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定群追蹤測驗設計
本研究的學校因素差異為調和變項,以檢驗公民教育在不同的學校因素下,
是否存在著差異。透過立意抽樣,選擇兩間有顯著差異的國中進行研究。接著,
說明以定群追蹤測驗的方式進行研究的原因及測驗的方式。
壹、 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目的在觀察國中公民教育,對國中生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的 影響。由於公民科第四冊的課程在八年級實施,因此本研究以國中八年級的學 生為研究對象。研究者採取立意抽樣的方式,選擇兩所國中進行測驗。依照教 育部統計處所提供的偏遠地區國中小地理資訊查詢系統顯示,其中一間為台北 市的市區學校,研究者稱為 A 國中;另一間為新北市的偏遠地區學校,研究者 稱為 B 國中。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法條規定,偏遠地區學校的認 定原因,乃因其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
致有教育資源不足情形者,即可經地方政府認定為偏遠地區學校。比起 A 國中,
B 國中的學生屬於教育資源較為弱勢的一群。
這兩間國中,所處的區域在收入上也有明顯的差異。從民國 105 年鄉鎮市 區綜合所得稅家戶平均所得的資料顯示8,當年度的全國年平均所得為 93 萬元,
A國中所屬的區域,年平均所得為 126.6 萬元,高於全國平均;而B國中所屬的 區域,年平均所得為 80.4 萬元,低於全國平均。綜合上述,A國中學生的家庭 社經背景整體來說,應比B國中學生的家庭社經背景來的好。
研究者對 A 國中所有八年級的學生共 123 位,與 B 國中所有八年級的學生 共 143 位,兩校總共 266 位學生進行調查。雖然兩校的授課教師與授課版本不
8 本研究論文撰寫時,105 年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為初步統計資料,但仍可當作參考依據。
http://www.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sap/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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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過,本研究採取定群追蹤測驗的方式,因此教師授課方式的差異,將不 影響研究的結果。而授課版本的內容,雖有些微的差異,但課本課程的設計,
皆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編製,因此,亦不會影響研究的結果。
貳、 「定群追蹤」測驗設計
本研究採取定群追蹤測驗的方式,在學生還沒有修習社會領域公民科第四 冊課程之前,先進行第一次施測,學生修習完課程後,再進行第二次施測。接 著,逐一分析學生在修習課程的前後,對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的變化。本 研究採用定群追蹤測驗的原因,在於希望透過定群追蹤,進一步的確認「公民 教育─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的因果關係。根據文獻探討可得知,大部分的 研究,皆以橫斷性的研究為主。橫斷性研究的優點在於:樣本數大,能從受試 者間的差異,來觀察自變項與依變項之間的關聯性(邱師儀,2017)。然而,關 聯性不一定等於因果性,橫斷性的研究,無法觀察到跨時序的動態資訊,亦無 法達成本研究的目的。而定群追蹤研究可同時兼具觀察個體行為的縱斷面與橫 斷面,在行為態度的資訊差異(郭銘峰、王鼎銘,2014)。因此,儘管本研究沒 有蒐集大型隨機樣本,但是將重點放在公民教育與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的 因果關係,更能達到本研究的研究目的。
有關定群追蹤測驗的研究方式,大多使用在國家認同、政黨認同的研究上
(王嘉州,2012;林瓊珠,2012;盛杏湲,2010;劉嘉薇、黃紀,2010),追蹤 個人對於國家或是政黨認同轉變的原因為何。應用在公民教育相關的研究,僅 有邱師儀(2017)的研究成果,其研究成果對研究者有很大的啟發,以下將簡 述其研究成果。首先,邱師儀的研究為了確認公民教育與政治知識的因果關係,
採用定群追蹤測驗的研究方法。研究結果推翻了「公民教育效果有限論」,證實 公民教育能夠增進高中生部分的政治知識項目。其次,父親學歷高低不同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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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某些情況下,修習完公民教育後,是有可能被彌合的。即是:弱勢學生 與一般甚至優勢學生之間的知溝彌合現象,顯示出公民教育的平等效果。上述 研究成果顯示,教育做為後天學習的管道,提供學生有相同收穫的可能,本研 究期望在研究中再度確認公民教育的效果。
綜合上述,本研究之研究方式,將採用定群追蹤測驗的模式進行。研究者 在正式施測前,先以 B 國中九年級的學生進行預試,以下將分別說明預試的結 果,及第一次施測和第二次施測的說明,兩次測驗的問卷皆收於附錄。
一、 預試
研究者在制定問卷初稿後,於民國 107 年 1 月進行預試,以作為正式問卷 的參考依據。預試的施測對象為 B 國中九年級的學生,共 115 位進行預試。九 年級的學生已經修習完公民科第四冊的課程,對民主與法治課程的概念有一定 的了解,可藉其回答狀況檢驗題目的合適性。預試問卷共有四個題組,分別為:
「政治興趣」、「媒介使用程度及與父母同儕討論政治」、「公民規範認知」及「權 利意識」。
其中,公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發放了兩種不同的版本的問卷,版本的差 異在敘述的方式。第一種問卷為四等分,分別為:非常重要、還算重要、不太 重要與非常不重要;第二種問卷為七等分,分別為:1 表示為一點都不重要,7 表示為非常重要。研究者希望透過預試了解,何種測量尺度,是比較適合國中 生來使用,以當作正式問卷的參考依據。在進行七等分問卷施測時,有部分學 生不確定 1 至 7 所代表的意義,會再跟研究者進一步的確認。此外,有學生為 了不表達自己的意見,皆勾選中間分數的選項。因此,正式的問卷將會以六等 分問卷為主,並加上文字描述,分別為:非常不重要、相當不重要、有點不重 要、有點重要、相當重要及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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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一次施測
研究者依據預試的結果,形成正式問卷。於民國 107 年 2 月,國中生下學 期開學的第一堂公民課,進行第一次施測。第一次施測問卷分為五個部分:「政 治興趣」、「媒介使用程度及與父母同儕討論政治」、「公民規範認知」、「權利意 識」及「基本資料」。研究者將在下一節進行詳細說明。
三、 第二次施測
修習完國中公民科第四冊課程內容後,於民國 107 年 6 月底,進行本研究 的第二次施測。第二次施測的問卷分三為個部分:「公民規範認知」、「權利意識」
及「公民課程感知調查」。其中,前二個部分的問卷題組,與第一次施測的問卷 題組內容相同,以分析學生在修習課程的前後,在各個面向所產生的變化。而
「公民課程感知調查」,則是為了觀察學生對自己的學習成果評估,是否會對公 民規範認知與權利意識造成影響。