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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貳 貳

貳、 、 、 、研究變項 研究變項 研究變項 研究變項

由圖 3-1 可知,本研究變項包含背景變項、預測變項與效標變項,分述如 下:

一、背景變項:包含教師個人背景變項及學校背景變項,教師個人背景變項包含 性別、職別、任教年資、最高學歷等四項;學校背景變項包含學校地區、學校規 模、學校歷史、校長性別、校長年齡、校長在該校服務年資、擔任校長總年資與 校長最高學歷等八項。

二、預測變項:係指校長知識領導及組織學習,校長知識領導包含「充實專業領 導知能」、「建立合作信任關係」、「整合學校知識資源」、「激勵學校成員學習」、「展 現知識創新行動」等五個層面;組織學習包含「團隊學習」、「資訊運用」、「系統 思考」「溝通交流」等四個層面。

三、效標變項:係指學校創新經營效能,包含「行政服務創新效能」、「課程教學 創新效能」、「學生表現創新效能」、「環境設備創新效能」、「資源運用創新效能」

等五個層面。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調查之對象,係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公布之九十八學年度國中名冊。

選擇桃園、新竹縣、市及苗栗縣市之公立國中學校共 45 所為母群體,研究者擬 先抽取 12 所學校教育人員為預試對象。

壹 壹 壹

壹、 、 、 、 預試 預試 預試樣本 預試 樣本 樣本 樣本

本研究所抽取之預試樣本,係以母群體(桃園縣、新竹縣、市及苗栗縣公立 國民中學)為範圍,預試之抽樣依各不同規模學校之校數,抽取預試之樣本,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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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貳 貳

貳、 、 、 、 正式 正式 正式問卷研究 正式 問卷研究 問卷研究對象 問卷研究 對象 對象 對象

本研究樣本之母群體正式問卷施測則以桃園、新竹縣、市及苗栗四縣市之公 立國中的教師為主,抽樣原則採分層抽樣。第一階段以「區域位置」做為分層的 標準,以學校為單位,分為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等區域,隨機抽取 10 所學校。第二階段以「學校規模」做為分層的標準,依班級數將「學校規模」區 分為「12 班(含)以下」、「13-48 班」、「49 班以上」三個層次進行抽樣施測並委請 各校聯絡者隨機抽取 2 位主任、2 位組長、4 位導師、2 位專任教師做為樣本,

原則上每校以 10 人為主,共抽取 450 名教師進行施測,回收 445 份,剔除作答 不完整超過 5 題,有效問卷回收 398 份,有效回收率 88.4% ,如表 3-3。

表表

表表 333-3---3333 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分布及回收情形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分布及回收情形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分布及回收情形 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分布及回收情形

學校規模 問卷發出數 有效問卷回收數 有效問卷回收率 12 班以下 120 102 85.0%

13~24班 230 210 91.3%

25-48班 100 86 86.0%

總計 450 398 88.4%

參 參

參 參、 、 、 、 有效樣本背景變項分析 有效樣本背景變項分析 有效樣本背景變項分析 有效樣本背景變項分析

正式問卷回收後,隨即進行樣本之分析工作,首先對398份有效樣本之基本資 料個別進行次數與百分比分析,其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如表3-4 所示:

表表

表表 333-3---4444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分析表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分析表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分析表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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