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實施過程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在確定整個研究計劃之後,研究者開始著手尋找適當的研究對象;先透過研 究者任教及鄰近的學校,邀請擔任藝術與人文課程的教師協助尋找本研究之研究 樣本,以筆者參考康軒版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課本及教師手冊所編定之「吳-藍 氏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表」,推薦符合視覺型、觸覺型特徵之兒童,並蒐集 其創作作品,共收錄到八名學童;依據Lownfeld(1987)理論,視覺型與觸覺 型兒童的特徵傾向在寫實前期開始會逐漸清晰,對照兒童的年齡發展,約為國小 四年級開始,因此被推薦的八位學童以四到六年級為主。除了蒐集八位學童一年 內近期美勞作品之外,同時經由家長、導師同意協助,提供學童學業成績及平常 學習情形資料予以建檔;再商請具美勞教育專業背景且曾任教國小美術資優班教
師、美勞教育研究所在職研究生、及具備美勞教育研究所學歷且持續創作資歷相 當的專業畫家共三位專家學者協助,由專家學者依據學童作品特徵做進一步判 定,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的特徵在其作品中所表現出來的特質主要從下列幾點加 以評斷:(1)人物造形:視覺型兒童能依客觀的視覺經驗作畫,能注意到比例與 姿態,並掌握細節的描繪,較接近寫實的表現風格;觸覺型兒童則依主觀的經驗 及情緒作畫,常有誇張、變形的表現,不太注意比例的關係,對有興趣的部分特 別強調,餘則以簡略的方式表現,較接近表現主義的風格。(2)空間表現:視覺 型兒童能注意到明暗、陰影、地平線的現象,畫面的景物呈現較符合透視原理近 大遠小的比例,以旁觀者的角度觀察與描繪主題;觸覺型兒童則常以圖式期基底 線表現空間的概念,除非主題需要表現空間,否則會忽略空間的深度。(3)色彩 表現:視覺型兒童使用的色彩較接近自然的色彩,同時會注意到色彩在不同環境 與光線下的變化;觸覺型兒童則使用主觀感情的色彩,不太注意自然界中色彩與 光線的變化。(4)設計工藝的表現:視覺型兒童較注意視覺與美的效果;觸覺型 兒童則較注意材料與使用的效果。
除了依據上述對視覺型、觸覺型兒童在美勞創作作品的特質分析之外,再確 認最後的研究對象時另外從下列幾個向度進行考量:(1)本研究旨在探究視覺 型、觸覺型兩種不同認知風格兒童在三角形概念的瞭解與表現,因此篩選研究對 象時採嚴格認定的方式,最後符合特徵的兒童:六年級視覺型、觸覺型各一位,
五年級只通過視覺型一位,觸覺型兒童未通過;另外四年級找到觸覺型兒童一 位。(2)依Burger(1986)的研究顯示:年齡不是判斷學生如何思考幾何的主要 標準,經驗對學生來說才是重要的因素,且我國九十年開始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
(教育部,2003)中將四、五年級列為同一階段;因此將四年級觸覺型兒童也列 為本研究的樣本。(3)決定研究對象為四、五、六年級各至少有一位樣本,可以 探究這三個年級的兒童在三角形概念的瞭解所呈現出的發展情形;以上述理由,
決定本研究的研究對象,計「視覺型」兒童五、六年級各一位、「觸覺型」兒童 四、六年級各一位。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視覺型兒童小靜、德育,觸覺型兒童小茂、小明,其作品 的特質在人物造形、空間表現、色彩表現、設計工藝表現四個部份均分別呈現出 符合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的表現特徵,經進一步請專家評量結果,確認符合視覺 型、觸覺型兒童的特質。四位兒童為筆者任教於台中縣海線某國民小學四到六年 級的學童,小靜和小茂是六年級分屬不同班級學生,德育就讀五年級,而小明是 四年級學生;根據資料蒐集結果分述四位學童的學習背景:
一、視覺型兒童小靜
小靜在各領域的學習成績表現優異且穩定,數學領域的學習成績詳 如表 3-1 所列,五、六年級定期成績考查均保持全班前三名,語文表達 能力佳,口齒清晰;每週固定參加校外補習課程二次;她的美勞作品呈 現理性而安靜的特質,能準確的表現物體的比例透視,用色則未脫離「固 有色」的概念(如附錄 4-1)。依教師以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篩檢表 的判斷結果,小靜的美勞作品在人物造形、空間表現、色彩表現、設計 表現四個部分均符合視覺型兒童的特徵。而在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 專家評量表部分,經三位專家交叉判定的結果顯示:小靜符合視覺型兒 童的特徵。
表 3-1 小靜在五、六年級數學領域定期考查成績表 學期別
成績別 五上 五下 六上 六下
第一次成績考查 98 100 98 96
第二次成績考查 100 95 97 99
期末成績 98 97 97 98
二、視覺型兒童德育
德育在班上的學習成績屬中上的程度,口齒表達清晰,受試意願 高,數學領域的學習成績詳如表3-2 所列,他的美勞作品具有高度的描
內部細節描繪;作品曾獲得台中縣學生美展入選、佳作獎、世界兒童畫 展優選獎(如附錄 4-2)。依教師以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篩檢表的判 斷結果,德育的美勞作品在人物造形、空間表現、色彩表現、設計表現 四個部分均符合視覺型兒童的特徵。而在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專家 評量表部分,經三位專家交叉判定的結果顯示:德育也符合視覺型兒童 的特徵。
表 3-2 德育在四、五年級數學領域定期考查成績表 學期別
成績別 四上 四下 五上 五下
第一次成績考查 100 98 95 95
第二次成績考查 95 100 98 87
期末成績 98 98 97 91
三、觸覺型兒童小茂:
小茂在數學領域的學習,表現的成績不盡理想(如表3-3),在其他 領域的學習也都差強人意,惟獨在繪畫方面卻常有出人意料的表現,筆 觸豐富、用色主觀,畫面能充份展現觸覺型兒童的造型特質(如附錄 4-3)。依教師以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篩檢表的判斷結果,小茂的美 勞作品在人物造形、空間表現、色彩表現、設計表現四個部分均符合觸 覺型兒童的特徵。而在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專家評量表部分,經三 位專家交叉判定的結果顯示:小茂符合觸覺型兒童的特徵。
表 3-3 小茂在五、六年級數學領域定期考查成績表 學期別
成績別
五上 五下 六上 六下
第一次成績考查 65 88 49 58
第二次成績考查 77 76 40 54
期末成績 71 76 65.2 63.5
四、觸覺型兒童小明
小明在數學領域的學習成績都維持在甲等(如表3-4),在口語表達能力 部份的程度也甚佳,而在繪畫方面的表現也常有出人意料的作品;曾參 加台中縣學生美展拿到中年級組第三名的成績,依據專家的判定,小明 的作品特色在於能以感性的筆觸,抒發自己的看法與情感,表現豐富、
用色大膽,畫面能充份展現該生的造型特質(如附錄 4-4)。依教師以 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篩檢表的判斷結果,小明的美勞作品在人物造 形、空間表現、色彩表現、設計表現四個部分均符合視覺型兒童的特徵。
而在視覺型、觸覺型兒童特徵專家評量表部分,經三位專家交叉判定的 結果顯示:小明符合觸覺型兒童的特質。
表 3-4 小明在三、四年級數學領域定期考查成績表 學期別
成績別 三上 三下 四上 四下
第一次成績考查 98 99 94 96
第二次成績考查 95 100 96 99
期末成績 97 98 96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