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對象
壹、個案學校的選擇 一、多仍融合的大縣市
新北市具大山大河,語族住民很多,學校數也多,人文地理特色豐富,兼具 山海城鄉特色,同納都市繁華與鄉村質樸,加上,配合國家政策台語課開課情況 穩定,可以就不同類型、不同規模、城鄉區域、不同學習階段尋得績優且具代表 性的研究對象。
二、穩定發展的現職師資
新北市自 92 至 101 學年度,歷年台語開班總數概況分析46如表十九:
表十九、新北市各級學校歷年台語開班總數及師資教學節次比例統計表 學年度 總節數 支援工作人員 現職合格教師
節數 比例 節數 比例
92 7788 3651 46.35% 4227 53.65%
93 9119 3996 43.82% 5123 56.18%
94 8923 3790 42.47% 5133 57.53%
95 8892 2172 24.42% 6720 75.57%
96 8672 2189 25.24% 6483 74.76%
97 9333 2040 21.85% 7293 78.15%
98 8513 1846 21.68% 6667 78.32%
99 7978 1763 22.10% 6215 77.90%
100 10193 3139 30.80% 7054 69.20%
101 8031 2532 31.53% 5499 68.47%
本研究對象均為現職教師,具有台語教學資格。因主要是台語教學與課程設 計的美學探究,故不做教師資格取得的探討,本研究所謂的現職台語教師,一律 採一般學童通俗的稱法「台語老師」。因表二十之歷年台語課師資比例仍以現職 合格教師為重,本研究希望在最穩定的情況下,找出台語教學與課程設計之美,
故以國小現職教師且經市政府公開獎勵之績優台語教師的台語課為觀課範圍。
目前的師資情況,有一些現職教師,因個人生涯規畫不同或如本研究前面所
46 資料來源:新北市 101 學年度本土語言指導員到校輔導訪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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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信心不夠,所以仍有很多學校聘請「比較會說台語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擔任台語課的教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工作效能有相關的研究(黃惠娟,
2006),雖未有支援工作人員相關的課程美學教育探究,但該效能研究指出,支 援工作人員對台語教學工作已達到支援成效。雖然新北市政府也同時表揚其教學 績優,但為了求研究資料及任課學校的穩定性,本研究之研究對象是以現職教師 為準。由表二十47,以 101 學年度為例,可看出現職教師與支援工作人員擔任台 語課程和資格取得的分佈情形。現職教師所佔比例為 68.41%,仍高過支援工作 人員的 31.59%。本研究對象之教師均為進階或認證合格之現職教師48,以他們為 研究對象更穩定適合。
表二十、新北市 101 學年度台語教學師資類別、資格及授課總節數統計表 序 校級 支援工作
人員
現職教師
合計 通過 (節)
初階研習
通過 進階研習
通過 語言認證
未參加 研習者
1 國小 2532 852 4099 180 368 8031 2 國中 10 2 2 2 1 17
分項班數 2542 854 4101 182 369 8048
總計班數 2542 5506 8048
分項比例 31.59% 9.44% 45.32% 2.01% 4.08% 100%
總計比例 31.59% 68.41% 100%
三、班班開課的國小台語課
國小至 91 學年度以來,實施一節必修課,台語課情況穩定,故選擇以國小 台語課為本研究的美學探究內容。本研究雖是以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但是課程 美學的教育探究,是屬於本質性的思考,所以研究成果可望提供任何學習階段的 台語教學與課程設計一些省思或參考。
四、不同規模的學校類型、學習階段、學習型態
語文課程的內涵可以不受學校規模和學習階段限制,是經由教師視環境和學 生身心特質,以專業和創意導引學生,轉化課程而達到師生互動的美,故選擇一 所都會大型學校中年級、一所郊區中型學校高年級和一所偏鄉小型學校低年級為 探究。其中偏鄉低年級是以社團方式進行,交叉班級實施,可提供社團與正式課 程之比照。又因目前國小常有附設幼兒園,為求小學部份的完整性,本研究也選
47 資料來源:新北市 101 學年度本土語言指導員到校輔導訪視計畫。
48 依教育部 98 年 6 月 30 日台國(二)字第 0980097184C 號令修正之「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 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規定,為確保本土語言教學品質,達成預期課程目標,未受過進階之現 職教師,自 98 學年度起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另教育部規定,106 學年度任課台語課教師 均需通過「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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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一所國小附設幼兒園做為對象,期盼研究結果有助於幼小銜接,將幼兒園的台 語課經驗延續到小學,更希望提供幼兒園教師相關教學參考,以增進幼兒園台語 教學與課程設計的信心。故本研究對象共四人,涵蓋都會到偏鄉、幼兒到高年級、
社團到一般班級。
貳、個案研究類型的決定 一、指導員到校輔導訪視規畫
這四所學校的擇定是從指導員到校輔導訪視的績優學校中擇定。先說明指導 員到校訪視輔導的規畫如下:
研究者 92 學年度為台北縣(現為新北市)輔導團創團團員之一, 97 學年度起 擔任教育部縣市指導員工作,有幸透過輔導團員工作及指導員到校輔導訪視的方 式理解、覺察,敏覺到台語課程的發展脈絡、現況及展望,也了解到相關政策、
學校行政和實際教學者的想法和需求。新北市從民國 95 年設置指導員以來,落 實教育部 95 年 5 月 26 日台國(二)字第 0950061634 號函之「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 設置要點」實施到校輔導訪視。指導員工作目標及工作項目如下:
1.指導員工作目標
(1)協助教育局落實執行本土語言政策,以達成政策目標。
(2)指導學校本土語言課程發展及教材教法研究,以增進教師本土語言教學 效能。
(3)強化學校本土語言教學輔導,以提高學生本土語言學習品質。
2.指導員工作項目
(1)協助直轄市及縣(市)本土語言推動委員會之運作,推動直轄市及縣(市) 本土語言課程發展、實施及評鑑。
(2)配合直轄市及縣(市)本土語言輔導團之運作,協助培訓輔導員。
(3)宣導本土語言相關政策,輔導學校落實辦理。
(4)進行本土語言課程發展及教材教法研究。
(5)輔導學校辦理教學演示,分享教學經驗,提昇教學效能。
(6)結合直轄市及縣(市)本土語言輔導組織建置本土語言教學資源網站,提 供教師教學資源、經驗分享、教學諮詢及意見交流之平台。
故自 95 至 99 學年度,為第一期四年工作計畫,分期標準是指導員分四年跑 遍全市(縣)各級學校,確認各級學校均接受到指導員到校服務。第一期主要重點 是落實執行本土語言教政策,以達成政策目標。工作項目是協助本土語言教育推 動委員會之運作,推動直轄市及縣(市)本土語言課程發展、實施及評鑑,配合閩 南語輔導團之運作、協助培訓輔導員,宣導本土語言相關政策,輔導學校落實辦 理。實施四年以來,已完成將相關資源及政策連結到市內各級學校。學校不論行 政、教師、家長對本土語言的實施緣起及重要性均相當肯定支持。從指導員 95-99 學年度的訪視的問卷回饋中,我們得知教師最需要的是教學相關資源及教學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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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昇,故結合閩南語輔導團持續發展相關的教學輔助資源及研習,提供現場教 師教學與課程運用。
二、訪視績優學校的優質台語教師
自 100 學年度起,預計至 104 學年度止,展開第二期的工作重點,指導學校 本土語言課程發展及教材教法研究,強化學校本土語言教學輔導,以提高學生本 土語言學習品質;工作內容除了上述第一期任務外,新增實施入班觀課,輔導學 校辦理教學觀察,分享教學經驗,提昇教學效能。大部分任教台語課的現職教師 認為,雖通過教育局共 72 小時的初、進階研習,仍擔心自己專業不足,不太放 心教台語課,而支援工作人員也覺得雖已取得教學資格,語言能力沒問題,但仍 希望可以增進創新教學與教室管理知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教學內涵。
為鼓勵優質教學人員,訪視後指導員會討論當日工作內容、心得,於學期末 全數指導員會同教育局承辦本業務之輔導員,會議討論評選出績優學校或績優教 學人員,並由教育局正式發文各校敘獎,於每年舉辦之全市聯合頒獎典禮中分享 推展心得。故本研究對象教師的台語教學已具相當專業水準,並獲得認可。本研 究之初,研究者思考擬從績優名單中邀請,經過電話詢問都會學校、郊區學校、
偏鄉學校、幼兒園四類學校,並擇定具代表性的低、中、高年級的對象,到說明 研究內容及取得相關人員同意後,最後再確認為本研究的四個對象。這四個對象 有三女一男,也可探究不同性別教師在台語課教室展現方式的同異和美感。
本研究需要進行入班觀察及相關資料搜集及研究,計畫擬訂之初,研究者 提早於民國 102 年 3 月 15 日,即開始展開電話邀請 101 學年度上學期績優台語 教學教師本人。研究對象教師需先有參與研究意願,方能再向所屬學校行政說 明、懇請配合。由於各教師課務繁多,任課節次不固定,不在研究者掌握之 中,且研究者本身因日間訪視行程工作緊湊,會議中又不宜離席做私人聯繫,
於是日間聯繫所欲邀請之教師本人,常是落空。於是研究者改變聯繫路徑,透 過研究者向各校校長請託,請其協助探詢各該教師的意願,鼓勵各該教師協助 成為研究對象。各種不確定因素,雖往返聯繫時已獲校方協助,但仍花費相當 心力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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