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者考量幼兒敘事能力之發展,選取5歲以上之幼兒為研究對象。另外,
由於SLI幼兒其主要之困難在語言的部份,因此選擇較少插曲情結的故事內容,
且符合故事結構要素之繪本為主。選用之外本共有兩本,分別為「小朋友的IQ童 話-甜蜜的果實 」及「我變成一隻噴火龍了」。為排除受試者在聽力疾患、腦 性麻痺和其它廣泛性發展疾病等相關情況,請家長填寫幼兒基本資料作為確認。
以下說明研究對象選取的方式:
壹、 選取標準
一、 排他標準:研究者依據醫院的評估報告和受試者基本資料問卷,排除自 閉症、腦性麻痺、神經損傷、情緒行為困擾及聽覺障礙等個案。為排除 智能障礙,本研究採「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幼兒版甲式」智商75分以 上的標準為非語文智商的切截分數。
二、 差距標準:三個語言測驗中至少有兩項測驗的標準分數低於負1.25標準 差,此三項語言測驗:包括「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
2008)、「華語兒童理解與表達詞彙測驗」(黃瑞珍等人,2010)及「學 前幼兒與國小低年級兒童口語語法能力診斷測驗」(楊坤堂等人,
2005)。
三、 SLI幼兒篩檢表:本表係參考錡寶香(2004)特定型語言障礙檢核表自 編而成,由班級教師或巡迴輔導教師透過觀察幼兒平日以及課堂之表現 後,進行勾選。
貳、 選取流程
研究者將研究對象之選取方式以及流程敘述如下:
一、 由台中市學前巡迴輔導教師篩檢出5-6歲疑似為特定型語言障礙之語言 發展遲緩或語言障礙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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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轉交家長簽同意書(附錄二)
三、 經家長同意後,開始進行施測:以「修訂學前兒童語言能力測驗」、「華 語兒童理解與表達詞彙測驗」及「學前幼兒與國小低年級兒童口語語法 能力診斷測驗」三套工具進行語言能力測驗,其中有兩項測驗得分皆落 在-1.25個標準差以下(亦即低於百分等級10),以及「托尼非語文智力 測驗-幼兒版甲式」非語文智商測驗分數在75分以上等之標準作為選取 之標準。
四、 確認研究對象人數:巡輔教師推薦之疑似SLI幼兒共有11人,經過研究 者進行施測後,符合SLI取樣標準之幼兒有男生6人,女生2人,共8人。
参、 SLI幼兒基本資料
11位SLI幼兒中以男生人數較多;其中男生6名,而女生5名,其中1名男生為 中班,其他為大班。然而非所有SLI幼兒皆可以成為研究對象,其施測結果需符 合SLI選取標準,其中S01的班級教師在與家長溝通過程中,家長對於參與研究的 意願低,而班級教師想更進一步的了解其測驗的表現,因此研究者亦為其施測,
並轉述其問題以及施測結果讓班級教師了解,其在施測結果,雖然在三項語言測 驗工具中,皆符合SLI在語言方面的選取標準,但其非語文智力測驗分數只有71 分低於SLI選取標準,因許多因素無法列入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而研究者對其智 力方面的表現有所疑慮,因其所屬之巡輔教師在服務時,其障礙類別為語言障 礙,經過了解後,發現其在入小一前重新鑑定的結果是智能障礙,因此其施測的 結果才有如此的表現;另外S04以及S06兩SLI幼兒雖符合非語文智力測驗之標 準,但在語言測驗的表現並不符合SLI在語言表現方面的選取標準,亦無法列入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
如上述,符合SLI選取標準之幼兒者共有8位,分別有男生6名、女生2名,其 中包含1名中班男生,其於皆為大班,而八位SLI幼兒中,目前還持續進行語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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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者有6位。在年齡部份平均為5歲9個月。智力方面,除了S11在90分以下,其於 研究對象非語文智商分數介於95和122分之間,整體平均智商分數為101.5分。研 究者將幼兒基本資料,以及施測之非語文智商、語言測驗工具所得之語言表現呈 現於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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