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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中部地區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等四個縣市的公立學校

(不含私立學校及新設學校)為主,而研究之對象則為四縣市在職之校長、主任 或組長、教師或科任教師。為符合研究需要並使研究對象具有代表性,及力求公 正客觀,依據教育部(2005)公布之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國小 為選樣之母群體,以分層抽樣的方式進行。以下就抽樣方式及研究對象說明如下:

一、問卷調查之預試樣本

為瞭解量表的可用性與實用性,並作為修訂題目與編製正式問卷的依據,本 量表編製完成,與指導教授討論修正,並經研究計畫審查通過後,即於95年9月 進行問卷預試,藉以瞭解其可用性與適當性。

(一)第一階段選取預試學校樣本

研究者就教育部公布之四縣市550所國民小學,第一階段以其學校規模作為 標準,將四縣市學校分成12 班以下、13-24 班、25班以上三類。自總校數之十 分之一校數計55所,再由研究者立意取樣十分之一校數分配於各縣市學校計5所 學校。

(二)第二階段選取預試人員樣本

上述所立意選取的學校,為接近正式調查樣本問卷數,12班以下取樣二所每 校發出問卷6份合計12份、13-24班取樣一所發出16份、25班以上取樣二所每校 發出20份合計40份問卷,總計發出問卷共68份,委由教(導)務主任或委託人立 意抽樣選取該校人員,將問卷發給該校人員填寫,作為預試問卷研究對象,如表 3-1,進行國民小學學校公共關係現況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研究。

表 3-1 預試問卷樣本統計數

校 名 學校規模 發出數 回收數 回收率 無效數 可用數 可用率 台中市四維國小 25 班以上 20 18 90% 1 17 85%

台中縣豐原國小 25 班以上 20 19 95% 1 18 90%

台中縣喀理國小 13-24 班 16 16 100% 0 16 100%

台中縣達觀國小 112 班以下 6 5 83.3% 0 5 83.3%

彰化縣寶山國小 112 班以下 6 6 100% 0 6 100%

合 計 68 64 94.12% 2 62 91.18%

二、正式問卷調查之樣本

中部地區公立國民小學學校成員的母群體極為龐大,若採取以個人為單位 的隨機抽樣法,恐將造成樣本的極度分散,為顧及研究的經濟性以及樣本的代表 性,學者吳明隆(2001)指出:地區性之研究樣本大小介於500至1000人為適宜樣 本數。為能夠確實反應母群體分配之結構,本研究以「學校規模」作為分層的依 據,並依學校規模分配問卷份數,抽樣人數介於500至1000人之間。

本研究問卷預試後,經統計分析及經與指導教授討論修正後,編製完成正 式問卷,並確定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後,於95年10月進行正式問卷寄發調查,且事

先聯絡徵得各校之同意與確立負責彙整之聯絡人。正式問卷之取樣方式分述如 下:

(一)第一階段選取學校樣本

根據教育部(2005)所編「台閩地區各國民中小學校概況統計」之數據資 料,中部地區(包括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等四縣市)公立國民小 學學校數為550所,抽取校數以國民小學學校規模分成12 班以下、13~24 班、25 班以上三個層次作為分層依據,然後按照此依據,每一階層約佔母群體1/10抽取

區性抽樣樣本大小(500-1000人),並委由教(導)務主任或委託人抽樣選取樣

(四)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續表 3-5 各縣市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基本資料

表 3-6 中部四縣市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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