究者必須找出故事的轉折點或高潮,以強調整個故事的發展。
3. 「類別_內容」分析法:
本取向較類似於「內容分析」。研究主題的歸類是被定義的,而文本分 開的語調是被摘錄的、分類於某些歸類或團體。在此種方法中,敘說的資料有 時也會用量化的方式處理。歸類的類別可能非常狹隘,研究者可能只取其中某 個特別事件來作為分析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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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類別-形式」分析法
本取向將焦點放在敘說的抽象文體、特定風格或語言特徵,而不是重故 事內容。例如分析敘說者使用的隱喻、或是敘說者採用被動或主動的語調,或 敘說者在敘說生命重要事件時,如何呈現情感等。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描述「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標準」、「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方式」,以及「研 究參與者的選取過程」。
壹、 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標準
本研究欲探究無法走出失戀傷痛者的故事。對「無法從失戀中順利復原者」
的第一個反應多是想到,分手至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那到底是多久呢?每個人
的第一個反應多是想到,分手至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那到底是多久呢?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